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7,2006
看見憂傷的靈
──從基督信仰談墮胎前思考期爭議
優生保健法已經進入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階段,以若干宗教團體為首組成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近日向行政院陳情,要求不要再推翻思考期。這樣的動作,在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中,引發激烈的辯論。事實上,有關思考期的發想,最初也是由宗教團體發起的。而這當中,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與基督教)團體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強制諮商」與「思考期」表面上似乎有著「尊重生命」的善意動機,但是卻掩蓋不了宗教團體希望用盡一切手段阻止墮胎的企圖。面對這個問題,我們不禁有些疑問,究竟降低墮胎率,符合了多少正義的信仰標準?另一方面,「思考期」本身還是有相當多的爭議,若宗教團體沒有詳加評估台灣社會體質,反而一廂情願地制定思考期,恐怕也太過粗糙了。
優生保健法已經進入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階段,以若干宗教團體為首組成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近日向行政院陳情,要求不要再推翻思考期。這樣的動作,在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中,引發激烈的辯論。事實上,有關思考期的發想,最初也是由宗教團體發起的。而這當中,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與基督教)團體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強制諮商」與「思考期」表面上似乎有著「尊重生命」的善意動機,但是卻掩蓋不了宗教團體希望用盡一切手段阻止墮胎的企圖。面對這個問題,我們不禁有些疑問,究竟降低墮胎率,符合了多少正義的信仰標準?另一方面,「思考期」本身還是有相當多的爭議,若宗教團體沒有詳加評估台灣社會體質,反而一廂情願地制定思考期,恐怕也太過粗糙了。
台灣有關墮胎的討論,過去大部分的論述,幾乎都還是延續西方國家「生命優先」(pro-life)與「選擇優先」(pro-choice)之間的爭論。從暢議女性墮胎前須強制諮商與訂定思考期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的組織名稱看來就知,他們自認為是站在「捍衛生命」的一邊。
然而「pro-life」與「pro-choice」作為西方二元思維下的產物,究竟值不值得用以作為思考台灣婦女處境的準繩,仍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 (1)。
站在基督教立場反對墮胎者,幾乎都是強調捍衛胚胎的生命本質。聖經詩篇139篇13至17節(2)中,詩人所寫「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常常是胚胎生命論者所引用的經節。
但是嚴格上來說,聖經從未明確論及墮胎的議題,教會反對墮胎的看法大致根基於聖經有關胎體生命的基本假設(3)。有些人用十誡中的第六誡來責難墮胎,但這樣的咎責,其實很難找到聖經依據(4)。
至於被視為聖經唯一提到墮胎之處的出埃及記21章22至25節,所描述的狀況是有關人彼此爭鬥而不慎傷害有孕的婦人,其所謂「甚至墜胎」(注意,是「墜」而非「墮」,英文NIV版翻譯為gives birth prematurely,是為早產之意),則與現階段我們所討論的墮胎(abortion)的意義大不相同。
反對墮胎的保守宗教團體往往將焦點放在胎兒生命,但過去常常被忽略的,乃是一個更為整全的生命觀。而聖經也明確告訴我們許多這方面的信息,而且比保守宗教人士對墮胎立場的基本假設來得清楚得多。
聖經中,以明確文字訓示基督帶來的自由價值,莫過於加拉太書。經文這樣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所挾制。」(加拉太書5章1節)
以賽亞書的六十一章一、二節,聖經學者稱之為「加利利宣言」,這也是耶穌開始傳道的宣言。耶穌引用舊約聖經內容是:「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消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基督徒一向重視耶穌道成肉身的意義,而他受差遣來到世上,為世人擔當苦難災禍。耶穌來到世上總是與弱勢者為伍,並且一再以親身實踐他的信仰宣言。他親近痲瘋病人,打破守舊律法,四處宣揚愛的真諦。他要眾人不要以石頭丟擲犯姦淫的婦人,因為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5)。
耶穌的訓示震撼了當時固守律法信條的人們。當人們以為必須透過實踐自己所認知的信仰價值才能成為信徒的正統,耶穌卻一再地打破大家的信念,並說:「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馬太福音9章17節)
現代的社會結構與人的處境,顯然比過去複雜多了。工業化與都市化,決定了更多被異化的身心。對台灣婦女而言,在面對社會結構丕變的同時,又必須苦守一直以來被賦予的子宮與圍裙(生產與勞動)的價值。
如今我們的社會面對的是一個環境生態嚴重破壞、貧富不均,城鄉差距拉大,勞動條件與生育條件急遽弱化的尷尬現實。而作為基督教價值捍衛者的教會,其實更應該以整全的新眼光,來思考在這般處境底下生命的尊嚴。
耶穌來,要受壓制者得自由。但是在教會界固守自己對聖經的詮釋卻又不願意積極面對人們基本生存條件的狀況下,台灣婦女的精神自由、人身自由和經濟自由,反而可能因為荒謬的優生保健法,遭到更嚴苛的剝削。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所執意推動的強制諮商與思考期,其「尊重生命」的堂皇說詞背後,其實隱含著對婦女受迫處境的長期刻意漠視。教會界應該去檢視台灣婦女如何在生產工具的思想束縛下,成為父權社會的禁臠。
甚且,許多臨床工作者憑藉與婦女第一線接觸的經驗呼籲,尋求墮胎者大多已承受長期身心煎熬,延遲墮胎也使生命風險更是增加;教會團體又如何能批判這些工作者只是極端的婦權運動者(6),卻不去設身處地來同理憂傷的靈呢?
作為基督徒,我們實在無法信誓旦旦地宣稱聖經在墮胎議題上的明確教誨是什麼。正如教會團體最喜歡掛在嘴邊的,彌迦書6章8節:「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7),我們能做的豈止只是去透過立法的強制手段,來將一個仍具有爭議的信仰立場,加諸在實則遭受著各種形式壓迫的人身上?
宗教團體更不應該只是透過將墮胎者「罪犯化」(8)的立法,來實踐自己對聖經的武斷詮釋。就連屬於保守福音派陣營的信仰領袖約翰‧斯托得(John R. W. Stott)都在其《當代基督教與社會》一書中指出,教會應該「為更嚴格的墮胎政策可能有的後果負責」(9),那麼台灣的教會界,是否也準備好面對強制諮商與思考期政策下,可能帶來更多被綑綁於父權社會底下的受虐身心,以及孕婦所必須面對延遲墮胎,或貧弱的生育環境所帶來更多的生理的與經濟的壓迫?
作為基督徒,我們反而更應該猛然驚醒,發現自己在關心婦女處境的努力上,實在做的不夠多。宗教團體並沒有更加虛心地分析立法強制諮商與設定思考期,在各個具備不同民俗民情與信仰傳統的國家,所產生的不同效應(10)。而教會如果不贊成墮胎,應該積極致力於生育環境的改革,以及社會支持系統的強化。
如今優生保健法已進入立院進行審核,而法律的訂定與執行,絕不可以單憑一種粗略的價值判斷,而成為全國人民的枷鎖。我們在面對優生保健法的議題時,更應該收斂起錯估信仰價值而不慎產生的優越與傲慢,並銘記耶穌「虛心的人有福了,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如此教誨,在面對墮胎議題,不再以泛道德化的眼光來評價世人,並回歸到婦女自身的處境才是。
註腳:
1.《台灣本土婦女神學初探》<墮胎不?墮胎!墮胎?不墮胎!>,陳文珊 著,永望出版社
P149;台灣婦女一直以來的生育經驗卻是,在這個「未生男等於不孕症」的社會中,沒有婦女能真正依據她的「pro-choice」或「pro-life」來決定是否生育。
2.13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14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15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16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作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17神阿,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
3.〈墮胎與基督教倫理〉,《當代問題與基督教思想》P191~P207,王崇堯 著,永望出版社
4.《台灣本土婦女神學初探》<墮胎不?墮胎!墮胎?不墮胎!>P150,陳文珊 著,永望出版社。「用十誡中的第六誡來咎責墮胎,其實很難找到聖經依據。出埃及記21章22-25節是聖經唯一提到墮胎之處。如果墮胎就是殺人,那麼依照罪刑均衡原則,理應用殺人罪或過失殺人來判刑,但此處經文卻容許我們做這樣的詮釋:胎兒被視作是父親的財產,並不具有實質人格,只有在父親提起損害賠償的情況下,始得『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5.「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砸她。」聖經《約翰福音》8章7節
6. 2006.02.22《中國時報》「決定一條生命 5天變3天 墮胎思考期爭議 宗教團體槓上婦權會」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主任陳青龍表示,荷蘭、比利時等國家都訂有五到六天思考期,墮胎率驟降一半,多一天思考就可多挽救一些生命。衛生署調查發現, 超過八十%民眾贊成有三到七天思考期,但婦權會卻有「婦女運動極端者」堅持反對,行政院不應讓少數人操控違背多數人意見。
7. 2006.05.22《基督新報》「保護胎兒生命 六天救十萬條」報導中說,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基督教代表葉嶺楠牧師於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開會時表示,因為我們的未來就是下一代的孩子,我們要把好的榜樣留給他們,那就是對生命的尊重以及負責任的行為,他呼籲各界人 士支持修法案,大家同來尊重生命,就像聖經上說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
8. 2006.5.6《自由時報》自由廣場,<人工流產強制諮商?>,黃志中。「在我國法律裡,要強制諮商的唯有性侵害與家庭暴力加害人,如果想終止懷孕的婦女,也必須強制諮商,是將這群婦女『罪犯化』。」
9.《當代基督教與社會》<第十五章 墮胎的難題>約翰‧斯托得(John R. W. Stott)著,校園出版, P496;「倘若緊縮墮胎政策能夠實現,我們必須全力承擔它所帶來的結果。假使只顧倡導這件事,卻沒有做好付代價的準備,便是假冒偽善。」
10. 2006.5.6《自由時報》自由廣場,<人工流產強制諮商?>,黃志中。「宗教團體一再以某些天主教國家有強制諮商與思考期的規定,因此呈現較低的墮胎率為例,卻未提及如義大利也有強制諮商與全世界最多思考期天數的規定,墮胎率 還是偏高。而墮胎率最低的荷蘭,被公認成功降低墮胎率的主因,卻是因為多元而有效的性教育,其避孕措施普遍高達七十五%以上。」參見:要諮商不要強迫!要思考不要思考期!
(本篇投稿台灣教會公報,暫時勿轉)
延伸:北國之春:人工流產思考期的瑞典思考(上)(楊佳羚/立報)
人工中止懷孕的「思考期」爭議
然而「pro-life」與「pro-choice」作為西方二元思維下的產物,究竟值不值得用以作為思考台灣婦女處境的準繩,仍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 (1)。
站在基督教立場反對墮胎者,幾乎都是強調捍衛胚胎的生命本質。聖經詩篇139篇13至17節(2)中,詩人所寫「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常常是胚胎生命論者所引用的經節。
但是嚴格上來說,聖經從未明確論及墮胎的議題,教會反對墮胎的看法大致根基於聖經有關胎體生命的基本假設(3)。有些人用十誡中的第六誡來責難墮胎,但這樣的咎責,其實很難找到聖經依據(4)。
至於被視為聖經唯一提到墮胎之處的出埃及記21章22至25節,所描述的狀況是有關人彼此爭鬥而不慎傷害有孕的婦人,其所謂「甚至墜胎」(注意,是「墜」而非「墮」,英文NIV版翻譯為gives birth prematurely,是為早產之意),則與現階段我們所討論的墮胎(abortion)的意義大不相同。
反對墮胎的保守宗教團體往往將焦點放在胎兒生命,但過去常常被忽略的,乃是一個更為整全的生命觀。而聖經也明確告訴我們許多這方面的信息,而且比保守宗教人士對墮胎立場的基本假設來得清楚得多。
聖經中,以明確文字訓示基督帶來的自由價值,莫過於加拉太書。經文這樣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所挾制。」(加拉太書5章1節)
以賽亞書的六十一章一、二節,聖經學者稱之為「加利利宣言」,這也是耶穌開始傳道的宣言。耶穌引用舊約聖經內容是:「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消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基督徒一向重視耶穌道成肉身的意義,而他受差遣來到世上,為世人擔當苦難災禍。耶穌來到世上總是與弱勢者為伍,並且一再以親身實踐他的信仰宣言。他親近痲瘋病人,打破守舊律法,四處宣揚愛的真諦。他要眾人不要以石頭丟擲犯姦淫的婦人,因為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5)。
耶穌的訓示震撼了當時固守律法信條的人們。當人們以為必須透過實踐自己所認知的信仰價值才能成為信徒的正統,耶穌卻一再地打破大家的信念,並說:「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馬太福音9章17節)
現代的社會結構與人的處境,顯然比過去複雜多了。工業化與都市化,決定了更多被異化的身心。對台灣婦女而言,在面對社會結構丕變的同時,又必須苦守一直以來被賦予的子宮與圍裙(生產與勞動)的價值。
如今我們的社會面對的是一個環境生態嚴重破壞、貧富不均,城鄉差距拉大,勞動條件與生育條件急遽弱化的尷尬現實。而作為基督教價值捍衛者的教會,其實更應該以整全的新眼光,來思考在這般處境底下生命的尊嚴。
耶穌來,要受壓制者得自由。但是在教會界固守自己對聖經的詮釋卻又不願意積極面對人們基本生存條件的狀況下,台灣婦女的精神自由、人身自由和經濟自由,反而可能因為荒謬的優生保健法,遭到更嚴苛的剝削。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所執意推動的強制諮商與思考期,其「尊重生命」的堂皇說詞背後,其實隱含著對婦女受迫處境的長期刻意漠視。教會界應該去檢視台灣婦女如何在生產工具的思想束縛下,成為父權社會的禁臠。
甚且,許多臨床工作者憑藉與婦女第一線接觸的經驗呼籲,尋求墮胎者大多已承受長期身心煎熬,延遲墮胎也使生命風險更是增加;教會團體又如何能批判這些工作者只是極端的婦權運動者(6),卻不去設身處地來同理憂傷的靈呢?
作為基督徒,我們實在無法信誓旦旦地宣稱聖經在墮胎議題上的明確教誨是什麼。正如教會團體最喜歡掛在嘴邊的,彌迦書6章8節:「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7),我們能做的豈止只是去透過立法的強制手段,來將一個仍具有爭議的信仰立場,加諸在實則遭受著各種形式壓迫的人身上?
宗教團體更不應該只是透過將墮胎者「罪犯化」(8)的立法,來實踐自己對聖經的武斷詮釋。就連屬於保守福音派陣營的信仰領袖約翰‧斯托得(John R. W. Stott)都在其《當代基督教與社會》一書中指出,教會應該「為更嚴格的墮胎政策可能有的後果負責」(9),那麼台灣的教會界,是否也準備好面對強制諮商與思考期政策下,可能帶來更多被綑綁於父權社會底下的受虐身心,以及孕婦所必須面對延遲墮胎,或貧弱的生育環境所帶來更多的生理的與經濟的壓迫?
作為基督徒,我們反而更應該猛然驚醒,發現自己在關心婦女處境的努力上,實在做的不夠多。宗教團體並沒有更加虛心地分析立法強制諮商與設定思考期,在各個具備不同民俗民情與信仰傳統的國家,所產生的不同效應(10)。而教會如果不贊成墮胎,應該積極致力於生育環境的改革,以及社會支持系統的強化。
如今優生保健法已進入立院進行審核,而法律的訂定與執行,絕不可以單憑一種粗略的價值判斷,而成為全國人民的枷鎖。我們在面對優生保健法的議題時,更應該收斂起錯估信仰價值而不慎產生的優越與傲慢,並銘記耶穌「虛心的人有福了,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如此教誨,在面對墮胎議題,不再以泛道德化的眼光來評價世人,並回歸到婦女自身的處境才是。
註腳:
1.《台灣本土婦女神學初探》<墮胎不?墮胎!墮胎?不墮胎!>,陳文珊 著,永望出版社
P149;台灣婦女一直以來的生育經驗卻是,在這個「未生男等於不孕症」的社會中,沒有婦女能真正依據她的「pro-choice」或「pro-life」來決定是否生育。
2.13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14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15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16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作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17神阿,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
3.〈墮胎與基督教倫理〉,《當代問題與基督教思想》P191~P207,王崇堯 著,永望出版社
4.《台灣本土婦女神學初探》<墮胎不?墮胎!墮胎?不墮胎!>P150,陳文珊 著,永望出版社。「用十誡中的第六誡來咎責墮胎,其實很難找到聖經依據。出埃及記21章22-25節是聖經唯一提到墮胎之處。如果墮胎就是殺人,那麼依照罪刑均衡原則,理應用殺人罪或過失殺人來判刑,但此處經文卻容許我們做這樣的詮釋:胎兒被視作是父親的財產,並不具有實質人格,只有在父親提起損害賠償的情況下,始得『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5.「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砸她。」聖經《約翰福音》8章7節
6. 2006.02.22《中國時報》「決定一條生命 5天變3天 墮胎思考期爭議 宗教團體槓上婦權會」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主任陳青龍表示,荷蘭、比利時等國家都訂有五到六天思考期,墮胎率驟降一半,多一天思考就可多挽救一些生命。衛生署調查發現, 超過八十%民眾贊成有三到七天思考期,但婦權會卻有「婦女運動極端者」堅持反對,行政院不應讓少數人操控違背多數人意見。
7. 2006.05.22《基督新報》「保護胎兒生命 六天救十萬條」報導中說,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基督教代表葉嶺楠牧師於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開會時表示,因為我們的未來就是下一代的孩子,我們要把好的榜樣留給他們,那就是對生命的尊重以及負責任的行為,他呼籲各界人 士支持修法案,大家同來尊重生命,就像聖經上說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
8. 2006.5.6《自由時報》自由廣場,<人工流產強制諮商?>,黃志中。「在我國法律裡,要強制諮商的唯有性侵害與家庭暴力加害人,如果想終止懷孕的婦女,也必須強制諮商,是將這群婦女『罪犯化』。」
9.《當代基督教與社會》<第十五章 墮胎的難題>約翰‧斯托得(John R. W. Stott)著,校園出版, P496;「倘若緊縮墮胎政策能夠實現,我們必須全力承擔它所帶來的結果。假使只顧倡導這件事,卻沒有做好付代價的準備,便是假冒偽善。」
10. 2006.5.6《自由時報》自由廣場,<人工流產強制諮商?>,黃志中。「宗教團體一再以某些天主教國家有強制諮商與思考期的規定,因此呈現較低的墮胎率為例,卻未提及如義大利也有強制諮商與全世界最多思考期天數的規定,墮胎率 還是偏高。而墮胎率最低的荷蘭,被公認成功降低墮胎率的主因,卻是因為多元而有效的性教育,其避孕措施普遍高達七十五%以上。」參見:要諮商不要強迫!要思考不要思考期!
(本篇投稿台灣教會公報,暫時勿轉)
延伸:北國之春:人工流產思考期的瑞典思考(上)(楊佳羚/立報)
人工中止懷孕的「思考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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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轉貼「人工中止懷孕的思考期爭議」後,一直想對墮胎問題--我實在不
習慣「人工中止懷孕」這種政治正確的用語--寫篇文章。斷斷續續寫到現在
,終於完
[KT的政治評論]再談墮胎問題【KiantiX的網路日誌】
at September 17,2006 11:48
暫時勿轉的話,智邦網摘應該沒問題吧?
如果不行煩通知一下喔~
如果不行煩通知一下喔~
Posted by anarch
at May 28,2006 14:56
我覺得你好像少了一個主題,那就是生命的價值到底是什麼?
要處理生命的問題,就得先瞭解生命是怎麼一回事,
不然一切都是白談了。
要處理生命的問題,就得先瞭解生命是怎麼一回事,
不然一切都是白談了。
Posted by yvonne
at June 4,2006 21:47
好久沒來看你的部落格,心血來潮一看,沒想到頗具衝擊性呢!在醫院從事臨床工作,經常遇到兒虐個案,處理起來總是充滿無奈,前兩天甚至有之前個案DOA進來,更使我對於生命的降臨感到沉重...而每每處理到人工引產的個案,總有同事笑問"這不是跟你的信仰不合嗎?"總只能無奈聳肩,畢竟信仰的價值觀與專業價值觀之間的競合,解釋起來真的頗複雜,而就算是同一信仰,每個人的解讀似乎也不盡相同呢...
Posted by sillvia
at June 4,2006 22:13
生育保健法通過行政院院會了
不過佳燕等人也要辭職了(陸續還有人會辭)
詳見:
2006-10-19╱中國時報╱第A1版╱要聞╱林倖妃、蔡慧貞
抗議墮胎考慮期3天 三女權領袖怒辭
不過佳燕等人也要辭職了(陸續還有人會辭)
詳見:
2006-10-19╱中國時報╱第A1版╱要聞╱林倖妃、蔡慧貞
抗議墮胎考慮期3天 三女權領袖怒辭
Posted by 10
at October 19,2006 10:58
10
我今天有看到新聞
新聞裡還有一小篇幅在談「選擇派」與「生命派」。但我覺得這種分法很粗糙,因為那一下子就把反對思考期的人打成「選擇派」,那他們就不尊重生命了嗎?
我今天有看到新聞
新聞裡還有一小篇幅在談「選擇派」與「生命派」。但我覺得這種分法很粗糙,因為那一下子就把反對思考期的人打成「選擇派」,那他們就不尊重生命了嗎?
Posted by OJ
at October 19,2006 15:22
我只能說...依照我跟一些基督徒,天主教徒,耶和華的見證人等朋友的相處經驗...
我感覺有了神的人就不要"世人"了
要知道我們是活在世上,需要與許許多多的凡人進行交流
光是活在象牙塔裡面的...你們活的開心就好!
不要來干預我們"凡人"的生活了可以嗎?
你們因為活的自由自在,從未曾碰過什麼大風大浪...
才會如此高調的論述"生命的重要性"...
當你受到虐待,當你已經連下一餐在哪裡都不知道,而且還背負著一群孩子的胃袋時
你再來談論你所愛的"生命的價值"
活下去都是種奢望了...
生命是怎麼一回事?
是當你還有"生命"時才能想的事...
說明白一點!
就是你太閒了...閒到能去想這些事情...
你或許不是女人
因此無法想像當一個生命...
不備祝福的生命,生下來注定受苦的生命竟然在妳體內孕育時
卻要下定決心,讓它消失...
你認為這樣的女人就是沒經過思考嗎?
你認為這樣的女人就是不尊重生命嗎?
你認為這樣的女人心就是石頭做成的,不會疼嗎?
神呼!神呼?
神所說的每句話,就一定是沒錯的嗎?
耶穌誕生的時空與現代人的生活差別有多大?
耶穌只有傳道短短的三年,你認為他已經將所有的"話"都說盡了嗎?
真正的神,真正的天使,會要你只活在井裡,不理會這個世界的變動流動嗎?
說要信教的是你們這些虔誠的人...
但別忘了,西方人的性氾濫比台灣嚴重多了...這是遵從教義?
但別忘了,西方人的離婚率比台灣嚴重多了...這是遵從教義?
但別忘了,最愛打仗的,提供各國武器的美國更是基督教的大宗...這是遵從教義?
真不知道哪邊的神才是愛與和平的使者...
我感覺有了神的人就不要"世人"了
要知道我們是活在世上,需要與許許多多的凡人進行交流
光是活在象牙塔裡面的...你們活的開心就好!
不要來干預我們"凡人"的生活了可以嗎?
你們因為活的自由自在,從未曾碰過什麼大風大浪...
才會如此高調的論述"生命的重要性"...
當你受到虐待,當你已經連下一餐在哪裡都不知道,而且還背負著一群孩子的胃袋時
你再來談論你所愛的"生命的價值"
活下去都是種奢望了...
生命是怎麼一回事?
是當你還有"生命"時才能想的事...
說明白一點!
就是你太閒了...閒到能去想這些事情...
你或許不是女人
因此無法想像當一個生命...
不備祝福的生命,生下來注定受苦的生命竟然在妳體內孕育時
卻要下定決心,讓它消失...
你認為這樣的女人就是沒經過思考嗎?
你認為這樣的女人就是不尊重生命嗎?
你認為這樣的女人心就是石頭做成的,不會疼嗎?
神呼!神呼?
神所說的每句話,就一定是沒錯的嗎?
耶穌誕生的時空與現代人的生活差別有多大?
耶穌只有傳道短短的三年,你認為他已經將所有的"話"都說盡了嗎?
真正的神,真正的天使,會要你只活在井裡,不理會這個世界的變動流動嗎?
說要信教的是你們這些虔誠的人...
但別忘了,西方人的性氾濫比台灣嚴重多了...這是遵從教義?
但別忘了,西方人的離婚率比台灣嚴重多了...這是遵從教義?
但別忘了,最愛打仗的,提供各國武器的美國更是基督教的大宗...這是遵從教義?
真不知道哪邊的神才是愛與和平的使者...
Posted by 風
at January 3,2007 11:29
風,您好
看來您還沒有仔細讀過這篇的文章
感覺您有很多不滿要抒發
不過我的立場跟主張思考期的團體是不一樣的
看來您還沒有仔細讀過這篇的文章
感覺您有很多不滿要抒發
不過我的立場跟主張思考期的團體是不一樣的
Posted by OJ
at January 3,2007 17:06
拍謝!我是針對wonne所說的話而表達的意見
我很了解您的立場,也很喜歡您的想法
但是...我很受不了某些"何不食肉糜?"的言論
我很了解您的立場,也很喜歡您的想法
但是...我很受不了某些"何不食肉糜?"的言論
Posted by 風
at January 4,2007 17:27
請問什麼時候可以轉貼
因為想放到一個性政治的網站上去
或是只能用連結的方式
我覺得你的思考是很棒的開端
重新審視當代處境與議題
我覺得是基督徒應該有的態度
因為想放到一個性政治的網站上去
或是只能用連結的方式
我覺得你的思考是很棒的開端
重新審視當代處境與議題
我覺得是基督徒應該有的態度
Posted by blarewitch
at January 15,2007 15:31
blarewitch您好
這篇文章已經在台灣教會公報刊出了
歡迎轉貼,請註明原刊在台灣教會公報就好囉
謝謝您的鼓勵,這個議題的確還有很多值得深思的部份
也請多多指教喔:)
這篇文章已經在台灣教會公報刊出了
歡迎轉貼,請註明原刊在台灣教會公報就好囉
謝謝您的鼓勵,這個議題的確還有很多值得深思的部份
也請多多指教喔:)
Posted by OJ
at January 15,2007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