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5,2009

簡單的話、簡單的道理

情緒和實證分不清楚,可能只能說不聰明,
但是把情緒當實證認知,沒能察覺又沾沾自喜,
那就不是不聰明而已,而應是更嚴重了!
那就無非是「蠢」無以闡明了!

凡是人即使有賢、不智之分,但都應會演化或進化,
如不然,也會思考反應檢討,
但是如果都不能機能時,那就跟物一樣,只顯現存在現象而已!
而物即是貨!
是故兩者概念型像重疊,即為蠢貨!

陳幸妤是不是人?這是一個事實分辨!
陳幸妤是不是公眾人物?如果沒定義清楚公眾人物,那麼說她是公眾人物,
即是一種情緒認知的產物!

媒體就一定有採訪權?這個權的來源是哪裡?或是來自甚麼?
和為什麼媒體他就能擁有?
陳幸妤如果是人,她該不該擁有基本人權?
生存權是不是基本人權?
自由權是不是基本人權?
免於恐懼是不是基本人權?
基本人權和採訪權,哪一個該優先被尊重和被保護?

人的生存權或基本人權,受到侵擾威脅時,應該要用甚麼姿勢、態度面對?
是本人決定?還是他人來決定?
而這個他人該是誰?
是你?那你究竟是甚麼東西?
你只要決定好,你自己要用甚麼態度即可!
還輪不到你說三道四,要別人該以何種態度面對!
因為你的名字,並不叫耶穌、或神!

本欄就是有一隻狼、一隻狽,一談到陳幸妤,就是一副蠢像,怕人不知、或會忘記似的!(之前已有一欄演練過了)
但符不符合蠢貨標準呢?那就由網友評判囉!

Posted by nozi1ro at 樂多Roodo! │00:57 │回應(0)引用(0)時論.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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