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7日 22:34

三個中年男人的單車半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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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P是個資深的單車玩家,不過多年來,只有HUGO被他拖去騎車,我們其他這些肉腳,總是嘴巴喊喊,雙腳從來沒有踩上踏板。

  直到今年來,真的是感覺自己老了,不再動一下,可能真的會完蛋。所以我們也就拗JP一定要為我們安排初學者行程,JP雖然阿莎力的答應了,但每次不是遇到颱風,就是他要出差,天災人禍,沒有一次真正成行的。

  後來麻吉哥哥受不了了,真的去買了一台腳踏車,JP終於良心發現真的安排了一趟單車行,時間在2006年11月11日,成員只有JP、麻吉哥哥和我,路線由JP規劃,從JP靠近六張犁捷運站的家中出發,目的地是臺北縣平溪鄉山頂的露天咖啡座,時間預定來回一個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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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麻吉哥哥的新車*

  由這個行程看起來,JP顯然過度高估我和麻吉哥哥的能力,他應該想到,帶著我們二個騎車,就像是拖著二個游泳圈游泳一樣。如果我第一次騎車就可以從和平東路騎到平溪,那騎個二年豈不是要改名叫阿姆斯壯了!

  無論如何,時間到了,三個年近中年的男子,集合在JP家。我有幸騎上JP價值四萬多元的登山車(嘿嘿!硬是比麻吉哥哥的新車貴上三倍);嚮導兼救護的JP則騎上他七萬多元的公路車,浩浩蕩蕩展開我們的單車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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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騎的JP的車子。*


  不料才剛出發,JP就帶我們騎上和平東路底的大爬坡準備穿越隧道到木柵去,光是這一段,我和麻吉哥哥就差點掛起來!接著一路騎到深坑,這段路只有緩起緩落,得以輕鬆一下,路上遇到不少單車同好,隨便問起目的地在那?居然有人回答說是花蓮!實在太恐怖了一點!

  而當我們騎到右往坪林,左往平溪的三岔路時,JP恩准我們可以在7-11稍事休息,補充能量,當場我就喝掉一瓶蠻牛兼外帶二包能量果凍。休息之後,JP仍未認清現實,帶著我與麻吉哥哥開始騎上山路,往平溪前進。我和麻吉哥哥只好鼓足餘勇,奮力前行。不知過了多久,JP的車子突然靠近我,附耳說改變目的地,到菁桐就好了。

  菁桐,就我開車的印象,好像也不近!這時我的心中浮現一句話:「為了守護世界的和平,貫徹愛與真實的邪惡,我是穿梭宇宙的火箭隊」,真希望能被什麼東西撞一下,就變成天空的一的光點,然後到達目的地。(沒有看過皮卡丘的人請跳過這一段,喵!)

  就在我無視於不斷超越我的單車同好,努力以超越烏龜的速度爬上一處轉彎的陡坡時,天空下起了嘲笑的雨水,就在這個時候,我聽到了一個呼喚我的聲音!

  原來是麻吉哥哥宣告投降,看來我在這個回合,唉的比較晚,算是靠著JP的神兵利器略勝一疇。

  於是乎,JP決定在前面找一個可以躲雨的地方休息,然後就以保持捷一樣的速度消失在我們的眼前,我和麻吉哥哥只好相依為命向前騎,最後在皇帝殿下方的姑娘廟找到JP,這也是我們此行的終點。

  我們在姑娘廟吃了些八寶粥之類的食物,原本我以為還要再往前騎一段,不過麻吉哥哥阻止了這個瘋狂的想法,我在稍後的回程中,深深覺得麻吉哥哥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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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s talk*
  三個中年男人,在姑娘廟進行一番men's talk之後,因為JP還要趕赴當日中午和丈母娘的飯局,所以又踩著他參加鐵人三項的公路車,以法拉利一般的速度消失在我和麻吉哥哥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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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JP的公路車*

  我和麻吉哥哥在雨中騎上疲憊的歸途,一路上不少單車騎士在經過我們的時候,都會和我們說一聲加油!不知道是看到我和麻吉哥哥的穿著太不專業,基於鼓勵新手而說;還是看了我們二人殆欲斃然的樣子,基於一種人性普遍的同情心,才這麼說的。

  最後,我和麻吉哥哥在興隆路與辛亥路的路口分手,麻吉哥哥前行到台大找女朋友,我則右轉要過辛亥隧道回家。若非騎腳踏車,我一定不會知道辛亥隧道的二邊出口不一樣高,在隧道中我居然完全不必踩踏板就可以一路滑出來。

  麻吉哥哥在他的部落格中也提到這次的單車行程,好像說「不敵心跳只有五、十的在下」,不過,我早就不是心跳五、六十,那是十幾年的事情了,其次,麻吉哥哥不敵的應該是JP的神駒吧!因此麻吉哥哥不必過謙,水準肉腳在一個程度以下的,比較已經沒有意義了!墊底也可以怡然自得啊!

  不過,經此一役,我覺得騎單車一定要穿車褲,不然屁股真是會痛到開花!

  卡打車,卡打車,何時再重新上路呢?

  • ottohsu 發表於樂多回應(29)引用(0)關於旅遊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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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喂,
    你轉台也不講一下,
    ㄘㄟ!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0日 23:31
    JP,
    看在你同梯是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份上,
    不要叫我們自己去偷練啦,
    發揮你悲天憫人的精神,
    繼續帶我們兩個游泳圈去騎車啦!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0日 23:35
    騎車到平溪....... 那是人類就辦得到的事嗎="=??

    印象裡即使坐火車都要坐好久啊........
    | 檢舉 | Posted by 貓眼 at 2006年12月21日 09:05
    靠..那裡是我轉台..是蕃薯藤罔顧我的權益強行分家,,
    我現在也沒辦法管理那個yam的部落格...
    還好我比較喜歡用樂多....

    對啊!我們要請jp大發慈悲帶我們去騎車...不然二個肉腳路線也不熟..騎個什麼玩意啊!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1日 13:08
    貓眼:
    火車走的路線和騎車路線不同...
    我一路上至少看到五十個以上的人類..都在做這件事吧!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1日 13:09
    不止吧,
    我覺得應該至少有一百個......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1日 22:33
    很快就發現轉台了跟過來, 好驕傲^+++^.
    | 檢舉 | Posted by 貓眼 at 2006年12月22日 09:24
    麻吉哥哥!
    不知我們兩個還要多久才能騎到莫內咖啡....
    http://www.wretch.cc/blog/playnow&article_id=4222168

    不然下次自己在7-11買個易開罐假裝一下好了!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2日 15:46
    這主意不錯.....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5日 18:07
    終於找到了,來簽個名
    | 檢舉 | Posted by 大頭青 at 2006年12月26日 08:53
    網址改變真是一件麻煩事啊!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6日 11:10
    下次去騎烏來進去的桶后林道,風景優美又無上坡,絶對可以享受騎車的樂趣.
    | 檢舉 | Posted by 雨果 at 2006年12月30日 07:02
    等你回來一定奉陪..
    和jp的滑雪之旅如何?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30日 11:56
    原來你躲到這裡來了.
    真是對不起兩位, 沒考慮到到平溪喝咖啡對初學者太遠.:-Q 只是從和平東路爬到木柵就叫辛苦也實在是......:-)

    找一天再來給你們強筋健骨一下, 不過你們還是得偷練, 才能快點享受丹大林道這種國家級的單車路線.
    | 檢舉 |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6日 23:31
    換網址真是一件討厭的事...
    讓不少人找了一陣子才找到...

    不過..jp你要多安排點行程..造成我沒有卡打車每次騎你的很不好意思的情境...
    不然..有人說我也騎不到幾次,買來又占地方...
    我的購車計劃甚難推行也!!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7年01月7日 19:54
    買吧, 不買怎麼會騎? :-)
    | 檢舉 |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10日 00:29
    JP不要多嘴
    慎重警告 不 准 買
    最近丟掉很多東西
    卡打車這種 很難丟得下手
    | 檢舉 |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1日 13:01
    買啦,
    法官夫人,
    不要太虐待法官.....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1日 21:08
    法官夫人有所不知.
    騎車除徜徉綠色山水外, 更能使人調節呼吸, 強身健體, 試想每當法官大人騎車完畢, 腦中分泌大量腦非之時,不僅其個人神輕氣爽. 返家之後, 家中事也會做得特別勤快,對夫妻關係, 家庭氣氛, 著實大有裨益. 這是何等愉快的境界哩. 法官夫人其實也是受益人之一啊.
    若不信可試買一台, 待法官大人鍛鍊一陣之後, 試看看便知.
    | 檢舉 |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12日 00:08
    呦..稍稍講一點就引來這麼多聲援
    不過...還是..不..准..買
    原因是..實際使用次數真的不會頻繁到需要買
    因為陪小孩的時間都嫌不夠了

    而且..我們家真的沒有地方擺
    說實在 法官大人偷偷買 放在宿舍
    我也不會知道 因為我是不管他的錢
    但..要進家門 此刻不適合 呵呵 好像養小老婆

    至於JP所言騎卡打車的種種益處
    ㄟ..感覺上都與我無關柳 因為法官沒什麼家內事可做
    家庭氣氛 夫妻關係好像不會因為一台卡打車就可以解決吧

    不反對JP多安排肉腳行程給法官大人和教授大人練練
    但卡打車 ㄟ...還是..黑黑黑黑
    法官大人沒臉皮借
    我不介意在這裡向JP開口..借我們啦
    最多小孩借你玩一下 呵呵喝婀
    | 檢舉 |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2日 12:02
    拜託,
    法官大人三個家加起來總共應該有兩百坪吧,
    怎麼可能沒地方放?
    那我租的狗窩只有二十幾坪都放得下,
    不然把沒有租出去(租出去了嗎?)的停車位拿來放也可以啊,
    叫JP介紹買一台跟你們家Lexsus同等級的卡打車來放就可以匹配啦,
    大概兩三百萬就可以了(有這種卡打車嗎?JP?)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2日 18:19
    感謝法官夫人指引明路

    -------
    ....
    說實在 法官大人偷偷買 放在宿舍
    我也不會知道 因為我是不管他的錢
    ...

    --------
    法官大人, 你是要不懂法官夫人的苦心孤詣就太不上道了:-)
    | 檢舉 |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13日 09:13
    嘿嘿...你們不要再害我了!!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7年01月15日 09:41
    麻吉哥哥

    你比我這個在媒體工作的人還誇張耶
    我家哪有兩百坪 連一半都沒有
    那個停車位哪能停卡打車
    還有..我家那台L牌車子 是二手的啦
    因為它 我家再度成為新貧族
    不要讓我們被國稅局還是監察院的釘上
    我們可是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家庭
    哪有這些閒錢

    還有..JP 黑黑黑ㄟ
    我看...聽不懂我的苦心孤詣的人
    好像是另有其人喔 呵呵呵呵喝

    總之我贊成小杜白雲的那句 不要再害他了 呵呵喝婀
    | 檢舉 |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6日 13:48
    廣義的你家,
    包括五樓跟十樓,
    還有宿舍,
    這樣沒有兩百坪也有一百五吧!

    停車位怎麼不能停卡打車,
    只是這樣奢侈點了罷了!

    我知道車是二手的啊,
    二手的也貼了很多錢,
    現在拿去賣應該也有一百多不是嗎?
    呵呵!
    唉唷,
    你家情形我都很清楚ㄇ,
    所以我不會講錯的啦....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6日 14:22
    最好的方法應該是jp送一台給我..
    我再捐錢給麻吉哥哥..
    麻吉哥哥再捐錢給jp..

    呵呵!
    不過買個卡打車,怎麼弄到還要洗錢!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7年01月16日 15:29
    好啊好啊,
    就這麼辦........
    呵呵!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6日 18:24
    我們不應該隨便收禮喔
    法官大人 所以jp要送也不行喔...
    免得上了水果日報

    還有...麻吉哥哥 您真的只知其一啊
    那輛L牌的車子 現在如果賣的話
    有沒有50都有問題 尤其換了一個
    很容易把東西弄壞的主人
    所以jp為了你好 如果你對你養的卡打車有感情了
    還是不要所托非人 喝痾呵呵
    | 檢舉 |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7日 16:30
    真的?那五十賣我好了.......
    | 檢舉 |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7日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