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31日

【政策法令】苗栗縣四月一日起開辦托育幼兒費用補助

苗栗縣四月一日起開辦托育幼兒費用補助
自由時報/記者蘇文治/苗栗報導

為全面建構居家托育服務制度,政府已於今年1月2日公布「居家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擴大招募有照保母進入社區保母系統,並自4月1日起針對送托給社區保母系統合格保母照顧之2歲以下幼兒,家長給予3,000-5,000元之托育費用補助,以減輕家庭負擔。

家庭托育費用之補助對象及金額分別如下:一、第一種: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一)補助對象:1.一般家庭: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含)以下之受僱者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2.弱勢家庭:(1)低收入戶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2)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因父母(或監護人) 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前述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二)補助標準:1.一般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元,補助至幼兒滿2歲止。2.弱勢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5,000元,補助至幼兒滿2歲止。

二、第二種:非受僱者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補助 。(一)補助對象:1.低收入戶家庭:父母(或監護人)未就業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而有臨時托育需求,將前述幼兒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2.家有未滿2歲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因父母(或監護人) 未就業自行照顧前述幼兒,而有臨時托育需求,將前述幼兒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二)補助標準:按實際送托時數計算,每月最高補助20小時,每小時補助100元,即每位幼兒每月最高補助2,000元,至幼兒滿2歲止。是項補助相關申請須知、所需資料及申請表,可逕至以下網站下載:一、內政部兒童局網站www.cbi.gov.tw/檔案下載區/托育服務類。二、全國保母資訊網www.cbinursery.ntcn.edu.tw/一般民眾/家庭部分費用托育補助申請須知及申請表。



Posted by esdaccra79 at 樂多Roodo! │11:48 │回應(0)引用(0)政策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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