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7,2007

擾民的藝文補助政策

相對於近日兩廳院在首頁放入「牽手護台灣」的消息,我覺得對劇團/劇場更重要的,是來自最近北市文化局的一項「德政」。

北市文化局最近抽出了33個演藝團隊,預備進行行政查核,看看這些受查項目吧:

(1)演藝團體登記證
(2)平衡表、收支餘絀表、總分類帳、傳票及憑證
(3)各科目明細表
(4)銀行對帳單
(5)受查期間之會議記錄
(6)定存單
(7)租約及保單
(8)借款合約
(9)重大買賣合約
(10)固定資產清冊及變動表
(11)建物增添所有權狀
(12)薪資清冊及發放記錄
(13)薪資及各類所得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及申報表
(14)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
(15)受查期間稅務結算申報書
(16)預決算資料


坦白說,雖然自己做過劇團行政,但這些項目有很多都是我陌生的,或許是這幾年又陸續添加的。但是,從這裡可以看出文化局根本就不了解演藝團體的運作模式,這些行政作業對於團體來說造成多大的負擔,而且查核時間並沒有提供團體選擇的時段,而是直接指定(當然啦,這樣對查核人員的時間上比較好ㄑㄧㄠˊ,減少行政麻煩),那對很多白天都在上班的劇團人員來說,這不是又要請假配合?

原來,文化局是這樣了解演藝團體的,真是大開眼界了。

Posted by wenhsun7 at 樂多Roodo! │13:54 │回應(0)引用(0)劇場‧事
樂多分類:藝術/設計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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