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2005

如此抄襲

是這樣的,一個多星期前在台北一家簡體字書店找到一本評論昆德拉的書《叩問存在米蘭‧昆德拉的世界》(華夏出版社,20052月出版),發現其中一篇評論《無知》的文章<尤利西斯的返鄉”>,乃抄襲我兩年多前那篇<關於米蘭‧昆德拉的鄉愁>(月前曾在塵翎部落格重貼此舊文)


該文作者范蕊,不知何許人,但抄襲卻抄得很高明。全文四部分,合共亦有好幾千字,首部分回歸悉數抄襲自我那篇舊作。抄襲手法是把我的原文肢解,再搬字過紙,調動部分句子的先後次序,再在中間夾雜自己(或別人?)的句語,看起來天衣無縫。一位台灣出版界朋友替我把抄襲部分用紅筆劃出來,跟我的文章一對照,盜取行為一目了然。


我那篇文章於2003年初刊於《21世紀經濟報道》的搜靈記專欄,後收錄於今年20051月出版的個人文集《六月下雨 七月炎熱》,這些資料去查查《21世紀經濟報道》的報章檔案就知道了。肯定抄襲者抄襲自報章專欄的版本,因結集出書前我稍改動了文中幾個字。一個關於昆德拉的網上資料庫,亦有收錄我那篇文章,有清楚注明作者及出處。(http://www.hongxiu.com/zt/milan/translation1.htm)

這些資料都很清楚。


寫評論文章,要引用人家的觀點或轉載文句,必得注明出處,這是基本守則。抄襲行為不可恕!

該抄襲者文筆似乎不俗(其餘部份有沒有抄襲別人的文章則不得而知),何必用抄的?

該書主編名仵從巨,看資料介紹是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他在後記裡這樣寫:

我想在這裡首先交待的,是這本書並不是一編輯成品的集子。除其中一篇外,其他的文字都是圍繞本書的主題專門撰寫的。

……他們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風格,以同樣的用心,認真、負責、如期完成了自己的文章,與他們短暫的合作是令人愉快的。……我相信,他們的名姓與文章會為本書增輝,作為主編,我也借光了……再次也感謝華夏出版社與韓平女士於我之信任……我希望自己能不負他們的信任……

很諷刺,有作者辜負了他的信任。


這種抄襲事,放諸版權發展成熟的地區,必定可追討並解決。但在大陸,看吾友潔塵在博裡寫的被抄襲經歷,看來甚難討回公道。我雖人在海外,對內地出版物未及細加留意,但偶然機會之下仍給我親自揭發,更不得不在此指證文字盜賊,並嚴詞聲明,保留任何追究權利。



Posted by ningville at 樂多Roodo! │17:01 │回應(4)引用(0)旅人絮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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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Feel sorry for you.
Posted by Male at July 23,2005 04:15
很為你的遭遇不值. 你會追究嗎? 怎樣可以幫到你?
Posted by Florence at July 24,2005 23:52
.已經被抄襲了,恐怕只能算自己運氣差.

.且不要說您這是文學文章了.家父是做學問的,每每自己焚膏繼晷辛勤工作研究出的文章,短則數月,長則幾年,必然會被抄襲,甚至通篇抄襲成書,公然出版.

.沒辦法就是沒辦法,中國大陸就是這個樣子~
Posted by 霧隱 at July 29,2005 20:05
小寧,其實真要追究還是查得到作者的。法律責任也許未必要對方負責,但讓主編大人知道一下,也就夠這位抄襲者丟人了。

我今年春天請台灣家人幫我買了一本「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與我研究主題有關的書。收到書後,一看封面上的人物照片我就知道是抄自台灣哪本書的。裡面所有使用與傳主有關的照片,幾乎可以確定完全沒經過台灣作者與出版社同意就放進去了。真的十分誇張。而且因為這本書很教條,可以想見是在官方政策下半抄半寫稿出來的宣傳品。

差勁的抄襲者大約是從沒受過教訓,才會以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覺吧!我支持你寫封信給那本書的出版社或主編,並把你的文章一併附上,這對一個讀書寫字的人而言,教訓應該夠了!
Posted by bonfleur at July 31,2005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