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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世代論述的突圍—記野草莓學運的誕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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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高雄城市光廊

（本文刊在2008-11-11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作為解嚴二十多年後，身處資訊爆炸，商業邏輯橫行的下一代，他們從未經歷過戰爭，或許還稍微嘗過威權統治的餘威（小時候父母不都這樣說嗎？「不乖就叫警察把你抓走」）；用網路交談，在ＢＢＳ裡吸收知識，用簡訊傳遞愛情……除了這些標籤，這個世代還背負著更大的污名，所謂一踩即爛的草莓形象。「草莓族」，那些傲慢的大人這樣稱之。

或許沒有人想到，那些「宅男腐女」的標籤底下，那些被視為「無感」的形象，其實是對這個意見過剩的社會，展現無語的抗議；所謂不肯吃苦，不也是對整個社會的家長式思維的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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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世代論述的突圍—記野草莓學運的誕生</title>
	<description><![CDATA[OJ先生學安:

被實體化的污名再怎麼翻怎麼轉也還是污名.在枷鎖上飾以花朵對個體而言當然具有某種心理效益,對於改變此一污名之所由的社會結構卻是短多長空的做法.將從屬階級因剝奪所致的現狀當成本質予以歌誦恰恰是作為殖民主義笑臉的東方主義的基本語法.


身分主流與消費主流是兩回事,除非生產者/生產對象或消費者/消費對象之間具同一性(此"自嘲"之謂也!然而台灣存在著一個"以台製台"的文化產業環境嗎?抑或是"中國廣播/台客搖滾"?;"台風"的暴風圈裡"觀台/扮台"的人多呢還是"是台/爲台"的人多?).

從屬階級的污名當然也可以成為另一種(與支配群體具分工關係的)主流,且恰恰是一種支配群體樂觀其成的主流(過去是低俗,現在是低俗的主流?偏見的自然化莫此為甚).

送葬隊伍的輓歌當然也可以嘈切激昂引人注目,大街上脫褲子當然也會有人吆喝叫好.然而如果不想檢視"台=俗"的認知模式與作為其基礎的社會結構而徒務鋸箭療傷,則台人的自由也僅是作為俗民/庶民的自由而非"國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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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9 Nov 2008 10:59:1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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