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9,2007

作為消費者對Family 事件的小感


知道的人該知道是什麼一回事,不知道的就算了吧~


當日為了支持香港同人音系的發展,以及為了觀察一下她們的各方面程度,所以就訂下了這兩隻CD(當中的歌曲本人較為熟悉)


彌天大罪?

使用off vocal ,無疑是不當,但不是死罪吧?對於香港同人音界近乎零的發展,一班新手不明規矩而踏錯了一步,有需要如此怒罵嗎?


重新演繹的重要性

不計有關版權和對原作者尊重的問題,其實還有兩個原因,是要將原曲最新演繹的原點

1)有很多歌曲沒有off vocal,就算用了音樂程式,也只是能將原唱聲壓得接近沒有,但有一些位依然是不能成功消去原唱者的的聲音

2)有不少歌曲的off vocal,是有原唱者的混音效果存在,在翻唱的歌曲中聽到原唱者的聲音,實在是蠻詭異的......



往者不可諫兮,來者猶可追也

事情已經過去,再追打Family有什麼用?作為為香港同人音系的拓荒者,我們應該在她們的道路走偏了的時候,把她們扶回正路,而不是大叫雜碎的扇,然後一腳踢下山崖的

不過,有關重演的意見,個人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認知,還是少談罷了XD

(嘛......我好像在說廢話)

Posted by odoho77 at 樂多Roodo! │23:03 │回應(1)引用(0)音樂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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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對於香港同人音樂界真是≒0
她們能起步,是個好開始

至少她們肯唱先……
Posted by rai at August 30,2007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