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2日

【政府福利】生活困難 「馬上關懷」再金援

生活困難 「馬上關懷」再金援

2009/04/02
自由時報/甘育瑋

花蓮縣去年底前共通報681件「馬上關懷」個案,其中499件通過、共發放救助金約778萬元,依人口、執行件數比率為全國第四。此外,最新修正辦法規定,曾領取救助金者,如果目前仍符合救助標準,也能再次請領,對象也新增休無薪假以致每月收入未達基本工資的民眾。

這項專案是針對低收及弱勢民眾推出的關懷措施,救助對象包括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及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經各地鄉鎮市公所及村、里長或村、里幹事組成的訪視小組評估,可獲1到3萬元救助金。

去年花蓮地區在4個月期間共發放778萬元救助金,核定通過比率約73%,今年1、2月就發出410萬元,核定通過比率也高於去年、約為88%,縣政府社會處說,生活陷入困境者,可向各地承辦人員反映,就有機會領取救助金。

此外,這項「救急」措施原本計畫在去年底前發放,今年政府繼續編列預算,最新修正辦法也在上月出爐,認定基準與過去大致相同,但因休無薪假或從事臨時工而造成每月收入未達基本工資的民眾,今年也有資格申請急難救助金。

此外,修正辦法也指出,經救助後生活仍陷入困境者,可以同一急難事由,再申請一次救助金,也就是說,去年曾領取救助金者,如果目前生活沒有改善,如今也能再次申請救助金。


Posted by esdaccra79 at 樂多Roodo! │14:18 │回應(0)引用(0)政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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