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8,2006

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

對話。

前兩天跟在巴黎的台灣好友M在線上聊天,她說很想念我,央我寄去一張近照,看見剛剪了一頭清爽短髮的我,她高興得哇哇叫,說也要去剪一個,說像某個法國電影女明星似的。這種毫無保留的互相恭維,當然經常發生在我們之間。然後又說起她的男朋友,一個很善良的法國男孩。然後又說起很多生活的瑣事、煩惱、小情小趣。

當然我們也談藝術,談電影,談文學。但是女子之間,就是這些綿密的細碎話語,最令我珍惜,可以一直聊下去。

跟男子,他們不一定有這樣的耐性。我認識的男性好朋友,大多沉默,像個黑洞的坐在那裡。也有話多的,他們說話時我就喜歡看他們的眉目。

是很不同的,跟女子是很不同的。

 

女子戲。

現在我在香港《明報》寫一個專欄,每星期寫一篇,其餘日子是別的女子。她們有的寫愛情,有的寫時尚,有的寫生活,有的寫飲食,總的來說是各自各精采。這個小欄四周是各種男色,比如我的樓上是李歐梵,樓下有時是阿寬有時是林超榮,都是資深的專欄作家。

我沒有很強烈的性別意識,我想,我常常是從一個人的角度出發,而鮮少是從一個女子的角度。雖然我明明是一個女子,我所思所感所寫,也就是一個女子的所思所感所寫。但我時常覺得,兩個人之間的差異,有時不比兩個性別之間的差異為小。但我不否定女權/女性主義,它們幫助人們從不同角度更了解世界。

此所以,看電影《斷背山》時,最好不必對號入座(同志戀)。正如《春光乍洩》,裡面的愛情關係是普世的。

說到女子,貼篇<巴黎女子>隨筆。Les Parisien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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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城》200511月號

城市:巴黎 

撰文:塵翎 

巴黎女子 

        聽說有個在紐約住久了的法國女子寫了一本書,教導她那些整天吃垃圾食物的姊妺們如何像巴黎女子那樣瘦。把巴黎女子作為美學標準,想必因為跟美國妞兒比起來,她們實在集體輕盈優雅得多。 

        不知道她在書裡提出甚麼獨門秘方,在我看來,要像巴黎女子那樣體態纖瘦,說易不易說難也不難,首先是抽很多的煙,喝很多的咖啡,走很多的路,然後必須不斷墮入愛河。 

        美國作家愛德蒙懷特(Edmund White)在《巴黎晃遊者》(The Flâneur)裡寫到美國女人與法國女人的分別:美國人認為人行道是無臉目的後台空間,而對法國人而言,這卻是舞台本身。……法國女人覺得她們一走上街頭,便是登上舞台了。衣服、頭髮和化妝必須無懈可擊。懷特在1980年代初期開始在巴黎生活,十多年近距離觀察法國女人在舞台上的風情,難免覺得自家女人就少了這麼一點活在人家眼底的神采。 

然而,懷特筆下的舞台也在慢慢的改變。法國人念舊,問問一些上了年紀的法國男人,他們多毫不猶豫表達對巴黎女子的戀慕欣賞之情,可是末了仍不忘補充說,從前的巴黎女人多麼迷人,新世代的巴黎女人嘛,稍稍遜色。有一次,一個老教授對我說,你得知道,從前那些巴黎女子啊,她們真大大不同的……幾乎是無語的感嘆。這麼說來,巴黎女子這個既抽象又實體的概念與群體,既是一個世代的法國男人之追求,亦是一個城市的美學基調。 

在這個美學的核心,則是這些都市女子走路、抽煙、發呆的姿態,她們對別人視線的自覺與在乎,喜歡張揚卻同時熱愛低調的特質。一個獨坐咖啡館的巴黎女子身影,是一道滿載隱喻的好看風景。 

她們多數穿一身黑或灰,長髮鬆鬆挽在腦後,或者像波娃那樣盤纏起來,露出全部的臉龐,手裡必夾著一根煙,偶爾才吸一口,用來避免給人無所事事之感——只要手上有一根煙,存在或孤獨的存在便成理。她們的眼神無確定落點,好像在等人,有時瞄瞄窗外(於是總得挑個臨窗的座位),明知別人在看,於是舉手投足更加自然。遇上鄰座男人搭訕,她們亦不抗拒(如果她們不想被打擾,她們不會獨自來咖啡館坐那麼張揚的位置),用熟練的手勢應對著,適時微笑。在稍遠的角落,可聽見她們像歌聲一樣的耳語,好比調情的絮語。 

她們熱愛生活,逛美術館,在一幅畫像面前沉思,去跳蚤市場挑古董飾物,到市場買花買新鮮水果,到講究質料的店子買風格別緻的衣裳。就算選擇了素靜的衣著風格,也總會為自己添置繽紛的貼身衣物,討自己歡喜,大大取悅情人。即便暫時單身,仍不忘準備著迎接下一秒就會出現的新歡。 

戀愛於她們,就像咖啡因,是一種持久的癮,怎麼也戒不掉,不隨歲月遞減,不受年齡限制。十六歲時學會滄桑,六十歲時無懼像少女一樣懷春,時間對她們沒有嚴謹的規範作用,當她們意識到歲月之輪,是當她們轉換護膚品牌子與慣用香水的時候,她們充份支配著自己的魅力,隨機應變,隨時談情。 

巴黎女子總是不老,她們總是愛著,也被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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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3,2006

機遇之歌

雨停了。

又有好幾個熱心朋友問及小書《六月下雨七月炎熱》,其實我也不知道哪裡可以買得到,書出版了,它的命運我就管不著了。我手上也只剩兩孤本,證明它確實出現過。

神交已久的blogPleiade寫過一篇小書介,謝謝她。( http://blog.roodo.com/pleiade/archives/839994.html

  

Blind Chance
P在她的blog裡寫到巴黎電影院在辦Kieslowski的回顧展,我心癢難耐,恨不得馬上回去看個夠。十年了,奇斯洛夫斯基(台譯:奇士勞斯基)離開我們十年了。

有一晚碰見常辦國際影展的M,我跟他說,求求你,替我們辦一個回顧展吧。今天在msn上又跟B表達了一次,他提出了一些可能性,讓我高興了一下。

必須堅持,再在大銀幕看一遍Kieslowski,之必要。 

一個月前看他拍於1981年的《機遇之歌》(Blind Chance),重新思索命運之偶然性與必然性的命題。前幾天開始再讀《奇士勞斯基論奇士勞斯基》,我跟P說,這或許是個人的小小悼念儀式。讀著的時候,忽然想起大學一個男同學迷他迷得不得了,那時我們拍實驗片子,誰沒抄襲過他的構圖盜用過他的音樂來當背景? 

法國《解放報》:為甚麼要拍電影?

奇:因為我不會做別的事。


 

兩人都相信

是一股突發的熱情讓他倆交會。

這樣的篤定是美麗的,
但變化無常更是美麗。

---辛波絲卡,《一見鍾情》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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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7,2006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條塞納河

seine






































斷背山。塞納河。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斷背山。」李安這句話已經成了流行台詞,他指的是廣義的愛情,並不限於同志情誼。

斷背山我沒去過,有一個B在他的msn貼了一段笑話,未經他同意我移植過來: 

戲迷:請問斷背山在懷俄明州哪兒?

一懷俄明旅遊局職員答(不好意思地):其實電影不是在這個州拍的,不過我們懷俄明都有很多類似的山歡迎閣下來參觀。 

或許可以換作是,塞納河。塞納河的重要性,我在前作<夜巴黎>裡稍提及,今天找到一張三個月前拍的黑白照,便貼上來。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條塞納河。

上周日,替明報星期日副刊寫了一篇情人節應景小文章<隔著玻璃說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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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周日副刊2006.2.12

撰文:塵翎 

隔著玻璃說愛你




漸漸我明白,愛情關係,是各式各樣的距離。

有時遠,有時近。捉摸不定變幻莫測,如影隨形,進退兩難,咫尺天涯。或許是粉身碎骨的無情谷,或許是再回頭已是百年身的斷背山。

橫亙在戀人之間的距離無處不在。有形的,我想到的是兩幕關於玻璃的電影場景。兩個男人分別隔著玻璃說愛。

 

隔著玻璃的撫摸。

        其一是《八月照相館》裡,一個無望的下午。 

深知無法再在塵世裡祈求愛情的韓石圭,某天坐在一家小店裡,遙遙看著在街上執勤的沈銀河。命運早已容不得他說愛,就算是喊一聲她的名字向她揮揮手也是不可以,這時候,他只能隔著玻璃窗,輕輕撫摸她的身影。指尖滑過她的臉,她的髮絲,她的笑容。玻璃是冷的,但他的指尖還溫熱,緩緩掃拂而過在窗上留下點點水氣。他必得壓抑內心的騷動,再多的思念再多的柔情,只能化為遠距離的撫摸。深情無限,卻又只能不動如山。 

        她不知道在他們之間,有這道玻璃的存在。她不知道這一圈殘留在玻璃上的愛情印記。她不明所以,只能跑到他的照相館,狠狠投擲一塊石頭,把那塊櫥窗砸碎,玻璃散落一地,正如她的愛情。 

其二是《2046》,所有承諾失效的時刻。 

某個晚上,梁朝偉把從頭到尾心不在焉的王菲帶返報館,讓她可以打長途電話給日本情人木村拓哉。她在房間裡跟情人在電話中卿卿我我,他在外頭抽著煙。當他回過身來,指尖不由得在玻璃上輕輕滑翔,拂過她的髮絲,她的側臉,她的淺笑。這是甚麼樣的感情,不用明說而心領神會。當然,這場曾經偷偷發生過的撫摸,她是不會知道的。 

        第一次看見這一幕,我的心抽搐了一下,隨即想起韓石圭在玻璃上的指尖。 

只是這裡的關係更多角,距離更多層次。王菲與日本情人天各一方,一條電話線卻能兩心相牽,現實生活裡的諸多阻隔似乎瞬間消失於無形。梁朝偉明明就在對面,隔著一道玻璃窗,卻是隔著千山萬水。「跟我走。」這樣的愛情暗號,遇上了見山是山見水是水的玻璃,只能反彈折射回到初始。到最後,唯有揮揮手招一輛計程車繼續獨自上路,玻璃上的指印自會消褪──存在過就好。     

雖近猶遠/似遠還近。

有一個A曾跟我說,有趟她很想念某個舊情人,但她又不願看見他,只好跑到他的家門外,看一眼他的鞋子,藉此把思念慰解了。 

既然無法零距離零阻隔地相愛,只得接受面前那道有形的玻璃。看見了卻觸不到。       

        我明白A的心情,我也曾經因為思念一個人,深夜跑到他的窗前,靜靜看著那盞桌前的燈影,默想一會,然後靜靜離去。那扇窗,就成了我們之間無法踰越的阻隔。 

        換個角度看,因為有了這道玻璃,所以愛是安全的。所有的不安、騷動、嘆息,最終都是在玻璃上來回往返,悄悄留痕,轉過身一把擦走又重新再來,只要沒有一時衝動(更多時是勇氣)打破玻璃,就不用狼狽不堪收拾滿地碎片,以致受傷。 

        怕的是,漸漸地,歲月流逝,我們失去了面對面相愛的能力,只能隔著玻璃偷一點溫熱。而玻璃對面的身影早已遠去,由是我們指尖撫掃的,最終不過是自己的倒影。


Posted by ningville at 1:09回應(11)引用(0)我的油麻地

February 11,2006

總是在左岸

面朝大海/河。

想一想,我的城跟巴黎,其實也不是沒有相像的地方。比方說,我們都靠近流水。那裡叫塞納河,這裡叫維多利亞港。踱步到岸邊,還是可以找到個看水的地方,吹吹風。 

Rive Gauche

現在我住的地方,樓下有一個熱鬧的市場。這讓我想起巴黎的房子(我漸漸開始記不住它了),也是靠近一個小市場,每逢星期三和星期六早上才營業的。那時候,我就提著一個藍色環保袋,出門買菜去,也趁機跟菜販寒暄。我總是到那幾個相熟的檔子,買水果買胡蘿蔔,還有雞蛋,我總是拿出前一次買雞蛋留下的紙製盛蛋器,請老闆在裡面放滿雞蛋,不多不少,就六隻。他總是對我笑一笑,說:Bonne Journée(good day).

現在我每天出門辦事時總得走過樓下這個繁忙的市場,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少了時間在家做飯,由是少了買菜的機會。但時常,我買一束花,放在窗前。我對自己說:Bonne Journée.

想一想,我現在住的地區,就像我在巴黎住的地區,說來亦是左岸。 

遂貼這篇舊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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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城》200510月號

城市:巴黎 

撰文:塵翎 

左岸 

最初是偶然,後來是習慣,習慣久了就成癖,非此不可。為甚麼必得是左岸?其實一時也說不清楚,然而每趟從右岸回到左岸,心神自然安定下來,不用多說甚麼,這裡就是讓人感覺舒適。 

        塞納河從巴黎東往西流,人在河中面向西,左邊便是左岸,右邊則成右岸,簡單不過的地理常識。又不關乎政治立場,或者左右腦哪一邊比較發達,慣用左手或右手,親臉時先親左或右……但為甚麼左岸就得有點不一樣? 

        城市發展步伐是差不多的,左岸有左岸的繁華,右岸也有右岸的盛景。老佛爺和春天在右岸歌劇院區,但左岸也有最老最優雅的好商佳”(Bon Marché)。右岸有羅浮宮,左岸有奧塞。右岸有香榭麗舍大道,左岸有聖日爾曼大道。右岸有蒙馬特,左岸也有蒙帕納斯。就像一面鏡子,左右岸互相倒影重疊,要比較誰也沒有比輸。 

        找房子之初也沒指定要哪一區,到處問到處看折騰了一番住了下來,才意識到啊原來在左岸呢。每天出門,因不愛搭乘地鐵或巴士,總是走很多的路,從左岸踱至右岸再回返也不是甚麼難事,久了即成習慣。及至後來每逢過河到了右岸竟開始有點緊張,老覺得車多人多樓房太擠迫,把人唬得心慌,趕快辦完要辦的事便打道回府,甚至那迷人的蒙馬特山丘和那趣意盎然的瑪黑區也漸漸留不住我了。還是寧願回到左岸,在拉丁區的街巷之間穿梭行走,在書店門前的舊書堆裡尋寶,偶爾抬頭看看老樓房露台上的盆栽,放慢腳步。 

        或者可以說說左岸的迷思,拉丁區的書香,花神與雙叟的存在主義,蒙帕納斯的巴黎畫派和左岸劇場,這些空氣成分使左岸的意義溢於地理名詞之外。可是,假若我再為這些事情添加色彩,無疑是順勢延續左岸的神話,而實在,左岸並不是甚麼神話。 

左岸只是一個真實的生活場景,不聖潔不完美。左鄰右里會有態度傲慢的巴黎人提醒著這國家的階級差距有多大,四周會有很醜的現代建築物顯示法蘭西的壞品味,超級市場裡會有眼神冷漠的店員讓你很想問他們生活是否很艱難再也笑不出來。 

但左岸有一種自以為是的矜持,以及對文化的自重。這氣質使很多東西變得順理成章,不造作。在咖啡館談文說藝跟在市場買菜一樣自然,有時前者較後者更天經地義。 

並且,左岸適宜於居住,街道親近卻不壓迫,有充足的樹蔭。在喧鬧之中,總有一抹安靜。這樣說吧,右岸彷彿是前院是客廳,整天繽紛演出,久了可是叫人累。左岸卻更像是後院是書房,前台的戲照演可也,後台還是有著可讓人躲起來嘆一口氣的空間。 

一定是這樣,所以高達《斷了氣》裡的痞子,在右岸香榭麗舍大道耍賴耍花樣夠了,最後還是要回到左岸,在蒙帕納斯附近那條長長的街,帶著受傷的心奔向死亡街角,躺倒地上把心愛的人兒看個最後一眼,才終於斷了氣。那些美麗的黑白影像早就遠去了,最先躺倒在蒙帕納斯墓園裡的,卻是那個可愛的美國女孩珍西寶。左岸,是安息之地。 

        可能只是因為習慣了,習慣了這裡的生活氣息,人們走路的速度,街角麵包店老闆娘的臉。像穿鞋子,我總是先穿左腳,不假思索的。如果真要停下來想一想,我想我還是會選擇,在左岸。


Posted by ningville at 22:23回應(5)引用(0)巴黎手記

February 2,2006

我的美麗花都

出於命運奇異的安排,我「暫時」離開了巴黎。說是「暫時」,因為心底知道,還是有機會可以回去的,如果自己覺得非如此不可。

跟曾經也在巴黎住了一段日子的BL約定說,將來一起「回」巴黎,這樣那樣。我們用「回」這個字,因為在某個神秘的意義層面,巴黎是歸屬之地。

B時常笑眯眯的:不急不急,We will always have Paris. 他常說,要學海明威。

是的。不急不急。巴黎總在那裡。在我心裡。 

看過去一年替《書城》寫的巴黎隨筆,有說不出的想念。巴黎待我真的不薄,這些生活的片斷,即使已經過去了,仍然是美麗而溫柔的(或者正正因為已經過去了)

 

* * * * *

《書城》20056月號

城市:巴黎 

撰文:塵翎 

侍應生 

有一天,我將會想念巴黎的咖啡店,為的是那些侍應生們。我多麼喜歡他們。假如咖啡店是一座劇院,我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觀眾,以一杯黑咖啡的價錢(1.5歐元到4歐元不等),獲編配一個座位(最好是臨窗的,看得見陽光的影子),觀看一場平凡但瑰麗的演出。 

在這裡,我親愛的鄰座客人,我們都只是觀眾而已,甚至乎,是舞台上的佈景板。一想到這裡,我深感榮幸,在精采的劇目裡,我願意當一塊佈景板,只要這裡有我的位置(最好是臨窗的,看得見陽光的影子) 

他們才是主角。有時候,他們穿得莊重宛如在主持一場舞會,黑禮服,打蝴蝶結小領帶,腰繫一方白圍裙。如左岸的花神雙叟,你想像,他們以這樣的裝束迎待那些風流人物,盤髮的波娃、愛美的巴特、煙不離手的沙特。咖啡、話語、思哲,川流不息於他們近似貴族的身影之側,而那一方白圍裙總是潔白如昔,是任憑歲月如何發黃也染不黃的白。 

他們知道你在看,有時不經意流露一點矜寵。沒有多餘的句子與動作。你點咖啡,他們把咖啡端來,同時放下賬單,搭訕可以,看看是誰,常客嗎(時間培養出來的君子之交),見面來一個親臉儀式,留一張常坐的桌子。你喜歡他們端咖啡的手勢,不由自主走到他們身邊。小姐,請問有甚麼需要呢?”“請問洗手間在哪裡?他們溫柔地笑了,從這裡登上二樓,轉左就是了。 

另一些時候,他們更喜歡擔當自己的形象設計師,有意識地顛倒眾生。譬如,在萬神殿旁邊那個,分明是個拉丁情人,端咖啡來,先玩一點小魔術,或拿著淺綠色小煙灰缸跳一支短舞才願意把它擱到你桌上。觀眾給逗得樂不可支,還想再來一回時,他又不想耍寶了,回到他原來的角落,不苟言笑地繼續泡他的咖啡。下班後,你看著他騎摩托車離去,臨走時遠遠的拋給依依不捨的觀眾一個飛吻。在向日葵那個,俊美得像個明星。大家都是來看他的,他的髮型(簡直是千變萬化),他走路的姿態(像時裝表演台上的模特兒),他的衣飾(街頭的個性)。你和同伴有一陣子挺迷他,跟別人說起街角那家咖啡店,就說那個可愛的男生 

然而,有一次,你竟在地鐵遇見那個可愛的男生,想是剛下班,臉容有點疲憊,坐在角落,在人群裡害羞地垂下頭。他看見你,知道你認出了他,頭於是垂得更低了,那模樣跟在咖啡店是多麼不同。你明白,再好的演員,也需要一個舞台。那些迷人的侍應生,離開了咖啡店,走在路上,在茫茫人海裡,就變成路人甲乙丙。 

可是你依然會記得這些路人甲、乙、丙。如學校對面那個男孩,最初看見你推門進來,總用日語向你打招呼說午安,等到他學會用中文說謝謝,你已不大路過那條街了。他稚嫰的表情每每教你想起某個中學男同學,曾經坐在你旁邊問你借練習簿,一臉不好意思的樣子。又如瑪黑區那位大叔,整天扳著臉,你向他要一張餐牌,他給你一杯水。但你看見他讓路過的途人借用店內供給顧客使用的洗手間,你知道他的心腸是軟的。 

有一天,我將會想念他們的演出,並樂意給予他們一個普通觀眾所能給予的最大掌聲。


Posted by ningville at 2:13回應(2)引用(0)巴黎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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