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7,2006
一個老巴黎的凝視

圖片:巴黎,深夜,黑白。2005年11月。
再貼一篇關於攝影的,記錄一個展覽。
城市需要這樣深情的攝影師。上周到澳門,看見有李銳奮攝影展,可惜已錯過了。
香港也有很多有心的出色攝影師,我認識的鄭、謝、吳、黃、馮……
可惜他們的展覽,極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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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畫報》2005年11月
撰文:塵翎
一個老巴黎的凝視
Willy Ronis 已經95歲了,幾乎拿不動照相機,無法再像從前那樣行動自如,在街頭巷尾捕捉瞬間影像。可幸,他已積累數之不盡的攝影作品,足夠滋養巴黎人一代一代的回憶。
巴黎市政府在市政廳(L’Hôtel de Ville)為他舉辦回顧展,在這些滿載二十世紀歷史點滴的黑白照片裡,人們又重新看見巴黎。這麼多年過去了,人面當然全非,但是那些街頭、生命力、人情,就像封存在時間錦囊裡,並不隨歲月褪色。
攝影展開幕那天早上,下著微雨,不是周末,展覽廳裡還是擠滿了人,以為全是閒著無事的退休老人嗎,卻不全是,年輕來客也極多。展廳中央的放映室裡循環不斷播放著一個錄像,是攝影師在細說從前,談人生談攝影談巴黎,聲音響亮,溢滿真摯的情感,許多人靜靜坐著看完錄像才去看他的圖片。
Ronis 於1910年生於巴黎,長於巴黎,對巴黎感情深厚,巴黎人對他而言就像家人般親,他稱呼他的同伴做「我在巴黎的兄弟姊妹們」。他小時候喜歡音樂,拉小提琴,曾經幻想要當一個作曲家。15歲那年,他得到一台照相機當禮物,兩年後,拍下平生第一張照片,那是巴黎的地標——鐵塔,他的第一張攝影作品(1927年)。沒想到,他以後要拿起照相機,來為巴黎拉奏一首永恆的戀曲。
父親去世後,他挑起養家的擔子,也慢慢走上職業攝影師的道路,替一些雜誌採訪拍攝。二次大戰前後,他認識了巴黎文藝圈的人,成了受歡迎的攝影師。1937-1939年間,他在著名的Le Dôme咖啡館認識了布烈遜(Henri Cartier-Bresson)、卡帕(Robert Capa)這些志同道合的新聞攝影師。有一次,他還跟卡帕交換照相機,分別替對方留影,這兩張珍貴圖片也在場中展出。跟他們的接觸交流,讓他更清楚他的鏡頭要指向的方向。卡帕的名言是,如果你拍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走得不夠近。卡帕最後因為走得太靠近子彈與血肉橫飛的戰場而喪命,人道主義攝影陣營自此少了一員大將及靈魂人物。
Ronis也選擇走向街頭,走近人群。跟左派雜誌合作,使他有更多機會接觸基層與勞工階層。二次大戰後的十年間,是他職業生涯的一個高峰點,他的拍攝工作多得接不完。那時候的巴黎,剛從戰事的疲憊中走出來,對前途還充滿著希望與無限可能的想像。那些街頭的小人物,過著雖貧亦樂的生活。生活裡有抗爭,亦有一些影響法國社會深遠的運動,他都參與其中,舉起他的照相機,為這城市留下記錄。
在他的照片裡,沒有慾望流瀉的香榭麗舍大道,也沒有巴黎鐵塔或聖母院這些打眼的地標,卻都是一些尋常的街角,尋常的巴黎人,就像我們在任何一個城市都會遇見的鄰里鄉人。
「我不是屬於空街的攝影師。對我來說,人群比他們周遭的建築物和環境有趣得多了,我不記錄建築物,但我記錄情感之歌。我是道路詩歌的回憶錄作者。我不追逐那些不尋常的、新奇古怪的事物,我只捕捉那些我們日常生活裡最常見的東西。」這番話可說總結了Willy Ronis的攝影觀。
每天出門,Ronis總是帶著照相機,預備隨時捕捉瞬間影像。他的攝影作品,因此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按下快門的一刻,都是充滿著機遇與巧合的時刻。作品的主角,有時是長椅上打盹的路人,或者是群眾活動裡突然面向鏡頭的一個人,或者是盧森堡公園水池邊推著帆船的小孩子,巴士底前相擁的一對情侶,市場上賣水果的女孩,街角跳舞的青年男女。他們不是別人,而都是真實而微小的巴黎人,盡著本份努力生活著、嘗試忘憂,他們是Ronis的兄弟姊妹們。如果這裡有甚麼動人之處,那其實是攝影師觀看的目光,那種帶著欣賞、感激與熱愛生活的目光。他隱身照相機背後,溫柔地注視著被拍攝的鄉人,悄悄按下快門。
像這一組令人印象深刻的照片:一個流浪漢帶著一條斑點狗在路邊,每年聖誕節,他在同一個位置,吹奏他的手琴,向路人討點零錢。攝影師不補充說明,照片說盡了一個人的故事,歲月在指尖滑過,人和狗在生活的風霜裡顯得愈來愈疲憊。最後一張照片是1999年,攝影師在旁邊附注了一句:“2001年1月,Stèphane 離開了我們。”
從1920年代開始,他不間斷的拍下他所親所愛的城市。這些黑白影像,蘊藏著幾代巴黎人的青春熱情,如今看來難免有一種屬於昨日的感傷。於是我明白了,巴黎人為何那麼熱愛懷舊,對他們來說,過去的老日子,確然是美好的。
展覽資料:
Willy Ronis à Paris攝影展
地點:巴黎市政廳(L’Hôtel de Ville)
日期:2005年10月19日-2006年2月18日
開放時間:周一至周六,早上10時至晚上七時。周日及假日關閉。
免費入場。
August 21,2006
透過鏡頭看過去

圖片:Henri Cartier-Bresson et mon FM2……, 2006
照片。
簡體生活的塵翎部落格有一個忠實訪客暨沙發女王,梔子小姐,注意到我很喜歡在這裡貼些自己拍的照片,問我是否很愛拍照,她常在這些技術不精的照片裡看出一些微小的細節。我答應會貼一篇相關文章,因事擱著,現在才踐諾。或許她也不記得了。
FM2。
我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機械相機(LOMO不算),它陪我走了好多路。甚至出道當記者,跑突發新聞,明明要爭分奪秒連環快拍,我也捨不得放棄它,在同業間已是異類。但不是自誇,它從來沒有讓我失望,裝菲林、回捲菲林、拉菲林、按快門等等,它其實也很敏捷。鏡頭保護罩上的傷痕,可以為它的衝鋒陷陣作證。
有一段不短的日子,它由攝影技術高超的F代為保管,今年又回到我身邊,以後也將會跟隨著我,過平常日子。
HCB。
在巴黎住的小區,附近便是HCB的紀念館,很小但很有個性的一幢樓房,混在民居之間。有一次館方辦雕塑家Giacometti的小展覽,其中有些HCB拍的照片,跟Giacometti的作品來個crossover。
Giacometti生前亦住這小區,有一張HCB拍的,Giacometti在rue d’Alesia過馬路,下雨天,他把整件大衣拉高蓋到頭上,十分趣怪。
HCB的凝視,總是充滿情感,還有許多的詩意。
2004年8月,HCB閉上眼睛,不再觀照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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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
欄名:搜靈記
撰文:塵翎
別矣,布烈遜
法國擁有兩位叫布烈遜的影像大師,一個拍電影,一個拍照,在他們所努力的範疇他們是真正的大師,帶來令人難以忘懷的精采影像。
拍電影的布烈遜(Robert Bresson),活了九十八歲,拍了十四部簡潔臻於完美的影片(其第一部片為短片),自成一家經典。拍照的布烈遜(Henri Cartier-Bresson)拍了數之不盡的照片,開創現代新聞攝影之路,很多人直接喚他的名字縮寫:HCB。
八月初,九十五歲的HCB也走了,葬在法國東南部一個小鎮。法國總統希拉克隨即發表悼詞,感歎“法國失去了一位天才攝影家,一位真正的大師,一位在他那時代最傑出且最受尊敬的藝術家之一。”如果照相機也有生命,會用甚麼方式來送別這位攝影家?大概就是一個HCB式的鏡頭吧。面對這樣的鏡頭,任何解說都不需要不必要,惟有靜默、觀照。
大學時代,因為修了一科新聞攝影,我瘋狂愛上拍照,還曾立志當一個新聞攝影師。那時候,我常跟著一位已經在報館當攝影記者的朋友跑,學習怎麼在前線拍攝,我的熱情遠遠超過我的技術水平。我深深迷信於圖片的魔力,每天花很多時間耗在黑房,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暗間裡,等待連文字也無法描述的影像顯現,像等待神蹟顯現。
在那裡,我精神上的戀人,是永遠等待“決定性的瞬間”(decisive moment)的布烈遜,是在戰地上走得最前最近的卡帕(Robert Capa),以及他們那群馬格蘭攝影社(Magnum Photos)夥伴。我時常凝定注視著布烈遜的影像:完美無瑕的瞬間,生命的一閃而逝,恰好落在他的底片上。
他說過:“我不想證明什麼, 也不想說明什麼。 事物與生命本身已做了充分的說明。”(I want to prove nothing, demonstrate nothing. Things and beings speak sufficiently.)
按下快門,卡嚓,所有的過去與未來都不再重要,只有此刻、此秒,所有的美,所有的秩序、慌亂、情感,都凝聚在這一瞬。前一格不是,下一格也不是,就只有這刻,才是。有的,生命中總有這一格底片,這完美無瑕的存在。生活裡總有這一瞬間,因布烈遜的觀照,而永遠定影。
對於圖片,他不作裁剪、修整,還故意留下那道黑框邊。影像既是如此,一如生命既是這樣,他就原原本本地呈現。沒有矯飾,沒有心虛。那些影像恍若在路邊隨意撿拾得來,卻會是他耗了一輩子,靜靜守候得來的賞賜。這是我眼中的HCB:命運的車卡在他面前緩緩駛過,他緊緊握著他的照相機,深怕錯過任何一個奇妙的瞬間。
(2004年8月)
August 15,2006
旅人絮語 之 三代女

圖片:花的背影。2006年初夏,下午,家中。
Diaspora。離散。
在台北的運詩人寫了一篇<大移動>,說她父母輩的移動,天各一方奔奔騰騰,然後相會於某處,定居,再生根,開枝散葉。( http://blog.roodo.com/yinsp1006 )
我讀了,說要貼文回應她。(部落世界讓我覺得好玩的地方,便是這樣的互動。)
說了就做,想起數月前寫了一篇小文,有那麼一點意味。遂拿出來,貼如下。
她那篇<大移動>的延伸閱讀,是在巴黎的Pleiade寫的<戀戀風塵>,從侯孝賢這部經典作說到人生,風輕雲淡,白描得煞是精彩。
Pleiade說這篇風塵記是看了我早前貼的<鄉愁>及劇照配圖而有感而發之作,我很榮幸能拋磚引玉成功。又想起,原亦打算貼兩三篇小文,來回應Pleiade的,與鄉愁有關,與風塵有關,亦與台灣有關。過一陣子再來貼。
就是這樣,拉出點與線,連呀連,連到天邊。文章如是,人面亦如是。
關於我阿婆,是今年三月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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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副刊
欄名:七齣好戲
撰文:塵翎
三代女
阿婆死了。阿媽半夜打電話來說。
我阿婆,九十歲,一生從沒離開家鄉。我阿媽,六十歲,出於對美好生活的期望,年輕時做了一生最重要的決定,從鄉下移徙來香港。我活到了阿婆三分之一、阿媽二分之一的歲數,卻在不斷移徙中觀照世界,檢視自我。
我阿婆沒看過外面的世界,她的世界便是眼前的生活,家裡的田、孩子、祖屋、鄰舍。她沒有離開,或許可以說因為她沒有選擇,她沒有意識到自由之意志,但何妨說是,她其實已經滿足,毋須離開已能圓滿。
我阿媽之大遷移,與其說是為了她自己,不如說是為了她的愛情,她將要成全的下一代,也即是我。她總是回頭,心有牽掛,常說鄉下怎樣阿婆怎樣甚麼時候跟我返鄉下。她對外面的世界沒太大興趣,害怕坐長途飛機,不管我在天涯哪一角,她都只想我回去,而不是要來看我。在她而言,她的任務已經完成,若我找她一起移民,她大概寧願返鄉終老。
有一陣子我想在一個異鄉長住下來,有朋友說,你生一個孩子吧,生了孩子你便生根了。我想起我阿媽。有一個下午,我心情沮喪地回到家,看見阿媽在午睡,我耍起性子,硬要擠上床蜷伏在她身邊,她也不理會我,自顧自睡她的,過了一會,我在那陣鼻息聲中慢慢安靜下來。
有些無聊時候,我想到最後的安息地,但願是一個叫蒙帕納斯的地方。我不敢告訴我阿媽,她必定難以明白。我阿婆死了,葬在她出生之地。唯有這點,令沒有趕上見她最後一面的我阿媽,感到心安。 (
August 10,2006
旅人絮語 之 走路
貼圖。
本來想貼另一篇文章的,很久以前答應了一個網友。但簡體生活的塵翎部落格貼圖出現問題,讀友說看不到。繁體和簡體是兩生花,我很想為那篇文章配上圖,那麼,先待這問題解決了(我正在尋找和試用永不遭封鎖的中國網上相冊),再把文章貼上來吧。
走路。
M來看我,我們一塊兒走了許多路,就像從前在巴黎一樣。M只能給我兩天,我也就盡了力,把我喜歡的路徑踩了一遍。M在巴黎久經訓練,一雙足很有勁,走畢全程後竟然還有意猶未盡之感,令我疑心,假若熱愛走路的Y和P有一天來我城,我是否要把難度再加強,以達賓至如歸之效。
遂跳貼此文,如下,以紀念這趟友情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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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副刊
欄名:七齣好戲
撰文:塵翎
走路
我發覺我是個喜歡走路的人。
歐洲城市對行人的友善無話可說,就算本來不愛走路的,也該學懂用雙足來感受城市的行走藝術。華人城市之中,台北有些巷弄很引人,迷路更是情趣,就可惜摩托車太霸道把人行道擠走,行人時常得與車輪爭路,說不提心吊膽是假的。其他城市,北京、上海、廣州、香港等等,人太多車太多建築物太高大,路上的人大多心浮氣躁,走不到兩步總跟別人推撞,沒法經營出慢走的心情。
是的,走路該是慢一點的。因為走路不純是為了走(又不是要競走修身),而是為了看與聽(與外部世界建立關係),是感官的流動多於體力勞動,是自己掌控自己的節奏。
在外頭走了一些路,回到香港,上班的日子,我無法慢慢走路,要不是人事雜務迫我趕路,要不就是城市規劃的障礙攔阻我的步履。我立定心志,後來領悟出透過時間與空間的轉移來遷就雙足。周末早上的中環上環灣仔可以走走逛逛,深夜的港島街頭可以晃晃蕩蕩,遠比繁忙時段更耐看。
有一夜,從油麻地電影中心出來,人還沉浸在電影時光裡,不想馬上轉進地鐵。香港的戲院老是急著亮燈,讓人難以靜緩把工作人員名單看完,而鄰座的觀眾又急不及待站起來,嫌坐在路口的我阻路。好吧,那我出去走走路。
沿著廟街南行,想起小時候拖著父親的手,在繽紛的燈海裡遊逛。走著走著到了佐敦,又有一些人面浮上眼前,轉眼便到了尖沙咀,來到海濱。如果有一條橋,就可以走過去,回家。 (
August 2,2006
有朋在遠方
Stop the war, please.
就像常跑戰地的S所言,也不是因為有朋友在黎巴嫩,所以才關心這場戰事。但我確實有朋友在那裡,於是對這場戰爭的感覺又貼身了些,憤怒也多了些。前幾年在英國唸書時認識的幾個友人,都是聰明美麗的人兒,喜歡音樂熱愛跳舞多才多藝,教我抽水煙,講好笑的笑話,生活有著舊時巴黎的情調。
前天聽網上法文電台,有一個黎巴嫩女難民說到這是她第一次經歷戰爭,說到孩子擔心沒學可上,大家都還沒從震驚中醒過來……很平常的日子突然給切斷,我想,如果有一天砲彈落到我家門前,我就會像她一樣,變成難民,說出類似的話。
柔柔的C。
更新勤了,因為答應了正在歐洲待產的C。C寫得非常好的文章,只是她懶得寫,她的blog也只給少數的親朋好友看,我是幸運的讀者之一。
很有智慧的一個女子。智慧與聰明是不同的東西,我認識很多聰明的,但有智慧的,C可是最傑出之一。而她又是那麼低調,所以只有少數人可以gain access to her wisdom,我是幸運的。
她常來我的blog,有時捎兩句話到我的貓箱,都是智慧之言。她快要生小孩了(想必是又安靜又伶俐的寶貝),請我多寫,給她安胎。我受寵若驚,照辦。
君自遠方來。
M從巴黎放假,順道來看我。早一個月前說好要來,我在早一個月前已開始雀躍了。別來無恙,Bien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