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7,2009
July 14,2009
翩娜,請不要回頭
送別翩娜,匆匆。去年尾離開紐約,本來買了票要看她的新作《Bamboo Blues》,沒來得及看。是的,錯過。但不覺遺憾。畢竟這世上有太多人與事,能遇上是好的,錯失的也不是壞。我只會珍惜共處的每一分鐘。
Pour Hanae, au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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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明報 2009.07.05
撰文:塵翎
翩娜,請不要回頭
翩娜走了。我給日本朋友英惠寫信,寫了這一句,就沒法寫下去。這四個字代表了一切,意味著,世界停頓,此後無話。
我在巴黎認識英惠,她長得胖胖的,十分可愛,法語說得好,難得沒甚麼日本腔。來巴黎,竟是要學跳舞,到巴士底的跳舞學校報名,買黑色的跳舞緊身褲。日本女孩就是這樣,做甚麼都很認真。可是,上不了多少課,她就知道自己不是舞者的料子,頂多只能做舞團經理人。
啟蒙英惠愛上現代舞的,是德國編舞家翩娜‧包殊(Pina Bausch)。翩娜到日本演出,她買票去看,還帶著對現代舞一竅不通的媽媽同去。她說,日本人啊,好迷戀翩娜呢。
誰不喜歡翩娜呢。可是邁克與林奕華等君,年年去巴黎看她的舞團發表新作的年代,我趕不上。看了很久的錄像,才有機會看現場的。對於表演藝術,我總是堅持要看現場的,being present,在,是一種經驗,無可取代的觀感與記憶。與創作者同時空的交集,可一不可再,無可複製與交換的情感記號。
那年夏天,翩娜的舞團重演早年經典舞碼。英惠很早就訂了票,滿心歡喜等待著。這些位置特佳的座票,通常一年前已賣光。巴黎藝文愛好者在舞季開始前,早已收到訂票通知,友儕間交換消息集體訂購,若有翩娜的場,例必事先張揚。我因不確定夏天去向,時常只能臨時撲飛。於是英惠自動請纓替我去排隊,我才第一次在巴黎歌劇院看到翩娜的《Orphee et Eurydice》(奧菲與尤莉狄絲)。德國作曲家Christopher W. Gluck這齣源自希臘神話的歌劇作品,給翩娜拿來編舞,讓歌唱者及舞者共同扮演情節敘述者,出人意表。舞作發表於1975年,那年,翩娜三十五歲,編舞工作起步不久,已經為舞壇帶來新意念,引起廣泛注意。
奧菲的故事,是一個關於「回頭」的故事。奧菲失去愛妻,千辛萬苦追至冥府,懇求冥王准許他把尤莉狄絲帶回家。冥王答允他,條件是路上他絕不能回頭,否則尤莉狄絲將變成鹽柱,永不能還陽。就差那麼一點點,奧菲最終忍不住回頭……
法國鬼才Jean Cocteau曾經把奧菲的故事,重新編寫,加上了他的詮釋,讓奧菲的回頭變成一種非如此不可的選擇。奧菲故事的多種版本,還可以不斷加上名單。
在翩娜的舞詩裡,這是一場偉大的情愛,跨越人間與冥府,超生越死,蕩氣迴腸。我在廂座裡,看到最末,在奧菲的歌聲與舞影裡,禁不住拭淚。坐在我前面的一對老夫婦,緊緊牽著手。那一刻,我深信,藝術是世間最偉大的創造。
後來我寫信給香港舞迷W,跟他說起翩娜這齣「少作」,他現場看過其後的劃時代經典如《穆勒咖啡館》、《藍鬍子》、《康乃馨》等等,不把少作看得太重要。這些經典舞碼我曉得,後來陸續看過一二,但更多是她?期被形容為「走下坡」的《熱情馬祖卡》、《滿月》等。
坦白說,我喜歡少作,或說,我把這齣少作看得如此重要,許是我在裡面看見創作者最新鮮最熱情的靈魂,她的技巧或許還不夠成熟,思想或許還不夠深刻冼煉,但那如火炬一般的熱愛,那股破舊立新的勇氣,確實灼熱耀眼,任何時期都不能企及:那是利劍出鞘的初始,那是能感動冥王的深情!
翩娜死了,黎佩芬想找人寫一篇悼文,問了好幾個對現代舞熟門熟路的,都不願寫,再找一些聽說很喜歡翩娜的,也推掉了,竟都自認資格不夠。也許是太心痛所以不能寫。但千萬不要是「資格不夠」。翩娜聽見要皺眉的。
前年在台北,看完舞再聽翩娜說話,現場有觀眾問她,某段舞是甚麼意思。翩娜皺了皺眉,沉默了一會,說,她到各地演出時,常遇到記者與觀眾問她,某段舞有甚麼意義,她有甚麼用意云云。藝術不是這樣的,翩娜答。創作者不該是詮釋與感受的權威,沒有人是權威,觀眾應該要問自己為何喜歡某段舞,這就足夠了,他們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句號。說到這裡,翩娜停住了,不再發言。那態度,清晰、倔強、誠實,卻是謙卑的。像她想盡快離場去抽一根煙,絕不掩飾自己的性情。
於是我寫,不是因為夠資格,而是出於一種熱愛。她給我那麼多,而我僅能以碎片式的文字回應,她那憂傷的眼神。
其後,我明白,不回頭是愛,回頭,卻也是因為愛。
人間太苦,何必留戀。翩娜,舞舞舞吧,即使死亡到來。不要回頭。
August 31,2008
北京世紀初的華麗
於是,我又想貼出另一篇關於北京的文章,寫於5月。
那時自取標題:北京世紀初的華麗,原意是對照上一個世紀初另一個華麗的文化之都:巴黎。
巴黎不是本文主旨,只是作為文化城市氣質的對照而引用。該文刊出時給改成:感應舊巴黎。
Beijing Fantasia與 Persona是兩篇並讀並寫的文章,現把這篇也貼出來。「簡體生活」未能貼出<假面北京>。由是,可別忘記,所有的喧嘩,同時也提示著所有的靜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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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8
《明報》星期日生活‧
撰文:塵翎
Beijing Fantasia
北京世紀初的華麗
引言:
我總是在一個城市,想起另一個城市。或者,在一個城市尋找另一個城市之可能。
1989年後二年,我第一次來北京。此後,每隔兩三年重返。每一次,城市都以它最新鮮奇特的面貌迎接我,告訴我,不論是城市還是旅人,莫不是風塵僕僕行色匆匆,如果說有甚麼不變,那便是一種恆久的on the road狀態。目的地在哪裡,無從預計無人知曉。
五月暮春,我在京城胡同與荒郊留連,時而歡逸時而疲累時而憂傷時而昏沉,隱約看見另一個城市的輪廓,似曾相識編織著專屬世紀初的狂喜與逸樂。
就差那麼一點,幾乎就可以。
內文:
回頭看去,20世紀初的巴黎,是一代文化愛好者的夢土。20世紀現代藝術,說得出名字的,都曾經歷過這城市的洗禮。而僅僅是20年代的蒙帕納斯,已是黃金年代,一個小社區凝聚了四面八方而來最爆炸的創造力,影響持久不滅。
多年以後,回頭看去,21世紀初的北京,不知會否也有幸,得到一部比擬海明威為巴黎撰寫的回憶錄《流動的饗宴》,重塑它的文化之都傳奇。北京,法文寫作Pékin,與巴黎Paris,於是在我的印象裡結合成雙P城對照記。
詩人廖偉棠數年前離開的北京城,還不是。那時候,要找一杯像樣的咖啡,仍只能到星巴克。現在到798藝術村,到南鑼鼓巷或哪條小胡同裡哪家咖啡店,都似模似樣(有的甚至過了頭)。當然,咖啡並不真的重要,它只是方便用作跟巴黎精神對應的道具,表達生活形式上的開放與寬鬆。假若真要對比,或者這麼說,廖偉棠筆下的波希米亞北京算是蒙馬特時期,由極窮至初富,生機勃發奠基,當下北京文化面譜則是蒙帕納斯時期,眾聲喧嘩萬物叢生,也帶點布爾喬亞氣氛,享樂主義、藝術家試煉地、機會主義者天堂,全部同場派對。
別怪我有這樣的幻覺。
在我城香港,文化人是奇怪的小眾,遭區隔開來給公眾當作動物奇觀。去北京吧。赴一場飯局,甚麼圈子都好,席上初相識的某君,忽然遞來他一本二十萬字的小說,沒聽過名字的作者與書,隨便一刷是三萬本,隨時可加印。同席有傳媒精英、電視台監製、無業遊民等等,人人或寫或繪或演或策劃,總是在創造一點甚麼。寫小說的本業是聲樂,熱情難卻即場表演來一段意大利文仿Pavarotti腔,天籟傳來,面對一桌北京烤鴨大餐,我的思緒飄得遠遠。
這不是個別事件,不同場合不同圈子,總找到對應註釋。文化人(姑且籠統稱之)在北京,近乎大眾。南鑼鼓巷、三里屯周遭一帶,分明是巴黎蒙帕納斯一個世紀前的縮影。我甚至想像,三里屯那家叫作「書蟲」(bookworm)的英文書店,將來會不會成為左岸莎士比亞書店的支那傳奇?那些埋首在書堆、酒精、電腦前的洋男洋女,會不會有一兩個流著海明威或喬伊斯的文學血液?聚集在昔日拉丁區的西方「失落一代」,會不會借屍還魂至今時今日的中國北京長城山下?
不是沒有可能的,我忖度。這裡有足夠的文明底蘊,古老的傳統呼喚,逐漸步入舒適現代化年代的環境,而且生活費還低廉,大量酒吧、咖啡店、美女、音樂、畫廊、出版社、孤獨、異鄉人,可以翻版的配備都齊備了。把材料放入酒桶,儲存,發酵。需要等待的,只是開封的時間。
...繼續閱讀August 26,2008
中國現場
奧運金牌選手訪港期間,亦有一場由香港文化人主講的「中國現場」講座,講述內地城市生活及觀察,還有奧運現場文化見聞。
代貼消息如下:
「中國現場」
日期:2008年8月30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2時分30分至4時30分
地點:三聯書店‧創Bookcafe(中環域多利皇后街9號中商大廈2字樓[MTR中環站C出口〕)
出席者包括李照興、曾凡等。
另,五月到京後寫了幾篇講北京的文章,貼其中一篇「假面北京」:
(這篇網誌在「簡體生活」那邊貼不出來,令我分外珍惜「繁體生活」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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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星期日生活‧2008年6月1月
撰文:塵翎
Persona 假面北京
引言:
五月第一場暴雨落下的時候,我在北京潘家園,隨古董專家吳君挨家挨店遊逛,他把玩著宋、遼、唐等古時手工物,忙於指給我看,哪些是真品,哪些是假貨。有些精糙,一眼看出端倪。有些精緻,真假難辨,極考功夫。
分別時還不忘面授竅門,語重心長:要常到博物館看真東西,再回來看實物,才懂得分辨細節,不然老是在這些假古董轉圈,久了就把假的當成真的了!
沒有帶傘的我,半身濕透,在路邊等候計程車,遲遲等不著。這是一條回不了頭的路。當假到底假到成真,當假與真已經難捨難離,不知誰是誰的複製品,找尋所謂真意,方向在哪裡,又有何意義?
內文:
潘家園另一邊廂的舊貨市場,擺滿地攤小戶買賣現代舊物,比起那些給鎖在精美玻璃飾櫃裡價值不菲的古董,我對這些家常雜貨的興趣更大。到處是文革遺物,仍散發著時代的革命氣息,可遠遠望見,盡是些手工爾爾的仿製品,應付對新中國的獵奇需求,大量的需求。這些就跟798或藝術櫥窗裡,那些精緻的浮誇的(有時也刻意地粗糙與低清)空洞製成品沒有兩樣,只是多了點民間的生活趣味。
下雨天教人心亂,我沒有尋寶的興致與耐性。
多年多年以後,這些時代仿製品,刻烙著時代的暗號,卻也會成了真正的古物,只是生產年期與模式稍稍延後,相對千年萬年,僅是歷史一眨眼的時光。
我沒有跟吳君說起這些事情的意義,他自稱已變成一個徹底的虛無主義者,在古代時光機裡留連忘返,不知今夕何世。
北京城好大,說住了一千七百萬人,可是,從來不覺人的濃密氣息。天高地大,人活得無影無踪,無聲無色,近似隱形,卻有自己的宇宙。只有在廣場,對的,廣場,黑壓壓如群蟻聚集,才覺著人的微小,卑微地聚集、集體地仰望、眾數地歡逸。
...繼續閱讀August 7,2008
無所事事 無欲則剛
今天收到M的信,她在巴黎的藝廊實習忙得喘不過氣來。
她提醒了我,我們那些閒逛街頭無所事事的日子。你要明白我在說甚麼。
貼這篇,關於成都,或其他。aussi pour mon amie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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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明報》2008.7.20
撰文:塵翎
閒逛成都:無所事事 無欲則剛
從成都回來,朋友忙問:「怎樣?喜歡成都嗎?」經過一場地震,大家對這城市更關心更憐惜。
我想起每隔一陣子就出現的快樂城市調查,我城香港老是在這些排行榜上敬陪末座,不是沒有原因的。
走過震後成都,我更確定,所謂快樂與否,因人因時而異,不是可以被量度的狀態。反倒是「快樂的能力」尚可以掌握,在個人與城市之間發生作用,就是關乎一個城市的空間與活力。
我非常喜歡成都。在平常日子裡,它的特質雖有韻致卻始終是家常,但在低潮裡就發揮巨大力量,彰顯出真正的價值。
內文:
成都女子Z,地震之後陷入長長的憂鬱,沒有食欲,沒有性欲,意志消沉無力感很大,每天晚上只能藉著看電視聽三個男人聊天來消磨時辰。
為了排解鬱悶提振精神,她瘋狂地投入生活,打麻將吃麻辣火鍋,與友喝茶,有些事平日愛做的,有些事平日不會做的,都填滿了她的日程表。充實的庶民俗世生活,漸漸地,終於使她又重拾起生趣。
我這朋友Z,從不掩飾她的愛欲悲歡,甚麼都寫在臉上,甚麼都說出來。行事為人極張揚,有啥需要就坦蕩蕩地鋪張,既是憋不得,也是不覺得有憋藏的需要。我初識她,給她的跋扈瀟灑嚇了一跳,她在餐桌上談情說性,向無矯揉之情親疏之別。來到她的城市成都,我才悄悄領悟,城市的氣質與寬容,如何讓一個人的真性情發揚光大,卻仍讓當事人覺著餘裕。
如果北京是舞台,上海是電影大銀幕,那麼,成都該是後花園。它不展示,它是生活場所,在乎實在的生活,瑣碎而微小的生活。生活無不微小,在何處可不是一樣瑣碎?就是場景與人的氣息,賦予生活特殊的空間與質地。
隨便找一個成都人來問,都會給出一個關鍵字,關於成都的特色:閒。閒的意義,不僅是屬於速度或節奏的,而更多是屬於空間的,一方面是地理上的空間感,另一方面則是心靈上的。
於是,成都的閒,視覺可及,首先是公共空間的寬大,對個人與集體活動的寬鬆與包涵。成都人愛喝茶,愛休憩(套用香港潮語是Hea),坐出街外是必然。公共空間規劃的時候,例必預留民間憩息用地。商業大廈門外,高檔低檔商場外,一律秉承成都茶館文化,擺放桌椅讓市民自由閒坐。有些人,或許是附近的街坊,無所事事閒坐一個下午,也不會有人來干涉。
這些特點讓來自香港的我感到慚愧,我城香港,不論是GDP還是經濟發展步伐都比人家先進,但對閒人的規範,用的是極權手段。優質文明城市流行講leisure講slow life,不論是概念理解還是意念執行,香港都很落後。
在成都,街頭茶座處處可見,氣質可以比擬東方巴黎。把生活範圍擴展至街上,就為街注入了生命與格調。街既是生活的背景,也是舞台。成都人在街頭聊天,打麻將,採耳,吃食,睡覺,種種半公半私行為,坦然暴露於天地之下、坊眾面前,既無矯揉亦無親疏。一切表裡一致來得自然順心。受過高度都市教化的外地人,看見某些,或會想到失禮。比如採耳。這是成都街頭營生特色之一,聽來令人難以接受,但看見採耳人拿著鐵鉗發出叮叮聲響,在街頭食肆挨桌挨椅招生意,而果真又有顧客願意在眾目睽睽之下由別人清理耳垢,兩方神情皆坦蕩自然,就該懂得,這裡對於禮儀與私領域的定義,另有一套標準。
在中國城市出現的問題,像舊區重建、保育等問題,成都也有。「拆那」是現代化主軸,大江南北通用,每個城市都有它的憂愁與頹敗。成都的閒,沒有讓它倖免於這浪潮之外,令人扼腕歎息的例子不是沒有,可是從閒逸而來的市民天性、對細節的尊重與追求,卻讓有些重建項目處理得比較優雅。
像成都朋友領我參觀的寬窄巷子,位處市中心,由幾條橫直街道與四合院組成,建築風格與布局有北方胡同型態,留有清初滿城餘韻。經過整修,現在成了市內最新時尚消費小區。那感覺有點像北京的南鑼鼓巷,或者上海的田子坊與新天地。不過,跟這些時髦都市的潮流小區比起來,成都的寬窄巷子在新舊的交接方面比較自然,也保留更多細節,其中一個重要的底氣,是區內的消費場所,並不一致性趨向高檔消費,所以仍可見不少成都民眾扶老攜幼在巷子裡散步閒聊,坐在路邊茶座,甚至就靠坐樹下免費石椅打盹。
成都著名建築家劉家琨解釋說,成都的消費水平相對平等,沒有太大貧富懸殊的差距。這種同坐一街的悠然,馬上把人與人的距離拉近,不像在上海新天地,高級食肆的入場費,卻是隔一條街以外的上海平民難以負擔得來。重建的區,卻與原來的區民無關,惡俗的例子有香港灣仔和昌大押一帶。
寬窄巷子裡甚至有著名詩人翟永明開設的白夜酒吧。店子原來開在別處,策劃人用特廉租金邀她來開店,因為她是「文化名人」。我在香港,從來不曾聽見文化人有此厚待,只有灣仔富德樓的低調業主做過這類文化善事,但鬧市公共空間的使用權,永遠是大商家的戰場。
成都的閒,也還是一種心情。人們總是不慌不忙,沒有趕赴的約會,沒有必須要下的結論,沒有急於完成的話題。總是漫無目的,無所事事。Z誇獎自家人閒聊的本事,說在北京,要找人聊天,人們要看動機與目的才出來,但在成都,聊天就是動機與目的,瞎聊胡扯也是情趣。我說,當然了,北京城大,出門是多麼費神的一件事,沒必要幹嘛跑一趟累死人。成都可不同了,城的大小剛好,移動不累人,甚至宜於走路、踏單車穿城而過,卻仍有悠然的空間。
既然漫無目的,也就可以隨遇而安。那晚和他們一夥人在河邊吃飯,聊得興起又多找了幾個人來,正不亦樂乎之際,忽然來了一陣驟雨,把大家都弄得半身濕透,頗有點狼狽。躲雨時我說既然連椅子也濕了,不如乾脆轉移陣地,到酒吧或茶館吧。成都女子們笑了笑,說這樣賞賞夜雨也不錯呀。於是大家隨便抹抹椅子就圍坐傘篷下,繼續閒聊的心情與氣氛。
早上起床,出門散步,在八寶街上找到一家咖啡店。坐在窗邊,不小心就發呆,看街上的人走過,沒有誰在著急甚麼,遂也不會為自身的閒慢而感到羞愧,沒有催人趕路的咒語,遂可更專注眼前時光點滴。漫無目的,無所事事,無欲則剛。杜甫在成都浣花溪畔勾留四年,成詩二百餘首。那四年,卻是他困頓流離的一生裡最閒逸的四年。「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春喜夜雨》
June 4,2008
April 9,2008
Encounters at the end of the world
四月。
很奇怪的,每到四月,就好想好想放一個長假。
那天先後跟B和D說,好悶。B完全明白。D明一半,所以她繼續問,然後說因我活得太自在沒事幹,但後來說她都明白,因為她也曾有這樣的心情。
Forever。Boredom。
看拍巴黎墓園Pere Lachaise的紀錄片《Forever》,有一段。那個帶人遊覽墓園的男子自小跟著爺爺在這裡散步,明白了生死愛恨。後來他發現除了這些可以隨日子去逝而消解的情緒,有一種東西既不是情緒也揮之不去,必須每日面對,叫做boredom。不是生活忙碌就不覺悶。悶不是說生活不順意。
我簡化為:悶-- > 永恆 --> 藝術
解悶 = 永恆的需要。藝術為其中一途。
Into the wild。
此文原是應編輯要求寫來回應更早前的時代廣場事件的。我的態度甚鮮明,至今也沒太大改變。只是我選擇了一個比較遙遠與抽離的角度,不埋身肉搏,只想把鏡頭與人心拉遠一點點。延後了一星期才刊登,刊出時不見了幾粒字,遂在這裡再貼一下:
2008.4.5
《明報》星期日生活
撰文:塵翎
Into the Wild
現代流浪者之歌
引言:
每天帶在身邊的ipod反覆播著的是《Into the Wild》的電影音樂,Eddie Vedder的曲子像荒野的呼喚,這是我最近看過最能提振精神的一部電影,更難得是辛潘把本來可以弄得很悲情的題材處理得不沉重也不過分浪漫。是的,我不太願意人家說這個獨自上路的男孩最終死在阿拉斯加的故事是悲劇(確實有很多人這樣寫),這麼說每個生命就都是悲劇了,因為每個人總難免一死,只是遲與早。
是否必須要繞過死亡這件事,人們才能肯定旅程的意義。或許這是一部需要PG指引的電影,給心智太成熟又因循的成年人的Parental Guide。
而我想要把這些精神帶在身邊,提醒著,城市生活或許還有另一種可能,而且不必去到荒野。
內文:
—亞歷,你為甚麼想去阿拉斯加?
—因為我想要試著,在最原始的自然環境生活,看看人與自然的環境。
—就只有人類與自然?
—對,就只有人類與自然。回到最根本。想看人本來是怎樣生活的,想接近最自然的聲音,聆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呼喚。
—是反社會嗎?所以你改掉名字、把錢捐出去、拋棄車子?
—我不是反社會,我只是試著走出去,走出這個人為建立起來的社會。拋棄這些物質的東西、外在的東西,幫助我更堅定,我不需要這些東西來定義我在社會的位置,一無所有地上路會讓我看得更清楚。而且……我只是想變成一個更美好更善良的人。
—亞歷,你很勇敢,但我想很多人會認為你很天真很傻,他們害怕……更何況,你……死了。死在荒野。
—是的,本該來一趟「榮歸」的,哈哈,算我唔好彩。但是,I have had a happy life。謝謝。
我想像我和亞歷,不,Christopher J. McCandless 出現上面的對話。亞歷是他後來給自己改的名字,全名是Alexander Supertramp。大學畢業後,這個美國男孩拋棄家人,拋棄哈佛,拋棄日本車,把積蓄全部捐給慈善機構,開始上路,在流浪中發現真正的自己。他不是一般反社會反建制的嬉皮士,他有明確的目標,喜歡的人物是梭羅與Jack London等。他把他們的書帶在身邊,像是導航燈,卻也不時依照自己心意修正前人的智慧。後來,獵人在阿拉斯加一輛荒廢巴士找到他的屍體,還有他的日記,那是一九九二年八月。曾有壞孩子之稱的辛潘得到他家人的批准把故事拍成電影,就是我在香港電影節看見的版本。
亞歷的故事很容易落入某種典型流浪與反叛青年的窠臼,尤其他好像真的有許多成長心事與難解的家庭鬱結。而實在,亞歷不是聖人不是完人,他只是熱愛思考,喜歡探問天地,嚮往更高層次的生命追求。他的經歷,是一段關於追尋與實踐的,現代流浪者之歌。
流浪者的路上,或許有各式各樣的同道人,以各式各樣的方法與時間長度,走完一段旅程。
這兩個月,台灣書市最熱賣的一本書,叫《轉山:邊境流浪者》。作者謝旺霖二十多歲(與亞歷出門的年齡差不多),拿著向林懷民「流浪者計劃」申請得來的一筆錢,獨自騎單車走入西藏。書裡文章記錄了他在路上的心情與反思,蔣勳替他寫的序期盼這只是一個起點:「或許旺霖的書會是一個運動的開始,台灣的青年讀完,帶著書,都紛紛出走,走向他們各自孤獨的旅程。」書果然賣得很好,不知是不是真的打開了一道缺口。
翻著書時,看著這個台灣男孩在路上一邊害怕得要死一邊感覺生命的奇妙而他的文字卻愈來愈沉靜,我忽然想起一年多前,電子郵箱曾經出現一個陌生男子的來信,他在我的網誌留言,原來那時候他正獨自騎單車穿越西藏,可能猜想我會是一個不錯的讀者,就樂意跟我分享他在途上所見所感,有時也附寄一些美麗的高原照片,讓人神往。我喜歡讀他一站又一站寄來的travelogue,除了因為那手漂亮的英文,還因為那個在途上,漫行於天地之間的身影。我不知道他是誰,只理解他忽然想要離開原有生活軌跡,走著走著就上了山。後來,大概是一個多月後,旅程結束了,他或許回到了香港,或許到了另一個遠方。最後一封他寫給我的信只說,生活安好,一切無恙。
那個旅程,可能是西藏單車男的人生之一個假期,此後不知會不會再有。亞歷在阿拉斯加熬過一個冬天之後,最後選擇了離開,回家。就當他想通了吧,總之他已經在荒野找到所需,他已經找著力量,或者說,一種態度,可以back to the Society。諷刺的是,悲劇的意義此時方才登場:生命不由人選擇。冬天完了,他也渡不過融了冰的河流,終給圍困在荒野。只能選擇離開的姿態:抹抹身,擦擦屁股,換上褲子,穿戴整齊,留字感謝世人,署名是給爸媽記認的名字,連名帶姓一字不漏,走得清清楚楚。再看一眼藍天,帶笑離開。
不是漫無目的。不開步走,永不知道面前有甚麼。
我想說的是一種跳出桎梏的精神,與浪漫無關。再推遠一點(或拉近一點),流浪,或出走,也不一定必須是地理與空間的移動。或許只是某種常規的擾亂,某種日常秩序的改變,某些因循思想的丟棄,某個視野的開闊。總是有別些可能性,總是有些可以搗蛋的理由。年輕時沒有做過,年老時也不必規範自己。
甚至不必用理論來規範自己(畢加索不會有了立體主義和抽象主義才去畫畫),不必計算「機會成本」來確保自己作出最佳選擇,犧牲值最低。只要唔偷唔搶唔傷天唔害理,斷估唔拉,毋須任由自己迂腐到底。
—亞歷,你可以告訴我,這一切……有意義嗎?
—如果你只坐在那裡甚麼也不做,會比這更有意義嗎?你先爬上山來,我再跟你說。
亞歷邊走邊唱歌: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Hope you’re not angry
If I disagree
……
(2008.3.28)
March 16,2008
一條腿先生及其他
也常寫些生活裡遇見的人,陌生的,熟的或不太熟的。
*** *** ***
《明報》副刊
欄名:七齣好戲
撰文:塵翎
刊出日期:2008-3-9
保護色
發現一條腿先生是不久前的事。
常去玩直排輪的公園,如同本城所有公園,限制人的活動。草地可賞不可坐,長椅可坐不可躺,小徑可散步不可滑行。總是快要關燈的時候,只有一條腿的一條腿先生走到樹蔭裡的長椅坐下。夜深了,遊園人相繼離開,一條腿先生東張西望,數算分分秒秒。我繞了一個圈馳過他身邊,看見他像變魔術地掏出一個麻包袋,攤開,把自己裝進去,就一動不動躺臥椅上。距離關燈關園,還欠十分鐘。
我明白了一條腿先生的時間觀。此時巡邏者已結束最後一圈檢查,把最後一群閒人驅趕離園。麻包袋像一層保護色,包裹著他,就像樹影一樣沉入夜色之中。收拾鞋具離開時,我回頭看了他一眼,未敢揚聲,想像翌日黎明,一條腿先生破袋而出,混入早起的晨運客堆。
有時還沒認識一些人,會先從別人口中聽見他們的故事。等到自己也終於遇上他們,接觸起來,暗暗發現假若把先前聽過的印象對應起來,眼前是另外的人。或許是交往的方式與途徑不一樣,以致出現重大差異。但有些情況,不免與保護機制有關。
有一個朋友對人態度不算客氣,話語又惡又尖酸,給人感覺就是不好相處,惹不得,萬一得罪他就沒有好下場。有陣子我有點怕他,又怪自己心腸軟老被他欺負,心想難怪人家都怕了他我也不要再理他了。
後來我發現(我總是後知後覺),他只是特別敏感特別害怕受傷。他選擇了一層保護色,好讓不受干擾活一場。可笑又可愛之處是,他不知道這個麻包袋扮相其實有點滑稽,朋友只是不忍點明。
(7/3/2008)
February 6,2008
今年花開勝舊年
過年了!
前陣子不知何故突然奄奄一息的幾株盆栽,又不知何故突然給救活了,長得茂盛可人。看來是一個好的兆頭。
今年花開勝舊年。祝君事事如意。
貼一文,應《字花》專題「開」而寫,去年四月已刊登。記得小樺匆忙約稿,我也匆忙寫就。雖然匆忙,卻不是敷衍的。大家看著笑一笑,齊齊送舊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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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花》2007年4月號
開
撰文:陳寧
有些無關痛癢的小迷信,比如常盲目地相信,好的開始才是成功的一半。於是,總是在最初始的時候,最煞有介事,以近乎虔誠的態度完成某個神聖的起始儀式,以為這樣就可順利抵達終點(如果有終點的話)。
不如重新開始,其實是自我的欺騙與救贖,總以為萬事萬物的軌跡可以逆轉,總以為可以把已發生的、已歪偏的、已錯失的,推倒或抹去,重新再來,而且深信重來一定比原來更好,更理想。
簡單的小事,像僅是記錄從閱讀所得所感,我也非得挑選一本新的練習簿,在封面煞有介事寫下題目和開場白,彷彿不這樣做就無法從閱讀裡有所得,也無法堅持到底。開首的時光,當然是最認真的,字體寫得端正,記下的靈光也比較仔細和有意思。
說實話,這些練習簿為數不少,每次執拾書架時找出來,不免驚訝——沒想到自己曾有這樣的心思。拿出來翻了翻,卻只會更慌亂更懊惱,明明是不俗的開頭,怎麼到後來總是後勁乏力,無以為繼?寫到一半的札記,常在中途給荒廢,原來可以延續下去的思緒,忽然停頓,再沒有下文。大概是因為悔疚,遂有了隨後接二連三的練習簿,但誰也沒有把上文接下去,而往往是從一個新的起點,毅然開步。
這可能是某種書寫美學的潔癖,把所有的力量押注在一個最美好的開始,而自己也為著這個美好而安下心來,孜孜不倦地繼續下去。
這樣的「潔癖」也常在關係裡出現,尤其愛情宿命論者對於一段關係的開始,常有超乎常理的解讀。可能那個根本不是對的人,卻仍然為著奇異的相遇火花著迷,用種種理由降服了自己的心,而且無可救藥地相信,這些火花將會天荒地老,至死方休。到最後,假若事情沒有如想像的軌跡行進,甚至以意想不到的不堪結局收尾,除了錯愕與難過外,還會為那個美麗的開始感到惋惜,不由得苦思,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亂子。
聽多看多了這些夭折故事,漸漸反倒對所謂的好開始生起戒心來,料想虎頭多配蛇尾,愈是美麗愈是遺憾。這樣想,也是沒法子的事,但確是令人有點悲觀。
後來,乾脆拋卻對開始與結束的詮釋,沒所謂的起,也沒所謂的終。所有事情都是一個扣連一個的循環,關上一道門,開了另一道,一段路接一段路走下去,高低起伏,有時拐一個彎,有時停靠在路邊。甚至是死亡,也可以是另一段重生的旅程,只是沒有人知道會通往哪裡去。一直都在途上,一直都開步走,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
(2007-4-2)
November 17,2007
To Ms Ma with love
昨夜回爸媽家吃飯,飯前閱報,看見一則很小很小的消息,說是前警務處處長的夫人月初病逝,下周出殯。
馬老師。
那是我敬愛的小學老師,馬生。我們都這樣叫她。
很難過。畢業後只見過幾次面,但她對我的疼愛,我一直沒忘記。很久很久以後,我才知道她丈夫是警務處高官。偶爾會在報上讀到她和其他官太太聚會的片段,但對她的記憶,始終停留在小學課堂裡。
我想童年時,最疼我的人,除了家人外,就是學校裡幾位老師。我記得馬老師、盧老師、余老師。
想打電話給小學死黨貞跟她說這事,或許約她一起去致哀,送別馬生。貞是馬生最疼愛的學生。
想寫點甚麼,但又不知說甚麼,就找出幾年前寫過的一篇師生情,貼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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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日報》專欄
欄名:我的書房
撰文:陳寧
刊登日期:20-5-2003
老師的學生
醫生殉職,記者採訪其母校老師,都說對她印象深刻,甚至還記得她上課留心聽書的神情,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仍然記憶猶新。我曾在前線採訪社會新聞,知道任何相關新聞材料都不可放過,但自己當讀者,則喜歡擅自離題,遙想天邊。
甚麼樣的學生才會讓老師記住?都是一些「突出」的學生吧,他們因成績、行為或家庭背景排眾而出,令人難忘,是統計學常態分佈曲線兩端的極少數。其餘大部分學生不過是一張張模糊的青春的臉,轉化作成績表上那些同樣中庸模糊的評語。
老師不記得學生是常情,對他們來說,「學生」是悠長教學生涯中的芸芸眾生,但學生必會記得老師,對他們來說,「老師」是一生中的僅有,一個好老師的春風化雨,就是一世的恩情。
我時常會讀到台灣作家黃春明說他恩師的故事,很受感動。黃春明少年時極反叛,經常打架,也經常轉校,是正牌問題學生。直至初中遇上中文老師王賢春,她發現他文筆不錯,就鼓勵他寫作,還借巴金、契訶夫、沈從文的小說給他看(台灣白色恐怖時期,這些都被列為禁書),引領他走進文學的門檻,從此改變了他一生。
這位王賢春老師,後來被指控為大陸匪諜,在上課時被帶走槍斃,成了政治犧牲品,每憶及此黃春明即哽咽不能言。老師之死卻啟發他日後提筆寫作,選擇永遠站在弱小者那邊,寫社會基層小人物、被遺忘的生命,筆觸悲憫動人。黃春明常說,沒有王賢春老師,就沒有文學上的黃春明。但其實,在文壇地位崇高的黃春明,也間接為他敬愛的老師申了冤,還她公道。這樣的師生情是生死無可阻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