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0,2006
旅人絮語 之 走路
貼圖。
本來想貼另一篇文章的,很久以前答應了一個網友。但簡體生活的塵翎部落格貼圖出現問題,讀友說看不到。繁體和簡體是兩生花,我很想為那篇文章配上圖,那麼,先待這問題解決了(我正在尋找和試用永不遭封鎖的中國網上相冊),再把文章貼上來吧。
走路。
M來看我,我們一塊兒走了許多路,就像從前在巴黎一樣。M只能給我兩天,我也就盡了力,把我喜歡的路徑踩了一遍。M在巴黎久經訓練,一雙足很有勁,走畢全程後竟然還有意猶未盡之感,令我疑心,假若熱愛走路的Y和P有一天來我城,我是否要把難度再加強,以達賓至如歸之效。
遂跳貼此文,如下,以紀念這趟友情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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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副刊
欄名:七齣好戲
撰文:塵翎
走路
我發覺我是個喜歡走路的人。
歐洲城市對行人的友善無話可說,就算本來不愛走路的,也該學懂用雙足來感受城市的行走藝術。華人城市之中,台北有些巷弄很引人,迷路更是情趣,就可惜摩托車太霸道把人行道擠走,行人時常得與車輪爭路,說不提心吊膽是假的。其他城市,北京、上海、廣州、香港等等,人太多車太多建築物太高大,路上的人大多心浮氣躁,走不到兩步總跟別人推撞,沒法經營出慢走的心情。
是的,走路該是慢一點的。因為走路不純是為了走(又不是要競走修身),而是為了看與聽(與外部世界建立關係),是感官的流動多於體力勞動,是自己掌控自己的節奏。
在外頭走了一些路,回到香港,上班的日子,我無法慢慢走路,要不是人事雜務迫我趕路,要不就是城市規劃的障礙攔阻我的步履。我立定心志,後來領悟出透過時間與空間的轉移來遷就雙足。周末早上的中環上環灣仔可以走走逛逛,深夜的港島街頭可以晃晃蕩蕩,遠比繁忙時段更耐看。
有一夜,從油麻地電影中心出來,人還沉浸在電影時光裡,不想馬上轉進地鐵。香港的戲院老是急著亮燈,讓人難以靜緩把工作人員名單看完,而鄰座的觀眾又急不及待站起來,嫌坐在路口的我阻路。好吧,那我出去走走路。
沿著廟街南行,想起小時候拖著父親的手,在繽紛的燈海裡遊逛。走著走著到了佐敦,又有一些人面浮上眼前,轉眼便到了尖沙咀,來到海濱。如果有一條橋,就可以走過去,回家。 (
引用URL
我要是和p來港,不只走街,更要嘗遍港式美食喲。
試過走二十分鐘的路程,回到家裏做二十分鐘的面膜。
等著圖也等著文:)
我和保安貓剛相識時,每天在外頭走路,逛樂園廢墟。
認識久了,也不一定非得出去走路,在書架兩頭分別安靜讀書,動靜皆宜,也很好。
我走路偏愛小巷多些,唯有深夜時分,不敢冒險,改走大路,上天橋,遊車河,發覺大路也有大路的好。
只有移動雙足與世界建立關係,所見所聞,才實在點。
最近一次的走路路線是陪朋友從 Bd. St. Michel 走到 Le Centre G. Pompidou 。沿途很美,綠葉繁枝,人行道也夠大,適合邊走邊聊,也不用擔心。
這條路再熟悉也不過了,每回走,每年走,身邊都不是同一個朋友,於是也就見證了一些什麼。如果隱匿與顯現,指涉的是同樣的物自身的話;那些斷裂與連結,次次循環,都只是命運必然的遮掩的話,那麼我似乎也就不該如此傷春悲秋了。
恭喜你完成論文了,你出關後,我到你那裡去留了言,
不知怎地沒成功,是否有甚麼問題?
你若和P來,我當然會帶你們邊走邊吃,就看你們甚麼時候有空。
je vous attends à hk!
Phoebe
哈哈。巴黎來的M也是這麼說的。
運詩人
欠你的一定會給你。:)還有欠別人的文債,慢慢還……
我期待有一天你和Pleiade也組個走路團,
放心,我會安排一條高難度路線,保證讓你們大路小巷走個痛快,
如上文Phoebe所述,最多回家後好好做個面膜。
Pleiade
這樣的路線也是我喜歡的。
我在巴黎時,也時常左右岸來回的走呀走,因為風景太好看,
並不覺得累。
當然,有一個聊得來的同路人,邊走邊聊也是樂事。
不然其實一個人走路也很好,可以很專注。
你的傷春悲秋,我十分明白。很喜歡你寫的這段。
討厭地鐵,如非必要也不搭,過海搭船,但人總是被時間綑綁。
不能好好去感受一下身處的城市,真的會快死些。
現在看戲不只早早亮燈,還未播完已一早打開exit門口透光了。
嘗過那些討厭經驗,現在總會揀最裡頭的座位。
不分同意。理想的下午,就是一個人沒事幹到處遊蕩的下午。
看你的blog,擺明車馬「路人札記」,就知道你是個喜愛到處走
到處看的「閒逛者」。:)有空多交流。
我還是很喜歡坐路口位,因為裡頭位很「頂腳」呢。
真是對不住,約是換了版,部落格適應不良吧。
可惜了,沒能留住你的文字。
謝謝妳的熱情邀約,我和P樂意接下妳安排的路線挑戰!
bises
但不是自己開車
自由得來, 又不介意由別人做主...
運動就喜歡單車和游泳
都是和自由(走佬)有關的活動...
我是愛上了它們後
才聯想到兩者的共通點的
^_^
所以想學開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