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4,2009
未來是「三縣十五都」吧!
地制法修正後,各縣市都搶在五月遞交申請書,不論是「準備好久」的台北縣,還是台中縣市合併升格、高雄縣市合併,或其他紛紛起而效尤的縣市,一切都顯得雜亂無章,而陰謀論也甚囂塵上,雖然馬總統的政見是三都十五縣,但如果行政院確實依法核定某縣市升格案,那其他按標準申請的縣市,就沒道理被刁難阻饒,也因此草率地立法,也可預期未來台灣可能會成為荒謬的「三縣十五都」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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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在台中霧峰,我樂見台中縣市合併後升格,讓大台中互補繁榮,我父母的故鄉在嘉義,我也對嘉義雲林合併感到樂觀其成,高雄是我最愛的城市,我當然也希望大高雄地區能相互結合資源提昇國際競爭力,而這些非升格不可的理由,不用地方首長提詞,任何一位縣民也可以說得朗朗上口,但最關鍵的原因是什麼?還不是怕自己的縣市被邊緣化,擔憂極端不公的統籌分配款加劇剝削!
既然真正的後果如此嚴重,那其他還未表態的縣市政府當然要趕緊籌備,如新竹桃園合併,南投與彰化合併,基隆併入台北都,有觀光資源屏東與澎湖併入高雄都,台南縣市也合併成「台南府市」,東部三縣市通通一起合併,準備一同來爭取固定的財政大餅,造福市民,包含台北市、新北市與雲嘉市,以上八都,加上被合併縣市需要有副行政區,一共十五都!
不過我們還遺漏了,財政赤字一塌糊塗的苗栗縣,與海峽另一端的連江縣與金門縣,他們可能沒有縣市願意與他們合併,因而二度邊緣化,在明年之前,這三個小縣原本只需面對北高兩市的不平等條約,而未來卻必須在「八都聯軍」下,爭取中央分配款剩下的餅屑。
當然,上述的縣市合併,都只是因地制法修正所導致我的胡思揣測。
我不是唱衰行政區重劃的改革與必要,只是,如果我問地方制度法的核心精神是什麼?正常來說,我們不會回答,要壯大縣市爭取中央的統籌分配款,以剝奪三等縣市的權益,而是會說,相關法令目的是為了區域平衡與資源分配公平。但新地制法並沒有消弭舊時的不公不義,而是加劇邊緣化縣市更邊緣化,財政弱勢的更弱勢罷了!
台灣真的是一個面積很小的國家,中國第四個直轄市,重慶市,面積是台灣的兩倍大,但也相對地,我們卻可以將區域均衡發展的很好,讓全台資源分配很均勻、小而美,可是,若依未來的「三都十五縣」劃分行政區,可以想像,特別是所謂的台北都(北縣市加基隆),可能會如同世界第二大都市圈,首爾特別市,一樣的狀況,擁有2300萬市民,是韓國總人數的一半,卻會造成資源極端失衡,而這會是台灣都市發展所希望的目標嗎?
日治時期台灣行政區域(1926~1945)看起來也比現在有競爭力 Pic from地圖會說話
此外,我一直認為,地方首長的執政是最不需聚焦在藍綠對決,而選民也能依執政成績來發揮民主效果,但顯然的是台灣在這段路走偏了,所以我們在地制法修正後,先被討論的是誰會選台中都、新北市的市長,台南縣市該不該合併來解決DPP內部紛爭,而非討論區域劃分影響台灣整體的發展,或統籌分配款是否回歸公平的起跑點等核心議題。人人都關心台灣貧富差距擴大,但怎能不正視縣市政府的財政貧富也是懸殊差距呢?
我們也要以君子之心先肯定馬政府,敢於修正在中華民國憲法大框架下,造成台灣的區域劃分種種不合時宜。然而,若未來行政院真的只有選擇性地通過特定縣市的合併升格案,這時就真如經濟日報的社論【何不全升格?】所批評的「這種只為短期政治算計而不顧長期發展的態度,將使未來的地方和國家發展更為困難。」
而以地制法修正的時機與方式,或許我們早就知道會有司馬昭的陽謀,但馬政府就不能想出更有建設性的陽謀嗎?撇開選舉思維,再深究地制法最荒謬之處,無非是,各縣市的人民都想從二等公民晉身為一等公民,即便此舉將會產生更多三等公民,但卻不見有任何人大聲疾呼「為何不是人人平等呢?」
PS既然各縣市都在合併,那我也建議兩個方案。濁水溪的流域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十分之一,南投、彰化與雲林可以考慮合併一起升格成台灣最大的直轄市,名字就叫「濁水溪市」吧!
再者,聽說馬總統很愛提節能減碳,那何不將國家公園與中央山脈區域,也整併為一個「森林直轄市」,全力促進生態保育,市名我也想好了,就叫做「百岳市」,而且還可以象徵性地選台灣黑熊來當市長,保證會成為世界焦點!
引用URL

我一直認為,分割原有的族群,才容易造成階級上的差距與對立。
或說,除了資源分配上問題,或許也是一種為了長久統治的必要手段。
http://blog.roodo.com/859m/6d20c871.gif
何不全升格?
【經濟日報╱社論】
2009.04.12 04:13 am
縣市首長將於年底改選,立法院又新修正通過地制法,因此縣市爭著升格為院轄市的問題立刻熱門起來。但令我們很難過的是,這些爭論乃至政策,都基於選舉策略或地方利益,幾乎無人考慮地方制度根本的目的是要讓國土更好的規劃利用,讓施政和建設更有效率。這種只為短期政治算計而不顧長期發展的態度,將使未來的地方和國家發展更為困難。
理想的地區劃分,是要讓最需共同規劃建設的地區,同屬一個地方政府之下。在農業時代,地形、河川以及灌溉系統可能是分區最重要的依據。現代社會則有更多經濟和其他活動需要考慮進來。例如,中國大陸採取市轄縣,即是各中心都市管轄周邊非都市地區的做法,就較符合經濟和很多活動是以中心都市為中心的事實,而讓整個地區可以有更符合整體利益的規劃。但我們卻有太多政治算計;本來和周邊各縣合在一起的新竹、嘉義等中心都市被獨立出來,而本來分立的縣市現在則為升格而想合併,國土缺乏整體規劃,而地方制度及建設則亂成一團。
這樣混亂的局面,除選舉的政治算計之外,主要就是因為財政和人事制度的不公平。同一個地方,升格之後即可分更多財源,其員額可以擴增,而且職等和薪水亦同步提高。就是這種不合理的制度,使各地方政府和人民拚命要升格,而沒有人去理會升格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例如台北縣和台中市,若和台北市和高雄市相比,一向受到不少不公平的待遇;但它們卻可能認為爭取讓自己成為院轄市以得到北高兩市的待遇,比爭取所有縣市的公平更為划算,所以政治上更弱勢之地區就更無力爭取公平的待遇。
而這種不公平制度並不是先天必然的不公平,或基於其他更重要目的之必要之惡,而是完全不必要的人為不公平制度。這種按政治位階分錢封官的制度本來就該改正,如今它們又誘發了不恰當的合併升格競爭,而使區域劃分更可能不符合國土整體的規劃,因此亟待改正。
我們建議政府不要為了選舉考量而急於推動某些縣市的合併升格,而應該先把財政收支劃分及人事制度改成真正的公平。我們這麼小一塊土地,凍省之後各縣市實質上都已直屬中央,因而不管叫什麼名稱,財源的分配都該完全公平;不應該叫院轄市或準院轄市就多分一塊,或有固定不和其他地區分享的比例。而所謂公平,應該考慮各地政府服務的需要、財政的情況以及發展的程度等和人民生活及發展有關的實質因素,而非政治位階。人事的員額及職級也應該用同樣的原則來制定。有了公平的制度,我們才能跳脫搶經費和官位的思考,而由真正國家和區域發展的需求,重新劃定各地區。
然而政府並未做這些正確的改革,反而錯誤地擴大地方政府的舉債上限,並製造更多不公平。馬政府在中央政府的舉債已嚴重危害到財政紀律、後代的權益,甚至四、五年後的政府運作及經濟安定,但政府完全不理民間專業的批評。如今政府又要讓地方政府增加2,700億元的舉債空間。這恐怕已非敗家子所能形容。中央政府舉債過多最後不得已還可以印鈔票用通貨膨脹來解決。地方政府舉債過多,最後不是賴給中央,就是讓地方政府破產而無法做事,所以中央政府不該如此縱容地方舉債。我們切盼政府換一些新腦袋,重新研擬一套公平合理的地方財政及人事制度,然後我們才能有合理的地區重新區劃,以及健全的地方發展。
2009-5-15自由時報
125萬人縣市可升格 學者質疑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在台大社科院舉辦公聽會,討論大都會型直轄市的功能與條件,次長簡太郎說,現在已有台中縣市、台北縣、彰化縣與高雄縣市提出改制,但原則是一體適用,希望透過公聽會擬定審查原則。
台大社會科學院長趙永茂擔任引言人,他建議內政部應儘速擬定審查規範,並要求地方政府簡報,簡報重點在於改制後如何帶動周邊縣市區域發展,如何提升都會區域的國際競爭力。
趙永茂認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最低一百廿五萬人就可提出升格,但這個數字的人口根本不足以形成一個具備國際競爭力都會區。
同為引言人的交大交通運輸研究所教授馮正民表示,要成立大都會型直轄市,中心城市與鄰近都市的互動狀況很重要。而除了將來鄉鎮市合併設區的合理性,還有原住民鄉的權益保障,都必須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