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7,2008

【反抄襲同盟目前之定位】

  以下是反抄襲同盟的最新公告。

  基於保留演進歷史以做警惕借鑑的考量,舊公告不予刪除,僅在最後做注釋補充。



  ※ 創盟動機與定位

  同盟的起源是天上水蒸氣事件。

  相關部分可以參閱過往案例,在此僅僅是對森川夜、羅空與我,KASUMI,三人創立此同盟的動機做解釋,並儘可能修正先前公告中,關於此部份讓人不舒服的地方。

  反抄襲同盟的創立,有兩個因素。

  其一,是在天上水蒸氣事件中,出現了類似下列的言論:

  「不過是靈感擦撞而已。」

  「網路上的東西說什麼著作權。」

  「抄襲這種東西很難說,今天你說我抄襲嗎?明天還是會出現別人的。」

  雖然很難理解,但以上過於理直氣壯的言論,確確實實地存在於今日的網路世界。即便學校亦或政府一再宣導,但許多新進的寫手們,卻遺失了『抄襲是錯誤的』這樣的概念。大部分的抄襲事件無法得到解決,因而退出同人界的寫手不勝其數,於是日久成為惡性循環──當我們看到相關的爭執時,首先想到的,絕對是無疾而終而非平和解決。

  ──於是,這樣的觀念會不會自那些,我們從不曾注意到的角落,慢慢地滲透進整個同人界呢?

  說起來或許有點危言聳聽。

  然而,創作界目前的情況,大致上是新手與老手各據一方,互不干涉,譬如這次,我們與台論同創版的接點就是這麼不愉快的事件,無論是哪一方都撞的遍體鱗傷,費時也費力。

  若那些孩子一開始就能具備這樣的概念,是不是衝突與傷害都能減少?

  為此,我們創立反抄襲同盟。

  希望能將『抄襲是不對的』、『抄襲不該是種常態』──這樣的觀念,散播出去。

  這其實就跟開車不能喝酒闖紅燈、過馬路要走斑馬線或天橋、捷運公車上不能吃東西──這類幾乎已經變成公民常規的東西是一樣的。

  當大家都這麼認為、視其為理所當然的時候,不小心違規的人就會逐漸減少。

  新手一進來便能在整體的風氣下自然而然地建立起這樣的認知。

  ──這同時,也是我們同盟目前努力的目標。


  其二,是因為這次的交涉過程中,我們自己親身經歷了被抄襲時的痛苦與無奈,也親眼目睹抄襲事件,普遍將迎接如何的結局。

  ──因為痛過、所以能夠體會,所以,不希望同樣的事再度發生。

  於是我們創辦這個同盟,給那些無依無靠的被抄襲者一個訴說的管道。

  當初,我們跌跌撞撞地一路走來,沒有任何經驗,只能痛一次改一次。

  於是,若日後不幸有人被抄襲了,亦或是覺得自己被抄襲了,我們希望能伸出援手、提供意見──僅只是如此而已。


  我們並不是正義使者。

  成為正義的代價太大,我並不認為這個虛名值得同盟內的任何成員為之勞心勞力。我們並不是絕對的正確,我們只能盡可能讓自己累積經驗,成為能協助指控方亦或是被指控方的存在。

  同盟的存在是為了告訴抄襲者,這是不對的。


       是為了告訴被抄襲者,你並不孤單也並不無助。

       ──是為了給新進的寫手一個借鑑亦或是勸告。


  這是反抄襲同盟成員在經過內部討論後,所決定的自我定位。


  ※ 相關實施辦法

  同盟的實施部分,於修正後大致分為兩個部份。

  第一部分,正如同所有的同盟一般--以連結圖示來進行。

  若你認同我們的理念,願意一起將反抄襲的理念推廣出去,請在個網、個人Blog、個人專欄的我想對你說,放上標記。

  我有這種狀況、我有這種想法、我認同這個同盟的理念,所以我標記。

  新手看到喜歡的作者有這樣的訴求,於是跟著思考認同。

  新進者發現創作界有這樣的風氣,於是自我警惕。

  這是第一部份。


  第二部份,是反抄襲同盟的特別服務。

  若你發現有人涉嫌抄襲、亦或是有人可能被抄襲了,可向反抄襲同盟檢舉。

  我方會在審查過雙方的文章之後,協助製作對照表或詢問。

  提供這個服務,為了是匯聚前人的經驗,以減少詢問時可能對雙方帶來的傷害,並盡可能地,能在第一時間切入重點並解決。

  無論是指控者、亦或是被指控者,當下都無可避免地會被私人情緒牽著走。我方會盡可能以客觀而公正的立場給予建議──給予建議、但不是絕對。

  期間所有的對話都開放給關切者公證,以求在這樣的情境下,達成雙方都能滿意的共識。

  此外,由於製作對照表與協問需要人手。

  反抄襲同盟會另外徵求有時間與能力協助處理這些事物的成員。

  成員進來了、就必須按照內部訂定的規則,提供各式各樣的協助。

  由於處理這些事務需要耗費相當多的時間與心力,我方會審核意願者,儘可能地避免出外詢問的人帶入過多的私人情緒、負責的人員無故消失之類的狀況發生。


  ※ 抄襲的定義

  關於抄襲的定義,我方建議參閱Elielin樣所撰寫的『十分鐘就懂的抄襲基準講座』。當中對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致敬的差異做了相當精闢而精準的解釋與範例。

  我方於日前已發信請求轉載,也取得了作者的同意。

  但由於格式的緣故,還在摸索該如何放上同盟,請諸位先移往原作者Blog參考。

  原作者Blog:http://elielin.chu.jp/blog/?p=189

  若諸位對可能被誤解為抄襲這點存有疑惑、亦或是恐懼。

  可先參閱Elielin樣的解說。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在公告底下發問:)


  ※ 案件的相關整理

  這次的意見中,有人提出應保證抄襲者亦或是被抄襲者的隱私的意見。

  由於同盟所製作的時間表通常會提供詢問現場的連結,以方便後來的關切者比對思考,是故,匿名有技術上的困難。

  經討論之後,同盟還是決定按照之前的狀況,於事件解決之後詢問雙方能否將相關經驗提供給同盟歸檔。

由於過程全程開放給第三者公正,若同盟有脅迫等情事,應都可立即由關切者反應。

  唯一的例外是,若被指控方拒絕溝通,對照表中所呈現的卻符合上述的抄襲定義,我方會強制將檔案歸檔入盟,供日後的關切者借鑑參考。

  若諸君在這部份還有更好的建議,歡迎提出:)


  ※ 被指控方的相關權利

  由於這次有人反應同盟對涉嫌抄襲者的態度過於強硬甚至帶有敵意,特將此點獨立出來解說。

  基本上,反抄襲同盟所反對的是『惡意抄襲』的行為。

  由於採取指控方主動通報案例的制度,同盟會在承接案例前,先就對照表進行判定──判定疊合度有沒有達到需要溝通的程度。以此作為第一道關卡,避免因一時的情緒或是神經過敏而導致誤會。若相似度高到需要被指控方的解釋與雙方溝通,同盟方才會出動人手。

  處理過程中,同盟僅只是擔任歸納、溝通與提供建議的角色,日後的責任歸屬亦或是結果該如何處理如何賠償,決定者是指控方、與被指控方,反抄襲同盟並不具有相關權利。當然,既然是擔任中介的角色,同盟在協助釐清真相之外,也會盡可能地輔導抄襲者(若最後程序中已確定為抄襲)。

  或許由於天上水蒸氣事件的情緒殘留,使同盟在此方面顯得得理不饒人而過度苛刻。我們會盡力調整對外發言的態度,和詢問上的用詞,也希望諸位能夠不吝給予指教。


  最後,感謝願意特地將意見發上台論的諸位大人。

  若諸位後續還有任何指教,可在台論原討論串、或同盟的留言板提出,同盟會虛心接納您的意見並好好思考的。

  在此代表同盟向諸位致上謝意。


  最新說明:


  因為好像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註冊,所以在此篇再說一次。

  如果您有意加入本同盟。
  請到同盟留言版回答以下問題。記得要用隱藏唷,麻煩大家了(鞠躬)

  1.可否請您試述一下到目前為止,對我們反抄襲同盟的印象?

  2.可否請您說明一下加入反抄襲同盟的動機,與願意提供什麼協助?

  3.開學後可以上網的時間大約是(請以不影響課業為主)?

  4.請留下您的信箱跟MSN。(當然同盟不會讓他外流的)

  最上面三題是問答題,寫越多有助於我們對您的了解。
  當然您在回覆完之後,也可以提出對反抄襲同盟的問題。

  不可諱言的,這幾個題目就是在審核了。
  我面試您,同時您也面試我。
  如果兩方有不滿意之處,到時候一拍兩散即可。
  才不會造成兩方太大的傷害。


  那麼,就煩請您們回答了,謝謝。


  如果您的審核沒有通過的話,在此申明並非我方排外不讓您加入--事實上,審核成員是要為了事件發生時製作表格或證據等,算是同盟的免費勞工(咦?),但是沒加入當免費勞工不代表您並不是反抄襲的一員,只要您贊同我們的理念,願意將同盟LOGO或宣傳網址等放在您的專欄上,您就是我們的一員。宣傳對我們同盟來說,就是最好的幫助了OWO/

  那麼,再次感謝您願意加入我們,也歡迎您之後多來留言版泡茶喔。


Posted by x3357911 at 樂多Roodo! │20:15 │回應(0)引用(0)重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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