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上,情人以下
「這世上大約會有二十萬人和你契合,在對的時間遇上了,成了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便成了知己。」email裡轉寄來這樣一段斬釘截鐵的文字,雖然沒什麼道理,卻還是讓我足足發愣了三分鐘。
先不管「二十萬人」是用什麼科學方法推算出來,我猜想至少有二億人曾惋惜在不對的時間遇到心儀的人。只不過,在對的時間遇上了,許多人還是沒能成為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更少人成了知己。
愛情常在昏暗不明的海上載浮載沉,最後終於溺斃,或是無依無靠地飄盪在大海裡。只有少數人修得正果,平安上岸。所以別說是情人,有時連當朋友都沒那緣份,更惶論是知己。
我不曾有過男性純知己,對我而言,那比走高空鋼索更需要平衡能力。而且愛情也沒有什麼「對不對的時間」,如果大家都能在不對的時間,將情人轉化成了知己,那真是太高估人類的理性。
然而我們多少都曾發展過一種「朋友以上,情人以下」的關係。朋友好定義,說過話,吃過飯,見不見面都無妨;而情人呢?
唯物論者說:「情人指的是有肉體關係的兩個人。」
唯心論者說:「情人指的是兩情相悅,兩心相屬。」
不要跨進情人的屬地,必須小心翼翼,但往往也不必如臨大敵。有時那就是朋友尚未成為情人的過程;有時只要在成為情人的路上多放一些絆腳石,比如:距離太遠、時間太少、鄰居太多、閒錢太少……。要不就盡量想想對方禿掉的額頭、隆起的小腹、下垂的胸部、巨額的貸款……。這樣相逢不必恨晚,惋惜不必嘆息。如此防範愛情,雖不光榮,也不可恥,大概是為求皆大歡樂。
除非你確定彼此都是個愛情絕緣體;除非你的愛情從來都不純粹,而且受不了一點點輿情壓力,否則當不成情人的人,請盡量保持六十公分以上的距離,不要成為知己。
Pauline 2003/11/11 下午3:30
Posted by paulineshyr at
樂多Roodo!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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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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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轉載您的文章讓我男朋友感受一下~
請您不要介意喔^^
轉載:方格子圓舞曲:朋友以上,情人以下【迷樓夢記】
at June 23,2005 15:39
看了你的文章~有一種於我心有戚戚焉的感覺~
保持距離真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友達以上~戀人未滿~太曖昧也太難交待~
一不小心~就什麼都化成灰盡了
這是明日報新聞台上的舊文章 寫愛情 寫兩性 蠻特意討好的一種文章 點閱超高
也不是寫得很爛 但寫多就是覺得很膩 現在不那麼刻意去寫這類文章了
貼出來 紀念一下
謝謝赫樓 我看過你的網頁了 從無名連來 真是謝謝 見你愛看小說 歡迎常來
再讀一次,仍是喜歡。
寶兒的文字呀,呵呵~~
這一篇我上次看的時候沒回應
現在再看感覺一樣:
六十公分.......
太近!!
哈哈哈哈.....
我知道 我這樣回答很搗蛋
六十公分.......太近了?
那再近一點 杞人我最愛妳了 別跑喔!
朋友以上,情人以下
標題真是精準Y
有沒有一種關係是在朋友與愛人的中間
在那六十公分除以二的中間
男人與女人之間
可以不用像是雲霄飛車般地擺蕩
也可以不用如坐針氈地小心翼翼
拿著溫度計量著六十公分中間的氣溫下降或體溫上升
有沒有一種可愛的生物能夠很坦然地說從沒有特別在等待?
既不是等著鐘擺 擺過去六十公分那一頭
也沒歪著頭像貓期待它晃回這一端
polo
你終於露出善良本性了
城主
這真是高難度,也真是高成熟度吧!
人的七情六慾,如何安置?大概永遠是一個因人而異,因地置疑的問題。
~~
說來這樣的文章只是「討喜」,網路的文章,太深的、太硬的、太冰的,總是比較「冷」,同時也只是證明兩性文章不難寫、也易讀、下飯。
有趣的題外話是,我一個女朋友讀了我這類的文章,笑著說:「結婚多年,妳還能有這樣的自信?」可能也無關自信。
但我想人多少需要某種自信,才活得比較有勁。
寶兒姐,想把你這篇文章轉錄到我bbs的個板上
我會保留原作者名稱,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
green
妳留下妳bbs的個板網址可以嗎?
一般留我的膩稱"寶兒"(不一定要留我的本名)及部落格址就可以
先這樣了
趕著出門去上課的寶兒
寶兒姐 我的個板在ptt2,是電子布告欄的格式喔
bbs://140.112.90.73 路徑有點複雜 失落的一角 Row群組 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