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channel>
<title>osca_org-轉貼 ---環保議題</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cat_548857.html</link>
<description>台灣蘭溪人文自然發展協會．藝術即生活 生活即藝術．
</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generator>Roodo Blog System</generator>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atom:link href="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cat_548857.xml"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item>
	<title>九十八年民間建築物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案例參訪活動開始報名囉！！！！</title>
	<description><![CDATA[
			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九十三年起辦理推動「民間建築物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工作」，計畫，針對民間既有建築物在綠化、節水、保水、節能、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獎勵改善，積極誘導民間單位進行既有建築物符合生態、節能、減廢、健康四大項目的改善工程，以節約建築物對能源與資源的耗用及對環境生態進行實質保護。

本計劃進行六年以來，受獎助案例共計69件，其成果豐碩，為持續推動永續綠建築發展運動，本年度特別挑選九十三到九十七年改善成效顯著之優良案例，北區與南區各舉辦一場「民間建築物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案例參訪」安排兩天之參訪行程，特邀集國內產、官、學者共同參與。透過現場實際體驗，傳達國人綠建築設計之正確觀念，鼓勵民間參與。積極促進台灣邁向生態社區永續城市之目標。

南區11月4日在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小東路門口會合；北區11月11日於台北捷運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近台北科技大學)集合出發，歡迎有興趣之民眾免費參與。

備註：本次參訪活動免費參與，並贈送參訪手冊一本及環保提袋乙只，名額有限，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制。至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網站http://www.tabc.org.tw/）右側【研討會報名】進行線上報名作業 網址：http://www.cabc.org.tw/class/application/main.asp (依報名收件順序，額滿為止）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陳靜美 副工程師

------------------------------------------------------------------

TEL：886-2-86676398 #133

FAX：886-2-86676397

ADD：231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0樓之1

10F-1, NO.43 ,FU XING RD.,HSIN TIEN CITY,TAIPEI,TAIWAN,R.O.C.

WEB：www.tabc.org.tw

E-mail：saamay@tabc.org.tw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九十三年起辦理推動「民間建築物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工作」，計畫，針對民間既有建築物在綠化、節水、保水、節能、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獎勵改善，積極誘導民間單位進行既有建築物符合生態、節能、減廢、健康四大項目的改善工程，以節約建築物對能源與資源的耗用及對環境生態進行實質保護。<br />
<br />
本計劃進行六年以來，受獎助案例共計69件，其成果豐碩，為持續推動永續綠建築發展運動，本年度特別挑選九十三到九十七年改善成效顯著之優良案例，北區與南區各舉辦一場「民間建築物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案例參訪」安排兩天之參訪行程，特邀集國內產、官、學者共同參與。透過現場實際體驗，傳達國人綠建築設計之正確觀念，鼓勵民間參與。積極促進台灣邁向生態社區永續城市之目標。<br />
<br />
南區11月4日在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小東路門口會合；北區11月11日於台北捷運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近台北科技大學)集合出發，歡迎有興趣之民眾免費參與。<br />
<br />
備註：本次參訪活動免費參與，並贈送參訪手冊一本及環保提袋乙只，名額有限，歡迎踴躍報名參加。<br />
<br />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制。至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網站http://www.tabc.org.tw/）右側【研討會報名】進行線上報名作業 網址：http://www.cabc.org.tw/class/application/main.asp (依報名收件順序，額滿為止）<br />
<br />
-----------------------------------------------------------------<br />
<br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br />
<br />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br />
<br />
陳靜美 副工程師<br />
<br />
------------------------------------------------------------------<br />
<br />
TEL：886-2-86676398 #133<br />
<br />
FAX：886-2-86676397<br />
<br />
ADD：231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0樓之1<br />
<br />
10F-1, NO.43 ,FU XING RD.,HSIN TIEN CITY,TAIPEI,TAIWAN,R.O.C.<br />
<br />
WEB：www.tabc.org.tw<br />
<br />
E-mail：saamay@tabc.org.tw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1050852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10508527.html</guid>
	<category>轉貼 ---環保議題</category>
	<pubDate>Sun, 01 Nov 2009 12:48:2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國家公園危機再現！核心保護區位修法大鬆綁！呼籲連署【監督520國家公園法修法】</title>
	<description><![CDATA[
			97年立法院的國家公園修法危機，在大家的共同呼籲下，行政院和各提案立委從善如流的在上會期撤回修法提案。

如今行政院於98.4.1再次將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提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立法院已排定在98.05.20內政委員會審議此次的修法草案。

檢視此次修正條文內容，顯見行政院企圖將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以上國家公園保育最核心重要的區位，包藏禍心式的大鬆綁。

其中草案第十八條將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的管制大幅鬆綁；現行法條第十六條只有二款可以例外經許可之

行為，其餘均應予禁止；而草案新版本第十八條表面上洋洋灑灑列了十六款禁止事項，其中第16款還概括授權主管機關得另

行公告，實際適用上不但會有掛一漏萬的未列項目，且草案第十八條增列第二項 為因應緊急災害而採取之必要行為，或為重

大公共利益需要並經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許可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如何定義重大公共利益???各位，只要是被政府列為重大經濟建設，例如[科學園區]政府就會宣稱其具有重大公共利益、、、

因為會增加稅收、促進就業..這就是公共利益向來浮濫的認定！！！

甚至草案新版第二十二條又將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禁止行為鬆綁；依其法條區內既有之土地使用、民眾行

為，得於各國家公園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另定允許使用項目及行為，不受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規定之限制。

未來只要透過各管理處修訂其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即可排除限制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的禁止行為。

 【現行條文 】

  第十六條　第十四條之許可事項，在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除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六款經許可者外，均應予禁止。

 附註.第十四條第一款、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樑之建設或拆除。第六款、纜車等機械化運輸設備之興建。

【新版本】

第十八條　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禁止為下列事項：
一、公共建設、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樑之興建。
二、纜車等機械化運輸設備之興建。
三、勘採礦物或土石。
四、水域、土地之開墾或變更使用。
五、海底地形或地貌之改變。
六、污染水質、空氣或土地。
七、原有工廠之設備擴充、增加或變更使用。
八、溫泉水源之利用。
九、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
十、獵捕野生動物、垂釣魚類或放牧牲畜。
十一、採集野生植物或菌類。
十二、廣告、招牌或其他類似物之設置。
十三、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
十四、加刻文字或圖形於樹木、岩石或標示牌。
十五、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
十六、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為因應緊急災害而採取之必要行為，或為重大公共利益需要並經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許可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草案第二十條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許可增列六、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許可行為事項，又有無限多想像的大開後門...

 【新版本】

第二十條　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因學術研究、解說教育、公共安全或公園管理上之特殊需要，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得為下列事項：
一、引進外來動、植物。
二、採集標本。
三、使用農藥。
四、文化、生態體驗解說。
五、原有建築物之修繕、重建或拆除。
六、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新版本】

第二十二條　國家公園計畫發布實施後，區內既有之土地使用、民眾行為，得於各國家公園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另定允許使用項目及行為，不受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規定之限制。

以上僅針對此次草案之國家公園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之檢視，所有的利用管制，仍然未將國家公園的屬性作分類而僅一致性的管制，因此對上開條文的大開後門，令人深感不安！

因此必須再一次的請大家協助呼籲請行政院及立法院立委審慎研議將國家公園依其屬性 (遊憩型、保育型)做不同的利用管制與保護，並依此原則修訂本次的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以避免造成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形同虛設與保護目的瓦解。

 

懇請大家協助連署及發送呼籲

連署【監督520國家公園法修法】

 ◎    團體連署/團體代表人：：

 ◎    個人連署：

◎    e-mail ：

◎    電話：

◎    地址：

    

 連署發起：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聯絡人：祕書長林子淩  連署  e-mail:  tzulin@wildatheart.org.tw   

 電話：02-2382-5789    0933874369  連署傳真：02-26664737

 地址/10045 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6號12樓   http://www.wildatheart.org.tw/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97年立法院的國家公園修法危機，在大家的共同呼籲下，行政院和各提案立委從善如流的在上會期撤回修法提案。<br />
<br />
如今行政院於98.4.1再次將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提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br />
<br />
立法院已排定在98.05.20內政委員會審議此次的修法草案。<br />
<br />
檢視此次修正條文內容，顯見行政院企圖將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以上國家公園保育最核心重要的區位，包藏禍心式的大鬆綁。<br />
<br />
其中草案第十八條將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的管制大幅鬆綁；現行法條第十六條只有二款可以例外經許可之<br />
<br />
行為，其餘均應予禁止；而草案新版本第十八條表面上洋洋灑灑列了十六款禁止事項，其中第16款還概括授權主管機關得另<br />
<br />
行公告，實際適用上不但會有掛一漏萬的未列項目，且草案第十八條增列第二項 為因應緊急災害而採取之必要行為，或為重<br />
<br />
大公共利益需要並經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許可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br />
<br />
如何定義重大公共利益???各位，只要是被政府列為重大經濟建設，例如[科學園區]政府就會宣稱其具有重大公共利益、、、<br />
<br />
因為會增加稅收、促進就業..這就是公共利益向來浮濫的認定！！！<br />
<br />
甚至草案新版第二十二條又將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禁止行為鬆綁；依其法條區內既有之土地使用、民眾行<br />
<br />
為，得於各國家公園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另定允許使用項目及行為，不受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規定之限制。<br />
<br />
未來只要透過各管理處修訂其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即可排除限制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的禁止行為。<br />
<br />
 【現行條文 】<br />
<br />
  第十六條　第十四條之許可事項，在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除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六款經許可者外，均應予禁止。<br />
<br />
 附註.第十四條第一款、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樑之建設或拆除。第六款、纜車等機械化運輸設備之興建。<br />
<br />
【新版本】<br />
<br />
第十八條　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禁止為下列事項：<br />
一、公共建設、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樑之興建。<br />
二、纜車等機械化運輸設備之興建。<br />
三、勘採礦物或土石。<br />
四、水域、土地之開墾或變更使用。<br />
五、海底地形或地貌之改變。<br />
六、污染水質、空氣或土地。<br />
七、原有工廠之設備擴充、增加或變更使用。<br />
八、溫泉水源之利用。<br />
九、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br />
十、獵捕野生動物、垂釣魚類或放牧牲畜。<br />
十一、採集野生植物或菌類。<br />
十二、廣告、招牌或其他類似物之設置。<br />
十三、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br />
十四、加刻文字或圖形於樹木、岩石或標示牌。<br />
十五、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br />
十六、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br />
為因應緊急災害而採取之必要行為，或為重大公共利益需要並經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許可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br />
<br />
 <br />
<br />
草案第二十條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許可增列六、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br />
<br />
許可行為事項，又有無限多想像的大開後門...<br />
<br />
 【新版本】<br />
<br />
第二十條　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內，因學術研究、解說教育、公共安全或公園管理上之特殊需要，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得為下列事項：<br />
一、引進外來動、植物。<br />
二、採集標本。<br />
三、使用農藥。<br />
四、文化、生態體驗解說。<br />
五、原有建築物之修繕、重建或拆除。<br />
六、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br />
<br />
 【新版本】<br />
<br />
第二十二條　國家公園計畫發布實施後，區內既有之土地使用、民眾行為，得於各國家公園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另定允許使用項目及行為，不受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規定之限制。<br />
<br />
以上僅針對此次草案之國家公園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之檢視，所有的利用管制，仍然未將國家公園的屬性作分類而僅一致性的管制，因此對上開條文的大開後門，令人深感不安！<br />
<br />
因此必須再一次的請大家協助呼籲請行政院及立法院立委審慎研議將國家公園依其屬性 (遊憩型、保育型)做不同的利用管制與保護，並依此原則修訂本次的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以避免造成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形同虛設與保護目的瓦解。<br />
<br />
 <br />
<br />
懇請大家協助連署及發送呼籲<br />
<br />
連署【監督520國家公園法修法】<br />
<br />
 ◎    團體連署/團體代表人：：<br />
<br />
 ◎    個人連署：<br />
<br />
◎    e-mail ：<br />
<br />
◎    電話：<br />
<br />
◎    地址：<br />
<br />
    <br />
<br />
 連署發起：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br />
<br />
 聯絡人：祕書長林子淩  連署  e-mail:  tzulin@wildatheart.org.tw   <br />
<br />
 電話：02-2382-5789    0933874369  連署傳真：02-26664737<br />
<br />
 地址/10045 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6號12樓   http://www.wildatheart.org.tw/<br />
<br />
<br />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8970693.html">(繼續閱讀...)</a>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897069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8970693.html</guid>
	<category>轉貼 ---環保議題</category>
	<pubDate>Mon, 18 May 2009 17:34: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讓我們共同來打一場聖戰</title>
	<description><![CDATA[
			讓我們共同來打一場聖戰

         節能減碳已是普世價值，位於東北角瑞芳與基隆的交界營運已有四十七年的深澳火力電廠，於2007年9月底終於退役。原以為標榜「具國際宏觀」的執政團隊會與全球同步，沒想到已堅持興建核四廠後，仍要在距離核四廠16公里處的深澳火力電廠現址擴大更新，甚至要在基隆的番仔澳灣開闢一個新碼頭來裝卸煤燃料。

    使用一組機的深澳火力電廠，一年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就比整個基隆市排放的還多，更新成四組機的火力發電廠其空污狀況是不難想像的。當年前台電分配員工找親朋好友連署支持更新案，凡簽名者皆有雨傘、洗衣粉、馬克杯等禮物，並且散播此案是已拍板經費也撥下來了，非做不可。再加上台電不斷的花錢買廣告，一些自認無力改變現況的人，在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下，以簽個名換包洗衣粉回來用較實在的人比比皆是。

    深澳火力電廠四組機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當風向吹往基隆方向，整個大八斗子地區，特別是山海觀、新豐街一帶，將是一場無人可以倖免的災難。春節期間，原本要回八斗子買屋定居的在地孩子，不想買了。在八斗子有置產的人急著找仲介賣房子，怕再過些時日連便宜賣也賣不掉，「空污變空屋」預言了八斗子的未來。流動的空污，當然也不會放過發展觀光業正火紅的金瓜石、九份，深澳火力電廠的更新擴建將讓金九地區再次上演「悲情城市」。

    空污常常是已成事實大家才會覺醒，但在美麗的番仔澳灣興建1400公尺的防波堤當卸煤碼頭，對海岸生態、景觀、觀光都有極大的影響，特別是建在基隆人殷盼已久的海科館所在地對岸。2008年7月基隆十來個民間團體組成「我愛番仔澳灣連線」，發起連署反對興建卸煤碼頭。隨著台電廣發宣傳單，擴大支持者的連署，連線也加緊腳步要在基隆幾個重要地標諸如火車站、公車循環站發動反對者的連署。

    深澳火力電廠的更新案衝擊最大的應是八斗子地區的在地居民以及在地觀光業者。身為在地居民，也經營著以在地海洋資源、觀光客為生的蝦冰蟹醬，理所當然要傾所有資源來加以反對。而以保護海洋、愛護海洋為創辦宗旨的在地組織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當然也不能置身度外。搜集了各方資料、意見，與海洋台灣現任董事長戴寶村教授，決議以本身的現有資源先著手幾件事:

一、針對深澳火力電廠的擴大更新案

原本台電所提的更新案總經費需580億，行政院已通過，台電偷偷摸摸做了環評，所以也編列了預算。但後來原物料上漲，台電重提更新案總經費需1089億，到未前為止尚未通過。所以本案並未拍板定案，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況且更新案不通過當然也不必興建卸煤碼頭。

作法: 1、即日起著手印製宣傳單讓當地居民知道事實的真相，讓大家知道將來除了健康受威脅外，房價將下跌、財產將縮水。

2、將蝦冰蟹醬的箱型發財車改裝成宣傳車，有空檔時就大街小巷廣播，平時就將車子停在北寧路門市旁，讓來來往往的人潮知道深澳火力電廠擴大更新案與自身的利害關係。

3、另外組隊做定點的肥皂箱演說，發送傳單，每場都以專業的學者專家為主講人，以增強說服力。

 二、針對番仔澳灣興建卸煤碼頭

有關碼頭興建議案，在行政體系上，國營事業委員、教育部以及經濟建設委員會等單位已多次召開會議，特別是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集26個相關單位，考量整體國家利益後所作出的決定，到目前為止都是不贊成的。但台電最近動作頻頻，特別是打廣告訴求「防波堤不是生態的殺手」，還要以防波堤帶動地方觀光的天大笑話。

作法: 1、訴求景觀的集體記憶，位於濱海公路上的景觀是很多人的美好記憶，特別是雪隧未通時。如何讓多數人知道互古不變的風景即將變調?呼籲更多人有空到附近景點走走，將有助於反對力量的集結。

            2、於2009年3月21日(週六)邀請台灣知名的藝術家到看得番仔澳灣的景點(八斗子公園、潮境公園)創作作品，並且邀約潛水愛好者下海潛水休閒、或拍下海中美景。也可以全家大小一起來騎單車遊玩、或放風箏、健走等活動，呈現番仔澳灣各種休閒娛樂的可能性、各種角度的美景。

3、於3月21日 動員八斗子地區居民、店家，以一戶一菜、一餐廳一菜，以辦流水席方式，宴請當天來參加活動的人士，以呈現當地支持反對運動的聲音。這部份已得到潮境當地里長張淵翔的支持，會繼續拜訪其他里里長，請求共襄盛舉。

三、請求大家支援的部份:

    目前先由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提撥十萬元來運作，蝦冰蟹醬則先將貨車改成宣傳車，送貨之餘，可二十四小時候提供使用，並自行吸收油費。

1、徵求開宣傳車志工數位:蝦冰蟹醬只有一位同事會開貨車，希望能徵求到會開貨車的義工，在下班時間或假日或同事忙碌之時可以幫忙開宣傳車。

2、徵求宣傳車口號、宣傅單標題、活動口號: 「空污變空屋、煤來了海岸沒了」 戴 老師想的，也許還有更有力道的詞句。選321也認為方便以順口溜宣傳「321到潮境、潮境有個海科館，要觀光、愛海洋、大家一起來關心」麗妮想的。聽起來就不怎麼順，請大家幫忙修改看看。

3、請代邀認識的朋友321來八斗子: 321的詳細流程會另行公佈，但請先告知周遭的友人，藝術工作者、潛水愛好者、想踏青遊玩者，請將321的時間騰出來，一起來八斗子，並將確定名單告知。

4、請代邀學者專家: 在八斗子地區定點的肥皂箱演講需要學者專家的義務幫忙，近期內會將時間、地點、場次確認，但同時需要能支援的演說者。

5、請代邀相關的媒體記者321到八斗子: 活動能不能成功，媒體的曝光最為重要。當經建會三次協調不同意的案子，台電一逕的在基隆媒體打廣告、發傳單、送禮簽名連署，就吃定上層人士以及一般民眾不知情。如果消息能上全國版面、甚至國際版面，在「節能減碳」的主流價值上，才會有成功的機會。

6、請將這封信轉傳出去。

四、其他事宜:

    參與公共事務很容易被抹黑，特別是此擴大更新案，看不出那一點符合國家政策、人民利益，卻符合常理判斷的圖利特定人士。在龐大的利益輸送網絡下，再加上年底將舉行地方選舉，行事不可不慎。

1、個人以人格擔保絕對不會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早期在基隆每次辦活動總有人說是為選舉鋪路，為此曾將戶藉遷離基隆以銘志。走過十來年的基隆事務關懷，我的「人格」應該是有價的。

2、以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為收支經費的窗口，金錢不沾鍋，以防蝦冰蟹醬財務出現問題才跳出來做運動以斂財的謠言。這幾天還不少人想略盡棉薄之力捐點小錢以共襄盛舉，我則藉機宣導捐款給非營利組織可以拿收據節稅，如果對政府的執政能力不信任，更應多加捐款給公益團體。

3、已向蝦冰蟹醬的房東劉錫虎董事長報備過，特別是宣傳車將停放在賣場的前面。劉董事長大力支持此項活動，並告知賣場有多支攝影機，不怕不明人士搞破壞，更不怕被栽贓自已搞破壞。

4、幫蝦冰蟹醬員工另外保意外險，將來常來支援的志工也會幫忙保險以防萬一，畢竟小蝦米要挑戰大鯨魚，一切行事不可不慎。

5、企業是否適合投入社會運動?當賴以為生的海洋資源、觀光資源即將被破壞，為了企業的永續經營「在商言商」當然要站出來。希望蝦冰蟹醬能成功的打這一戰，以帶動更多企業勇於投入家鄉的保衛運動。

 

                    薛麗妮寫於2009年2月11日

http://tw.myblog.yahoo.com/linyhome/ 

相關事項連絡:02-24691929，或0932356715蝦冰蟹醬薛麗妮

捐款事項連絡:02-24694636海洋台灣 杜 小姐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讓我們共同來打一場聖戰<br />
<br />
         節能減碳已是普世價值，位於東北角瑞芳與基隆的交界營運已有四十七年的深澳火力電廠，於2007年9月底終於退役。原以為標榜「具國際宏觀」的執政團隊會與全球同步，沒想到已堅持興建核四廠後，仍要在距離核四廠16公里處的深澳火力電廠現址擴大更新，甚至要在基隆的番仔澳灣開闢一個新碼頭來裝卸煤燃料。<br />
<br />
    使用一組機的深澳火力電廠，一年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就比整個基隆市排放的還多，更新成四組機的火力發電廠其空污狀況是不難想像的。當年前台電分配員工找親朋好友連署支持更新案，凡簽名者皆有雨傘、洗衣粉、馬克杯等禮物，並且散播此案是已拍板經費也撥下來了，非做不可。再加上台電不斷的花錢買廣告，一些自認無力改變現況的人，在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下，以簽個名換包洗衣粉回來用較實在的人比比皆是。<br />
<br />
    深澳火力電廠四組機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當風向吹往基隆方向，整個大八斗子地區，特別是山海觀、新豐街一帶，將是一場無人可以倖免的災難。春節期間，原本要回八斗子買屋定居的在地孩子，不想買了。在八斗子有置產的人急著找仲介賣房子，怕再過些時日連便宜賣也賣不掉，「空污變空屋」預言了八斗子的未來。流動的空污，當然也不會放過發展觀光業正火紅的金瓜石、九份，深澳火力電廠的更新擴建將讓金九地區再次上演「悲情城市」。<br />
<br />
    空污常常是已成事實大家才會覺醒，但在美麗的番仔澳灣興建1400公尺的防波堤當卸煤碼頭，對海岸生態、景觀、觀光都有極大的影響，特別是建在基隆人殷盼已久的海科館所在地對岸。2008年7月基隆十來個民間團體組成「我愛番仔澳灣連線」，發起連署反對興建卸煤碼頭。隨著台電廣發宣傳單，擴大支持者的連署，連線也加緊腳步要在基隆幾個重要地標諸如火車站、公車循環站發動反對者的連署。<br />
<br />
    深澳火力電廠的更新案衝擊最大的應是八斗子地區的在地居民以及在地觀光業者。身為在地居民，也經營著以在地海洋資源、觀光客為生的蝦冰蟹醬，理所當然要傾所有資源來加以反對。而以保護海洋、愛護海洋為創辦宗旨的在地組織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當然也不能置身度外。搜集了各方資料、意見，與海洋台灣現任董事長戴寶村教授，決議以本身的現有資源先著手幾件事:<br />
<br />
一、針對深澳火力電廠的擴大更新案<br />
<br />
原本台電所提的更新案總經費需580億，行政院已通過，台電偷偷摸摸做了環評，所以也編列了預算。但後來原物料上漲，台電重提更新案總經費需1089億，到未前為止尚未通過。所以本案並未拍板定案，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況且更新案不通過當然也不必興建卸煤碼頭。<br />
<br />
作法: 1、即日起著手印製宣傳單讓當地居民知道事實的真相，讓大家知道將來除了健康受威脅外，房價將下跌、財產將縮水。<br />
<br />
2、將蝦冰蟹醬的箱型發財車改裝成宣傳車，有空檔時就大街小巷廣播，平時就將車子停在北寧路門市旁，讓來來往往的人潮知道深澳火力電廠擴大更新案與自身的利害關係。<br />
<br />
3、另外組隊做定點的肥皂箱演說，發送傳單，每場都以專業的學者專家為主講人，以增強說服力。<br />
<br />
 二、針對番仔澳灣興建卸煤碼頭<br />
<br />
有關碼頭興建議案，在行政體系上，國營事業委員、教育部以及經濟建設委員會等單位已多次召開會議，特別是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集26個相關單位，考量整體國家利益後所作出的決定，到目前為止都是不贊成的。但台電最近動作頻頻，特別是打廣告訴求「防波堤不是生態的殺手」，還要以防波堤帶動地方觀光的天大笑話。<br />
<br />
作法: 1、訴求景觀的集體記憶，位於濱海公路上的景觀是很多人的美好記憶，特別是雪隧未通時。如何讓多數人知道互古不變的風景即將變調?呼籲更多人有空到附近景點走走，將有助於反對力量的集結。<br />
<br />
            2、於2009年3月21日(週六)邀請台灣知名的藝術家到看得番仔澳灣的景點(八斗子公園、潮境公園)創作作品，並且邀約潛水愛好者下海潛水休閒、或拍下海中美景。也可以全家大小一起來騎單車遊玩、或放風箏、健走等活動，呈現番仔澳灣各種休閒娛樂的可能性、各種角度的美景。<br />
<br />
3、於3月21日 動員八斗子地區居民、店家，以一戶一菜、一餐廳一菜，以辦流水席方式，宴請當天來參加活動的人士，以呈現當地支持反對運動的聲音。這部份已得到潮境當地里長張淵翔的支持，會繼續拜訪其他里里長，請求共襄盛舉。<br />
<br />
三、請求大家支援的部份:<br />
<br />
    目前先由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提撥十萬元來運作，蝦冰蟹醬則先將貨車改成宣傳車，送貨之餘，可二十四小時候提供使用，並自行吸收油費。<br />
<br />
1、徵求開宣傳車志工數位:蝦冰蟹醬只有一位同事會開貨車，希望能徵求到會開貨車的義工，在下班時間或假日或同事忙碌之時可以幫忙開宣傳車。<br />
<br />
2、徵求宣傳車口號、宣傅單標題、活動口號: 「空污變空屋、煤來了海岸沒了」 戴 老師想的，也許還有更有力道的詞句。選321也認為方便以順口溜宣傳「321到潮境、潮境有個海科館，要觀光、愛海洋、大家一起來關心」麗妮想的。聽起來就不怎麼順，請大家幫忙修改看看。<br />
<br />
3、請代邀認識的朋友321來八斗子: 321的詳細流程會另行公佈，但請先告知周遭的友人，藝術工作者、潛水愛好者、想踏青遊玩者，請將321的時間騰出來，一起來八斗子，並將確定名單告知。<br />
<br />
4、請代邀學者專家: 在八斗子地區定點的肥皂箱演講需要學者專家的義務幫忙，近期內會將時間、地點、場次確認，但同時需要能支援的演說者。<br />
<br />
5、請代邀相關的媒體記者321到八斗子: 活動能不能成功，媒體的曝光最為重要。當經建會三次協調不同意的案子，台電一逕的在基隆媒體打廣告、發傳單、送禮簽名連署，就吃定上層人士以及一般民眾不知情。如果消息能上全國版面、甚至國際版面，在「節能減碳」的主流價值上，才會有成功的機會。<br />
<br />
6、請將這封信轉傳出去。<br />
<br />
四、其他事宜:<br />
<br />
    參與公共事務很容易被抹黑，特別是此擴大更新案，看不出那一點符合國家政策、人民利益，卻符合常理判斷的圖利特定人士。在龐大的利益輸送網絡下，再加上年底將舉行地方選舉，行事不可不慎。<br />
<br />
1、個人以人格擔保絕對不會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早期在基隆每次辦活動總有人說是為選舉鋪路，為此曾將戶藉遷離基隆以銘志。走過十來年的基隆事務關懷，我的「人格」應該是有價的。<br />
<br />
2、以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為收支經費的窗口，金錢不沾鍋，以防蝦冰蟹醬財務出現問題才跳出來做運動以斂財的謠言。這幾天還不少人想略盡棉薄之力捐點小錢以共襄盛舉，我則藉機宣導捐款給非營利組織可以拿收據節稅，如果對政府的執政能力不信任，更應多加捐款給公益團體。<br />
<br />
3、已向蝦冰蟹醬的房東劉錫虎董事長報備過，特別是宣傳車將停放在賣場的前面。劉董事長大力支持此項活動，並告知賣場有多支攝影機，不怕不明人士搞破壞，更不怕被栽贓自已搞破壞。<br />
<br />
4、幫蝦冰蟹醬員工另外保意外險，將來常來支援的志工也會幫忙保險以防萬一，畢竟小蝦米要挑戰大鯨魚，一切行事不可不慎。<br />
<br />
5、企業是否適合投入社會運動?當賴以為生的海洋資源、觀光資源即將被破壞，為了企業的永續經營「在商言商」當然要站出來。希望蝦冰蟹醬能成功的打這一戰，以帶動更多企業勇於投入家鄉的保衛運動。<br />
<br />
 <br />
<br />
                    薛麗妮寫於2009年2月11日<br />
<br />
http://tw.myblog.yahoo.com/linyhome/ <br />
<br />
相關事項連絡:02-24691929，或0932356715蝦冰蟹醬薛麗妮<br />
<br />
捐款事項連絡:02-24694636海洋台灣 杜 小姐<br />
<br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839824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osca_org/archives/8398247.html</guid>
	<category>轉貼 ---環保議題</category>
	<pubDate>Fri, 27 Feb 2009 15:50:05 +0800</pubDate>
</item>
</channel>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