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7,2007
八龍山 垃圾山「禍水」延子孫
八龍山 垃圾山「禍水」延子孫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鳳山報導】 2007.12.06 03:52 am
鳳山市由垃圾山復育而成的鳳翔休閒公園,因垃圾產生的汙水,多年來嚴重汙染當地土壤及地下水質,市公所昨天表示除非剷除垃圾山,否則無法解決,注定禍延子孫;市民代表劉城祿痛批,這就是「錯誤政策比貪汙更可怕」的活見證。
凱旋路鳳山溪畔的鳳翔休閒公園,占地面積約2.5公頃,高度約5層樓,十多年前因爆發垃圾抗爭事件,全市垃圾無處傾倒,當年市公所把垃圾「暫時」堆放在鳳翔公園現址,久而久之就堆出這座垃圾山,並演變成尾大不掉的難題。
劉城祿指,附近居民戲稱「鳳翔公園」為「八龍山」,調侃歷任市長黃「八」野、林「龍」瑞及林「三」郎,其中「山」是取「三」的諧音,用來暗諷這三位市長與這座垃圾山都有「關係」,要後代子孫別忘了他們。
市公所為幫這座垃圾山「遮醜」,經環保署補助近8千萬元復育經費後,才使垃圾山變身為鳳翔休閒公園,雖然表面植物的復育工作成效不錯,但掩埋的垃圾產生大量汙水,已嚴重汙染當地土壤及地下水質。
劉城祿表示,垃圾山成形後,居民發現地下水逐漸變黃、變濁,根本無法使用,居民只好一再加深地下水井深度,目前已達60公尺深,可見汙染有多嚴重,若問題不解決勢必禍延子孫,這就是「錯誤政策比貪更可怕」的典型寫照。
市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長林森說,治本之道就是剷除整座垃圾山,否則無解,但初步估計經費高達10億元,市公所根本無力負擔,只能爭取中央補助經費。
【2007/12/06 聯合報】
以上資料摘錄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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