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0,2005
◦ Harry Potter and me, continued
繼The Half-Blood Prince之後,這篇將續談前五集讀後感,以及中文讀者較少觸及的羅琳文筆問題。
我從01年開始看Harry Potter,當時英文版已經出版到第四集,其實我已經不太記得在紐約看到的究竟是《阿茲卡班的逃犯》還是《火盃的考驗》?以時間點來說應該是後者。《阿茲卡班的逃犯》英國早在99年就出版,美國版晚了幾個月,但中文版第三集則遲至01年夏天才出版,後面幾集中譯本的出版速度則越來越快,這或許跟讀者越來越沒有耐心有關。從第一集到第六集,《哈利波特》在全球各地出版銷售的時間越來越同步,出版界成功的跨國行銷可說充分印證了全球化現象之下讀者閱讀作品的高度同質性。
- The Philosopher's Stone--a fascinating wizarding world
總之,01年夏天我從紐約回來之後,就從書店抱回了一到三集,想要知道這系列小說風靡全球老少的魅力所在。第一集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英國版原名,美國版第一集不但晚了一年多出版,書名"the Sorcerer's Stone"甚至與英國版不同,顯見當時的美國出版界也不確定J. K. Rowling的魔法世界能否經得起跨海的考驗),明顯的採段落式結構(episodic structure),為未來六集鋪陳的意圖明顯。也因為如此,第一集各章節多半可以抽離開來獨立閱讀,也使得整本書結構流於鬆散、零碎和缺乏連貫性。但是末尾當幾條線索開始收束,劇情變得緊湊且引人入勝(尤以取得魔法石所需通過的關卡設計最為成功),結局的高潮也為第一集畫下了令人期待的"to be continued"休止符。The Philosopher's Stone作為開宗明義的第一集,除了向讀者揭露一個充斥著大量細節、栩栩如生、與現實世界平行並偶爾交錯的魔法世界,也確立了J. K. Rowling的敘述模式——故佈疑陣、出人意表的兇手以及讓人事後才恍然大悟的巧妙伏筆。就某方面來說,Rowling延續了Agatha Christie (1890-1976)的英式偵探小說傳統並且成功地發揚光大。
- The Chamber of Secrets--an anti-climax
第二集The Chamber of Secrets對我個人來說是個anti-climax, 故事平鋪直敘、缺乏驚喜,而在文學意象與象徵符指的運用(如snake, diary, secret chamber, etc.) 亦流於俗套、了無新意。只要文學作品閱讀經驗夠廣泛的讀者,大概都不免覺得第二集consisting mainly of banalities and clichés。第二集中唯一值得持續關注的,或許是J. K. Rowling刻意引入的種族歧視(racial discrimination)議題,也就是pure blood vs. mudblood的爭端。Rowling曾在訪談中表示種族歧視將會在後面幾集成為故事主軸,在第六集the Half-Blood Prince的標題確定之後,我原本期待Rowling會就這個議題做更細膩的鋪陳與開展,結果卻是草草帶過,不知道她在完結篇還會不會對種族議題有所交代?
- The Prisoner of Azkaban--the jewel of the crown
截至目前為止,The Prisoner of Azkaban是《哈利波特》系列裡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我不想把話說死,但除非第七集有令人驚豔的超水準演出,我的選擇大概是不會變了。第三集將前兩集的成功元素發揮得淋漓盡致,從人物、場景到魔法的設計,處處帶給讀者驚喜。或許因為我不是個特別重視細節的認真讀者,所以我壓根兒沒想到第一集Hagrid口中偶然提到的飛天摩托車主Sirius Black會在第三集成為要角。Sirius帶給Hogwarts的威脅,在危險的氛圍中仍不失令人莞爾的黑色幽默。Dementors更是我認為塑造得最成功的魔法生物,具體而微地表現了人類內心的恐懼;同屬於黑暗世界的生物,boggarts則有令人發噱的笑果。另外像首度登場的Hogsmeade和Marauder's Map等新奇的魔法場景和玩意兒,也頗有畫龍點睛之效。總之環環相扣的每個細節從Crookshanks vs. Scabbers, the Shrieking Shack and the Whomping Willow(一個在第二集中顯得不知所謂的細節),乃至於和幾個要角真實身份息息相關的高深魔法Animagus Transfiguration,無一不為峰迴路轉的結局提供了最佳的鋪墊。
除了上述的周邊因素,The Prisoner of Azkaban真正打動人心之處,還是人物塑造。James Potter如何和Remus Lupin, Sirius Black這兩位性格迥異的同學結成莫逆有具體的刻畫,而兩代霍格華茲學生冒險經驗的對照與傳承,更讓人覺得無比地溫暖親切。寫到Harry透過Dementors憶起父母被殺的場景,向Lupin轉述時透露孤兒對已逝雙親那種孺慕之情,讓人既心酸又感動。無論寫景寫情,第三集都可說是Rowling最深刻也最成熟的作品。
- The Goblet of Fire--a favorable extension
我把第四集與第三集同樣歸類為成熟期的作品,從The Quidditch World Cup到The Triwizard Tournament都可說是把第一集的舊元素發揚光大,讓魔法世界規模更加開闊。《哈利波特》甫於英國出版時,最受英國讀者推崇的應該就是發明了Quidditch這項運動,魔法世界對 Quidditch的投入,就有如英國乃至歐陸對足球狂熱的縮影,作者Rowling藉《哈利波特》以幻喻真的企圖也很明顯。The Triwizard Tournament其實就第一集魔法石通關大考驗的進階版,兇手是同樣讓人跌破眼鏡的Mad-Eye Moody。掌握了前三集的成功元素,第四集可說是水到渠成、表現不俗。而Voldemort復活也為續集投下了陰影,預告著黑暗時期即將來臨。
- The Order of the Phoenix--a detail-ridden, disappointing deviation
我其實不太想花篇幅談一本冗長無趣的書,但既然都寫到這兒了,還是有始有終吧!如果是從第一集開始追看的死忠讀者,到了第五集對於魔法世界的運行方式和秩序都十分瞭解,甚至對細節如數家珍的程度並不亞於作者。到了這個階段,光靠介紹新奇事物已經不足以製造新鮮感,也不能夠滿足讀者被逐漸養大的胃口及與日俱增的期待。第五集新出現的名詞大概有幾百個,數量遠超過前四集,但讓人印象深刻的寥寥可數,卻喧賓奪主地佔去了應該用來深入刻畫角色的篇幅,真是成也細節、敗也細節。
像《哈利波特》這樣以不同階段學校生活為主軸的系列小說,可說是最典型的成長小說(Bildungsroman),我們會期待書中人物在經歷冒險後不斷地成長茁壯,展現成熟的人格特質,這正是需要作者展現人物刻畫功力之處,也是Rowling令人失望之處。在對魔法世界的新鮮感逐漸消褪的同時,Rowling作為一個作家的短處也逐漸暴露出來。最明顯地就是人物丑角化和缺乏深度。
第五集的代表人物自然是Dolores J. Umbridge,她徹頭徹尾就是一個刻板的平面人物(stereotypical, flat character),缺點被惡意誇大到近乎不實,就像巴黎蒙馬特街頭漫畫家筆下的諷刺畫(caricature),刻意將描繪對象五官的「特點」畫得很突出。誇張的效果是人物形象鮮明、一望即知,缺點是角色層次大概就跟畫紙一樣薄,缺乏變化。其實第二集裡對Gilderoy Lockhart的描寫也是走滑稽突梯的反諷路線,那時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但類似的手法一再翻炒卻不見新意,就有些味如嚼蠟了。
這些客串角色單細胞化也就罷了,一些貫穿整個系列的人物如Draco Malfoy, Grabbe & Goyle也落入反派丑角的窠臼,感覺他們就像壁紙一樣的純裝飾,對情節發展越來越無足輕重。最令人吃驚的,還是Harry, Ron還有Hermione的成長也同樣有限,缺乏內心刻畫使得主角們的心理層次和人格特質都不夠豐富。當然我並不是說Rowling在人物刻畫方面一無可取,事實上在前幾集裡她已經成功地透過許多事件和外在行為替這三個主角定調。然而一路讀來,我總是希望能看到一些更深層、更細緻的轉折,但這部分始終付之闕如。或許是我期待過高,這畢竟只是一部青少年小說。
- J. K. Rowling's writing--"not so much for language as for characterization and plotting"
老實說英文並非我的母語,要批評J. K. Rowling的「文筆」也還輪不到我。但我的確從第四集開始注意到Rowling的文筆不夠細膩,特別是一些需要內心描寫的部份(這系列書的致命傷),常常予人詞窮之感。到第五集這個缺點變得更加明顯,無論是寫Harry的狂飆叛逆,或者情竇初開的複雜情緒,都流於浮面甚至造作。常用的形容語不脫"胃突然空了"、"胃像塞了鉛塊一樣重"、"腸子糾結成一團",sometimes I do worry about the health of Harry's stomach and intestines.:p前年我看完第五集後還私底下跟朋友發牢騷,說再這樣下去到了第七集就算Harry沒被Voldemort殺死,大概也會死於消化系統的疾病。:p第六集裡幾次讀到熟悉的"stomach & intestines"形容法,都會忍不住笑出來。
而我這樣的想法,也從紐約時報的書評中得到了印證。Liesl Schillinger在7月31日發表的《哈利波特》第六集書評中有如下的評論:
Schillinger指出Rowling「長於佈局、短於文字」,和我的觀察不謀而合。最令我雀躍的是竟有書評家與我看法相同,可見我對英文diction的敏銳度還不差。:-)所幸Rowling很擅長以景寫情,透過對外在事物的細節描寫來烘托人物在當下的舉止情緒,同樣有不錯的感染力,稍稍彌補了她遣詞用字不夠精緻的問題。Rowling文字功力的不足或許讓Harry Potter很難通過歷史考驗,成為真正的文學經典,但這無損於我在閱讀過程中所獲得的樂趣。在我看來,Rowling的創意與幽默感,才是吸引讀者的核心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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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應。
繁複艱澀不等於美,簡簡單單的文字也可以很美,這我完全同意。
童書或兒童文學的定義其實非常模糊,我傾向把Harry Potter視為青少年文學,當然它早就超過了這個範疇,讀者從八歲到八十歲都有。不過很多原來寫給成人看的文學作品後來卻被當成兒童讀物,例如Mark Twain的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或 Huckleberry Finn。Mark Twain的文字非常生動,但裡面攙雜的方言俚語並不是那麼容易理解,我不認為他是因為語言簡單被歸類為童書,主要是因為成長小說題材還有主人翁是兒童和青少年的緣故。
再者,Harry Potter的文字其實一點兒也不簡單,裡面有很多SAT(類似台灣的大學學測)的字彙,即使隨便問一個美國高中生,他大概也不會覺得裡面的字彙很容易。J. K. Rowling的問題也不在於用字的難易,而在於the "flair" of language。L. Schillinger和我不會是唯二指出Rowling文采不足的讀者,但這其實並不影響大部分人(包括我)對Harry Potter系列的評價,這還是一個很精彩的故事啊!
You're indeed a harsh critic.
Rowling's work may not be a masterpiece but not without a redeeming feature, either. The Harry Potter series is entertaining, and yes, it fulfills those childish adults' fantasy of escape and empowerment. :-)
keroro is more redemptive for me h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