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5,2008

民主不只是個亂字

本篇是對中時部落格胡晴舫<民主怎堪一個亂字>所做的簡短回應,該文提及「民主」的「亂」,對比「威權專制」的「效率」,雖然也置入一段批判,長江三峽大霸的興建影響的歷史、文化不可回復性,不過從破題的「怎堪一個亂字」,到結尾的「吵,就讓它吵吧」,也許在下資質駑鈍,不解該文的問題意識究竟為何。下文為自己對於這個課題的一些murmur。

胡文以及底下回應提出的許多"新興民主"或"選舉民主"國家諸多亂象、誤解,暴露了我們不重視公民教育,普遍對「政治」、「民主」、「制度」、「法治」等語彙認識不深卻又好發評議的現象,其實從民主政治的演進過程就能有些許答案。

其一,從Schedler的民主鞏固模型:威權主義、選舉民主、自由民主與先進民主四種類型,可以判斷民主進程到哪,該國當時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問題,往什麼樣的方向走。當然,這樣的概念有個前提是,人民願意相信民主制度是處理公共決策最好的選擇。

其二、民主與經濟發展的關連性,一直是大哉問,有種說法是,無論民主或是威權,都能在初期獲得很好的成效,然後就無法區辨出兩者在經濟發展上的差異,但民主因為有較多的制衡機制,領導者或制度比較不容易會有系統性的貪腐。

其三,西方民主在歷史發展途徑上,中間有個以階級、利益為主的團體進行協商、求共識的政治角力過程,而新興民主國家往往沒有,直接取決於領導者、統治菁英的偏好及視野。

台灣民主發展至今,已被自由之家評定為「自由民主」國家,更通過Huntington「雙翻轉測驗」(two-turnover test)的檢驗,有可能走回頭路去接受新加坡式、中國式的威權領導嗎?胡文認為台灣人民「選擇重新選擇回到一黨獨大」,其實是個忽略因果關係的推論,一黨獨大是果,但如何確性這是人民選擇的?有沒有可能個別的voter、社會分子確信需要「二次政黨輪替」、「反貪腐」、「反鎖國」、「馬上就好」種種看起來很炫、很「先進」的詞彙,於是投給現今的反對黨,然後形成一股社會潮流,匯成一黨獨大的結果,而社會分子投完票才驚覺,啊,回到20年前的一黨獨大了?至少,據說有不少人是有此驚覺台灣智庫民調為五成一艾普羅為四成)。

大家都口頭上都會說,要尊重「制度」、相信「司法」,可惜,骨子裡還是相信人治,興奮的認為我們終於有一位長的帥英文又流利的總統 by Li Ping, a retired professor;又或者像敝人在下一樣,對制度、司法的不信任,認為國發院馬上變更通過,這是新民主無法處理的,不過這就是民主社會。不然怎辦?

恩,的確,當然只能讓大家都知道法院是誰開的司法去查,但除此之外,趕快把清查黨產網站的資料down load下來,留待作為歷史評斷、他日反車輪黨的選舉文宣彈藥吧。

Posted by royfish314 at 樂多Roodo! │12:13 │回應(16)引用(0)不負責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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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政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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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回應裡有一位老銀桑說的很發人深省,
似乎是從詮釋主義的角度,很有後現代的fu~
Posted by 無差別 at May 5,2008 17:54
推當然只能讓"大家都知道法院是誰開的"司法去查
Posted by fu at May 13,2008 16:28
發言人桑,

是的,大家都知道,只盼望過了20年後,那群既得利益者都離開了,現在這批年輕世代才有發展空間。話說回來,我們看得到那一天嗎?還是屆時上訴要到北京呢?
Posted by 無差別 at May 14,2008 11:31
那麼請問英國這個超級老牌民主國家哪一次組閣不是一黨獨大呢?所以英格蘭的民主程度不如我國嗎?

另外,我知道閣主是綠色的,但不妨也說說對洗錢案的看法...這個事件使民進黨的聲望甚至低於國民黨啊。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4,2008 12:03
to 路人小姐/先生

一黨獨大在我自己的理解中不是單只過半就叫做一黨獨大,而是行政、立法全部由一個政黨完全主導,毫無監督、制衡的可能性,故大不列顛帝國有像島國台灣嗎?

洗錢案,依照他自己認定中,進他的口袋就是他的,除非涉及公款才叫洗錢或貪污吧?況且無罪推定,就讓偉大的司法系去處理去證明他有罪啊~

民進黨聲望低關我屁事?我又不是黨員,我關心的是台灣怎麼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現階段主要政黨裡面只有民進黨執政是朝這個方向進行,所以我投他,如此而已。
Posted by 無差別 at September 24,2008 12:51

英國的內閣制基於行政權和立法權的權力融合(fusion of powers)原則,只要保守黨組閣,行政、立法就完全由一個政黨主導,比我國的雙首長制還要明顯的多。

因此,所謂「一黨獨大」就是威權體制的回歸嗎?也許最老牌民主國家的例子是個反證。上一次的選舉,台灣人民的確「選擇重新選擇回到一黨獨大」,就像英國人長期實行的民主政治一般。

我認為如果人民基於己意經由民主的選舉使某一政黨勝選,且票差達2百萬以上,實在難以歸咎於「個別選民的誤信」,而是大多數選民的意志使然。若當時之執政黨政績斐然,想來不會有如此結果。

自然,閣主有理由不喜歡國民黨,選擇民進黨。其實我也不認為國民黨比民進黨優秀多少,但是若為此扭曲了民主選舉的真義以支持自己偏好的結論,似有不當之處。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4,2008 23:22
to 路人小姐/先生,

呵呵,您真內行,但私以為台灣的政治情勢拿米國或是法國來對比會好一點,不是嗎?畢竟台灣抄的是總統制、雙首長制。話說回來,其實管他什麼制,那些老牌民主國家有哪一個像台灣還有主權爭議的?還有政黨要主張與他國統一的?

我想您還是誤解了,說台灣人民「選擇重新回到一黨獨大」是以果證因,不是嗎?你可以說台灣人要拼經濟、要反貪腐,所以投給了耗費鉅資、廣告舖天蓋地、號稱台灣向前行的候選人,至少這是他選前提出的承諾,不是嗎?憂心一黨獨大,亦非個人一己之詞,請參見內文相關連結。

我扭曲了民主選舉的真義?這點就要請您指教了~
Posted by 無差別 at September 24,2008 23:54

在下所謂「扭曲了民主選舉的真義」,是指所謂「一黨獨大」難以視作威權體制的回歸,僅是人民以選票將政權託付給某一政黨而言。

即使閣主主張選民作出了不適當選擇,或是國民黨騙票,我都沒有意見。但是文中亦提到Huntington「雙翻轉測驗」及美國自由之家的評鑑,可見民主鞏固已有進展,人民自有做出選擇的能力。我國體制既未因國民黨獨大而有改變(修憲現在是需要公民複決的),四年後亦將重新改選以檢驗政治責任,不知重返威權體制的觀察從何而生?

如以法國第五共和半總統制為例,新總統與舊國會不一致時,則會解散國會重選以塑造「一黨獨大」之局勢,數十年來法國選民也都以選票實現之,何有重返威權之疑慮呢?

之前藍綠各據一權的情勢稱為分立政府,甚至是少數政府,往往造成政治僵局及決策延宕。因此英、法之制度設計希望避免此一情形而傾向於「一致政府」的狀態。今日我國進入一致政府狀態,民主程度亦有進展,如稱為「一黨獨大」實不合適。閣主熟諳政治學,當明此理。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5,2008 01:27

更正,最後一句應是:
稱為「20年前的(威權式)一黨獨大」實不合適。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5,2008 01:35
路人小姐/先生,

十分感謝您的有料回應,不過路人何其多,敬請參考格鬥規則乙節,謝謝。

阿~抱歉,我沒唸過政治學啊 XD,如果有個一知半解,謬誤之處,還望您指正,感恩。

所謂的威權體制回歸,是胡文之語,這點請明鑑。我並不認為台灣人民渇望威權體制的領導,所以提出Huntington和美國自由之家,這也可看出台灣的民主進程某種程度而言是進步的;然而這並不表示目前的政府不想走以前k黨的老路,諸多跡象、氛圍顯示,連最基本的言論自由都逐步的受到侵害,例如東吳徐永明事件、雅虎擅刪親綠言論、ncc還想規範政論節目藍率名嘴比例!再來教育文化方面,重回一綱一本,廢除98暫綱,軍人開始讀訓、台灣人傳記被歸類到中國人底下...這些意圖塑造一元思想、去台灣化的形跡,像個成熟民主社會該有的現象嗎?

所以我更在意的是實質內涵,人民有沒有因為民主治理更能暢所欲言?上街頭集會遊行能不能不要戴口罩頭套?當他們的"公僕"失能時,能不能透過罷免、公投決定自己關心的事(請務必不要告訴我已經有公投法了)?這些真的是目前的一致政府就能保障的嗎?

個人認為,這就是理論與實務最大的差別,台灣的幼稚民主,什麼都學半套,什麼都是徒具形式,所以造就表面上像個民主國家,實際上比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還不如,離公民社會大概還有六萬八千五百公里那麼遠,所以該怎麼說呢?分立政府也好,一致政府也好,那些理論基礎下,有哪一個是研究執政黨是積極矮化自己、與他國統一的國家?如果有,請務必告訴我,讓在下好好拜讀一番。
Posted by 無差別 at September 25,2008 02:38

事實上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不是台灣共和國憲法抑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自治條例,在未修憲以前無論如何主張統獨都是無用,我國仍是中華民國(維持現狀)。如前所述,修憲現在需要公民複決,而我不認為其他的兩種選擇會輕易被提出或通過。這其實已經是重新制憲了。

兩黨現在的主張也都傾向於維持現狀,而非統、獨。個人以為統獨的強調其實只是吸收選票之工具而已。統一之後終有一日特首官派,國民黨豈非大大失去權力?如能獨立(亦受國際承認),民進黨日後選舉時失去重要的主張,也很不利。

民進黨執政時亦有關閉TVBS「中資媒體」的風波,可見整肅異己,兩黨皆然,所以我不認為國民黨比民進黨優秀多少。

前年陳水扁聲望最低,紅杉軍上街遊行的時候,一樣不能透過罷免、公投決定其去留,等到任期做完才下台。以此標準檢驗,「相互制衡」的政府同樣缺乏此種保障,反而更是喧鬧不已。

在一個已經民主化的台灣社會裏,人們有沒有講台獨的自由?答案是:當然有,就像在這個社會裏,人們同樣有高談統一的自由是完全一樣的。過去台獨曾經被污名化,那是威權時代的不幸,人們也因此起而抗爭。現在當台灣民主化之後,在言論自由的原則已經確立時,人們當然有討論各種政治走向的自由。泛藍的朋友可能還會說,在民進黨當政後,統一反而被污名化了,談論統一卻成了新的政治禁忌。(明居正:國民黨勝選對於泛藍陣營的啟示)

若閣主希望民進黨仍能掌握部份政治職位,那是個人的偏好及自由。但如果不當引用政治學的學理,仍屬不妥。

此外我國本來就是第三世界國家,有此民主成果已屬不易。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5,2008 10:37
路人小姐/先生,

恕在下資質駑鈍,實在不清楚我哪裡不當引用了政治學理,重返威權體制是駁斥胡文表示這是人民選擇威權,我認為是以果證因,畢竟個體選擇行為基於什麼因素而造成總體現象,實非簡單的表象可以解釋的,我也曾認為應該等到更多的實證分析(例如2008TEDS的應用研究)出爐後,曾能稍微釐清其中的因果關係。

您說的從憲政體制來看兩黨策略,說的是那個領土及於蒙古的中華民國憲法嗎?兩黨傾向維持現狀事實上並非單純的政治選戰策略,而是從台美中三邊關係來看的,您也是練家子,相信不會不知道箇中道理。再就人民意願來看,2007年政大選研曾做過一份過濾式的民調,在提示受訪者中共干預下,仍有五成多贊成獨立,而從各種最新民調數據來看,支持獨立者(包括認為兩岸互不隸屬者)的比例從二成六至八成八不等,事實顯示台灣人民普遍認知到自己是個獨立國家,只是就政治現實以及過去老K黨所發明的"維持現狀"所影響,讓民調數據中永遠有一大塊是維持現狀。

我倒想問,現狀是什麼?就我的認知,是台灣擁有一個實質統治的政治當局,但因未曾宣佈過獨立為一個新國家,所以依據歷史脈絡、國際法慣例,主權屬聯合國託管說,當然也有人認為是美屬說,無論如何都不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早就被PRC取代了,2758號決議文說的非常清楚!K黨執政時有讓人民知道這件事嗎?

我相信"關閉TVBS「中資媒體」"乙節您想表達的是D黨沒比K黨好多少,然而我要請教您,一個成天造謠生事、惡意抹黑、製造紛亂的電視台,留牠做啥?放任他以媒體行遂政治目的那才是失職!況且要關台,也有所本,不爽的話泛藍過去8年佔多數的立院未何不廢除相關媒體經營限制法令?

以下您提到的紅衫軍乙節更是一整個荒謬,我贊成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紅杉軍不是很威嗎?大可依相關創制複決提案趕他下台,而不是整天叫囂做道德勸說,既然都已經認定面對一個沒有道德的貪腐總統了,勸說有用嗎?最重要的是,立院大可提案罷免總統,為何不作?所以不是制衡無法達成,是所託非人是失職!而創制複決高門檻,也是當初鳥籠公投法被泛藍綁架的結果。冤有頭債有主,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我很尊重那些從一而終,擺明了就是要統一的朋友,甚至提出中華邦聯我也不反對,事實上我贊成!就像大英國協、前俄國獨立國協,但我唾棄那種用維持現狀包裝統一,以及蔑視人民聲音的政客。

真正的知識份子,是自己的知識貢獻給知識比他低的人,而不是反過來利用知識,去掠奪知識比他不足的人。觀點可有異同,但若無法權衡所有實像,客觀看待事物,那就可惜了聰穎的天賦。
Posted by 無差別 at September 25,2008 13:18
如閣主認為TVBS只會搗亂,所以關閉無妨,但是東吳徐永明事件、雅虎擅刪親綠言論則非如此,是否代表在多元社會中,就言論自由及資訊自由來看,不合於某一政黨理念的言論可以被禁止,反之則否呢?

美國人對言論自由亦有限制,但除非是具有立即危險性的言論,或是極度邪惡的言論,否則不應禁止。另外,政治性言論是受到高度保障,不宜過度審查的。

如此,方能由人民自行判斷以形成社會觀念,而非政府的一言堂。若依閣主之見,親藍電台可以關閉,親綠言論不宜刪除,是否均合於平等原則,且不違背言論自由之真義?

我認為在多元民主社會,各方言論均有存在之權利,之前亦引「國民黨勝選對於泛藍陣營的啟示」一文以為淺釋。是以雙方之作為均不適合。

2758號決議文似乎只是把中華民國踢出聯合國,不能基此決定主權之歸屬。
台灣主權之歸屬說法有好幾種,然而實際上存在於台灣的是中華民國的主權。就如「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一樣,儘管可以聲稱主權歸於某一方,但現實上仍是無用。其實我倒希望能靠美屬說歸化美國,可是哪有可能單方解釋完了就算數?

紅衫軍的行為可視為「公民不服從」(citizen disobidience),民進黨在黨外時期也常常採用,甚至更加激進。如今日仍是藍綠分立,當藍營濫權時依閣主之見在體制內難以發動罷免,若「綠衫軍」上街抗議也是無用,那麼「藍綠制衡」又有何益處呢?提一個比較不敬的問題,如今日是綠營「一黨獨大」,閣主是否仍認為需要制衡?抑或認為是代表台灣意識的抬頭呢?

其實也沒有什麼錯誤引用的學理,估計是夜深了把之前的文意混淆進去,所以在此致歉。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6,2008 00:51
路人小姐/先生,

您所提及的明居正:國民黨勝選對於泛藍陣營的啟示,這篇很有意思,裡面的戰略也很對,他也強調言論自由原則的確定,這些我都同意。

問題是,對TVBS提出管制和徐等案例,看似在言論自由的大帽子下邏輯有所違背,實則不然。關TVBS上是依照衛星電視廣播法第10條,依100%中資而起,兩岸實際上仍處於對峙狀態,站在國家安全上,對背後有敵國資助、成日製造紛亂以行遂政治目的的電視台有所限制,個人認為並無不妥,這還是有形制度下,在我看來,那股自動配合執政當政作出的言論管制(當然啦,上官先生在威權時代就有過壞紀錄,雅虎為何那麼作,我就不清楚了,估計是和藍霉相同的邏輯吧),才更可怕!

觀點不同,都同意要保障言論自由,我看到的是實際上這些言論對社會造成的損害,您看到的可能是不同意識形態,所以您認為都該同等看待,也許在下比較心胸狹窄吧(笑)

[UN2758]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不是似乎,是確定,那個當年在中國大陸創立的中華民國,在UN的席次早就被取代,跑來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受麥克阿瑟委託所做的軍事佔領,城仲模這一篇對台灣法理定位講的非常清楚,若您還有疑問,可以去看雲程的雙魚鏡裡面的相關討論。可以確定的是,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但台灣人民有權利依據民族自決決定自己的前途,不是什麼聲稱之後沒有用的。

分立政府並非指藍綠對峙就是分立,而是行政與立法分屬不同政黨,一黨獨大也不是過半就是獨大,是長期連續執政,穩定的取得大多數的國會席次,我像這些您都比我清楚;前述提及分立政府或兩黨制衡下,國會仍就無法以體制達成罷免,我已經說了是藍營立委的不作為,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的問題。現在已經藍營執政諸多亂象了,遊行沒用怎麼辦?沒辦法啊,這就是一致政府又一黨獨大的缺點。今天如果綠營一黨獨大,我也贊成需要有制衡的力量,不過我想很難看到吧,倒是變成特區政府的機率大一點 \囧/

一致政府真的比較好嗎?分立政府一定會造成動盪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23/today-o2.htm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IA/090/IA-R-090-049.htm
又,一黨獨大不好嗎?看看以前的日本,看看現在新加坡,好像也都發展的不錯。所以還是回到正常國家這個話題,假如我們是個正常國家,外交無阻,愛跟誰簽FTA就去簽,經濟、國際政治發展不會受到限制,國內愛搞獨立愛搞金門國、台北國、南台國就像魁北克一樣去公投,不會有個壓抑多元文化、箝制言論的政府,什麼制都好啦~
Posted by 無差別 at September 26,2008 16:57
總覺得城仲模那篇文看起來有點片面的自嗨,而且別人也有不同意見,像是這一篇冗長無聊到我懶得看的文章:
http://www.taiwanbasic.com/kcity/taitrust.htm
不過這些都無關緊要,是否加入聯合國對目前我國政府行使公權力實際上並無阻礙。如閣主所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或是其他什麼稱號的政權早已實質獨立,但是要改名字也有實質上的阻礙。

首先是憲法上的問題,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如更改憲法第一條之民主共和國原則,就是憲章(憲法的核心價值)的更改,視同憲法的破棄毀壞,是不被允許的。何況從提案到公民複決通過,以今後之民意難有實現的可能性。

大家都知道,對岸的態度是最大的政治問題。如果對岸不會因此採取行動促使兩岸盡早統一的話,要正名什麼的我不太在乎,不然不如保持現在這樣就好。

這就是台獨難以成功的原因。不只我這麼說,台灣之父子李先生與陳先生,一個退休後大聲呼籲台灣站起來,要為台灣犧牲奉獻等等,一個是選舉前退休後都這樣說,結果任內兩人均表示作不到。如果真心要台灣獨立,大可直接宣佈,不然可以在「防禦性公投」中提出。但他們實在是沒種,所以我認為都是在騙票。平衡報導一下,馬囧的633也跳票的很快...

至於罷免案我記得藍營已經提出過,但被綠營擋了回來,所以並非沒有作為。如果今日仍是分立政府,藍營以其民意基礎擁有大多數國會席位,也不知謝長廷如何擔任制衡的角色,只會搞得亂糟糟,互相指責而已。
美國的兩黨是柔性的,對立不激烈,使僵局得以舒緩,所以David Mayhew認為制衡之精神更加彰顯。但希望藍綠分立而不對峙,那是無法想像的。
回到起點,一致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政治責任明確,也好讓我們四年後檢驗。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7,2008 00:33
路人小姐/先生,

好歹您也發揮一下專長,駁斥一下主權未定論或是美屬論到底錯在哪哩,讓我們綠吱吱鼻香一下,一個大法官、司法院前副院長就其畢生絕學提出的看法,被您說成自high;一個大鼻子在台灣呆了20幾年成了台灣女婿,比許多人都還要愛台灣的人,用他自己的邏輯判斷、歸納提出的美屬論,而且循美國司法途徑走法律訴訟,雖然失敗了,卻給愛打嘴砲的建國派豎了一個行動榜樣,引發台派對主權的想像、討論,被您嫌成那樣?

其他的部分...您慢走,改天再說啦~身為一高二低的綠營支持者現在沒空跟您閒嗑牙。不過您的平衡報導實在是太拙劣一點,跟我小學小作文最後都要解救大陸水深活熱苦難同胞是一樣的道理。我同意一致政府看起來責任明確,但我不同意4年後再檢驗這件事,要喝毒奶、繼續走危橋,要嘛請自便,不然的話請加入公民團體,從自身關切的議題出發,好好監督政府,不要再相信什麼清廉但無能的神話故事了。
Posted by 無差別 at October 3,2008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