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綽號是獅子。
他有一頭金紅色的捲髮,讓我一直以為他是因為有著獅子的鬃毛,而被稱為獅子,後來知道他姓施,才了解原來他獅子的這麼理所當然。
他是我學生時代,打工的餐廳經理,一般在餐廳我們比較會接觸的是主任,經理只是我該禮貌對待的老人。
有一回餐廳請來了 三位年輕小服務員,一位是瘦瘦小小,學習不快但非常有心學習,另兩位長得高一些,有一位還有點小聰明,就是你看我時我就做,當然我這壞巫婆就專欺負這人。
只是突然有一天,一張叫人走路的公告貼了出來,那位努力而漸漸進入狀況的瘦瘦小小服務員被裁掉了,我跑去問主任,主任說那是經理的意思。
我也是獅子,當然跑去找獅子理論了,想到這有些汗顏,我不會說話的藝術,當時我是用質問的態度去的。
經理不愧是經理,解釋了整件事來教導我。
原來是這三位服務員年紀太輕(印象是國中生肄業),經理告訴主任處理,而主任一直沒動作,所以經理親自下公告,先開掉其中一位來提醒主任。記得當時他還跟我道歉,說不知道他下刀的是其中最好的。
獅子經理還幫過我一件事。
留下 42 針紀念的那次車禍,當時警察開的單指出我錯 3 分,對方錯 7 分。對方要來和我和解,而獅子經理則幫我和對方交涉,就在對方要來之前,經理找我談,他問我想要甚麼結果,我說我只要各自自認倒楣就好了。經理說但我們要假設各種狀況,他說和解是一個,另外則是對方賠我或我賠對方,當時我還很自信說對方錯 7 分,怎還會開口要我賠錢呢?最後經理只要我再確定,確定我真的不要對方賠錢。當時我很確定。
我真的錯了(到現在我還常犯這種錯),對方因為腦震盪住了一天院。他說因為我有打工,肯定比他有錢,他們要求我付些道義責任費。
知道我當時有多獅子嗎?
記得我氣到要大吼,我也有輕微腦震盪,因為車禍當晚一直吐,還暈到坐不起來。
一個女孩破了相,笑的時後兩邊臉不一樣,不確定後遺症是啥,連警察都判定他們錯 7 分,他們竟還能這樣開口!
當時是獅子經理拍我肩膀讓我冷靜下來。
感謝這經理,在我見識人的天性“為己”時,伸手幫了我一把。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
提摩太後書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