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2006

民主本身就是野蠻!!

民主本身就是野蠻,是多數對抗少數的野蠻。經由讓多數成為常規而把他變的可敬。 (新野蠻人宣言 P.048)


所謂的民主,仔細想想真是奇怪的制度,不論是非對錯,由多數的意見來決定一件事情該怎麼做,可不可以做,要不要做。『少數服從多數』,這句話,不就是最明顯的野蠻。

雖然現在的選舉制度,是讓我們選出小部分的菁英(理論上),來代人民行使她們的權利,但所選出來的是否真正適任?現在的選舉,所選的不是最有能力的,而是『看起來』最有能力的。演員的部分多於專家的部分。這也許解釋了為什麼一個小演員可以當上美國總統;台灣為什麼現在是由律師團治國。

 

Posted by yam_orbit at 樂多Roodo! │14:57 │回應(0)引用(0)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70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