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3,2008

歷史文本:明日運動

【棒籃球】運動者持棒擊趕一球,球入他隊防守之籃即得分,連續擊球三次不進者退場休息。註:持棒者可以搶球,但不能持棒打人,以手觸球則犯規。

王健萌短評:我寧願去打籃球...


Posted by normad_rev1 at 樂多Roodo! │23:48 │回應(0)引用(0)諾麥德與諾麥德還有諾麥德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共同主題:支配者的黃昏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43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