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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7,2008

寶變為石

「去聖邈遠,寶變為石」

縱使不是去聖路迢迢,光是寶變為石就足夠傷懷。寶石,寶石,它們是一體兩面。真正體會到寶變為石,還確實有股莫名的憤怒。

別跟我說好好當塊石頭也不錯。除非你是聖人。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0:34回應(2)引用(0)

欺瞞

人常常妄自以為自己能夠隱瞞些什麼,但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當欺瞞者認定自己完美無缺時,其實就像犯罪,該留的線索都留了。只是那個被欺者願不願意按圖索驥。按圖索驥一面哭回去,是誰都不想要的吧?因此,還能有這麼多欺瞞者之所以存在,絕對不是騙術高明,而是被欺者對他們懷有一種斯德哥爾摩情結;再者,被欺者總是不願戳破。

戳破又有什麼關係呢?讓世界變得更有穿透力不是很好可是我們或許從此極難再開心。於是,得容忍欺瞞者永遠欺瞞,而被欺瞞者就得永遠蒙上眼。

ㄧ種殘忍的扮演。都說了是扮演,所以何來欺瞞?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0:28回應(0)引用(0)

instinct

對於『instinct』,該如何去對待它呢?將它視為遠古來的魅影,還是當成高度機械化的當代氛圍裡的一種拔昇?

然而,有多少人批責『instinct』?

人總是不敢讓自己相信『instinct』。一方面出自畏懼,一旦相信,似乎不願發生的事情便會發生;一方面是出自高傲的理型原則,認為世界的規律依據某種規範運行,而不符合者,終究會被淘汰。『instinct』恐怕因為它的不可驗證性,自然被排斥在系統之外。

經常看到不少人自己不相信『instinct』就罷,還說服他人:「拜託都什麼年代還信這?」「胡思亂想的吧?」之後,還會加一句:「乖~別想太多。」(翻白眼了不好意思)。人絕對是大多數趨向怠惰、懶散的,假如不是真有『instinct』提醒,人幹麻自尋煩惱,自添憂愁?

『instinct』許多時候是潛意識的警告,是生物本能的潛在警鈴。當你聽見,就別自欺欺人,得睜開雙眼。即便那是違反人類的本性,還是得面對。這是相信自己的一種。

最近的『instinct』如何呢。好似響了很久,但還不想承認。然而我會預備著的。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0:15回應(0)引用(0)

April 14,2008

美好的4月13日

去了一家很棒的餐廳,
認識了一群很棒的朋友,
送個朋友到一家很棒的民宿,
一群人夜半騎了很長的雨夜路。


然後,竟然我得到的遠比我所能想像地多。


用的詞極其粗淺。就如那些被我拋擲到卵石堆上的石頭,毫不起眼。但我和朋友仍ㄧ遍遍朝著大海扔著,那幾乎快淹到腳踝的浪潮,忽然滌得自己很簡單。很簡單。這種簡單只有決心要如此過的人,所能深會。其餘不行。若不想讓自己開懷地大吼大笑,那些所謂的用盡氣力都是,生命無動於衷。聰明又熱血的樣子,始終令我望向該處,渾然而飽滿,無可更替,天賜的福。於是明瞭很糟糕的事情也可以從中生出一個成熟的心靈,或是很平淡的生活裡熨貼一顆細膩貼近的心。忍不住不想起身的香氣。這一天。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1:37回應(0)引用(0)

April 11,2008

默契

默契,這件事情是有趣的。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兩人足夠有共識,知道什麼事在另個人眼中會是什麼反應,進而反射到語言中,給予回應。簡直玄妙無比。

悲慘的是,許多時候人類選擇的是「誤讀」,刻意誤讀或不經意誤讀,這兩者帶來的後果是一樣的。默契經常在錯誤詮釋中遭到打擊。

假使是「簡短準確,又有當下信念」,那便是再好不過的默契了。最怕的是,你當之肺腑的,人家只當你是豬肝;或是你把人家當鋁箔包飲料,人家卻視你為陳年好酒。這種,不管是發生在家人、情侶、朋友身上都是令人痛心疾首,忍不住附和起尼采來。(這麼一來他的信徒應該很多)

但,我又說得太過。不是正在說默契嗎?默契本身怎麼還要我「說」呢。

總之我只是上來提醒大家,如果你夠聰明,發現某個朋友某個人對你忠誠,努力建立默契的橋樑;正當他ㄧ磚一瓦地搬運時,請不要一瞬間就刮起夏季颱風,好嗎?(我又「說」了)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2:33回應(0)引用(0)

April 10,2008

惡寒

ㄧ、
回到那經常返復的房間
通過玄關,正想徹底做個好夢
然而那被子不是早上鋪好的
樣子,那蜷曲十分神秘


二、
你怎麼來這?
爲逃避那張臉,急急
連手機都遺落在後方


三、
問句可以是人問也不妨是機器
畢竟醒了,當我自以為沉睡
我實際從夢裡一身惡寒地醒了


四、
沒有分段的意思,天氣
本來也沒有下雨的意思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21:31回應(0)引用(0)

熱的呀

--是熱的呀!

夢見這句話,醒著
沖一壺茶,然後發呆
幾人有本事像它

熱著回甘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16:07回應(0)引用(0)

April 7,2008

Walk

走。
緩緩走路的伴,還真是找不到。

校園大,可是夜晚多適合走,一面小心著草地沾濕褲管,一面又要躲遠處的腳踏車。
能這樣輕緩地走。天空有星與否,都無所謂。
這裡沒有十字路口,也沒有回不到原點的時刻。



姑且找一日這樣走,無伴也無妨,畢竟是春日。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1:55回應(2)引用(0)

太熱

銀河中的聲響,是杯碗碰撞出的結果,遙遠得太普通。因此遙想是最美的。

一起喝杯茶的氣氛早該,換了。即便一再提及那些水晶的品質。茶和水晶,都得是有緣人才識得。

過去,很簡單。將壺身的昨夜掏洗,很快地又有下一杯甘美。微微的腐繡,也許是不願意洗去,也許是刻意忽略。久之,每捧起茶,有個味道就是不去。

蹙步的姿態,都好嗎?捧著一對古玉的手,將能習慣這個世界,能適應我都倦意深深的夏日?

端午未至,然多想是有的。太熱了。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1:45回應(0)引用(0)

請讓我晾起未乾的衣服
上面有潮濕的謝意

微小的屏幕上擠滿的
親切的問候是我賴存的日光
剛剛好 遇上正午
你將感激吸走
溫暖足夠
使我乾爽地面對任何一種雨天

Posted by oates1231 at 樂多Roodo!1:37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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