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5,2007

公投討黨產連署 台灣人民站起來

公投討黨產
公民投票法第十二條
  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事項,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注:指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應由提案人之領銜人,於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逾期未提出者,視為放棄連署。
  公民投票案依前項或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視為放棄連署者,自視為放棄連署之日起,原提案人於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之。
目前民進黨正進行公投討黨產第二階段連署工作,如果沒有在2007年的7月23日前達到八十二萬六千餘份有效的連署,依現行公投法規定,在未來三年之內公投討黨產一事則不得再次提出。
如果您是支持主張台灣主體意識優先的朋友,您一定要1.和您的朋友一起加入公投討黨產的連署;2.將蒐集的連署書就近交給民進黨各黨部、民代服務處;如果您支持國民黨或是中立不偏不倚,您也一定要加入連署,因為唯有失去過去的不義之財,國民黨這個阿斗才會徹底反省,打斷手骨顛倒勇,重新站在人民的角度再出發。

轉貼:妙子的故鄉翦影 -「公投討黨產」連署行動 你我一起來

你知道嗎?如果沒有在2007年的7月23日前達到八十二萬六千餘份有效的「公投討黨產」連署,那麼依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在未來三年之內公投討黨產一事則不得再次提出。

拿回原本屬於全民的財產,本是天經地義之事,無奈在現行法規及不肖政黨把持下,國家財產之追討需要你我發揮團結力量,以提案、連署、及公投三階段取回。現在提案階段已順利達成,接下來則要進行八十二萬六千餘份的連署工作。

追討黨產是屬於你我的權利及義務,我們絕不能讓國民黨霸佔國家財產又三年。請大家熱烈響應連署,早日把國家的財產還諸於民。

連署方法
1、請按右鍵下載連署書(pdf檔)
2、填寫完畢後,列印信封(免貼郵票)
3、直接寄回台灣全民討黨產大聯盟(或是就近交給民進黨立委服務處、民進黨地方黨部)。

10049 台北市北平東路三十號十樓
台灣全民討黨產大聯盟 文宣新聞組 收

公投討黨產貼紙語法
<a href="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2936617.html" target="_blank"><img alt="公投討黨產" src="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df59f3e.png" width="80" height="45" border="0"></a>



「公投討黨產」連署FAQ
Q:「公投討黨產」階段為何?
A:「公投討黨產」分為公投提案、公投連署、及公民投票三個階段。


Q:公投連署三階段的人數及時間限制為何?
A:



Q:我已連署第一階段的提案,還需要再連署第二階段的公投連署嗎?
A:是的,請繼續加入第二階段的公投連署。


Q:為什麼要用公投的方式?
A:因為國民黨處處杯葛政黨法的通過,唯有進行公投,以全民的意志,方能迫使國民黨正視這些偷、拐、搶、騙,用進種種不法手段所獲致之黨產。


Q:現在的連署進度為何?
A: 根據民進黨網站資料,到3月27日為止,只有游鍚堃、謝長廷、及李清福達到責任目標,其餘負責人的進度嚴重落後。
(2007/02/08~2007/03/27 連署進度
*連署進度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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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水藍的部落格


Posted by royfish314 at 樂多Roodo! │01:50 │回應(0)引用(1)台灣人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百萬人連署‧公投討黨產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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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人連署‧公投討黨產【La Isla Bonita】 at April 25,2007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