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5,2006

剪報《二一○○,請再三思!》(姚人多/中時民意論壇)

早在幾年前,2100全民開講到校園開講時,就領教過李濤做節目的粗操、武斷與傲慢了。當時我們因MP3事件到成大聲援學生,而學生希望藉談話節目到校園開講,能夠正視學生所關心的社會問題,MP3事件當然成為學生所亟欲討論的話題。李濤當時在現場一再地以威嚇的語氣警告學生不要打擾它們節目的主軸(還不是把藍綠政客請到戶外吵架而已),就不難想像如今的他的囂張了。。(請參考《見證媒體壟斷民意的真相──給李濤先生的公開信》)

今天中國時報言論廣場刊出姚人多所寫的《二一○○,請再三思!》,值得一讀。張貼如下:

2006.04.15  中國時報
二一○○,請再三思!
姚人多

李濤先生,首先我必須承認,我多少帶有點自虐的傾向,因為我每天都按時收看您所主持的「二一○○全民開講」。也許我只是一個不自量力象牙塔裡的蛋頭學者,所以每每看到您所敘述的正義、客觀、中立、是非、道德等東西,我回過頭去反省古往今來的社會學家對於一個美好社會的想像時,我都感到書中所學所聞與現實生活張目所見的一種嚴重落差。

台灣社會的確很亂,最大的亂源在於大家從來都不遵守民主社會裡面的制度設計與權力分際。媒體人與政治人之間的角色嚴重混淆、在野黨對執政黨的政治鬥爭與媒體對政府的監督批判二者根本無法分辨、學者專家一天到晚上電視講些言不及義出賣靈魂的話、新聞記者每天只用著一些火災、自殺、八卦、爆料來填充版面。
這樣的社會執政黨不像執政黨,在野黨不像在野黨,媒體不像媒體,舉國上下充斥著一些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甲說乙是壞蛋,乙說甲沒有證據,這樣的事情幾乎每天在媒體上重複上演,整個社會被猜忌、仇恨給攻陷,原本該進步的社會整天在空轉。我不知道您對這種現象是不是同樣感到憂心?或者,我該這樣問,對於這種亂象,您是不是覺得自己多少應該負一點責任呢?

特別是最近有關謝文定檢查總長的職務一事,貴節目的表現真是令我印象深刻。比如說,您邀請的一位媒體工作者曾經當面質問您,四月十一日當天二一○○是不是號召民眾到街頭抗議,您的回答是,這是節目中的來賓所作所為,不代表您本人與二一○○的立場。我看到這一幕,真是怵目驚心、百感交集。

當您的節目所號召出來的支持走上到立法院去進行您這一陣子所極力鼓吹的事時,您居然向全國觀眾說這一切與您的節目無關。看到這裡,我終於知道為什麼陳水扁可以說,陳哲男的所作所為都跟他無關了。原來事情就是這樣,您的節目每天邀請固定的來賓,述說同一件事,鼓吹同一件行動,連這樣都不能代表您本人與節目,這就難怪陳水扁可以說陳哲男貪贓枉法跟他無關了。

如果他們不代表二一○○及您本人,為什麼總是同一批人在「佔據」您的節目?一個真正客觀中立的政論節目應是一個理性討論的平台,它本身應該是一個為社會所有人所用的公器,而不是特定黨派或團體的指揮中心。如果一個政論節目成了後者,卻口口聲聲說自己客觀中立,除了自我催眠、自我欺騙,並且也催眠群眾、欺騙群眾外,它還能是其它的東西嗎?

我感到非常好奇,您心目中對專業媒體的想像是什麼?您還記得有一晚的節目,當楊醫師打電話進來為自己辯解時,您的來賓是怎麼對他的嗎?當時您的所有來賓們個個都變成了法官,他們當著全國的觀眾,嚴厲要求楊醫師要講實話。可是,楊醫師不是罪犯,至少在法院判他有罪之前,他都不是罪犯,這是法律上著名的「無罪推定」原則。就算他真的是罪犯好了,您有沒有問過自己,是誰賦予胡忠信、邱毅、張友驊還有您本人如此大的權力要求他立刻坦白所有的一切事情呢?錯了,角色嚴重錯亂了。

再來是關於李子春現象,有一天您在節目中突然感到不解地問李子春本人,為什麼李子春會變成人民的英雄?這個問題還需要問嗎?李子春之所以變成今天的李子春不就是您的節目極力捧出來的嗎?這裡牽涉到一個嚴肅的問題:一個政論節目應不應該為某個人物大力背書?讓我們來想想以下的問題,如果李子春真的進入特偵組,但是最後他貪污腐敗,或者用意識形態把案子亂辦一通,請問李濤先生,您要不要為這件事負責?更何況,李子春真的這麼好嗎?不知道,不清楚。因為您從來不講。

說了這麼多,我其實只想向您建議以下這些事:媒體不應行使司法權,不應該造神,不應該成為某些政治人物利用的工具,不應該煽動、不應該自甘墮落變成全國爆料集散中心。如果身為一個專業媒體工作者這些事情都做不到的時候,我由衷地建議李先去參選立委,反正,台灣的民眾對立法委員這類人的要求一向不高。

過去,二一○○這個節目對台灣民主的貢獻是有目共睹,因為它衝撞了當時國民黨時期威權體制的新聞資訊封鎖,然而,政治之惡絕對不能靠媒體之爛來矯正。的確,現在的台灣很亂,政治很腐敗,但是如果把所有事情都辯解成這是為了要拉下邪惡政權所採取的不得不然之手段,甚至不惜一切把媒體弄得不像媒體,這樣子的行為請您千萬三思。

(作者為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Posted by oj2005 at 樂多Roodo! │23:36 │回應(7)引用(0)社會大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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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 2006/04/16
二一○○,我的慰藉

【張秉綸】
  拜讀姚人多教授昨天於時論廣場的「二一○○,請再三思」一文,對於也是二一○○觀眾的我,或許基於所處社會角落不同,與姚教授有大相逕庭的看法與感受。
  姚教授文中道「台灣社會的確很亂,最大的亂源在於『大家』從來都不遵守民主社會裡面的制度設計與權力分際」,筆者認為,以「大家」二字將社會亂象責任平等地歸諸於所有的人,是有待商榷的。請別忘了,姚教授文中的「大家」中,包括了掌握公權力與資訊充分的政客以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小老百姓,這公平嗎?
  姚文中提到大家從來不遵守民主社會的制度設計與權力分際,語氣是否太像自古以來親掌權者之文人或媒體,要大家做個順服權力與制度的順民。但請別忘了,歷史上在暴政與亂世中,「官逼民反,揭竿起義」的正當性,雖然在政權眼中都是不合法的,但中外歷史中許多的革命英雄不就是脫序中造就出的嗎?
  守法,遵守制度設計與權力分際對維護社會秩序的確是重要的,但姚文中也提到「民主社會」,民主社會最高原則以民為主,政權是以服務人民為最高目的,法律、制度與權力只是達成民主目的的手段,當手段被濫用,人民不能起來反抗嗎?尤其是知識份子,在社會學理論中,相信也不會反對去抵制不當政權,維護比制度更重要的公義。
  姚教授嚴厲指名幾位人士將二一○○新聞節目變成全國爆料集散中心,筆者亦有意見。
  若要說公平評論,或許也應該對二一○○前幾號的頻道中極力為執政黨辯護的節目與人士有所分析解說,但筆者願站在新聞自由與市場機制立場,只要願意承擔相關的個人言論法律責任,都予以包容尊重。況且,指過去二一○○衝撞國民黨的新聞封鎖是「貢獻」,難道今日民眾眼中揭弊追弊打弊的節目就不是貢獻?
  姚教授質疑是二一○○捧紅了李子春檢察官,李子春成為英雄的確是司法界的悲哀,就像歷史上許多亂世英雄的產生是時代悲哀一樣(沒有惡政那來英雄),若沒有眾多人民的同仇敵愾,英雄是不會產生的。若沒有長期以來司法為政治服務的事實與印象,李子春將是寇讎而不是英雄,「法」必自侮而人侮之,造就李子春現象的最大推手不是二一○○,而是那些應有所為、能有所為而不有所為的司法人員,這是台灣司法界應深自檢討的。
  在正常的國家中,姚教授的不少看法,筆者是認同的,例如「政治之惡是絕對不能靠媒體之爛來矯正」,但媒體是否爛,見仁見智,可由觀眾來公評。然而,在一個政府最高領導者及其親信、親屬不斷被質疑貪贓枉法,經濟亦隨之衰落,社會治安敗壞,人民困苦、自殺不斷,而主持社會的司法卻又對高官的弊案連連視而不見或是查而不辦、避重就輕,這是個正常國家嗎?
  筆者沒有勇氣與能力參與揭弊打弊的行列,和許多人一樣,眼見弊案醜聞不斷,在公開場合卻只能避談政治,鬱結的心情只能在少數如二一○○的節目中,得到一點認同的慰藉。當然,在多元的社會中,一定有人也會氣憤不爽二一○○的作風,那不妨往前轉幾台,或也可以如筆者般得到一點紓解,你我各自尊重彼此看法,這也是民主中很重要的。
  (作者為中小企業總經理)
Posted by nono at April 17,2006 08:22
nono
謝謝你貼出此文與我分享
也許我暫時寫不出長文回應
但我能夠理解你「官逼民反,揭竿起義」的必要
不過我們必須自問的
乃是 當我們認為這個社會有些不合理的事情正在發生
作為一介小民 究竟應該採取什麼行動 或藉由什麼力量
來反制一個我們無法撼動的霸權呢

也許我們應該站在法理的基礎,利用代議制度或其他合理方法來表達意見
但是我相信你會說,台灣的司法不中立,而代議制度也被政黨惡鬥給綁架了
因此,我也才深深的認為,台灣需要的是更細膩的社會運動重新出發
但這還需要大家集思廣益才行

不過基本上我必須回應的是
2100的作法,絕非我們的社會所需要的社運
它相對地,扮演了另一種反民主的霸權
它的存在,其實更突顯了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倒退的國家的典型案例
畢竟,它扮演政治惡鬥推手的角色,是大過反映民意的
(這點,從我轉貼的「給李濤的公開信」就很一目瞭然,不是嗎?)
Posted by OJ at April 21,2006 07:40
萬一他們質疑的都是真的呢?
萬一司法程序讓大部份人質疑其公平性呢?
萬一司法仍在眾人懷疑聲中沉睡昏迷呢?
萬一這些被質疑的高層人士的操守紀錄不佳卻仍然不見收斂呢?
萬一如姚人多等社會清望人士都不出面質疑呢?
萬一這個社會正義已經變成沉默的噤聲呢?

版主所言應該是在一個司法公正,具有公理正義的社會之下的正常國家,然,台灣的司法有無看上面身分辦事情,引起社會對司法被操控之嫌疑,這才會引起某些人用爆料的方式引起公理正義的覺醒!!所謂某些人,除了2100裡面那些人外,您不覺得還隱含一些知道實情卻被迫噤聲的調查人員嗎?
Posted by nono at April 24,2006 08:45
我想,台灣司法是不是公正,
最好的檢驗標準是看判決書。
可是我們的社會很奇怪,
是聽那些奇怪的人一天到晚都是說「某某某說司法不公」云云,
但似乎沒有看過有媒體好好的去檢查一下判決書,
看看到底是否合理?
這樣的結果就是大家都不相信司法。
如果司法沒有不公,
這些人要怎樣為台灣司法的信譽負責?
那恐怕不是那些人可以承當的。

司法是不是公正可以質疑,
但絕對不是選擇性的、或空口無憑的質疑。

我沒看過2100,
我也懶得看2100。
因為一個進步的社會絕對不是一群人在那邊打嘴砲,
另一群人跟著起舞就可以建立起來的。
嘴砲看太多反而讓人搞不清楚應當做什麼。
Posted by likejean at April 29,2006 14:41
司法公不公平,很難用判決書定奪,畢竟全台灣每天經過法院訴訟的判例千千萬萬
而看到某某庭長跟陳哲男搞在一起,就知道,他們不是神,有時候像小偷
而人民,通常是善良與健忘
導致必須有些人把事實攤開來
我也沒看2100,但是我相信他們說的這些狗屁倒灶貪污事情
自古自今遠比背後事實來的輕微......
真相,相信不只如此
Posted by nono at May 2,2006 08:32
「除了 2100 裡面那些人外,您不覺得還隱含一些知道實情卻被迫噤聲的調查人員嗎?」誰知道實情卻被迫噤聲?不要多,請舉出一位、一件事就好。如果舉不出來,您所有的指控不是標準的「憑印象打分數」?

2100 最大的貢獻,就是讓某些人用最民粹的方式來指責他人搞民粹,用徹底懷疑舊體制的方式來建立自己定義的新體制。於是司法審判一下子不公平,因為自己相信有罪的人竟然無罪,一下子卻又是正義的,因為法院判決結果跟自己的期待相符。

讓整個社會大眾對公共事務的討論只根據傳言而不是客觀事實,分析僅靠感覺而不講邏輯,這就是李濤對閱聽人弱智化最大的貢獻。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方式不是拼命問「萬一」,而是問那些三天兩頭「據了解」、「據指出」、「這件事連我在內只有 X 個人知道」的人:你的證據在哪裡?然後嚴格檢驗他所謂的「證據」。

對相信「爆料記者會」上一則來路不明的手機簡訊的人而言,司法無論如何都是有問題的。
Posted by verdammt at May 5,2006 19:41
如果如nono您所說各看各自支持立場的惡質政論節目,以獲得心理上的慰藉,那麼不如去看A片算了.這些以操縱觀眾情緒來獲利的假新聞節目,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Posted by dragon at November 9,200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