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9,2008
Encounters at the end of the world
四月。
很奇怪的,每到四月,就好想好想放一個長假。
那天先後跟B和D說,好悶。B完全明白。D明一半,所以她繼續問,然後說因我活得太自在沒事幹,但後來說她都明白,因為她也曾有這樣的心情。
Forever。Boredom。
看拍巴黎墓園Pere Lachaise的紀錄片《Forever》,有一段。那個帶人遊覽墓園的男子自小跟著爺爺在這裡散步,明白了生死愛恨。後來他發現除了這些可以隨日子去逝而消解的情緒,有一種東西既不是情緒也揮之不去,必須每日面對,叫做boredom。不是生活忙碌就不覺悶。悶不是說生活不順意。
我簡化為:悶-- > 永恆 --> 藝術
解悶 = 永恆的需要。藝術為其中一途。
Into the wild。
此文原是應編輯要求寫來回應更早前的時代廣場事件的。我的態度甚鮮明,至今也沒太大改變。只是我選擇了一個比較遙遠與抽離的角度,不埋身肉搏,只想把鏡頭與人心拉遠一點點。延後了一星期才刊登,刊出時不見了幾粒字,遂在這裡再貼一下:
2008.4.5
《明報》星期日生活
撰文:塵翎
Into the Wild
現代流浪者之歌
引言:
每天帶在身邊的ipod反覆播著的是《Into the Wild》的電影音樂,Eddie Vedder的曲子像荒野的呼喚,這是我最近看過最能提振精神的一部電影,更難得是辛潘把本來可以弄得很悲情的題材處理得不沉重也不過分浪漫。是的,我不太願意人家說這個獨自上路的男孩最終死在阿拉斯加的故事是悲劇(確實有很多人這樣寫),這麼說每個生命就都是悲劇了,因為每個人總難免一死,只是遲與早。
是否必須要繞過死亡這件事,人們才能肯定旅程的意義。或許這是一部需要PG指引的電影,給心智太成熟又因循的成年人的Parental Guide。
而我想要把這些精神帶在身邊,提醒著,城市生活或許還有另一種可能,而且不必去到荒野。
內文:
—亞歷,你為甚麼想去阿拉斯加?
—因為我想要試著,在最原始的自然環境生活,看看人與自然的環境。
—就只有人類與自然?
—對,就只有人類與自然。回到最根本。想看人本來是怎樣生活的,想接近最自然的聲音,聆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呼喚。
—是反社會嗎?所以你改掉名字、把錢捐出去、拋棄車子?
—我不是反社會,我只是試著走出去,走出這個人為建立起來的社會。拋棄這些物質的東西、外在的東西,幫助我更堅定,我不需要這些東西來定義我在社會的位置,一無所有地上路會讓我看得更清楚。而且……我只是想變成一個更美好更善良的人。
—亞歷,你很勇敢,但我想很多人會認為你很天真很傻,他們害怕……更何況,你……死了。死在荒野。
—是的,本該來一趟「榮歸」的,哈哈,算我唔好彩。但是,I have had a happy life。謝謝。
我想像我和亞歷,不,Christopher J. McCandless 出現上面的對話。亞歷是他後來給自己改的名字,全名是Alexander Supertramp。大學畢業後,這個美國男孩拋棄家人,拋棄哈佛,拋棄日本車,把積蓄全部捐給慈善機構,開始上路,在流浪中發現真正的自己。他不是一般反社會反建制的嬉皮士,他有明確的目標,喜歡的人物是梭羅與Jack London等。他把他們的書帶在身邊,像是導航燈,卻也不時依照自己心意修正前人的智慧。後來,獵人在阿拉斯加一輛荒廢巴士找到他的屍體,還有他的日記,那是一九九二年八月。曾有壞孩子之稱的辛潘得到他家人的批准把故事拍成電影,就是我在香港電影節看見的版本。
亞歷的故事很容易落入某種典型流浪與反叛青年的窠臼,尤其他好像真的有許多成長心事與難解的家庭鬱結。而實在,亞歷不是聖人不是完人,他只是熱愛思考,喜歡探問天地,嚮往更高層次的生命追求。他的經歷,是一段關於追尋與實踐的,現代流浪者之歌。
流浪者的路上,或許有各式各樣的同道人,以各式各樣的方法與時間長度,走完一段旅程。
這兩個月,台灣書市最熱賣的一本書,叫《轉山:邊境流浪者》。作者謝旺霖二十多歲(與亞歷出門的年齡差不多),拿著向林懷民「流浪者計劃」申請得來的一筆錢,獨自騎單車走入西藏。書裡文章記錄了他在路上的心情與反思,蔣勳替他寫的序期盼這只是一個起點:「或許旺霖的書會是一個運動的開始,台灣的青年讀完,帶著書,都紛紛出走,走向他們各自孤獨的旅程。」書果然賣得很好,不知是不是真的打開了一道缺口。
翻著書時,看著這個台灣男孩在路上一邊害怕得要死一邊感覺生命的奇妙而他的文字卻愈來愈沉靜,我忽然想起一年多前,電子郵箱曾經出現一個陌生男子的來信,他在我的網誌留言,原來那時候他正獨自騎單車穿越西藏,可能猜想我會是一個不錯的讀者,就樂意跟我分享他在途上所見所感,有時也附寄一些美麗的高原照片,讓人神往。我喜歡讀他一站又一站寄來的travelogue,除了因為那手漂亮的英文,還因為那個在途上,漫行於天地之間的身影。我不知道他是誰,只理解他忽然想要離開原有生活軌跡,走著走著就上了山。後來,大概是一個多月後,旅程結束了,他或許回到了香港,或許到了另一個遠方。最後一封他寫給我的信只說,生活安好,一切無恙。
那個旅程,可能是西藏單車男的人生之一個假期,此後不知會不會再有。亞歷在阿拉斯加熬過一個冬天之後,最後選擇了離開,回家。就當他想通了吧,總之他已經在荒野找到所需,他已經找著力量,或者說,一種態度,可以back to the Society。諷刺的是,悲劇的意義此時方才登場:生命不由人選擇。冬天完了,他也渡不過融了冰的河流,終給圍困在荒野。只能選擇離開的姿態:抹抹身,擦擦屁股,換上褲子,穿戴整齊,留字感謝世人,署名是給爸媽記認的名字,連名帶姓一字不漏,走得清清楚楚。再看一眼藍天,帶笑離開。
不是漫無目的。不開步走,永不知道面前有甚麼。
我想說的是一種跳出桎梏的精神,與浪漫無關。再推遠一點(或拉近一點),流浪,或出走,也不一定必須是地理與空間的移動。或許只是某種常規的擾亂,某種日常秩序的改變,某些因循思想的丟棄,某個視野的開闊。總是有別些可能性,總是有些可以搗蛋的理由。年輕時沒有做過,年老時也不必規範自己。
甚至不必用理論來規範自己(畢加索不會有了立體主義和抽象主義才去畫畫),不必計算「機會成本」來確保自己作出最佳選擇,犧牲值最低。只要唔偷唔搶唔傷天唔害理,斷估唔拉,毋須任由自己迂腐到底。
—亞歷,你可以告訴我,這一切……有意義嗎?
—如果你只坐在那裡甚麼也不做,會比這更有意義嗎?你先爬上山來,我再跟你說。
亞歷邊走邊唱歌:
Society
You’re a crazy breed
Hope you’re not angry
If I disagree
……
(2008.3.28)
引用URL
我很喜歡這部片寧靜的力量,這力量不建立在反社會、反家庭或者父母給的創傷上;而在於追尋自我,滌淨心靈,使得內在澄明起來。
這部片,法國人也好喜歡,至今還在上映,據我觀察,遠勝於今年美國奧斯卡大片【There will be blood】。
流浪讓我想起了很多美好的事,藍天、陽光、還有舒伯特。在畢業前的四月,一切幻想,都是不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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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幾間書店都找過了,還是沒有看到"i served the king of england",最後只好腦袋空空去看。
那是一齣看得快樂的電影,導演是有心思的,我相信。
(比較在這之前放映的"nightwatching","served"的確輕鬆、惹笑。我只能直認英文水準和領悟力不足,害自己看畢greenaway足足頭痛數天。)
現在家中又再度淹沒在bob的歌聲中。上一次,是不歡而散,膚淺,接受不了,改投joni的懷抱。
今次,多虧"i'm not there",多少明白了bob。
當然,Cate Blanchett的絕對有型演出,功不可沒。
pleiade,
謝謝你來留言。喜歡。
如果問我懷念巴黎甚麼,我想懷念巴黎的看電影時光是其中之一吧。
waito,
我是認識你的嗎?是不是見過一次面的那個waito?
也祝你一切安好。
哈,是的,工作有趣,同事也很好。「悶」不是指這些吧……而也不一定出走。
雅澄,
好好享受這些日子吧。
有時喜歡一些東西或一些人,也是講機緣,或者更簡單,講心情。
FOREVER。BOREDOM﹕同意﹐所以追求藝術的心也是永恆。沒有藝術﹐靈魂比肉身早死。
INTO THE WILD﹕看過。不是悲劇﹐亞歷選擇死在大自然INSTEAD OF重回人間﹐不無震慟。
galaxy,
十分同意呀!
M,
有一點,as far as i understand,我想亞歷並不是「選擇死在大自然」,他最後是想要離開荒野,「重回人間」的。只是渡不過河走不了。其悲劇性在於此點。
但就算最後真的死在荒野,他也表現得無悔此生。
又,如果在紐約,一定和你去soho和東村逛逛呀。
remember our good time togeth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