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9,2005

人性‧剝削‧困境

這陣子喜憨兒事件引發了不少討論。還不熟悉這件事的,這裡先做個前情提要,就是說,台北市議員陳永德、陳義洲、歐陽龍、陳惠敏上午召開聯合記者會,指控喜憨兒基金會每年營業額900多萬元,而喜憨兒卻只領基本工資最低時薪66元。議員們批評基金會把喜憨兒當成廉價勞工,以公益名義行圖利之實。而許多媒體也粗操地直接以「剝削」來報導此事。

而事情演變的相當快,喜憨兒基金會這幾天陸續接到客戶取消訂單、捐款人止付,影響片甚鉅。今天喜憨兒福利社會基金會董事長蕭淑珍忍痛宣布,即日起關閉新竹5個庇護工作站,明年4月將關閉北市府工作站,基金會十年來的耕耘如今面臨最大的危機。而這也意味著,數百位喜憨兒可能就此頓失生機。

ROACH寫了一篇《時薪66元的喜憨兒,被剝削了嗎?》,其中的論點是認為在這個事件底下,不應該以勞資的關係來看待「庇護商店」。其他有些討論則針對在資本主義社會底下,able/disable被定義與被期待的矛盾。Timo在討論裡提出兩個選項:「一,因為他們是disable,所以大家用一種施捨贊助的心態來賣來買。二,認為他們不完全是disable,所以,他們也可以拿出該當的勞動力成果出來賣。」我想這些討論並不至於衝突,問題出在我們應該循著什麼脈絡來談?存乎著怎樣的期待來談?

其實,這些議員的動作,豈不仍是台灣社會烏煙瘴氣的政治秀罷了?自命為正義之士憑藉著貧乏的公義想像,到處「踢爆」,幾乎是台灣民意代表的標準動作。但真正令人無奈的是,許多重要的公共議題,都只能透過這些滑稽的政治秀才獲得重視。然後,常常又因為政治人物的過頭作秀,使得嚴肅的公共哲學與政策問題的討論,在一開始就被帶向難以收拾的一團爛仗。

這次,很諷刺也很慚愧,竟然是這樣政治烏龍,才讓迫使我自己去思索身心障礙者在able與disable的看待之間,所應該被定位的「人的價值」。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將身心障礙者視為disable,而必須透過慈善救助來實踐社會正義的話,那麼類似喜憨兒基金會這樣的組織,或是其庇護商店,或許沒有存在的必要。相反的,如果我們真的也很嚴肅認真地反省,認為不應該以施捨同情,而必須看待他們與一般人相同,是為能夠付出勞力的勞動者話,或許也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讓他們擁有「公平」的勞動條件。

就是因為這中間的認定是如此不單純;因為身心障礙者的身分,被夾在不那麼able也不那麼disable中間,因此才有庇護商店的存在。庇護商店的存在,意味著身心障礙者是處在"to be able"的位置,既不是完全沒有社會功能而需要社會的憐憫與救助,也不完全是倚靠勞力換取薪資的勞方。可以確定的是,我們的社會面對身心障礙者,雖然有不同程度的認知,不過在政策上,距離一個人人享有平等的工作權的社會,仍有漫漫長路。更何況,除非是身心障礙者本身或家屬,以及比較有sense的工作者;處在資本主義邏輯益發理所當然的社會裡的一般民眾,仍因為身心障礙者的低產能,而較易傾向將其拒於門外。

而我們應該怎麼看待這次的喜憨兒事件呢?對我自己來說,這個事件讓我進一步重新檢視自己過去對於弱勢者個想像,以及社會正義的理想構圖。我相信許多人對於如何定位弱勢者的問題,早就已經有相當深刻的研究與辯論。而我也相信這樣的思辯,也會成為提供給工作者的意見與反省。可是當我們處在資本主義排山倒海而來的社會底下,這些反省的聲音就格外顯得弱小,而某些時後甚至會覺得有點過於理想天真。

Judie在討論裡說,「絕對不可能釐清所有原則後再來工作。都是得在『做』中且戰且走。」也正因如此,這裡面帶出來的許多價值辯論,其實都格外的珍貴。我們所面對的並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正如易叡在討論中所提到他在精神科工作,日間病房的咖啡屋「被迫停業」的經驗;「好了,都不論這些病友是able還是disable,不管資源分配。那幾天真的很難過,你看著他們的愁容,怎樣跟他們解釋說,地方是怎麼沒的?怎麼跟他們解釋,沒關係我們可以東山再起?這種膠著便成了一種倫理的處境,一種沒辦法『治療』的脆弱景況。」

是的,這就是我們所面對的倫理困境。縱使我們背後有多麼高大的理想推動著我們的一切行動,或決定著我們的判準。當所有理想抱負在面對膠著的難題當下,變得英雄無用武之地,逼著我們同時激起各種與我們的認知相互矛盾的情緒時,我們到底該如何「讓事情變得更好」?

其實在這個事件裡,我們很難一下就確定喜憨兒有沒有問題,但問題更在於,縱使有問題,也應該是整個社會文化的問題。不過很明顯的,整個事件裡面,這些台北市議員給了社會最糟糕的示範。他們將倫理困境改成道德問題,一再複製這種無法解決問題的「踢爆文化」,最後被剝削的其實不是他們所「關心」的喜憨兒,而是脆弱的人性。他們習慣迫使社會裡其中一些角色俯首認罪,來成就自己作為正義化身,而脆弱的社會往往就是被這些自恃給擊倒。

也許我們應該鼓勵大家開始去習慣一個沒有答案的社會。這個社會已經有太多真真假假的專家與道德家,卻缺乏哲學家;因此當我們面對倫理難題時,並非缺乏知識和良心,而是缺乏整合問題的勇氣與冷靜回應的態度。所謂沒有答案的社會,不是鄉愿,也並非拒絕尋找問題的出路,而是先收斂起孰對孰錯的傲慢,然後讓這些不同的價值觀慢慢在謙卑的理性思維裡發酵,如此才能鍛鍊出更為堅強的社會體質。

Posted by oj2005 at 樂多Roodo! │02:37 │回應(12)引用(4)社會大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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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喜憨兒基金會經營的餐廳,被市議員指出薪水過低,引發一連串爭議。部落格世界也有一些相關討論。如
喜憨兒薪水問題相關資料整理【茄苳樹窠】 at October 9,2005 22:25
這個星期喜憨兒基金會的事情吵得很熱,隨著事件的發展,甚至有情緒對立的情況。但談談這件事情仍然是蠻應該的。\r\n\r\n這幾年觀察一些NGO搞生產,其實有它尷尬的層面在。一個角色是理應
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遊走…觀察…紀錄…】 at October 10,2005 20:18
在台北亮麗的喜憨兒餐廳服務都市人就有時薪66元,在鄉下養護所掃樹葉就沒有薪水,這種邏輯,我不能接受。庇護工作的薪資決定於機構的性質與經營能力,這我不能接受。薪資的多少,取決於服務內容的——還不是「產能」,而是——市場價格,甚至利潤,這我不能接受。台北餐廳賣有價產品,學員薪水就高,鄉下掃地沒有「產值」,學員薪水就低,這種邏輯,我不能接受。
給 Torrent 的一封信【淡水生活】 at October 12,2005 12:16
雖然, 目前我也算社福界的一員, 但, 畢竟, 我以往幾乎是活在電腦的世界中, 對於社會福利這方面的事, 實在不甚瞭解, 藉由這次喜憨兒事件, 看了一些先進的文章, 長一下見識. 1.庇護誰?誰庇護? 該文中提到了 "政府" 的角色問題, 這是我從沒想到過的. 2.時薪66元的喜憨兒,被剝削了嗎? 該文對 "庇護商店" 的工作內容有些說明, 讓大家瞭解....
喜憨兒事件之推薦閱讀【阿德觀點】 at October 16,2005 10:40
回應文章
恩 前幾年去Pilgrim Pines Camp
有個組別是許多的Mental Retarded 的夥伴
他們的家人和營區的人認為 應當讓他們有機會來這個活動
也讓所謂的一般人來接觸他們 與他們共同生活
那一年 學到一個單字
也就是 把disable 稱呼為different-able
思維是:這是不同的生命力量和不同的能力
dis- 有一種否定的意涵 而他們其實只是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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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 way...只是讀到這篇 突然想到 簡單分享
關於事件 我也是看了你的文章才知道
現在大多時間在部落 也沒有報紙可以看
很多事情 都得回到市區才會曉得


Posted by rice at October 9,2005 08:19
什麼是disable?
Posted by 東璟 at October 9,2005 09:01
勞基法規定最低月薪為15840元,
換算一下,每月工作30日,每天工作8小時,大約最低時薪是66元,
然而,事實上這個工作日數是很有問題的,
一般工作地點的時薪都會超過66元,約70~80元,
以免真的變成剝削(變成強迫員工要工作到30天)
以這角度來看,拿時薪66元的喜憨兒,似乎相當不合理

然而,這只是單一從法律層面來考量,
事實上,如同我們去玉里討論過的,

一者,精障者或是喜憨兒,在投入職場時,他們本身就會有競爭上的弱勢,
我們無法期待各家老闆能以憐憫的心態來支持為數眾多的弱勢朋友,
較低的薪資,其實是在結構面上的一種誘因或是鼓勵

二者,如同豐偉學長所說,如果他們還沒進入職場,而在庇護之家,
這甚至還比較像是復健性質,或是學習性質:準備進入社會,
需要其他社工、復健師的協助,甚至還有不穩定的工作情形,
這些都必須被考量進入薪資計算中,無法單純以完全的勞動力來看待

三者,當我們在計算最低薪資時,無疑地,是在計算一種生活成本,
換句話說,一個人在這社會上正常地生活,一個月最少可能需要多少錢,
換句話說,薪水並不是目的,生活才是,薪水只是手段,
以這角度來看,我們在談論精障者或是喜憨兒的薪資時,
其實更應該從整個生活面的條件來考量,與其作秀式地批評薪水過低被剝削,
不如實際去看看,從他們生活哪些其他部分的協助,可以實際讓他們過得更好
而那些協助,對於一般正常人來說,大多是錢就可以解決的,
但是對他們來說卻沒有這麼簡單
Posted by 唐朝 at October 9,2005 11:21
請家長們冷靜思考思考,當有些不合理的事發生的時候,我們就要發出聲音,把不合理的事要求合理化。試想

1.在兩天之內喜憨兒基金會的訂單捐款就損失一半少了700多萬,可見這樣下來基金會一年的捐款與利潤真是天文數字,這些捐款與訂單都是愛心人士為愛這些喜憨兒所付出的,有沒有用在這些喜憨兒身上?哪裡去了?喜憨兒是搖錢樹嗎?

2.政府對就業的輔導有兩種:
a.職業訓練,對訓練單位及學員有相當的補助,如果訓練單位認為補助不足應該極力爭取、反應、要求,使品質合理良好。
b.就業輔導:有庇護性、競爭性,但不管是庇護性、競爭性,它都是就業,都應該要有合理的、人性的薪資,不應剝削喜憨兒的權益,而且庇護性就業政府對單位有充分的設備補助〈最少也有150萬〉房租、輔導員薪資、行政費用等的補助,換句話說:政府出本錢給單位做生意,不用發大本錢的生意,只需材料費,營利利潤負擔喜憨兒的薪資,以喜憨兒基金會這麼有名,生意這麼好,難道不能給喜憨兒最低的基本薪資嗎?

3.基金會為了議員、媒體報導,毫不深思熟慮,就決定關店,造成喜憨兒及家長的恐慌?試問基金會是為錢做事?還是在為喜憨兒打拼?如果基金會做得正行得正,把話說清楚,如果經營困難,困難處在哪裡?攤開給大眾了解,大家來解決,這才是正道。關店無非是違背基金會創會的本意─為照顧喜憨兒,只有讓社會大眾懷疑基金會拿喜憨而當搖錢樹,沒錢沒利就不做,真讓人痛心錢。

4.政府當局不應該容許承辦或委託單位定不合理的時薪,因為庇護就業就是在就業,不是學習。如果要學習就應安排職業訓練。據我所知一般庇護就業時薪從10元到80元的彈性,所以喜憨兒大都每個月領3000元到6000元,然後扣掉勞保、供餐實領300元/月、980元/月〈自帶便當〉,交通費自理〈這是實例,不是以痾傳痾〉。當記者訪問喜憨兒在這兒快樂嗎?憨兒都說快樂!你說他們多麼天真憨厚,多麼叫人心疼?

5.國人都可以善待外勞了,為外勞爭權益,為什麼要苛求自己國人─喜憨兒,不管他們工作能力如何?〈只要量多密集的訓練,他們的工作能力也不差〉為什麼說三、四人工作一人工作量不應要求合理的薪資,說這樣話的人可能不甚了解真相。


最後,對基金會所有打拼的夥伴我要說:您們很可敬,但不要忘了當初創會的本意,不要走到後來是為錢在做事,為了壯大基金會做事,真正照顧喜憨兒才是正事。家長們也要對關心您為您爭取應有的權益的人感恩,不要讓為您爭權益的人灰心,不想管了,到時候要哭沒目屎。台北縣市政府當局應該仔細思考該如何合理的規範、管理、獎勵〈不要防賊似的綁手綁腳〉

Posted by 阿月 at October 9,2005 15:54
1.「庇護性就業」當然是學習,不能比照真正職場的就業。難道那三個社工是在那邊陪喜憨兒泡茶聊天嗎?

2. 做為一個實務工作者,即使喜憨兒基金會經營得不錯,有盈餘出現,我也反對喜憨兒基金會將庇護性工作的時薪提高到如某些人建議的 95 元。這會造成一些「明星喜憨兒」,極少數身心障礙者在庇護工廠領高薪,其他大多數身心障礙者領一天100元的低薪?這解決了什麼問題?

3. 要讓庇護性工作的身心障礙者領時薪 95 元,可以,請大家想辦法努力抽稅,讓政府有辦法讓所有庇護性工作場裡的身心障礙者,都能領到 95 元的時薪。別忘了,在玉里,在許多地方,還有成千上萬功能比喜憨兒餐廳裡的喜憨兒還好的身心障礙者。如果我們要讓身心障礙者「不被剝削」,可不是作秀般的讓台北首善之地的明星點出現幾個時薪 95 元的喜憨兒就能了事。

4. 追根究底,問題在於政府的財源不足,無法普遍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好的福利。以現況,如果不增加財源,民粹式的讓庇護商店工作者調薪的結果,政府的因應措施,恐怕就是砍掉其他預算,縮減社工編制,滿足只懂得看表面數字的媒體和民代,辦個「台灣的喜憨兒也拿 95 元時薪」的記者會,留下滿地坑坑洞洞。
Posted by ROACH at October 9,2005 21:20
想到最近讀的書, 寫過 ER, 侏儸紀公園的 michael crichton 在 state of fear (洪蘭譯作恐懼之邦, 遠流 初版, 2005, p.552) 寫著: 「西方社運人士對跨國公司以壓榨第三世界勞工的方式生產血汗產品的攻擊, 常常跨國使公司撤回他們在第三世界的工廠, 這些工廠就被中國人接收, 中國人付給的工錢比西方人更少.」 還有 Hannah Arendt 說過: 「西方傳統觀念認為幫他人爭取權利是不道德的.」好人的好念頭造成可憐的人更悲慘, 這種錯誤的幫忙方式就是 michael crichton 說的「好人處方簽」.

「兩天之內喜憨兒基金會的訂單捐款就損失一半少了700多萬」, 這個數字有誤導之嫌, 就像我說某個開刀病人在一分鐘之內流失一千西西的血一樣, 如果把一千西西乘上一千四百四十分鐘, 那麼一百個人的血都不夠流, 但是, 我有說謊嗎? 我說的情況可能台灣每天都在開刀房裡發生, 那人流了一分鐘的血, 就是一分鐘, 沒人說他流了一天, 沒人說喜憨兒基金會每天可以收到 3,500,000 吧.
Posted by markov at October 10,2005 03:02
回東璟,disable簡單說就是喪失了一般的功能。只是究竟用什麼標準去界定「功能」就很麻煩。這端看我們站在什麼樣的位置,憑藉怎樣的價值觀來標定一個人到底功能如何。譬如我最近去了精神障礙病友組成的桃源二村,他們的理想是透過勞動重新思索人與土地的價值。他們對able的理想與認知相對於一般的精神照護機構,顯然有一些差距。(或許還有先進能補充啦)

阿月的留言就站在喜憨兒作為"able"的勞方的立場說話。他說「庇護就業就是在就業,不是學習」,這樣的想法很奇怪。其實庇護商店的意義應該就是,認為學員「有機會」成為"able",所以讓他們來做做看。如果做的夠好,那就再轉到一般的就業去。他們也可能學了很久,還是"disable"。

阿月這樣說:「為了議員、媒體報導,毫不深思熟慮,就決定關店,造成喜憨兒及家長的恐慌」,「不要走到後來是為錢在做事」,這樣的指控似乎不是很恰當。庇護商店的精神本來就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如果喜憨兒基金會有資金運用上的缺點,那麼你應該針對資金運用的細項好好的談,如果它真的有「為錢在做事」,那也要拿出確實的證據來。

「兩天之內喜憨兒基金會的訂單捐款就損失一半少了700多萬,可見這樣下來基金會一年的捐款與利潤真是天文數字,這些捐款與訂單都是愛心人士為愛這些喜憨兒所付出的,有沒有用在這些喜憨兒身上?哪裡去了?喜憨兒是搖錢樹嗎?」這種提問跟指控跟那些議員是一樣粗糙。

ROACH說的,「如果我們要讓身心障礙者『不被剝削』,可不是作秀般的讓台北首善之地的明星點出現幾個時薪 95 元的喜憨兒就能了事」。真的,如果喜憨兒真的加薪了,我們就覺得終於等到公平正義了嗎?還差很遠ㄌㄟ。我覺得朝唐說的真棒。「一個人在這社會上正常地生活,一個月最少可能需要多少錢,換句話說,薪水並不是目的,生活才是,薪水只是手段」。這樣幾乎就把這次事件應該談的都講的很簡單明瞭了。
Posted by OJ at October 10,2005 18:21
1. OJ提到那些議員將倫理的困境改成道德議題,一再地複製不能解決問題的踢爆文化, 這真是一針見血的診斷!
2. 其實對喜憨兒的工作能力的"量化", 一定是要把社工人員與組織工作人員所付出的一切合併計算,才是一個理性的數字.
3. 站在對人的認知上, different-able可能是一個比較好的說法. 不過,以能力來劃分族群,還是跳脫不開這種以勞動市場之需求來定義人的存有的思維.
Posted by karla at October 10,2005 19:00
為什麼劉俠之友協會所經營的庇護商店〈經營蛋糕、簡餐、咖啡〉可以明定受庇護就業的時薪80元、月薪15840元,而喜憨兒基金會知名度這麼高、組織這麼龐大、這麼賺錢、捐款收入這麼多竟然無法做到?真該摸摸心肝想一想!
Posted by Cynthia at October 10,2005 20:22
看到這麼多人在討論喜憨兒的事,讓我很高興,畢竟有這麼多熱心的人在關心,不管這些熱心的人的論調如何?他們的接觸如何?都證明身心障礙者是不孤單的,真是好事。
我是個志工,主要協助弱智者及其家屬,資歷很淺,才短短的10年而已,但我最近這一年看到一位CP的青年很努力的在北縣政府委辦的庇護農場工作,每週六、日到西門町為庇護農場賣盆景,每週二在縣政府大樓賣盆景,其餘的時間在農場搬盆栽,一掰一掰的汗流浹背、打電腦〈為每一盆栽寫註明的卡片〉,他每分鐘可以中文輸入20多個字〈可見其能力也不怎麼差〉,每週採輪休,每月扣完勞保及中午供餐費,實領300多元,半年來最多的一次實領500多元〈交通自理〉;當然庇護單位很得意的向政府單位報告受庇護的就業者都可以領到二、三千元,這位CP的青年並沒有想要辭掉工作,但他告訴媽媽說:中午不要在農場搭餐,他每天帶一個10元的麵包去吃,這樣他就可以領多一點錢了。聽完這一件實例以後不知道這些熱心討論的朋友您的心裡怎麼想?當他媽媽這樣告訴我孩子這麼說時,我真的很心酸,我曾很衝動的想去找一些代工到我家來給這些孩子做,我真不相信這些身心障礙者只能賺這麼微薄的薪資?這個孩子雖然行動有點不方便,但他的認真、負責、敬事是受肯定的。半年後,其家屬只好決定讓他離開庇護農場,讓他繼續學習電腦。後來在一個機緣下介紹他到另一家庇護商店,這家庇護商店明定時薪80元,試用3個月後,月薪15840元,輔導員誇讚他工作很努力,他也做得很高興。沒有要求很高但要合理,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案例,尚有更多不合理的案例,不需贅述〈如果需要我可以一一左證〉,我不懂什麼高深的理論,我只有活生生的實例,希望就事論事,能力強的朋友能為有障礙但很努力克服障礙的朋友說句公道話,謀求合理的解決社會問題。
Posted by 阿月 at October 10,2005 21:43
我最近正在處理協助劉俠之友會募款的事情哩。他們的庇護商店我才剛去過。

劉俠之友會肯給學員較高的薪資,自然有他們的理念。但我想尹秘書長應該也不樂於見到這種比較吧。
Posted by ROACH at October 10,2005 22:36
謝謝阿月的分享。的確關心這件事情的人,大多只能根據各自片斷的了解與知識來判斷。相信阿月在從事志工的經驗裡,對心智障礙者,或者腦性麻痺,乃至於精障者等等的工作環境,一定有比我們許多其他局外人還深入的觀察。其實我想要強調的,應該還是強調這個社會不應該那麼急著先標定對錯,那麼急著把問題道德化。阿月的留言:「基金會做得正行得正,把話說清楚,如果經營困難,困難處在哪裡?攤開給大眾了解,大家來解決,這才是正道。」這個部份就相當中肯,也是我們相當期待的啊。

喜憨兒在眾多的庇護商店當中,算是相當有名的一個。它的突出,一部分來自於它成功轉化了民眾對心智障礙者的印象。也因此,或許相較於其他的庇護場所,它的確能得到更多的資源。不過,這也不代表它必須被戴上「搖錢樹」的帽子。庇護商店的性質與運作方式其實也有歧異,阿月提到的庇護農場、或是喜憨兒,或是過去我在精神科實習時吃的咖哩便當等等,他們對於障礙者的定位與期待,也都相差很多。那麼到底我們應該怎麼去看待喜憨兒的66元時薪,顯然不是簡單類比就可以下得了判斷的。

其實我個人還是門外漢,因此無法對於整個政策面的部份提出具體的批判或是建議。但是的確,Karla提到「勞動市場之需求來定義人的存有的思維」,仍然是這次大家討論喜憨兒的思考主軸。其實我並不會覺得這個方向不好,畢竟在現處的社會裡討論問題,或者企圖解決問題,也許仍要暫時被迫服膺於這樣的市場邏輯。

當然,我們也必要開始對於「勞動市場之需求來定義人的存有的思維」開始有所反省,但是它的層次又更難處理了。譬如桃源二村,其實就有相當的企圖要跳脫一般的市場邏輯,但是他們仍是要領多元就業方案的資金,就能顯見這個問題的難度了。

Posted by OJ at October 10,2005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