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2,2009

無題不提-(全集)

對付藍丁就要讓自己成為綠霸,對付畜牲當然要想辦法變成野獸,要想盡辦法讓自己在同一平台,才能爭鬥!否則要想辦法迴避致命的打擊。這不是甚麼教父經典名言,這是野氏說法以供參考!對付噴口水者,就是賞以噴水別客氣!

開這一欄主要是有幾個建議,因為在日本無法上南方論壇,最近避禽流感兼照護家母,所以在台時間稍微長一點,剛好碰上媒抗的內憂外患。南方是我第一次上綠色台灣派的政論壇,所以應該是老巢,而媒抗是第二個,再加上樂多我的部落格,剛好是稱為狡兔的三窟。我應該是未在媒抗批評過南方,也未曾在南方批評過媒抗,媒抗對以前的台灣放送台,不懷善意也令我很不爽,但同樣的我也仍建議台灣放送台,別以批評媒抗為職志,因為弱者和弱者,不一定得相殘來顯示自我的存在!弱者需要的是志氣,而不是怨氣!長不長進?是建立在志氣的有無,而不是怨氣的多寡!

舉凡一個現象的成立存在,都有一個或一些根由、理由,即使是蛛絲馬跡!腦筋可能多用在釐清,這些蛛絲馬跡的原始相貌,比較可能讓你的人生圓滿充足!而不是專用在勾心鬥角、狐疑計算的負面情緒上。南方為我設一個專區,媒抗也提我當專欄作者,但我從來未踏進過經營管理者專區,參加討論或說過話,因為我自認無法對經營上,有甚麼幫助。南方的社長和管理層,至今我都尚未見過面,媒抗除了被邀成立力社時,見過路犁,後來也在版上因為阿扁之事對幹之後,就未再有過任何接觸,一直到現在。

我很少參加挺、反扁,挺、反民進黨的爭論,我只會參加挺、反台灣的爭論,但是做為一個社會學的觀察者,對綠營或台灣的重大事件,也會盡量提出我的看法。挺台灣的立場,應該一直都未變過!當然也有人封我扁迷、挺扁鐵衛隊!這也不能說錯,好像我挺扁、保扁的立場,也一直沒有變過。而這一次我挺媒抗、挺路犁,其實跟挺台灣、挺阿扁理念是一路的!說阿扁有無收受捐款?當然有!但是說阿扁有無貪汙?是需要舉證!可是媒體、這個社會、甚至今日的檢調,舉了甚麼樣的証了?但是阿扁甚至阿扁一家,被藍營、統媒甚至綠營臭罵經年,也被關了半年!到現在有了甚麼讓人信服的貪污証據了嗎?

放到今天的媒抗力社事件,傳言是滿天飛到處有如哭訴,那麼斂財、中飽私囊的舉證,又有甚麼呢?洋洋灑灑寫一大堆,不就都只是單方面舉控的說詞嗎?兩造、兩造之中,不是一直缺乏另一造嗎?我的疑竇是有幾處,首先因為改善媒抗經營的爭吵,很多網友事實上應是支持羅生的,但是當事人路犁出面溝通後,卻是成為全面翻轉!這些人被收買嗎?或這些人被脅迫呢?可能旁觀的人,可以用可能性去推斷推論。

力社成立會員好像是47位(雖然我也是社員但幾乎沒參加過包括5月3日),但是當日出席37位中,30位贊成該次決議,反對票0票,事實上應可看作4位是隱性反對。就一般論,如果在資訊封閉的狀態下,可能達到欺瞞,在資訊公開的會議上,會有如此懸殊的決議,那代表甚麼可能性?旁觀人也可動腦筋思考!只有這四個人是知道正義?其他30人都被洗腦、或收買的可能性,是大還是小?這也可以推論!而可以推論或有推論能力的,才稱為理性!不是嗎?

再來5月15日提告,(除了提告人,一般相關人或網友被隱藏並不知悉!)而5/15是甚麼日子?可能一般綠營台灣派,甚至各政論壇,不都是在為 517反馬政府賣台大遊行努力奮鬥?這個人卻忙著提告!5月24日或25日,這位提告人仍隱而不說,已經提告的事實,洋洋灑灑努力主張他的正義情操?當然引來諸多反論!是不是想造成所謂被圍毆的事實呢?我看也是不無可能!而現在仍在南方、台灣小站,故伎重演,哪一天檢察官到南方或台灣小站,查相關案情,當站的管理層有能力或可以說不嗎?

更何況如果當今的台灣,一直限縮人權的掌權者,要堅壁清野?好像也不是甚麼天方夜譚了,不是嗎?綠營台灣派的人,難道連這一點點警覺性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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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既知的行為或現象,當然可藉由觀察、思考,去辨別、推論,形成、成立、或存在的根由、原由、理由!這也是哲學的起源、或是哲學的初步。數學和物理學,都是源自哲學的學問,但主要的差異性,在於物理學著重在藉由觀察現象的演變,去推論存在的可能性,而數學則是完全透過思考實驗,去解開或証明原理的存在。我學哲學所以基本上,我習慣觀察和思考兩方並重,對媒抗、力社這個事件,我也是用這種方式看待。事件的兩方我都不接觸,但是所寫的文章(特別是在媒抗)我都有看過,說話也有可能說謊話,文章也有可能造假。但是說話一瞬即逝,除非錄音否則很難立即查覺謊話,但是文章可以反覆思辯,也就是立即查覺謊話難,但是思辨文章的造假或矛盾,並非不可能!也就是透過文章,要檢驗真實的可能性比較可能。

要推測提告者事先知不知道,這個告訴是不得撤銷的公訴罪?只有兩個可能結果,一個知道、一個不知道。而這基本上是可以不用問他,因為他如果要說謊話,他也可以明明知道,卻說不知道!而你無法去証明他的話是謊話,除了他自己。但是既然寫了文章,就有可能透過文章,去推論謊話存在的可能性!在這位提告人第二篇文,就出現過這樣的說詞: 


「…外界傳言咱家回應路犁『一道讓您路犁食不下嚥的大菜』與咱家4月16日已完成的『刑事告發狀』為上來看看草擬文案或捉刀代筆或潤飾修改,均非事實!上來看看在該兩篇文章無一字刪改。該兩篇文章字字句句皆出自咱家手筆,咱家文采豐富多姿,從不假手他人,以免壞了咱家信譽。…」。

顯然這位提告人,除了對自己的所謂文采自信滿滿之外,「一字都沒增刪」,顯然對於法的認識,也充滿自信!既然都有能力寫狀紙,可能要說對於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公訴罪之效力,這種法律的基本認知,應該也是了然於胸!也就是說,說他不知道!反而似乎不符合常理。

注意看4月16日即已完成『刑事告發狀』,而且到5月15日提告,「從不假手他人,無一字刪改」,這應可判斷在兩造屬於語言衝突階段,就已完成提告準備。 5月15日是提告日當天是星期五,而兩天後的517,大家應該都很明瞭,對台派來說是甚麼意義的日子?這我就無須再多言。同時我再提醒大家注意一個日子,好像就是兩天前的5月13日,是甚麼日子?好像是媒抗復機的日子!(因為現在媒抗停機我無法確認),而這位提告人,有沒有說了甚麼謊話的可能處呢?有!有空我再來提出我的觀察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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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en 寫到:
大夥兒都是好朋友,也謝謝大家沒有惡言相向,但太多的內情你們不了解,這件是刑事案不能撤,已無法走回頭路,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局外人請勿對此事妄加評論,這是我誠摯的懇求與呼籲:

You hav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 thing you said can be used against you.
謝謝大家。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1446#161446

這漢字的部分應該不難理解:
這件是刑事案不能撤,已無法走回頭路,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局外人請勿對此事妄加評論,
不看前後文不知道的網友,可能還會以為這是昨天才上告的案子!經過這麼誠懇的呼籲,不知諸位網友腦中,是不是有浮現一位,苦口婆心、善良而正義的天使像?如果沒有,是不是可能是因為你冥頑不靈?!接下來〝勞英門〞喔!(英語非我的專門,就請專門的翻譯吧!)。

不過很像電影中,美國警察逮捕嫌犯時,都會提示說:
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証供」。
嗯!就是有一絲絲警示、警告的威嚇味道!(我不是說威脅恐嚇喔!是威嚴赫赫的威嚇),不過這位提告者據他自己說(對不起!因為看不到證據),他正身處被威脅恐嚇的樣子,所以我們就不要把它想成威脅恐嚇相關吧!

可是我很好奇的是,這麼誠摯誠懇的呼籲者,卻正是5月15日就提告,6月6日來南方開欄大肆宣揚的本人!既然已經是進入司法程序,不希望外人妄加評論,那開欄的意思,不就是變成宣達事情本末(都是他的片面之詞)?叫大家要保持沉默!那不就是只能聽他的囉?這種就算不是自打嘴巴,難道不矛盾嗎?

有意思!真有你的!開欄大肆嚷嚷是此人,叫別人沉默不要妄加評論,也是此人!真不知道到底是想要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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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這是出自魯迅寫給柳亞子的「自嘲」詩裡的名句。魯迅因為批判得罪了許多記者、文人、作家等,害他母親因而擔心,所以曾在書文中感嘆,曾參殺人的典故「三告投杼,賢母生疑」,和漢書典故的「千夫所指,無疾而死」,而魯迅正就是被流言抹黑,對手還引執政當局搜捕魯迅家,因而自己自嘲的詩句,很諷刺的,魯迅當時卻是被謠言抹黑,被執政者搜捕,像是被告的立場。詳細可參考:
http://shamrockinmind.blogspot.com/2006/01/blog-post_13.html

左家獨在被告之後,也曾聲明建議媒抗網友,不要再對進入司法程序的法律事件做討論!而這提告人卻是到處開欄,但其實幾乎都是早在5月下旬,都已經在媒抗發表過的內容!現在他卻又一副,善良、正義到不行的姿態,要大家有權保持沉默,否則所說的一切,都可能用來針對自己!這一句很耐人尋味!膽子比較小的網友,比較怕麻煩的網友,可能真的就禁聲不語、或敬而遠之!究竟訟棍一般人怕的原因,是訴訟可能是訟棍的常業,卻是一般人的噩夢!

特別是這一欄的開宗明義,就是彰顯他狀告媒抗權力當局,裡面是不是就大辣辣地貼上刑事告發狀: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0821#160821
然後他又這樣說: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0846#160846
「我沒閱讀障礙,視力沒問題~~!

你也是力社會員,竟然也能胡扯我告『媒抗站長』左家獨?左家獨有兩種身分:力社社長與媒抗站長。力社與媒抗有何隸屬關係?你倒是說說看啊?

告力社社長就告力社社長咩~!哪來咱家告媒抗站長?你倒是說說看啊?」


好再去看看我這一欄的發言當中,有哪裡提到他是告『媒抗站長』的?
我說的在此:
「我看沒看清楚的是你吧!你不是告左家獨、路犁、小敬嗎?
而現在媒抗的站長,不就是左家獨嗎?我要募款不就是要募給媒抗站長,去面對官司,
讓他能多出時間,好好經營媒抗網站嗎?你看文章也有這麼大的問題ㄚ?」。


標題是不是就是「橫眉冷對媒抗權力核心之政治與時事」,既然是狀告力社權力核心,卻自己標題已經用了,橫眉要冷對媒抗權力核心?還警告局外人不要妄加評論!局內人表面上目前,不是只有提告人、左家獨、路犁、小敬四人嗎?你們不是就要在法庭相見嗎?你不是就用了不得撤銷的刑事告發嗎?那你們局內人在這裡還要談甚麼?有甚麼好談的?

而在政論壇開欄不就是要討論的嗎?要人家保持沉默、不要妄加評論的開欄者,我看邏輯觀念正確都有問題,就別說正義了!這也不算自打嘴巴好了!但是有沒有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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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0796#160796

losten 寫到:
http://www.socialforce.net/blog/野侍一郎/127379.html

又再發起捐錢?先搞清楚事實再說吧!

﹝註:媒抗連結已被媒抗經營團隊搞亂,以模糊證據

以上這是發表於: 星期六 六月 06, 2009 11:18 am ,也就是開欄第二篇。

其他(一)~(五)都是5/25在媒抗發表過的舊文。其實就是他個人的敘述,這在簿記上大概只約像等於流水帳,而且就像是未附收據、發票的流水帳,這在會計帳上的效力如何?有修過會記的人大概應該清楚!同樣要連結我那一篇在媒抗的文章,我也發表在本欄第一篇文: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0836#160836
發表於: 星期六 六月 06, 2009 3:18 pm

注意看下方綠色字体「我的建議」!不就漂亮準確地連結到該篇文章嗎?當然現在媒抗當機無法立即求証。這種類似被迫害情結,所衍生的ego自我唯我中心的想法價值觀,已經在開欄第二篇顯露了!同時可能也顯示了,該員對於電腦知識並非熟練完整!所以6/11的媒抗被駭當機,會有這樣的猜疑: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1551#161551
應該也是如此!

一般如果你聽到某一個人說:「我這個人最好相處了、我是萬人迷」,依我的經驗,我要建議你特別注意了!通常這個人是非常難搞、相處不易的人!因為這就是ego(自我、唯我)的訊號。「我這個人是最好相處了!」,這是表面的話語,沒有說出來的思考邏輯可能就是,當你或有人和我處不來的時候,就是你或是有人錯!因為「我是最好相處了!」,所以我不會錯!可能他就是抱著,這樣的價值認知過一生。所以我本人從初中二年級的自我介紹,就是:「我這個人很難相處!脾氣暴躁、孤僻、睡癖不好、挑食…,如果處不來,可能問題是我、不是你!」,而到現在我的自我介紹,也沒甚麼改變!因為是實話實說!

5月3日力社會議,我有收到通知,我在日本沒有出席,也沒有委託人,開會內容也只是事後,片片斷斷聽幾位出席的網友(我稱為同志)的說明,再對照這開欄者他個人的敘述,其他個人情緒性的認知敘述,全部屏除,來看該次會議出席39位,35位贊同執行層的決定、反對0(應該是隱性反對4位),這是接近四個小時的會議後的結論。我採取相信多數同志的決議!因為基本上會到媒抗,我認為在認知上,應該也是不受藍營統媒蠱惑的人,會成為力社會員,一般也可能是反藍營統媒意志更堅強的人,也就是行為能力應是值得信任之人,稱為同志應不為過!即使沒見過面。

正義是甚麼?大家都會說,不一定每一個人都充分認知清楚!我也是!所以從來我就不認為,我是在做正義的事、實踐正義,我也沒有一次以正義使者自居過,包括這一次質疑這位開欄者的說詞作為。這只是滿足我對真實的疑問、或者興趣!正義、善良、道德,確實是讓人垂涎欲滴!但是把自己說得太完美,正義掛在嘴上太久,不得不讓人想起那個「我這個人最好相處了!」那個人。

總之我看點閱數也即將破萬,大家就努力一點!讓這位開欄者名符其實成為萬人迷。而我也說過:
我這個人充滿缺點:脾氣暴躁、孤僻、睡癖不好、挑食…,事實上是極難相處的人!如果讓你不喜歡我、或討厭我,那責任在我不在你!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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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派的終極願望,就是要建立一個完整正常的台灣國家!這猶如要建一個可以遮風避雨、堅固的房子,有餘力時則再追求形式樣式的美奐、美觀,但是對於有無老鼠挖牆角的可能?防範也必須要嚴謹!台派不台派?不須也不要依口頭宣示!實質的作為、和作為所可能引發的後果、或後續效應,必須嚴謹的檢視檢討!

這一次媒抗被駭當機,坦白說媒抗執行層,如果決定就此讓它關閉,我也會諒解!究竟官司都已纏身了,無暇照顧也是情有可原。現在主機在美國,關閉或許也可斷了,現今的檢調藉故搜索,堅壁清野的可能!這可能也不失為,保護無故眾多網友個人資訊,被〝特別珍扁組〞的檢調、〝特別偵綠組〞的檢調,特別發揮的可能!當然五十位力社社員,可能是跑不掉!我是自備機票準備妥當,只是難為了其他40幾位同志,可能也得做好上法庭的心理準備!

當然在台灣小站,仍然有這種說風涼話一派安然的人,(第87樓):
http://www.mesotw.com/bbs/viewthread.php?tid=2963&extra=&page=9
照片:
http://img198.imageshack.us/img198/5774/capture06152009091327.png
此人就是一直指射某綠色網站主持人,有斂財嫌疑!卻沒有指出是哪一個網站,也從未有過任何舉證說明,這剛好同時讓所有自稱綠色網站的主持人,身陷謠言之中!而他卻還沾沾自喜、正義、正義叫個不停!甚至也指誰收了誰幾十萬?被他指稱收幾十萬的人,怒責要他提出證據說明,但至今仍無下文!因而不得不提出告訴!可去參考被指涉當事人的說法:
http://www.wretch.cc/blog/feuerbach/10869278
http://www.wretch.cc/blog/feuerbach/10885113

也就是此人可能因毀謗(對不起!我不知用實質的告訴為何?)被告,上定法庭,現在40幾人可能要上法庭,對他來說似乎就是可以做伴,而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所以上述這種風涼話,就顯得格外刺耳刺眼了!

這群人說得好像手持長矛,要去斬除九頭龍一樣,一副凜然不可侵正義姿態,實在讓人嘆息(ㄚ!不對應該是讚嘆!)。而九頭龍似乎就是力社,也經營一個名為「媒抗」的網站!而這裡也有[橫眉冷對媒抗權力核心之政治與時事],也是一副凜然不可一世的正義善良漾然,好吧!那麼我們就真實來探討,媒抗到底是甚麼規模的網站?有甚麼嚇人的權力、能為?既能斂財自富,又能撲天蓋地地抹黑威脅恐嚇,善良到不行的正義天使?又可以鼓動眾多社員和網友,同聲一氣陷害忠良?到底是用甚麼方法鼓動這麼有效?可能是不是介紹給,奄奄一息的民進黨去用用看!

媒抗網站一天瀏覽的人次,搞不好都比不上比利潘的個人網站,三天不上這個網站,好像也不會引起飲食、上廁所等,有甚麼不便?路犁、左家獨、小敬,不要說見過面,就以綠色網站的網友,沒聽過不認識的可能為數也不少!就算知道認識,請問有幾個人會鳥他們?我應該可算媒抗無作非為的流氓,到處罵人,連路犁、布萊克萊恩,不是也對幹過嗎?他又能奈我何呢?除了浸水桶、封我ID之外,他們還能有奈我何的權力、能為?對其他網友不也是如此而已嗎?

這次這種針對力社的刑事告發,會不會有被借題發揮被清理掉?值得觀察!但是就像藍營檢調,藉由打扁切斷綠營的金脈支援來源!可能也已經奏效!現在這個刑事告發狀,難道不會產生綠營小眾媒體,錢財資源被清理嚇阻的風聲鶴唳嗎?路犁、左家獨,藉被駭當機關掉媒抗,以保眾多網友的個人資訊,讓眾多網友安心!也不失為保台派的作為!法庭既然已經是跑定了,我也只能代表我個人,我挺你!

我個人想建議左家獨、路犁等,要做個有尊嚴的台灣人!奮戰到底,寧可被查、被封也不能示弱關站!但是如果他們是站在,著眼看整体眾多網友的安全與安心,我不夠資格去代表所有眾多網友,拿他們的擔憂,來滿足我的自我匹夫之勇、或自我認知!

一個台派網站就是這麼脆弱!這才是現實現況!台派人雖然不要太妄自菲薄,但也不要過信自大!我是幹死這一票,放任自己的情緒無限上綱到,讓台派小眾媒體,身陷可能的危機的人!而且還以一副正義善良的天使的姿態,四處張揚!似乎是把台派人的腦袋,看成〝爹賽〞無法思考,隨他說甚麼就聽甚麼!

別人要噤聲,我沒意見!我不想噤聲!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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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派的網友憤怒嗎?尤其是看到充滿正氣地,學魯迅要橫眉對千夫指的氣概,令人不禁讚嘆再三!又尤其橫眉冷對的是權力核心!這簡直豪氣萬千正義到不行!彷彿已經沒有字足以形容了。5/25在媒抗貼文論戰,我沒有置過一言,我一直認為這是理念或意氣之爭,總歸只是吵架而已!直到6月6日在南方開欄,我瀏覽這一欄也只第一頁,以為就是媒抗發布過的內容,由於該員5/26日被媒抗封鎖ID,所以我也認為怨氣發洩,也屬可以理解的範圍。

直到看到告發狀這一貼:(這似乎是媒抗所沒有貼的)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0821#160821
同時再看到提告日5月15日,也就是5/25日媒抗的爭吵,其實已經是提告日10天後的事了!我相信很多媒抗的網友,應該跟我有相同的感覺,也就是這個人不是別有所圖、就是心術不正!還真的被他耍得團團轉。不過沒有關係,我知道他是以刑事告發狀,屬公訴罪是不得撤回的告訴,這個人再說甚麼?我都將以懷疑的眼光檢索!其中這一篇說得義正詞嚴,但是其實是足以讓我做嘔的一篇,他的聲明: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0811#160811
losten 寫到:
我的聲明:
1.力社是合法成立的社團法人,本人為力社會員。力社不屬於媒抗,更不屬於私人所擁有。

2.力社2007年3月17日正式於內政部合法登記成立。力社是社團法人,在法律上不屬於任何一個自然人而可被納為私有。如果力社成立只屬於自然人或第三人,在法律上的意義是:力社是非法組織。可是明顯的事實:力社是合法成立的社團法人。所以『如果』一旦有人把力社納為己有或納為第三人所有且有侵占力社財物的「事實」,即構成犯罪要件。

3.兩年多來,本人n次「私下善意」向力社理事長左家獨溫和親切反應提醒,會務決議要依法向會員公告,收支應依法向會員公佈,捐款要依法公告徵信,捐款收據要依實開立,左家獨均拒絕。

4.兩年多來,媒抗經營團隊核心﹝也是力社經營團隊核心,同一批人﹞,不斷地放出不實謠言,企圖摧毀本人網路人格,破壞本人信譽,讓網友與社會大眾誤信本人言論不具公信力,實令本人深感遺憾。

5.本人不了解為何力社應開收據漏開,收支不向會員公佈,而遭受到會員私下詢問,竟能引起媒抗核心放話與網友質疑:「這是搞倒媒抗的陰謀」!?
其中關聯性為何?力社會員監督質疑力社的財務,怎會搞倒媒抗?媒抗的插頭不是在路犁手上嗎?他愛插愛拔誰能奈他何?

6.當所有不實傳聞,被惡意引導對本人與家人生命已遭受威脅的現在,本人自不能以合為貴,被誣衊而保持緘默!讓事實證據說話吧!

7.本人是最清楚力社事件過程且掌握一手證據的唯一一人。原想息事寧人,豈知我不犯人,別人卻不饒我,士可忍,孰不可忍?

8.接下來本人會把這些日子以來,關心這些事的網友疑慮,用事實證據一一說明清楚,請註意:口說無憑,我會讓證據說話,說實話!


現在有興趣的又有時間的網友,可以再回頭細看,他至今有提了甚麼樣的証據了嗎?面對質疑,不是要保存證據到法庭,不然就是私下來看等等說詞。我有空就會針對我觀察到的質疑,讓大家能共同思考,真正的真實到底是甚麼?在這一欄我寫了將近7.8千字,他針對質疑回答了多少?就在本欄大家可以看看!我連要讓他藉口受到抹黑都不會給,因為這一欄就是他開的,就用他自己所說的!而他回不回答?我也都不在意!因為坦白說,我寫這些主要就是,給他之外的網友看和思考!至於網友會如何判斷?我不只不干涉,甚至連想知道都沒有想要知道!因為我主要建議的是,透過思考觀察然後做自己的判斷!

還有這九頭龍似的媒抗或力社權力核心,既收受捐款、又不公布使用狀況 (據說力社會員開會時,是有公開讓社員查證),好像罪大惡極,尤其大家一看到捐款,眼光可能就為之一睜,
但是我要潑大家一桶冰冷的水!根據有開會的社員同志說,力社兩年所募得的款項約70來萬,除以24個月每個月不到3萬,就算全被A,而且主機電費就算是偷接電所以免費,這每個月三人還要去分,三個人每人每月可能一萬都不足!就算是全額一個月3萬,可能比一個統媒記者薪水都還少,還想跟媒體對抗?最後還要吃官司!他們所做的就算全是白工,在台灣還有幾個比這三個人還衰的?

這跟郭冠英、李濤等比起來,2年的募款可能還比不上人家的月薪!就可以扯成一團,那麼被罵台巴子,有甚麼冤枉的?他媽的!沒志氣到這種地步!連我都嘔到想臭罵了!你說藍營統媒或者藍丁丁,可能連笑都懶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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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自由的世界,每一個人都有權,做自由意志下的每一個決定、判斷、行為等等,但也要接受所產生的每一個結果!沒有人可以禁止,誰要告誰?這個同時也一樣無法制止誰質疑誰的思考!言多必有失,特別是不說實話,光說冠冕堂皇的話,很有可能沒幾句,就前後矛盾或前言不對後語。電影看太多、經典名句抄太多,可能連自己都不知所云!而通常所說的和事實不一致,那不是說錯、就是說謊!而這不是經典名言!而只是沒甚麼參考價值的野氏說法!

路犁、左家獨有無詐欺、侵占等?就到法院見真章,我無意評論!我只是對這位開欄者所寫,一大堆類似流水帳、和他自認文采豐富的文章中,釐清真正的真實、剖析矛盾的可疑處!橫眉要冷對媒抗權力核心,那媒抗的權力存在性,總要能分析清楚,因為不存在的東西,哪怕你是要橫眉、歪嘴,恐怕也是白忙!網路確實是有其便利快速特質,也有其重要性,但是也有致命性的限制!也就是積極實際化的困難。例如:你若在網路上放大字體到24P打上「你給我跪下!」,即使你是所謂的權力高層、高高層,有人會鳥你嗎?又如:我打上「我好愛你喔!」,但實際上我是看到你的ID,就吐一口痰!這你能知道嗎?

諸如此類,屬於網路負面現象,現在卻被大肆風行!「橫眉冷對媒抗權力核心」,說得意氣風發,而其實說穿了,所謂的權力核心,比唐吉軻德要對抗的風車還不如!因為至少風車還實体存在,還會轉動。媒抗的權力核心,或者像我這種媒抗的流氓,其實都比不上比路邊的一隻狗!把網路或電源關掉,你聽得到或是看得到,路犁或是我的叫罵聲嗎?這種威脅性可能遠比不上,路邊正對著你疵牙裂嘴的野狗!如果都不進媒抗網站,路犁可以螢光幕指示路邊的警察,抓你超速、沒戴安全帽嗎?

如果路犁唆使人去你家丟石頭,那是路犁已經是實体犯罪嫌疑,和媒抗一點關係都沒有!除非他是在網路上,公然為文鼓動!那麼憑這位開欄者,他都可以從力社成立開始,不知有無違法即慣性蒐證二年,掌握所有証據的唯一一人!(見他的:「我的聲明」第7項),到處錄音、照相的蒐證習性,我看要逃出他的掌心,反而似乎是有違常理!網路的所謂權力的虛妄性,有沒有被他擴張解釋?這就是我對他的說法存疑之處!網友不妨也可以試著思考!

這位開欄者,既說路犁是不學無術、小敬沒甚麼才能、左家獨無什作為,所以才有4月初,媒抗再起總總的意欲作為和紛爭。但是說到倍受威脅、恐嚇,而奮起對抗時,這三個不學無術、無能、無作為的人,卻一變好像法力無邊、無所不能、無作非為,這種矛盾的差異性,我看他本人到現在可能都還沒有發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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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存在嗎?以前國民黨死命否認!
我知道阿扁至少有一點,贏過歷任包括現在的馬英九!
阿扁的八年,讓台灣人至少不用擔心白色恐怖!
有網友擔心這種因個人情緒,而劇下殺手的刑事告發,會不回引檢調入門?
而心生恐懼!這是杞人憂天嗎?那就參考一下,最近才發生的(6月14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3/11/1l7y5.html



而開欄者卻說,網友的擔憂是「自己嚇自己也就算了,還到處嚇自己人!」!果真是自己下自己也嚇人嗎?
這開欄第一篇ㄏㄧㄠ 掰得很還舉經典名句
在一秒鐘內看到本質的人和花半輩子也看不清一件事本質的人,自然是不一樣的命運.。」──電影"教父"的經典台詞
來!再看這一篇: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1515#161515
losten 寫到:
losten 寫到:
對於那些一天到晚拿~"藍色檢調"嚇唬台派的人,這些人根本不明瞭,在網路上查ID然後追IP再與戶政電腦連線,就馬上可以輕而易舉查到網友個資。根本不用如路犁說的檢調到他家搜索查扣電腦主機,什麼他為保護媒抗網友個資,有多可憐奮勇抵抗檢調人員,與檢調人員週旋。全是謊言屁話!

我的告發狀上面的被告,全是用網名讓檢察官透過電信警察去查ID然後追IP再與戶政電腦連線,然後查到被告個資,檢察官再發傳票寄達通知被告,完全沒有去查扣媒抗電腦主機這種莫名奇妙的事實!!!

明明沒有的事,卻無知到處散播!自己嚇自己也就算了,還到處嚇自己人!這是怎麼回事啊~~!?

媒抗2003年成立以來,路犁與媒抗經營團隊一再放話,檢調到路犁家搜索媒抗電腦主機,什麼他為保護媒抗網友個資,有多可憐奮勇抵抗檢調人員,與檢調人員週旋,這些屁話他們說過幾次了?媒抗網友被騙了幾年?

5年多來,媒抗網友相互間幾乎沒發生過刑事或民事訴訟,據我所知唯一的一件,還是媒抗當時的系統工程師布萊克萊恩狀告媒抗網友Ringolin。何時有發生檢調莫名其妙主動搜索媒抗電腦主機要查媒抗網友個資事件!?有嗎?簡直胡說八道,亂扯造謠,製造網友恐慌!

問問創立10年的南方負責人馬非白兄,南方10年來究竟發生幾次南方電腦主機被檢調搜索,要求查詢南方網友個資?有嗎?這種事不是非常容易查證嗎?怎麼會是媒抗網站長期路犁說了算!然後沒人質疑?不能質疑嗎?可能的謠言或謊言不能質疑嗎?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沒有證據的事盡在胡扯,這也叫理性的論壇?

凡事牽涉到法律訴訟的證據,原告或告發人沒有任何義務在偵查庭或法庭以外公佈,以免讓被告串證或湮滅證據,這是法律訴訟的ABC,野侍桑對力社整個事件立場心證已成,要咱家在網路上提證,這簡直可笑得緊!咱家基於友好願私下給他看證據,他又不要!一再糊塗公親事主身分不明,究竟在鬧什麼鬧?究竟在亂什麼亂?


布萊克萊恩狀告媒抗網友Ringolin,是告Ringolin在外面網站公布,布萊克萊恩的個人情資,檢調是去查扣那個網站,他去查媒抗幹甚麼?現在這提告人告的是左家獨、路犁、小敬,都是媒抗的網名,檢察官要不要到媒抗主機,去查這三個人的實体明姓什名誰?
連這種別人一秒鐘就可分清的事,這個的提告者losten到今天卻還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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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繼續再分析提告者losten的疑點或問題點!

年多前有40幾位台派的同志,當初熱血幫助成立力社,為的是甚麼?為的就是在鋪天罩地的,統媒肆虐的台灣夾縫中,讓台灣能增加一點點,微弱聲音的發聲管 道!雖然今年5月最後35位接受力社執行層的見解,結束力社!我沒有出席該次會議,但是我決定相信大多數的同志的判斷!特別是之後陸續再看到losten 的這些作為,還有另一位有膽指控,誰收受了多少錢?沒有格說明是誰給了數十萬元的事實!雖是網路人格,但這種作為有甚麼擔當?連正直都有問題的人,到處意 測、到處指控,我沒有辦法相信,因為找不到相信的理由!而這是當日反對的三人其中二人。

而其他這35位同志,卻可能受牽連可能上法 院,已經是無能避免的!我個人沒有後悔,我只是為其他的同志抱屈!我質疑losten的事,結束了嗎?我只怕太忙沒有時間,一有時間我就繼續要戳這種唬 爛!當然我也尊重南方管理層的考量,如覺得不適宜要鎖欄,我沒有任何意見!我要表明的是,我不會禁聲!而不是我都一定會做對!我提出我的看法,就是和眾多 網友,共同探討溝通的。
Losten的說詞: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2077

下面這是其他網友提供的照片,這位losten曾經在這裡寫了甚麼?諸位可以和上列的欄,來回審視判斷!





這兩篇也都是這位losten所寫的文章,不知諸位有沒有對,甚麼是「昨是今非」有更進一步的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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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提告者losten,橫眉要冷對媒抗權力核心:那一欄
已經被海兒桑鎖欄,我認為也好,因為開欄的就是提告者losten,但是他到底曾有舉了什麼像樣的指控証據了嗎?還有從6月12日,多了幾位質疑他的網友之後,他就開始牽拖我這個版面管理者帶頭亂版,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161507#161507
我的版面管理員權限,只有在野侍一郎特區,其他版面我和諸位一樣,只有發言貼文編輯的權限。刪不刪我都尊重論壇管理者的決定,沒有意見!我的興趣只有戳破或反論,對台派不具善意的攻擊。

提告者losten不是又是思慮慎密、行動果斷?又是文采豐富、一手絕妙好文?又是電影教父經典名言不斷?又是孔丘說什麼?又是把魯迅的經典名言,拿來裝頭飾?只是我很好奇的,他到底知不知道,甚麼叫「銀樣蠟槍頭」?開欄言之赫赫自以為一世風靡的姿態,但是大家也可以去看看,從6月12日之後,他還能招架甚麼?不是開始貼,他也不是很明瞭的電腦主機被駭的可能原因,再來就是又貼網友撲浪上的一大串圖檔?他還能有甚麼針對,我或其他網友的反論的隻字片語嗎?一個在政論壇要開欄討論,寫一些像日記、又像自編的劇本的流水帳文章,就想呼巄叫別人全盤接受嗎?一個已經沒有能力回覆,網友質疑論點的開欄者,這在辯論場上就叫做KO!我看鎖欄的海兒桑,就像拳擊場上架開拳擊手的裁判,因為有一方已經搖搖欲墜,沒有防守能力時當然是終止比賽!

我今天時間必須陪內人上台北,不太能上網,所以我就寫少一點、短一點!我不是要打擊提告者losten,或者想拯救被牽連的同志,因為我沒有那麼大的能力!我要做的是:
「說話也有可能說謊話,文章也有可能造假。但是說話一瞬即逝,除非錄音否則很難立即查覺謊話,但是文章可以反覆思辯,也就是立即查覺謊話難,但是思辨文章的造假或矛盾,並非不可能!也就是透過文章,要檢驗真實的可能性比較可能。他如果要說謊話,他也可以明明知道,卻說不知道!而你無法去証明他的話是謊話,除了他自己。但是既然寫了文章,就有可能透過文章,去推論謊話存在的可能性!」

我也來跟流行,舉一些電影或是電視相關的名言或名句,日本的明星福山雅治,他有演一部影集「神探伽俐略」,而內容中的主角湯川學,跟我自取的日本名広倉學同名,他常說一句話:「每一個現象的背後,一定有它存在的理由」,而問題是在於,你有沒有能力去解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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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人應該在媒抗也是相同網名吧?我看過你對電腦的文章,(似乎是有關南方軟體設定相關的問題欄),我喜歡討論專業的問題,因為即使無法完全避免,但可以省下很多情緒性的考慮。不過電腦的軟硬體討論,我自信可以看,但是還不夠上場討論的能力!(對不起!以下的並非在說你,請別誤會!)

就我所知事實上媒抗7年來,一直維持一個自管主機,而不是代管的形式,由於經費的問題,可能硬體都是相當拮据而克難!軟體的部分,布萊克萊恩算是相當有能的電腦工程師,可能這陣子他也離開媒抗,很明顯的可看出,軟體工程師是青黃不接的狀態!即使許多政治上或認知上看法相左,但是電腦專業上,倒是必須給予相當的評價!

之前我舉的例子的文章,2年70幾萬的募款,一個月3萬元不到,我一直沒有提到軟體工程師,或維護者的酬勞評價,2008年電腦業為衰微之前,可能3萬元一個月,對電腦工程師是一個算是失禮的酬勞!

提告者有無足夠得証據,認定不只70萬的數字,我不知道!我是以執行層所提的公式數字,如果三個執行者,再加上之前未列的電腦人員,那麼一個月平分的所得數字,以4人計算那就是8千元不到。現在的社會,以麥當勞打工時薪約80元,一天打工6小時,一個月的可能收入約15000元。就算四人輪值一樣 6小時,時薪卻只約40元而50元不到!這樣的時薪收入,有甚麼權力的吸引力、或期待性呢?

現在台北市快遞一件,可能都超過百元,也就是這種時薪,連叫快遞都不夠!還有甚麼權力可以行使呢?還要被質疑斂財?這樣的台派可不可悲呢?可能大家設身處地一想,如果叫你來當這種權力核心,可能你也要考慮再三吧?!但是就是有人先抹斂財,還告詐欺、侵占!問題是連麥當勞打工,都還優於這種待遇,我倒是想要問,到底有甚麼讓人詐欺?有甚麼能讓人侵占?這種簡單的算術問題,難道大家都不會嗎?

老實說我是非常憤怒的!即使我和路犁、布萊克萊恩,都有過網上言語衝突,但是評價一個人必須要公正,該是有功就是有功,該是有過就是有過!上列的數字算一算,我的憤怒其實是無以復加!要欺負人也不是這種欺負法!即使是我的網上對立的人,我也要為其打抱不平!明日我將回日本,可能無法上南方論壇,但是只要可能,我就將繼續戳這個提告者的唬爛!


別忘了!:提告者losten,橫眉要冷對媒抗權力核心那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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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告者losten可能到今天,都還沒有發覺,其實他才是構陷自己的兇手!貼出告發狀之後,我寫了幾篇質疑回應,他就四處嚷嚷,他是針對力社、告力社,他哪有針對媒抗、告媒抗?但是標提名卻正就是,橫眉要冷對的是媒抗權力核心!這個自打嘴巴,到近日不論是在南方論壇、台灣小站,甚至可能他自己的撲浪,他可能極少提及了!更何況網友也很奇怪,為何用不得撤銷的公訴罪,而且是用網名?去翻力社的成立文件,會有理事長是左家獨嗎?所以之前有媒抗站長被告,告發狀不就是(網名)左家獨嗎?

好!那麼我們就轉回專談力社好了!力社的成立,這位提告人號稱,他是二年全程蒐證的唯一一人!但是有人有看過,他針對成立宗旨、章程做過甚麼說明嗎?也就是究竟大家是否吃飽撐著沒事幹,成立一個社團法人,然後等著二年後他來提告?台灣人邏輯思考訓練,很令人遺憾的失敗到這種地步!因為在南方、在台灣小站,好像也沒人質疑?不過沒有關係!那就用邏輯不明來看這件事,和這位提告人的說詞吧!

二年募款70萬這個募款,就算找不到宗旨!但是在實務上,那麼成立總要有地點、總要接一部電話、遷電、接水這總該是必需要的吧?廁所就算跟大樓共用,好!那麼大樓管理費要不要交?那麼再加上羅斯福路的辦公室月租費,社長、理事等三人,就算不付錢、餐食也自理,總要付人家摩托車油錢吧?在台北有租屋騎車的上班族,可以試著算算看,就算不要到三萬元,那還能剩多少呢?再分給三個人!因為告發狀就是告三個人夥同!而三個人也剛好構成結夥搶劫的要件!

當然有人說,他可以造假帳、捐款絕對不止70萬!好!那麼所有說過這傳言的人,至今哪一個人是有証據、或提過証據,帳是造假的?藍營統媒的電視名嘴,不也是說阿扁貪污的錢匯海外上百億?所以不要怪被藍營統媒罵台巴子!因為就有一堆自稱台派,也用和藍營統媒名嘴相同的方式,但是對待的不是對方陣營、而是己方陣營!而這些人沒有一個人,敢到南方論壇來論事!據說都是跑到撲浪上,東家長、西家短?我說過:長不長進?是看志氣的有無,而不是怨氣的多寡!

有網友叫我去登錄撲浪,我拒絕!因為我沒有那麼多閒剩時間!也對那種:你一言、我一語,三五成群、三言兩語的溝通方式,不以為然!聊天是還好,但是也正是謠言散播最佳的溫床!這卻是我想給撲浪撲得〝毌吀無ㄖ一ˋ〞的人的提醒建議!

別忘了!:提告者losten,橫眉要冷對媒抗權力核心那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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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nozi1ro at 樂多Roodo! │11:44 │回應(7)引用(0)時論.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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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寫寫那麼長
也沒看到有幾字是關於原告告發狀中的指控有那些是可疑

先看看人民團體法及其相關再說吧
http://www.npoalliance.org.tw/Page_Show.asp?Page_ID=507
Posted by 粗魯氏 at June 17,2009 16:22
有些事是不便公開談論的
不代表你老兄洋洋灑灑的評論就是無懈可擊
連這點都沒搞清楚還談個啥

閣下的一些敘述看似對原告不利
然則亦可能對被告不利

謹此
Posted by 粗魯氏 at June 17,2009 16:35
你先去讀一讀南方論壇那一欄,再來談吧!可能比較有焦點可談!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2077
在那一欄,我就說過刑事告發狀,是原告和被告到法庭去主張!
我不是法曹、也非律師,對告發狀原就不予評論!
你連這個都沒看懂?你還要辯甚麼呢?
整篇我就是針對告發狀以外他所寫的文,
提出矛盾處和我的質疑,你到底看了那一欄的來龍去脈沒有?
你這種中途半端的討論法,我沒有辦法和你討論!
Posted by 野侍一郎 at June 17,2009 21:35
從原告四月的將在起文章起到原告的提告間
有些私下與公開對原告的若干說法
閣下又知多少
部份訊息是公開的
自個兒去搜尋吧
Posted by 粗魯氏 at June 17,2009 21:53
你到底是看了南方論壇那一欄沒有?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2077
是不是你去看完了,再來發表你的看法或質疑?
不是跟你說過,這是根據該名提告者,在南方的文章的質疑?
他四月私下或公開說了甚麼?我需要查甚麼呢?
你這種沒頭沒腦的問法,讓我很困擾!
Posted by 野侍一郎 at June 17,2009 22:05
私密回應
Posted at June 17,2009 22:08
私密回應
Posted at June 18,2009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