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7日

三個中年男人的單車半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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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P是個資深的單車玩家,不過多年來,只有HUGO被他拖去騎車,我們其他這些肉腳,總是嘴巴喊喊,雙腳從來沒有踩上踏板。

  直到今年來,真的是感覺自己老了,不再動一下,可能真的會完蛋。所以我們也就拗JP一定要為我們安排初學者行程,JP雖然阿莎力的答應了,但每次不是遇到颱風,就是他要出差,天災人禍,沒有一次真正成行的。

  後來麻吉哥哥受不了了,真的去買了一台腳踏車,JP終於良心發現真的安排了一趟單車行,時間在2006年11月11日,成員只有JP、麻吉哥哥和我,路線由JP規劃,從JP靠近六張犁捷運站的家中出發,目的地是臺北縣平溪鄉山頂的露天咖啡座,時間預定來回一個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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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麻吉哥哥的新車*

  由這個行程看起來,JP顯然過度高估我和麻吉哥哥的能力,他應該想到,帶著我們二個騎車,就像是拖著二個游泳圈游泳一樣。如果我第一次騎車就可以從和平東路騎到平溪,那騎個二年豈不是要改名叫阿姆斯壯了!

  無論如何,時間到了,三個年近中年的男子,集合在JP家。我有幸騎上JP價值四萬多元的登山車(嘿嘿!硬是比麻吉哥哥的新車貴上三倍);嚮導兼救護的JP則騎上他七萬多元的公路車,浩浩蕩蕩展開我們的單車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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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騎的JP的車子。*


  不料才剛出發,JP就帶我們騎上和平東路底的大爬坡準備穿越隧道到木柵去,光是這一段,我和麻吉哥哥就差點掛起來!接著一路騎到深坑,這段路只有緩起緩落,得以輕鬆一下,路上遇到不少單車同好,隨便問起目的地在那?居然有人回答說是花蓮!實在太恐怖了一點!

  而當我們騎到右往坪林,左往平溪的三岔路時,JP恩准我們可以在7-11稍事休息,補充能量,當場我就喝掉一瓶蠻牛兼外帶二包能量果凍。休息之後,JP仍未認清現實,帶著我與麻吉哥哥開始騎上山路,往平溪前進。我和麻吉哥哥只好鼓足餘勇,奮力前行。不知過了多久,JP的車子突然靠近我,附耳說改變目的地,到菁桐就好了。

  菁桐,就我開車的印象,好像也不近!這時我的心中浮現一句話:「為了守護世界的和平,貫徹愛與真實的邪惡,我是穿梭宇宙的火箭隊」,真希望能被什麼東西撞一下,就變成天空的一的光點,然後到達目的地。(沒有看過皮卡丘的人請跳過這一段,喵!)

  就在我無視於不斷超越我的單車同好,努力以超越烏龜的速度爬上一處轉彎的陡坡時,天空下起了嘲笑的雨水,就在這個時候,我聽到了一個呼喚我的聲音!

  原來是麻吉哥哥宣告投降,看來我在這個回合,唉的比較晚,算是靠著JP的神兵利器略勝一疇。

  於是乎,JP決定在前面找一個可以躲雨的地方休息,然後就以保持捷一樣的速度消失在我們的眼前,我和麻吉哥哥只好相依為命向前騎,最後在皇帝殿下方的姑娘廟找到JP,這也是我們此行的終點。

  我們在姑娘廟吃了些八寶粥之類的食物,原本我以為還要再往前騎一段,不過麻吉哥哥阻止了這個瘋狂的想法,我在稍後的回程中,深深覺得麻吉哥哥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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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s talk*
  三個中年男人,在姑娘廟進行一番men's talk之後,因為JP還要趕赴當日中午和丈母娘的飯局,所以又踩著他參加鐵人三項的公路車,以法拉利一般的速度消失在我和麻吉哥哥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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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JP的公路車*

  我和麻吉哥哥在雨中騎上疲憊的歸途,一路上不少單車騎士在經過我們的時候,都會和我們說一聲加油!不知道是看到我和麻吉哥哥的穿著太不專業,基於鼓勵新手而說;還是看了我們二人殆欲斃然的樣子,基於一種人性普遍的同情心,才這麼說的。

  最後,我和麻吉哥哥在興隆路與辛亥路的路口分手,麻吉哥哥前行到台大找女朋友,我則右轉要過辛亥隧道回家。若非騎腳踏車,我一定不會知道辛亥隧道的二邊出口不一樣高,在隧道中我居然完全不必踩踏板就可以一路滑出來。

  麻吉哥哥在他的部落格中也提到這次的單車行程,好像說「不敵心跳只有五、十的在下」,不過,我早就不是心跳五、六十,那是十幾年的事情了,其次,麻吉哥哥不敵的應該是JP的神駒吧!因此麻吉哥哥不必過謙,水準肉腳在一個程度以下的,比較已經沒有意義了!墊底也可以怡然自得啊!

  不過,經此一役,我覺得騎單車一定要穿車褲,不然屁股真是會痛到開花!

  卡打車,卡打車,何時再重新上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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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喂,
你轉台也不講一下,
ㄘㄟ!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0日 23:31
JP,
看在你同梯是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份上,
不要叫我們自己去偷練啦,
發揮你悲天憫人的精神,
繼續帶我們兩個游泳圈去騎車啦!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0日 23:35
騎車到平溪....... 那是人類就辦得到的事嗎="=??

印象裡即使坐火車都要坐好久啊........
Posted by 貓眼 at 2006年12月21日 09:05
靠..那裡是我轉台..是蕃薯藤罔顧我的權益強行分家,,
我現在也沒辦法管理那個yam的部落格...
還好我比較喜歡用樂多....

對啊!我們要請jp大發慈悲帶我們去騎車...不然二個肉腳路線也不熟..騎個什麼玩意啊!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1日 13:08
貓眼:
火車走的路線和騎車路線不同...
我一路上至少看到五十個以上的人類..都在做這件事吧!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1日 13:09
不止吧,
我覺得應該至少有一百個......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1日 22:33
很快就發現轉台了跟過來, 好驕傲^+++^.
Posted by 貓眼 at 2006年12月22日 09:24
麻吉哥哥!
不知我們兩個還要多久才能騎到莫內咖啡....
http://www.wretch.cc/blog/playnow&article_id=4222168

不然下次自己在7-11買個易開罐假裝一下好了!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2日 15:46
這主意不錯.....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6年12月25日 18:07
終於找到了,來簽個名
Posted by 大頭青 at 2006年12月26日 08:53
網址改變真是一件麻煩事啊!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26日 11:10
下次去騎烏來進去的桶后林道,風景優美又無上坡,絶對可以享受騎車的樂趣.
Posted by 雨果 at 2006年12月30日 07:02
等你回來一定奉陪..
和jp的滑雪之旅如何?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6年12月30日 11:56
原來你躲到這裡來了.
真是對不起兩位, 沒考慮到到平溪喝咖啡對初學者太遠.:-Q 只是從和平東路爬到木柵就叫辛苦也實在是......:-)

找一天再來給你們強筋健骨一下, 不過你們還是得偷練, 才能快點享受丹大林道這種國家級的單車路線.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6日 23:31
換網址真是一件討厭的事...
讓不少人找了一陣子才找到...

不過..jp你要多安排點行程..造成我沒有卡打車每次騎你的很不好意思的情境...
不然..有人說我也騎不到幾次,買來又占地方...
我的購車計劃甚難推行也!!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7年01月7日 19:54
買吧, 不買怎麼會騎? :-)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10日 00:29
JP不要多嘴
慎重警告 不 准 買
最近丟掉很多東西
卡打車這種 很難丟得下手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1日 13:01
買啦,
法官夫人,
不要太虐待法官.....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1日 21:08
法官夫人有所不知.
騎車除徜徉綠色山水外, 更能使人調節呼吸, 強身健體, 試想每當法官大人騎車完畢, 腦中分泌大量腦非之時,不僅其個人神輕氣爽. 返家之後, 家中事也會做得特別勤快,對夫妻關係, 家庭氣氛, 著實大有裨益. 這是何等愉快的境界哩. 法官夫人其實也是受益人之一啊.
若不信可試買一台, 待法官大人鍛鍊一陣之後, 試看看便知.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12日 00:08
呦..稍稍講一點就引來這麼多聲援
不過...還是..不..准..買
原因是..實際使用次數真的不會頻繁到需要買
因為陪小孩的時間都嫌不夠了

而且..我們家真的沒有地方擺
說實在 法官大人偷偷買 放在宿舍
我也不會知道 因為我是不管他的錢
但..要進家門 此刻不適合 呵呵 好像養小老婆

至於JP所言騎卡打車的種種益處
ㄟ..感覺上都與我無關柳 因為法官沒什麼家內事可做
家庭氣氛 夫妻關係好像不會因為一台卡打車就可以解決吧

不反對JP多安排肉腳行程給法官大人和教授大人練練
但卡打車 ㄟ...還是..黑黑黑黑
法官大人沒臉皮借
我不介意在這裡向JP開口..借我們啦
最多小孩借你玩一下 呵呵喝婀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2日 12:02
拜託,
法官大人三個家加起來總共應該有兩百坪吧,
怎麼可能沒地方放?
那我租的狗窩只有二十幾坪都放得下,
不然把沒有租出去(租出去了嗎?)的停車位拿來放也可以啊,
叫JP介紹買一台跟你們家Lexsus同等級的卡打車來放就可以匹配啦,
大概兩三百萬就可以了(有這種卡打車嗎?JP?)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2日 18:19
感謝法官夫人指引明路

-------
....
說實在 法官大人偷偷買 放在宿舍
我也不會知道 因為我是不管他的錢
...

--------
法官大人, 你是要不懂法官夫人的苦心孤詣就太不上道了:-)
Posted by jp at 2007年01月13日 09:13
嘿嘿...你們不要再害我了!!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7年01月15日 09:41
麻吉哥哥

你比我這個在媒體工作的人還誇張耶
我家哪有兩百坪 連一半都沒有
那個停車位哪能停卡打車
還有..我家那台L牌車子 是二手的啦
因為它 我家再度成為新貧族
不要讓我們被國稅局還是監察院的釘上
我們可是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家庭
哪有這些閒錢

還有..JP 黑黑黑ㄟ
我看...聽不懂我的苦心孤詣的人
好像是另有其人喔 呵呵呵呵喝

總之我贊成小杜白雲的那句 不要再害他了 呵呵喝婀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6日 13:48
廣義的你家,
包括五樓跟十樓,
還有宿舍,
這樣沒有兩百坪也有一百五吧!

停車位怎麼不能停卡打車,
只是這樣奢侈點了罷了!

我知道車是二手的啊,
二手的也貼了很多錢,
現在拿去賣應該也有一百多不是嗎?
呵呵!
唉唷,
你家情形我都很清楚ㄇ,
所以我不會講錯的啦....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6日 14:22
最好的方法應該是jp送一台給我..
我再捐錢給麻吉哥哥..
麻吉哥哥再捐錢給jp..

呵呵!
不過買個卡打車,怎麼弄到還要洗錢!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2007年01月16日 15:29
好啊好啊,
就這麼辦........
呵呵!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6日 18:24
我們不應該隨便收禮喔
法官大人 所以jp要送也不行喔...
免得上了水果日報

還有...麻吉哥哥 您真的只知其一啊
那輛L牌的車子 現在如果賣的話
有沒有50都有問題 尤其換了一個
很容易把東西弄壞的主人
所以jp為了你好 如果你對你養的卡打車有感情了
還是不要所托非人 喝痾呵呵
Posted by 林瑪姬 at 2007年01月17日 16:30
真的?那五十賣我好了.......
Posted by 麻吉哥哥 at 2007年01月17日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