2008年07月20日

[書摘] 《邱妙津日記》(2008/7/20更新)

(1991.2.8)

......並不消滅我與她們的關係,不殺死她們,她們的與我共同存活在這個世界上,是增加使我覺得生命是安全且值得活下去的力量,相對的,我對她們也仍負有這樣意義的責任。

但是要還原我對她們所投擲的欲望,這欲望在傷害著我生命,我不忍再傷害我自己,要堅強地結束這種選擇的傷害。不能誤解他人的可能性,該認清她們沒辦法滿足我所投擲的欲望,所以如果我繼續投擲這種欲望,這欲望會使我匱乏且損傷很嚴重。

......

關於愛欲原本就是生命的必然,愛欲之路的挫折與幻滅也是生之必然。唯有勇毅地接受並智慧地導引,把自己交付生命吧。

......

如何還原欲望到自由呢?壓制原本經驗愛欲對象的心理歷程及消滅因這歷程或儲存的感覺記憶而生的反應方式,這並非最好的方法,這是有內在破壞性的方法。反應方式並不值得斤斤計較,它只是自欺欺人的部分,更根本的還原之道是真對歷程和記憶的處理,從那裡面解脫出來才會朝創造性的方向推進。

結論是:要重新考察她們基本的存在性質,以及她們使我之發生關連的性質,讓她們的性質在更廣闊的空間上開朗起來,重新定義她們,再經驗她們。
 

(1991.1.30)

我想我已經長大了,不需要再用精神病的方式強迫性地要緊繫在人類世界身上,我應該有內在力量孤立得自在而安全了。
 

(1991.1.26)

......保留一些空隙給虛無,就會總有希望。
 

(1991.2.8)

其實台大是美的,它的美是這個雜亂的都市所能有的標誌,無論什麼時候我從什麼地方回來,它都會在這裡......。此刻置身在這個安靜的台大,我突然又想起從小到大這四年大概是最孤獨的吧,為何形成這種孤獨呢?由於人活在這世間的本質嗎?還是由於我對生活和人格的建構陷我如斯?我不願待在家人身邊,我找不到一個願意與我長相廝守的人,我不安定、個性裡有渴望流浪與冒險的因子,我不願選擇狹隘、淺薄、封閉、固著、沒變化的生命,我要我的生命去「變」,就是Rogerse說的becoming。所以必須忍受最內在心靈的孤獨,這種孤獨太難填補,這種孤獨是屬於心靈流浪的孤獨,如果要流浪就會有孤獨。

◇◇◇

※藍字除外,皆引自:邱妙津,《邱妙津日記,1989-1991》(上)。台北:印刻,2007。

1990. 6. 18 (P. 196)

如果我即將死去,我會不會因為把L這個親人丟掉而遺憾?

現實與渴望之間的衝突。在現實裡,她是我挫折的最大來源,我幾乎無法抵抗她所帶給我致命性的挫折感,她對我的無知、任性、譴責和冷漠給我很大的懲罰,還有她對於我存在的吸引力所附屬的嫉妒,以及我心底渴望被她愛所附屬的痛苦,這些加起來足以將我整個擊垮,所以只要我接近她,雖然滿足我內心最核心的那一小塊我,卻要將其他大部分我的功能和潛力都破壞了。

但在渴望裡,我對她的熱情我知道那就是我現在的生命核心,活在那樣核心的熱情裡是我最顛峰的幸福,而我也知道「一輩子照顧她」是我內在很深的渴望,我放不下心她,這個我生命裡頭等重要的人,像放心不下老姊那樣。這種感情是屬於親人的部分,對少數幾個人會自然而然產生這樣的責任感,很難分析它是怎麼產生的,彷彿他們伴著我的生命成長好一段時間,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他們死了我的一部分也就死了,所以我像照顧自己一樣想去延長我的外延生命。這外延生命的持久似乎就構成了我生命較沈重的部分。


1990. 8. 16 (P. 218)

佛洛姆說:「愛是一種關懷別人快樂與安全的能力。」我問我自己:我還想愛嗎?我想答案是必須,活著裡我想最核心的問題是人與人的關係,而人與人的關係最關乎生存的是愛與被愛的能力,這個字就像人活著一切動力的總開關,人活著真正需要的是全面而深入的愛,但能產生如此結合的愛本身就是一種能力。

最近我在想,我還是要去愛,但我要的是沒有痛苦的愛,我相信可以做得到,這是一件充滿創造性的任務。我年紀還小,不知道如何自然而然面對欲望,欲望也無法在足夠的經驗中消耗掉或獲得自動控制,所以似乎除了壓抑和不顧一切宣洩外,沒有別的方法對付它。一切的痛苦都緣自欲望,只要引發強烈欲望的誘因出現,就必定伴隨強烈的痛苦,最後受不了,只好逃開。

如果我想去愛人,首先必須解決自己的問題:無法被愛、扮演強者的僵化角色、過度謙卑的方式、從對方眼裡看到自己的自卑情結。


1990. 8. 20 (P. 220-221)

……

我就是悲觀地覺得除了親人外,任何人包括愛人和朋友都是隨時要像塵埃一樣消失的。我告訴自己:(沒有任何人能占有別人,每個人都是自由的,甚至連親人也是各自有命運和痛苦的。)這個世界的結局就是這樣,人與人都只能有短暫的相遇,在這段相遇裡會發生什麼事就全看人如何把握,那是能力加上機運的問題,還有能不能很有彈性地看待與一個人的關係。如果可以與契合的人相遇了,卻不能珍惜所共有的時間,那就是自己放棄與人發生意義的權利。

……

無論愛或不愛一個特定的人,我必須維持自己生活系統的平衡和意義,不能為了任何人放棄自己的生活,所以如果我愛一個人用的是會危害生活的方式,寧可放棄愛這個人。


1990. 8. 31 (P. 224-225)

龍說:「要讓世界在你面前停止下來,不能任由自己的感覺麻木掉。」

……

佛洛姆說:「衝動著要去愛不是愛。」

========

如果為了愛你,必須承擔許多沉重,重至可能壓垮變形我愛你的能量,那麼我寧願保持著我們都能接受的距離,小心護衛著愛最簡單純真的樣子,無論形式名分。即便這樣的感情看來有過於懦弱的嫌疑,但維持著關係的持續,對我卻是生命中最寶貴、最優先的序列。再沒有什麼比能共同生活在一起,更讓人一輩子珍惜了。


1990. 9. 15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令我覺得太沉重了。愛,要如此凝鍊、如此自制、如此堅忍,年紀愈大,世事懂得愈多後,愈明白愈是愛就愈是內斂、堅硬、分立、冰冷的,相反的外洩、柔弱、黏合、熱烈就容易將愛的愛量溢散掉。真愛的勇氣就在忍受諸般的無奈,愛而不能愛、愛而不被愛、愛而分離、愛而死亡。愛太沉重了,……要能不因愛人而自傷太難了。


1990. 9.22

……

我希望我能把你當成朋友般地對待你,不再那麼非理性地愛戀你,不再那麼致命地嫉妒你跟別人在一起。我希望一起看到你們,你和你的情人,我真的得讓你走過去,我不能再繼續活在過去、活在幻想裡了。我的人生只有兩種選擇:正確的深沉的愛或是道德的節制的孤獨。

欲望不是罪惡的,也不應該被自己拒絕承認為自己的一部份,它不應受到譴責或壓制。但如果表現出欲望會妨礙到別人,或者在欲望加入關係裡時使我們尷尬或互相疏遠傷害,那這欲望就是不適宜表現出來的,而應該收斂。活著的勇氣不在於如何解放或壓制欲望,而是在該表現時表現、該收斂時收歛的勇氣。忍耐欲望不是悲劇,它可能造成殘缺或痛苦,但這些不是都不可承受的,相反地可以承受得很有價值,那價值或許是一種純粹、天真的保存或自我珍愛。真正的悲劇是既弄壞了表現,也沒好好地收斂欲望,讓它在沒容器時尷尬橫流,在遇好容器時粗暴地使它鎔燬。

……

關於對愛情的需要,真的不是隸屬於欲望和強占的範疇,如果是發源於此,那不是一種珍愛自己的愛情,是應該收斂起來的。愛情是在人能從其他的來源上填補自己的感性到80%,且能在給予對方中維持在這個水平不至匱乏。是一種對一個靈魂專注的培育,關懷、疼惜、餵哺它,而專注的前提是在培育中能產生美妙合諧的共鳴,然後獲得一塊專注的領土,得以受到安全的庇護和溫柔的愛撫。所謂偉大的愛情就是無論形體的分合,兩顆靈魂都能一直在這樣的關係裡。


1990. 10. 9

……每個人都有他生命的自由,每個人都勢必會在他生命的軌道上運轉,誰也佔據不了誰。人與人之間這樣才是最自然的,絕望使我不能再悲傷。

……

分離算不了什麼的,它分分秒秒都在進行,這是人與人的基本定律。寂寞嗎?寂寞得很,但這必須靠我自己來習慣它,不能呼天搶地的。


1990. 10. 12.

……只要和她一直保持生命的關聯……。

……這樣的一幅圖難道就是我幸福的全部?它不會是靜止的,他一定是走進鏡頭又走出鏡頭的一種東西,而生命的過程就是等待它、迎接它、讓它射入、眼見它離開、在失去它裡哭泣,真正不變的是什麼呢?或許是一種親情,一種人與人間深刻的生命繫屬關連。


1990. 10. 13.

……

是勇敢是懦弱?是勇敢是懦弱?如何作正確的選擇?關於人生的正確選擇,不是像心理學一樣,有「一箭中的」的選擇,選擇通常是帶有悲劇性的。選擇了最圓滿的選擇,也就沒任何餘裕了,隨便退那麼一點便是斷崖。

……

我說要嚴肅思考人與人的本質,我到現在還不知道那種本質是什麼?本質應該是不在一些會變的東西上,……,我在變,我所愛的人也在變,什麼是永恆不變的繫屬呢?是一種「強烈的直覺」嗎?這種「強烈的直覺」是有某種特定的條件的,人跟人之間的永恆繫屬難道決定於一種「強烈的直覺」?且是被決定的?

=====

這些節錄裡,藏有我的「決定」嗎?
或許有,或許沒有,
因為現實與幻象之間,並無界線。


◇◇◇

Originally posted at 2008. 2. 16.

邱妙津日記,上冊有些人事物一接觸,你明白那就是能化為自己一部份的養分與填充物,即便一開始吞嚥困難,但你明白有天會懂得那一字一句的意義。邱妙津的文字於我就有這種感覺。而這兩本長達七年的日記紀錄,正是她眾多小說作品的基礎,只是把極為濃縮的文字與情節巧思的符碼稍稍除去,在歲月的轉折裡有更多細膩、連續的鋪陳。

決定暫時把《日記》中較有感觸的部分摘出,通常是她已把我現階段所悟所感說得很清楚了,或是在與文字的對話省視中,可看出自己的不完滿處。當然,這些片段折射於妳/你的人生,會有另一種可能與解讀,所以把這行進中的功課置於此,也許有更多也許。

對我而言,一邊努力於理性論文的組織,一邊把感性破碎的自己重新黏合、整理,是理所當然之雙頭並進。已然浪費太多時間於體驗,該把這些實驗撿拾起來、略微分類歸檔了。所以這些書摘是提醒、也是整理,待累積到相當份量或哪天有足夠的精力與時間,希望能寫成一篇讀完她所有作品後的感想。

◇◇◇

※以下皆引自:邱妙津,《邱妙津日記,1989-1991》(上)。台北:印刻,2007。

我已經下定決心要放棄永恆擁有美的潛在願望了,我去看海,哭著告訴自己:(我不可能永遠擁有一件美的東西,即使我再愛它,因為美之所以為美,就是因為美有其自然生命,如果我想永遠擁有它,就會扼殺了它的美。)所以占有欲是一種惡,老師也說是「存有」不能是「擁有」。我決定要放棄對我們愛情之美的執著了,我說分離的儀式對美是必然的,美不能被永恆保存,只有放棄美轉為善時才會流進永恆裡,所以「永恆」可以在「善」中獲得實現。……,畢竟關於「如何活下去」裡有絕大部分是完全相反的冷酷和醜陋的疆域,對於它們只有「善」才是親切、有意義的。一個哲學家說:「愛得愈深,悲憫也愈深,知道對方跟你一樣在受苦。」所以真正的愛情需要超乎熱情的「善」。

我也是個美的主體,我也需有自然的生命才會保持美,我也必須自由地去開展我自己,我們誰也不要做誰的奴隸,好嗎?第一步就是:把你「外在化」於我。

——1990.4.19,頁168-169。


除了「占有——被占有」的關係,除了相互贏取「忠誠」和「愛意」的麻醉外,我何嘗讓她真的站在與我平等對話的主體地位?如果不是互相對話的兩個生命主體關係,兩個人都沒辦法自由向前運轉的,如果是「看守——被看守」的關係,兩個人都要停滯下來互相看守。

最美的是:彼此都能自由地向前運轉,將寂寞和淒楚化為心中最深的一股沈默和溫柔,我和她曾性命相關的感動裊裊不絕。

相愛的方式雖然錯了,但卻反而把愛的沸點點燃起。

——1990.4.26,頁178。


Posted by pbear6150 at 樂多Roodo! │21:39 │回應(2)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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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她的才華某部份令我動容,但某部也太重太激烈。
離鄉時我帶的是鱷魚手記,挪威的森林跟陳雪的惡女書。

也許她那樣過於用力的活著。對她跟她所交集的生命,是太激烈到難以負擔的撞擊。

生活跟被思考的生命意義。其實是兩個落差頗大的世界。
我們可以在空氣中呼吸。但我們應該無法在宇宙,大氣裡活下去。
Posted by eL at 2008年02月17日 13:36

記得有朋友說過,一翻開《日記》看不到兩行,就開始落淚,覺得文字裡面的激情與日記獨特的貼身私密性,震撼太強。

我第一本所讀的是《蒙馬特遺書》,適逢心情低潮,一整個星期在房間裡啃完,但讀完的同時我卻在她濃烈的情感裡復原了,想是她所揭露的傷口沒有嚇退我,卻讓我有機會重新也把傷痕扒開來,處理惡膿。

我並不覺得用力的活著會對與她交集的生命產生重負,反倒是處在那樣的時空下,她在面對自己的同志身分所產生巨大的辯證、抵抗與接受,還有想顧全生命中太多的完美與企圖,最終導致她的燃燒過於純粹,終至義無反顧了。

雖然自己也不免疑惑,擁有這樣的熱情與才華,對讀者或許是幸,但對俗世中行走的她或許是不幸的。而要平衡實在的生活與保有思考的清醒純粹,大概每個創作的人都得自己去面對、調整,關於行動與自己所信仰的、原則的。

另外,對自殺的人,許多加諸其身的想法往往過於化約,這兩本日記也正好提供了一個過程與解釋,其實該想的、掙扎的,她都經歷過,只是最終剎那的選擇,過不了激烈的瞬間……
Posted by pbear6150 at 2008年02月17日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