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6,2008

小事一樁

這是一篇吵架文章只留在此做紀錄,以表示我的嫌惡!

賞你一個清楚!

看書會讓人豐富知識常識,討論對談會讓人變得機敏,寫作則是能讓人冷靜。
這是指對正常人而言,事實上對這陣子所看到,斯德哥爾摩症者似乎是無效!
在我們的人生旅途中,對於事務、事例的有無、真假的分辨,其實沒有那麼難,有心和無心而已!

加害者是誰?受害者是誰?在陳幸妤被跟拍的事件當中,有那麼難分辨嗎?我看應該是沒有!要與不要、有心無心、願不願意而已!我翻譯過路犁接受日本記者訪問,成立媒抗的文章,而我也相信路犁,是基於對媒體囂張猖狂,到無法令人忍受的地步,的一種義無反顧,而我也認同他,這種對抗強權、惡德的:對抗的心、對抗的氣(志氣與勇氣)!

我也確實和路犁有過口角,而那是因為我不贊同他,罵陳水扁廢物文章放到社評,而不是反對他開欄罵陳水扁。當然〝相打不讓手、相罵不讓口〞,這都是人性!我是認為沒有甚麼過度計較的必要,當然路犁要如何認為?那由他決定!

但是看到討論欄裡,這些2003年就在媒抗的人,居然墮落到:放著加害者嫌疑的狗仔媒體不管,嚴詞撻伐批評的,卻是受害者!還有這個網站的電腦工程師,的布萊克萊恩(夠清楚了吧!),這個可以完全掌控媒抗電腦主機的人,進場說一些可能連他自己,也好像聽懂?也好像又聽不懂的文章,還數度離題,像這種有立場嫌疑(選手兼裁判)的人,要辯論其實也無不可,只是一離題,可能誰也對他沒辦法!這種辯論不對稱性,例子已經太多(對不起!我懶得舉例!),老是想改別人的文章,但顯然沒有那樣的能力!卻老是提我和網站負責人的個人恩怨如何?如何?

對於諸如此類的暗示明示,我就給一個簡單的確認方法,和路犁口角後我所寫的文章(包括在整個網路)中,我幾次再翻跟路犁舊事重炒?或者更簡單一點,在「看了就生氣」,這一個欄我的發表文章中,哪一段是再翻跟網站負責人爭吵的舊事,簡單的舉出來,我至少就在媒抗、和我的部落格,登文向路犁道歉!再登文跟所有網友道歉!如果覺得做的不夠,可以寫文來我一定適度考慮!

對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事、人,我都覺得很厭煩!以後布來克萊恩(夠清楚了吧!)要跟我辯甚麼?你就選南方或者其他綠色論壇,也就是一個你不可能上下其手的論壇來!在媒抗,我就將把你視為透明人,如此而已!


小事一樁

我看接下來我也很少機會,會參加這版上的討論了!所以暴露我的弱點應也無妨。其實我最怕碰到的對辯者,是寫台語文、和三兩句、三兩行的網友,台語文讓我讀起來很費時吃力,三兩句的讓我抓不到你的意旨、也抓不到你的弱點,所以只能挨打的份!似乎是很不划算!否則就只能學摩登原始人,你丟瓦片、我就回你石塊,消耗體力代替消耗腦力。有網友說我文章都寫得太短,所以這一次,就把它寫個有點長,而且新任的部落格格長,似乎是比較喜歡〝整齊乾淨〞,像我這種碳元素含量太高者,可能也得要有一點自知之明了!

克里特島人和八卦愛好者

古代希臘曾經流傳這樣一個說法,有一位A先生這樣說:「這個克里特島的人實在是很難伺候的人,他們一直都是在說謊」,在旁邊的B先生很好奇的想:「真有這樣的事嗎?」,就問A先生:「你對克里特島的人似乎非常了解,那你究竟是哪裡的人呢?為何如此熟悉這種事?」,A先生就笑笑地說:「因為我就是克里特島的人!」,B先生就說:「喔!原來如此!可是…」。

(幾乎相同的句型):
K先生:「很多人真是窮極無聊,到處聚集整晚八卦不完」,X小姐:「你怎麼知道的那麼清楚?」,K先生:「因為我都有去聽,而且都是現場從頭聽到結束!」,X小姐:「喔!難怪你那麼喜歡,ㄚ!不是!是那麼清楚!」…

K先生(又是這一位?奇怪!):「我看我的鄰居,那些打麻將的人,真是窮極無聊、也很可憐!」,阿全(為免得被說,怎麼都是ABKX的一堆白人的東西?這就改以這個台灣阿全好了!):「為什麼可憐?」,K先生:「他們都熬夜打通霄,吃不正常、睡不正常的,簡直瘋狂愚蠢!」,阿全:「你怎麼都知道啊?」,K 先生:「我就是在旁邊,從頭看到尾ㄚ!」……。
哈!還真有你的…………。

接下來說到EQ…,啊!對不起!我題目沒寫到EQ,那我就別談了!反正這位喜愛說人EQ長、EQ短的K先生 (怎麼又是他呢?不是我愛提、而是因為他愛現!),他就已經用現場表演在M論壇!他的EQ好不好呢?我不予置評,但願不要嚇人就好!

所謂二分法這塊〝碗糕〞?和邏輯的流行?

邏輯是甚麼樣的學問?可能得花很長的篇幅闡述說明!但是許多人卻以為說的次數,和邏輯的學問成正比?因此老是邏輯掛在嘴上的,就是邏輯大師?!就像有一位 K先生:「這些人從M論壇到外面,如T論壇,對M論壇指指點點,T論壇關台了,現在又厚顏薄恥地,跑回來M論壇來說三道四!」。不要說邏輯,就說是一般的常理,可能得要先有〝跑出去〞的前提存在,才有〝跑回來〞的結果說法吧?問題是:M論壇不是登錄會員制的嗎?T論壇也是!當有網友兩邊都登錄為會員時,到底是跑去了?還是跑來了呢?

既然有〝跑回來〞,也就是他還是擁有M論壇的會員!那如何說他跑去呢?這種到底又是幾分法的邏輯呢?而這種每嘴必邏輯的K先生,還曾經是掌控M論壇的〝點鬧〞!你說嚇不嚇人呢?我倒是認為二分法、或是幾分法,不是思考的重點!重點在於提不提出事實?批判吳三桂、施琅,是不是X奸?沒甚麼問題!問題是所站的立場、和所提的事証,能否說服了人?!批台奸、批網特,也是要看提了甚麼事實?才能判斷!隨意就指人這樣是二分法、那樣是二分法,那二分法到底是甚麼碗糕呢?你的到底又是幾分法呢?

只要是人都會拍手,有辦法分清左手右手的可以去當法官,而能分清楚拍手倒底是左手拍右手、還是右手去拍左手的人?那就是上帝!

因為上帝不存在於現實,無需受現實所苦和束縛,所以有充分的閒暇可以去思考,既是左手拍右手、也是右手拍左手的事,甚而想辦法分清楚,然後告訴左撇子是左手拍右手,然後又告訴右撇子是右手拍左手,因為他的信徒太多了,他要平均給予信仰。

「狗吠火車」和「狗吠奔馳的火車」,到底是不是相同一回事?相同在哪裡?不相同除了火車停止和奔馳之外,又是如何的不同?

狗會不會吠停止中的火車呢?狗吠火車究竟是因外在形象、還是聲音而吠呢?事實上要實驗才可以知道,而科學和哲學分手的地方,就是在事實和思考!科學只問客觀的實驗和觀察,而不是完全只依賴思考,哲學卻是依據思考來進行批判或辯明,所以他們就在狗吠火車中分手了!

刀、箭和弓哪一個最先被發明?槍的被發明可能是來自於吐痰?

這些東西的被發明都是一同樣的類型,都是「發現」實際或實用的功能,刀因為鐵的發現才被創造出來,雖然鐵一直就存在這世上,但刀被發明創造之後,並不能因此說刀被創造之前的人是因有〝偏見〞!箭則是在弓被發現創造之後才有的,而弓則是在彈力、拉力,和物質回復原狀的性質,也就是反作用力被發現而創造的,只是當時沒有力學這種科學的〝人工語言〞相稱而已,槍的發射是緣由於空氣的推力,而吐痰就是人類一個會運用空氣推力的本能。「發現」才是科學存在成長的因素,而不一定全是源於「思考」,所以科學不是因為要解決某種偏見而產生的!另外有一個笑話,牛頓是被落下的蘋果擊到而看到万有引力,所以其實是那個蘋果先看到万有引力,而不是牛頓的頭!

偏見、偏見、什麼樣的認為可視為偏見呢?或者偏見應該不是斜視吧?

〝偏見〞:是指人類對於某一對象,只用自己所持一部分的知識、看法,或自己或自己所屬的社會、宗教、文化等,特有的價值觀為基準即做下判斷的傾向,而這個傾向所衍生的思考就是偏見!
我們用眼睛看見世界,但是〝偏見〞並不是用眼睛看的,〝偏見〞是用心看的,否則斜視就是〝偏見〞了!所以「認為斜視是〝偏見〞」就是一個特大的偏見!

歧視、歧視,〝你這個懦夫〞、〝你真沒志氣〞、〝你這沒長進的傢伙〞,這些算不算歧視呢?為什麼?

歧視:指的是因為一些不合理原因、甚至無關係的原因,而對某一社會團體成員作出負面的行為,此行為會導致對此一社會團體成員不利的後果。
〝歧視〞也不是用眼睛看,〝歧視〞也是和偏見一樣是用心看的,而它和偏見不同的是,它又再進一步〝做〞了!也就是〝歧視〞事實上已經是一種行為,偏見可能只存在心中未必出現在對實體對象,而歧視則是有了對實際對象的作為,所以上面的三句算不算〝歧視〞呢?我個人保留!為什麼呢?因為那是用來問你的、不是要問我的!

「我說的是謊話」,這句話你有什麼看法?

如果我說的是實話,那就是〝我說的是謊話〞,那究竟我是說了實話還是謊話?……有沒有找到了〝矛盾〞呢?找不到就繼續找、找到了就立刻停止,否則就會像迴轉籠松鼠一樣,永遠都跑不到終點。

……………………………稍微…喘口氣…,再來!………………………………………

真假如何分辨?什麼是「真」?什麼是「假」?一般都是目視難於分別或認知難於認定時,才會有真假的疑慮,要分辨時必須先要知道「真」的特徵,簡單的說就是要有辦法定義什麼是「真」,才有辦法分辨什麼是「假」。這是很基本的概念,但絕不是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因為它好像是一個事實判斷,但是其實是一個如假包換的價值判斷先行的事實判斷!也就是必須定義完「真」的、才有辦法去分辨「假」的。

〝想當然爾〞並不是一定錯!但如果是學問事理,那可能必須要認真分辨學習,而這有一個脈絡可循,那就是你要先學習,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一樣,一個說法或一個理論那要先能夠檢證,就如同自然科學一樣,可以用實驗重複檢證,也就是一致性的檢驗,而也透過可檢證才能說服自己、說服別人,簡單的說,就是用相同的條件導入,能不能獲得相同的結果!坦白說個人有時候是覺得,這個社會甚至這個網上,總是有很多喜歡〝想當然爾〞、〝似是而非〞、〝自我恣意發揮〞,不尊重事實判斷卻勇於自我下判斷, 然後自踩「自我言及的矛盾」也不自知!

我曾開過一欄「世界常識欄」,在開欄第一篇也稍做了說明,不要被自我主觀限縮了思考,不要被想當然耳一直主導了你的認知,這只是一種主觀的期待認知,但是往往真實上在話題的自由進行之下,一般也只能告討論者持續地自我要求。但是在自由而平等的言論市場上,事實上除了網管一般不能也無法干涉或限制其他網友的言論方向,而致於有沒有超越論壇的某些規定,這當然是網管的主觀依客觀規條的判斷,並不是一般網友可以越俎代庖所能決定。

版上言論市場自由平等是一條準繩,理想是如此沒有錯,但是也像在人生一樣,來自於認知的各種差異而產生摩擦或是衝突,可能是難免甚至無日無之。上論壇或是出了這個社會,可能是必須要有的體認,也就是衝突可能是很難避免,重要的是要學習如何面對衝突,除了是自己面對的衝突以外,也要學習觀察別人的面對衝突,一般而言解消或解決衝突是目的,而要學習的是方法。

媒抗是甚麼?簡單的說,他就是一個小型的網路人際關係社區,或者某個層面看,也可以說是一個台灣的部分縮影。當然有多數的網友,即使長時間不寫文章、也不多言,但是對於現狀我想應是並非沒有感覺,對於時事與時勢,也應是點滴在心頭,關於上周爭吵之事,我想再多說也無益,反正對於小鼻子小眼睛之事與人,那就是〝難養也〞!

我就是看不起李敖,那種撿瓦片的論事方法,所以幾乎不習慣用引文方式,我也以為上了論壇討論者,應該都具備該有的閱讀能力,所以一般就以討論的走向發文,而不太用引文。但是很遺憾的,顯然就是有人可能就是看不懂文章,以為我不敢針對他、或者說甚麼又躲在哪個角落發言?(在論壇公開發表還能如何躲呢?我還無法搞清楚這種說法!)好啦!那就換到部落格完整一點說清楚,這卻又變成汙染部落格的樣子?又被隱藏!哈!哈!這不就是把你〝蓋布袋〞嗎?嗯!有意思!

不指名道姓,你說我又躲到哪裡?賞了你一個清楚,就蓋布袋?!到討論欄跟你理論,你又說是又犯了哪一條stalker條款?我只想說:「要辯就辯!哪來那麼多的姿勢和聲勢ㄚ?」。本人哪一次跟人家辯論,辯到一半跑去告狀ㄚ?接下來,網管想當然耳也行禮如儀,賞了本人七天水桶!然後才又寫一篇〝落落長〞不知所云,卻不忘在文章最後,來個〝甚麼網管如果認為不適宜,要把兩人的部落格強制隱藏,也沒有意見〞之類!(這不就是在暗示網管,該怎麼做嗎?)當然部落格格主,應該也是網管,當然又是行禮如儀,果然又〝強制隱藏〞!討論欄他說鎖欄 (ㄚ!我忘了是布萊克萊恩,希望鎖欄!差一點忘了提到他,又變成我躲在這裡偷偷的說…),嘿!果然也行禮如儀鎖欄,哈!我看讓一切恢復昇平,也非壞事!

我對網管所做的,沒有甚麼意見!我是對這種:邊辯論邊上下其手嫌疑的作為,非常鄙視!我說過我不會動媒抗我所寫的文章,哪不是用來炫耀,而是用來接受質疑檢驗!只要媒抗還存在,我就不會自己刪文,我看也為了配合媒抗的〝減碳運動〞,往後部落格文章,如果沒有人質疑反論,我就不再作新發表,以上就作為我的陳述好了!那些〝阿花愛阿瓜,阿瓜愛告狀…〞的狗屁倒灶事,就不要再來煩我!

Posted by nozi1ro at 樂多Roodo! │13:57 │回應(0)引用(0)時論.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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