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9,2009
[偽]活動通知:「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更名事宜公聽會
以下資料來自行政院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公告,因事由說明需要另開新檔,為方便沒有M$ WORD或PDF檔相關瀏覽器讀者,茲轉述於下。議程請參考原網頁,從11:35至12:20是在場人員陳述意見,每人5分鐘。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更名事宜公聽會
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星期四)
時間:09時30分~12時30分
地點:景美文化園區 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131號
事由說明
一、景美文化園區原係戒嚴時期審判政治羈押人犯場域,時稱「景美看守所」,設立於民國46年。民國57年警備總部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由台北市遷入,民國69年,國防部軍法局復遷出,全部空間由警總軍法處使用。民國81年警備總部裁撤,國防部軍法局法庭及看守所則仍設在園區內原址。
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民國91年依據行政院指示召開「國防部軍法局景美看守所保存相關事宜會議」,決議將景美看守所籌建成為人權紀念園區,作為民主與人權教育場域。其後行政院於94年6月21日核定為「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
三、本處於97年1月23日請行政院同意將「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更名為「台灣人權景美園區」;行政院於97年2月1日同意修正計畫及更名。
四、96年11月16日起至97年11月15日園區委由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本處曾召開多次學者專家專業督考會議,與會者一再建議及要求改善以政治人權為議題之營運方式,該基金會於97年9月24日本處召開業務督考會議時,主動表明不再續約。
五、本處為求達成園區永續經營的目標,自97年8月25日起至10月28日,共召開5次諮詢會議聽取各界建議,會中邀請行政院代表、地方縣市政府首長、人權博物館、文化創意產業專家學者、社區人士與學校校長、藝術家等參與討論,共同擘劃與擬定園區未來的發展方向。本處依據各次諮詢會議委員的意見,並綜合歷次會議結論,將園區規劃為:「藝術展演區」、「教育活動區」、「休閒服務區」,另規劃設立「人權資料館」,期保存本園區人權場域的歷史資料及氛圍,並作為人權教育推廣之用,並於97年10月13日陳報修正計畫,行政院於98年2月27日核定修正計畫正式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
六、文化政策有其連貫性,文建會前主委翁金珠曾將園區部分場地改為音樂排練室供團隊使用,前主委王拓亦曾協助雲門舞集進駐景美園區練舞;都是將文化引進此一場域之具體做法。目前園區所做的規劃,既可鞏固及延續前述既定政策,也為園區建立永續經營之機制做基礎工作。
七、本處於97年11月16日以專案小組任務編組管理園區,目前重要的工作方向為園區景觀環境整備工作,以及「藝術展演區」、「教育活動區」與「休閒服務區」之建置工作,讓人權奮鬥的紀念場域與文化藝術展演空間能充分結合。前述園區規劃之調整,實依循原設立意旨,積極推動人權文化,包括政治、勞工、文化、婦女權等議題,並藉由藝文活動的舉辦,活絡園區,建立園區永續發展之機制。
八、有關園區未來發展本處原意為活化空間,以吸引更多民眾前來景美園區參觀,讓彼等在特殊的歷史場域中,體驗人權的實質意涵。在園區內規劃設有「人權資料館」,所以景美文化園區雖然名稱中沒有人權二字,但此園區人權的意義不但不會削弱,反因而更能彰顯。
九、本處在此特別再次強調,人權的彰顯仍為景美園區規劃經營重要目標。目前景美園區全區業已由地方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為歷史建築,故本處為保存此一具有歷史意義的場域,正進行園區基礎硬體及水電設施的修繕,並未另外增建任何建築和拆除原有房舍。
十、本處為活化文化資產,活絡園區發展考量下,日前對外公告徵求團體進駐園區,而此公告業已引起各方對於本園區名稱及內容規劃方向的熱切討論與關心,為釐清外界誤解,廣納建言,爰籌辦本次公聽會,希望聽取人權代表、在地民意代表、學者專家、在地文史社團、政府機關代表以及人文藝術創作者之意見,藉以聽取各界建言,作為爾後園區名稱及定性規劃之重要參考。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更名事宜公聽會
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星期四)
時間:09時30分~12時30分
地點:景美文化園區 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131號
事由說明
一、景美文化園區原係戒嚴時期審判政治羈押人犯場域,時稱「景美看守所」,設立於民國46年。民國57年警備總部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由台北市遷入,民國69年,國防部軍法局復遷出,全部空間由警總軍法處使用。民國81年警備總部裁撤,國防部軍法局法庭及看守所則仍設在園區內原址。
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民國91年依據行政院指示召開「國防部軍法局景美看守所保存相關事宜會議」,決議將景美看守所籌建成為人權紀念園區,作為民主與人權教育場域。其後行政院於94年6月21日核定為「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
三、本處於97年1月23日請行政院同意將「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更名為「台灣人權景美園區」;行政院於97年2月1日同意修正計畫及更名。
四、96年11月16日起至97年11月15日園區委由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本處曾召開多次學者專家專業督考會議,與會者一再建議及要求改善以政治人權為議題之營運方式,該基金會於97年9月24日本處召開業務督考會議時,主動表明不再續約。
五、本處為求達成園區永續經營的目標,自97年8月25日起至10月28日,共召開5次諮詢會議聽取各界建議,會中邀請行政院代表、地方縣市政府首長、人權博物館、文化創意產業專家學者、社區人士與學校校長、藝術家等參與討論,共同擘劃與擬定園區未來的發展方向。本處依據各次諮詢會議委員的意見,並綜合歷次會議結論,將園區規劃為:「藝術展演區」、「教育活動區」、「休閒服務區」,另規劃設立「人權資料館」,期保存本園區人權場域的歷史資料及氛圍,並作為人權教育推廣之用,並於97年10月13日陳報修正計畫,行政院於98年2月27日核定修正計畫正式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
六、文化政策有其連貫性,文建會前主委翁金珠曾將園區部分場地改為音樂排練室供團隊使用,前主委王拓亦曾協助雲門舞集進駐景美園區練舞;都是將文化引進此一場域之具體做法。目前園區所做的規劃,既可鞏固及延續前述既定政策,也為園區建立永續經營之機制做基礎工作。
七、本處於97年11月16日以專案小組任務編組管理園區,目前重要的工作方向為園區景觀環境整備工作,以及「藝術展演區」、「教育活動區」與「休閒服務區」之建置工作,讓人權奮鬥的紀念場域與文化藝術展演空間能充分結合。前述園區規劃之調整,實依循原設立意旨,積極推動人權文化,包括政治、勞工、文化、婦女權等議題,並藉由藝文活動的舉辦,活絡園區,建立園區永續發展之機制。
八、有關園區未來發展本處原意為活化空間,以吸引更多民眾前來景美園區參觀,讓彼等在特殊的歷史場域中,體驗人權的實質意涵。在園區內規劃設有「人權資料館」,所以景美文化園區雖然名稱中沒有人權二字,但此園區人權的意義不但不會削弱,反因而更能彰顯。
九、本處在此特別再次強調,人權的彰顯仍為景美園區規劃經營重要目標。目前景美園區全區業已由地方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為歷史建築,故本處為保存此一具有歷史意義的場域,正進行園區基礎硬體及水電設施的修繕,並未另外增建任何建築和拆除原有房舍。
十、本處為活化文化資產,活絡園區發展考量下,日前對外公告徵求團體進駐園區,而此公告業已引起各方對於本園區名稱及內容規劃方向的熱切討論與關心,為釐清外界誤解,廣納建言,爰籌辦本次公聽會,希望聽取人權代表、在地民意代表、學者專家、在地文史社團、政府機關代表以及人文藝術創作者之意見,藉以聽取各界建言,作為爾後園區名稱及定性規劃之重要參考。
按照同樣的邏輯,既然沒有人權二字反而更能彰顯人權園區的意義,那麼沒有「中正」二字的紀念館,豈非更能彰顯 故總統蔣公身為反共陣營守護民主燈塔之意義?就教文建會了~
我不是很懂什麼是「文化」,只是個過路看熱鬧的鄉民,可能要很懂文化的人才會寫翰林出版的七年級公民考卷,才懂文建會的邏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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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好意思又來打擾了,我是TWFuture團隊的外省囝仔‧阿珍。
5/23我們將挑戰一個不可能的任務——在花蓮舉辦第一次的台派網聚!
花東地區長期為中國國民黨執政,台派的支持者僅佔2~3成,
因此這次我們特別邀請到蔡丁貴教授與簡余晏議員一起前往花蓮,
希望能藉此喚起花蓮台派支持者的熱情,為花蓮的台派朋友打氣。
誠摯地邀請您來參加這次難得的聚會唷~
詳情請見TWFuture官網http://twfuture.org
TWFuture團隊敬上
Posted by TWFuture團隊
at May 9,2009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