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5,2008 09:38
維安警察再多,也不會比台灣人多
上小學一年級時,台灣已經宣佈解嚴,因此我從未感受過「警察國家」的恐懼,至今我也未曾有「犯罪嫌疑」而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更遑論因任何罪名進過警局,但當我看到這幾天陳雲林來台的報導,不斷出現維安警力對平和抗議的百姓執法過當甚至違法濫權,讓我十分驚慌也非常不解,為什麼警察敢挑釁人民的公平正義?為什麼警察要刻意激化抗議民眾的憤怒情緒呢?
有幾位中學的好友,現在也擔任「人民保姆」,所以我知道這份工作很辛苦,而且最近幾年還因為「人權意識」提昇,而被輿論認為警察公權力不彰;但如今卻為了一位中國高官來台的維安行為,讓暴力威脅的執法取代依法行政,更已經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因此,這些「波麗士大人」在行使警察職權時,或許應該再仔細思量下列法理情三個層面,避免往後中國高官再次「視察台灣」時,警民衝突加劇,甚至發生流血事件!

(小聲問)天安門都有升旗典禮,圓山怎麼沒有?
【法】違法行為VS違憲行為
警察行使職權當然必須依法行政,否則將無正當性,但我們看到這幾天萬名維安人員利用絕對優勢人數,隔離抗議聲浪於百尺之外,非但未依法行政,而且還惡意違反多項法律,包含刑法「毀損罪」、「強制罪」、「違法搜索罪」、「侵入住居罪」、「剝奪行動自由罪」與「警察職權行使法」,而且警方無限上綱警察職權,更完全抵觸憲法賦予人民的「自由權」,或許當警察舉牌「制止違法行為」時,人民應該反制,向警察舉起「制止違憲行為」,予以告誡!
↘波麗士大人請牢記「警察職權行使法」總則第三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設計對白︰
正︰好多人攝影,需要他們出示證件嗎?
背︰唉~甭啦!這裡是北京天安門,又不是台北圓山!
【理】政黨棋子VS人民公僕
警察必須服從上級指示,不難理解,但用20多年前的戒嚴手段對付現今民主法制的台灣人民,卻顯不智,現在多數人民用訴訟保障自己的權益,乃稀鬆平常,加上法律諮詢眾多與人權意識提昇,隨手記下警員編號與反蒐證錄音錄影,皆是基本常識,若這些基層員警與保警,仍願淪為黨國旗子,惡意粗暴對待和平示威人民,輕則上演行政訴訟,重則依刑法論處,就算(快下 台)劉兆玄也僅能相護一時,為何這些維安警察不扮演一世「依法行政」的公僕呢!
↘波麗士大人請牢記「民主政治」常軌︰
執政者會政黨輪替,切勿短視近利討好某一政黨,違反行政中立!
【情】中國人VS台灣人
警察先生女士,不論你還有幾年退休,你終究會離開國家崗位,又回歸成為平民百姓,但你希望10或20年後,台灣已經成為獨裁中國的一省嗎?你願意在一國兩制下過著退休生活嗎?相信多數人都希望能繼續在民主自由的台灣生存,而這些反對「陳雲林」的聲音,也是秉持如此的想法,他們想確保我們國家的主權,讓民主自由的訴求,趨緩中國急速併吞台灣的腳步,這時你面對這群不懼飛彈威脅、替我們捍衛未來生活的抗爭者,還忍心對他們勒頸鎮壓、鎖喉驅離嗎?
↘波麗士大人應該再聽一次這首台語經典︰《母親的名字叫台灣》
如果從法理情三個層面還無法說服「波麗士大人」謹慎使用警察職權,依舊對平和示威的台灣人民暴力威脅,甚至牽連無辜群眾與商家,這句「台灣人找不到公道,會自己找公道」的警語,就會在週四晚的「中國台北城」出現,因為你們的行逕已經「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合」,或許我還未嚐試過辣椒水柱與催淚瓦斯的滋味,但是我將不會害怕面對暴力警察,因為我知道保護中國高官的警察再多,也不會比台灣人多!
恐懼閱讀︰圓山飯店 警察侵犯人權事件記錄 ◎陳育青
依法行政的警察才能聽的「波麗士大人」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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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只是警察而已,還好
真的還好
希望不要有那麼一天
連軍人都會不知道哪邊是敵人
三軍統帥的命令該不該聽的時候
是不是該推動修改"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時候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