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1,2006
旅人絮語 之 社會的版本
工作。
一直都是做傳媒的,離開回來,再離開再回來。是喜歡這樣的工作的,能貼近群眾,也知道現實的心事。編採過前線新聞、人物、專題各樣,創辦過閱讀版文化版,現在做雜誌,負責部分內容策劃和編務。也許因為可以變來變去,學習不同的事物,才是我一直做傳媒的原因。
有人說到「大眾趣味」。我想大眾趣味也沒有甚麼不好,沒有大眾,何來小眾;沒有小眾,大眾也沒有意思。我只希望,大眾趣味也可以多一點詩意,多一點視野。
當然要懂得大眾傳媒的影響力,個人雖微小,亦有責。做好範圍內的事,不欺人自欺,已是盡力。
工作以內。
我是一個尊重工作的人,也就是,為工作而工作,工作時工作。何況那工作也是自己選擇和不討厭的。
工作時的自己,算得上是比較外向的。畢竟是團體的工作,面對的是人群,實在沒法子把自己關起來。有時一天下來,為大大小小的事張羅,一張嘴巴竟沒停過,連自己也驚訝。下班回家,尚幸可以閉嘴不言。
工作時的自己,算得上是EQ比較高的。我稱這作「職業道德」(professionalism),目標不過是要把工作妥善完成。基本標準而已。可是,不是人人都有這種把工作和情感分開的能耐,於是在工作裡要應付的情感雜項亦不在少數,且大多是別人的。
工作以外。
跟熟朋友相處時的自己,是很放鬆的,可交心,無話不談。話也多,卻不累,跟工作時的自己一大分別。
但是,唯有獨處時、寫時畫時,自己是最平靜最靠近自己的。
工作經驗。
同報館工作的好友,引述她的同事對我的印象,說想像不到我從前曾做過前線新聞記者,甚至是社會新聞記者(又名突發記者),說我的外表像文化人多過像突發記者。友說我的外表其實都沒變過,轉述時卻附加一句:你轉型成功喇!
這件小事帶出兩件事:
1)「突發記者」這類別仍存在嚴重的形象問題,新聞記者懷疑亦有同樣問題,只是較輕微。
2) 某報前上司梁君說,如有需要,願意親身作證,證明我確曾走在最前線,從事這些「厭惡性」採訪工作。
最近寫的一篇小文章,剛好寫到工作經驗,遂先跳貼如下。工作的事,就說到這裡。
*** *** ***
《明報》副刊
欄名:七齣好戲
撰文:塵翎
社會的版本
初入傳媒就業,做過一年多社會版記者。社會版記者(又名突發新聞記者)與其他版面例如政治版記者最大的不同,乃是後者多見達官貴人,而前者見的盡是悲苦小人物——沒甚麼慘事,也不會有突發記者上門吧。我得感謝這段社會版生涯,讓我對社會對生活的認知更立體。
譬如仍然會記得,有一個傍晚,要去採訪一宗一家數口集體自殺的事件。現場消息說,只剩男戶主奄奄一息送院,內情似不簡單。抵達現場後,總要想辦法靠近出事單位,採訪蛛絲馬跡。那天我不知何故成功越過了警方的封鎖線潛進大廈,但為掩人耳目,只好乘電梯到該單位樓上,再走樓梯下來。
照說應有一些機靈行家較我更早一步佔據有利位置,可是我找來找去也找不到他們,在那道交叉型樓梯上上落落,前不見警察後不見記者,就只有一級級樓梯和微弱的梯間燈光引領,走來走去也走不對路。想來,在採訪工作裡,不知是機遇還是甚麼,我時常是這樣一個落單的記者。
未幾卻發覺那個單位竟赫然在眼前,若干探員正在屋內辦案。看著那道大門、那個精心布局的案發現場,我坐下來,甚麼事也沒做,只在樓梯邊緣,坐了好久。我甚至沒有履行職業責任舉起相機拍照,只是獨坐那裡,面對著這幕不忍觀看的生命場景,不發一言,內心僅有一個欲念:很想明白,是甚麼迫使人走到這樣的末路。
社會新聞最多只有三天的頭條壽命,但有些關口,有些人跨不過去就是跨不過去。 (
引用URL
西西的《美麗大廈》,寫其實不怎麼美麗的大廈電梯壞了,只得走樓梯﹝香港不比台灣,樓梯會走死人﹞,卻意外生出許多生活細瑣的美麗。
ningville知道〝逛樓〞是我的興趣,樓梯不能不走,大概去香港逛個幾座樓,就走瘦了:)
那麼, 我想我最認識的, 應該是最靠近妳自己的, 因為大部分時間都是透過文字窺探妳的內心世界. 而這個世界恬靜美好,讓人不知不覺迷上了.
面對那些所謂有"影響力"的傳媒,為客戶及celebrities跟他們接洽安排做訪問,真是苦不堪言.本來已達成共識的訪問範圍,到了訪問的時候才發現所有的內容根本不是那回事,然後,他們把所有的焦點放大在celebrities的私生活上,靦腆萬分(作為一個曾讀過書的人根本無法不臉紅耳赤).如celebrities不願回應,氣氛即時變得很薑,傳媒的面即“黑”,當然那次訪問稿的標題也是負面及煽動性的.唉!我們做公關的又要出去擺“和頭酒”.
有一回在一個發佈會後,當celebrities實在不願擺那些性感post 及回答那些工作以外的“性生活”問題,傳媒們即拉隊走人.當然,那次發佈會的消息亦絕跡於報章上,明明人已來了,但為了一口氣,他們跟我們擺起架子來,就是不報導不合作的celebrities,再次,我們做公關的又要出去擺“和頭酒”.
更慘不忍睹的是,某刊物邀請客戶及celebrities做訪問,他們告訴我們已為celebrities借了服飾,預備了化妝set 頭及場景,請我們放心應約.當然,我們出來行走江湖也非善男信女,我們也準備了“應變”措施.果然,到了某指定拍攝場地後,發現那些衣履及場景如蘇絲黃無上裝的pub女,粉紅色長羽毛披巾,金色的布景!(但明明他們告訴我們將拍一輯有style的照片,pub女何來品味?).然後,他們要求celebrities躺臥在長沙發椅上作其性感狀,他們繼而搬來高梯架,爬上去拍走光照,死未? 再次,我們做公關的又要出去擺“和頭酒”.唉!
香港很多書店在二樓或更高的樓層,你要逛樓或逛書店,都可以盡情的。
這城市是垂直的。
Phoebe,
感謝你慷慨的讚美。我不敢說這樣的世界有多美好,總之我是自足的。
Fiona,
可幸我身邊還是有不少有心的同業,應該還是有希望的。
物極必反,我信如是。
Kajie,
謝謝你的分享,真令人大開眼界!"和頭酒"是怎麼個擺法?擺完就真的和了嗎?果真「以和為貴」?
還好我處身的傳媒小圈子,尚算是正派的,而身邊也是還有良心的同業。
但你說的江湖事,我也時常聽聞。
某雜誌今期有幾米的訪問和海報,很喜歡.
這樣有詩意和視野,我就想妳應有份,果真如是,hap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