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instinct』,該如何去對待它呢?將它視為遠古來的魅影,還是當成高度機械化的當代氛圍裡的一種拔昇?
然而,有多少人批責『instinct』?
人總是不敢讓自己相信『instinct』。一方面出自畏懼,一旦相信,似乎不願發生的事情便會發生;一方面是出自高傲的理型原則,認為世界的規律依據某種規範運行,而不符合者,終究會被淘汰。『instinct』恐怕因為它的不可驗證性,自然被排斥在系統之外。
經常看到不少人自己不相信『instinct』就罷,還說服他人:「拜託都什麼年代還信這?」「胡思亂想的吧?」之後,還會加一句:「乖~別想太多。」(翻白眼了不好意思)。人絕對是大多數趨向怠惰、懶散的,假如不是真有『instinct』提醒,人幹麻自尋煩惱,自添憂愁?
『instinct』許多時候是潛意識的警告,是生物本能的潛在警鈴。當你聽見,就別自欺欺人,得睜開雙眼。即便那是違反人類的本性,還是得面對。這是相信自己的一種。
最近的『instinct』如何呢。好似響了很久,但還不想承認。然而我會預備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