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2,2008
國家交響樂團遴選音樂總監啟事
一、國立中正文化中心附設國家交響樂團(以下簡稱本團),特依國家交響樂團音樂總監遴選辦法,公開徵求推薦音樂總監人選,並依規定辦理推薦遴選事宜。
二、音樂總監由本中心董事會聘任,其執掌如下:
(一) 擔任本樂團之指揮,負責樂團之演練。
(二) 綜理本樂團藝術發展方向。
(三) 與本中心藝術總監共同規劃本樂團年度計畫。
(四) 本樂團演奏員之甄選與考核。
三、音樂總監每年駐本樂團時間由董事會依個別契約簽定。
四、被推薦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 曾擔任本樂團客席指揮並獲本樂團團員過半數同意推薦者。
(二) 曾任或現任國內外職業交響樂團指揮經本中心董事會推薦。
五、推薦人應檢具下列資料:
(一)推薦書(含推薦人聯絡資訊、推薦原由)。
(二)被推薦者之職業交響樂團工作經歷之資料(包括演出、排練之現場影音資料及曲目表)。
六、上述相關資料,於2009年3月2日前寄至:台北市100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董事會辦公室。
七、相關資訊可洽詢聯絡人:王雲玉、謝孟瑾 電話:02-33939501~2 傳真:02-33939504,Email:yunyuh@mail.ntch.edu.tw。網址:www.ntc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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