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3,2006

我看我感

ombre






























圖片:樹影和我。 (2004年,秋日,巴黎盧森堡公園)




我感覺/Je me sens。
看的時候,尤其第一次,我盡量讓自己去承受最直接最原始的感覺。不帶任何價值判斷的,甚至幾乎不作邏輯思考,由感覺、源自內心的感受來牽動。如果有甚麼進一步的想法、喜歡不喜歡、好不好,那是後來的事。最早,我要最早觸動我的東西。那東西,後來發覺其共通性(必然有一點共通性),俗一點說,是真誠。但那還不是最準確的形容詞,我一時想不出來。可能只是單純的被觸動了,無邏輯,無所以然。


當然,也有許多時候,後續的思考、反芻,會讓我修正了最初始的感覺帶來的印象。但那原始的感覺,就像最初的動情,常在。



羅斯科/Mark Rothko。
說羅斯科,是因為上月香港藝術館辦了他的展覽,我去看了,在這裡推介,F也去看了,問我為甚麼喜歡他的畫。我就說我最初的觸動吧,不提複雜的藝術理論了。一切從簡。


其實我也很喜歡他早期的油畫作品,如《地下鐵狂想曲》。但是,確是無可避免深陷於其高峰期的色塊裡。大塊大塊的顏色,佔滿整個畫面。他用的藍令人過目不忘,那藍像要把人深深吸進去。黃,蛋黃一樣的黃。紅,沉鬱的紅。黑,黑洞一樣的黑。灰,驟看似是平靜無涯,卻是狂暴亂舞的,在最暗處藏著最強的暴力。靜下來看著這些色塊,不要急著走開,沉著一點,嘗試打開自己的感覺,便彷彿能感受到從色塊洶湧而出的情感,來自畫家的心靈。並不叫人寧靜,而是叫人更慌亂,必得尋找出路。


我後來再去翻了一些他的書,印證了某些最初始的感悟。
“I would like to say to those who think of my pictures as serene, whether on friendship or mere observation, that I have imprisoned the most utter violence in every inch of their surface.”- Rothko


另一個以顏色吸引我的美國畫家,自然是Ellsworth Kelly。過一陣子我再貼一篇文章上來談談。





玫瑰。
是去小西的《貓河》發表會,遇上梁寶的《玫瑰密碼II》。(http://motat.blogspot.com)
我聽過梁寶的名字,但印象中應該沒遇見過她。所以第一次看她,就已是舞台上的她。


開始的時候很靜(直至結束也很靜),只有一束燈,照著她的臉龐。她垂下頭,手裡拿著一張小板凳,抱在膝上。後方放著一瓶紅玫瑰,有著巨大而血紅的花瓣。 (後來從梁寶的blog裡知道那是美國玫瑰,很貴的。) 我最初以為是紙製的假花。


後來就見梁寶轉身拿起一枝,先折斷,把花朵含在口裡。然後再緩慢而有節奏地,逐枝逐枝拿過來,拔掉根莖(那刻我知道花是真的),把花們用一口口釘釘在板凳上。每一下,叮叮叮叮,直至柔軟的花朵給釘死在硬直的木板凳上,圍成圓圈,像花圈。每釘進一下,我就覺得痛,覺得好像那口釘也釘進我的心房。


後來木凳花圈製成了,她把口裡那朵花(我剛才打字太快錯手打成:把口裡那口釘)拿到手中,把花瓣逐片摘下來,放進口中,咀嚼。很慢很慢的,臉容因用力咀嚼甚至有點扭曲,可眼神堅定、冷。我想那玫瑰的味道必定叫痛苦。

演出完結了。梁寶像貓一樣,跳下來,鑽進後台,再出來時,已換上了便服。
我很驚訝,吃花時候的梁寶跟便服梁寶是那麼不同。台下的她仍像個小女孩,笑起來露出兔仔牙,台上的她卻另有一種深沉的力量,她是天生屬於劇場的。希望大家都有機會看她的現場演出。


其實我從來沒喜歡過玫瑰,因為每次買玫瑰都會給它刺傷。




圓。
有時也想用書寫以外的方法,說一些故事。有一次,我珍視的J說,寫作是因為生命不圓滿,他不寫是因為他已經圓滿。我聽了,老實說有點失望。如果是別人說的也就算了,但那是J,唉。這分明是對寫作者的某種根深蒂固的歧視。

有些人硬要把寫作變成很痛苦的事、或者視作某種療傷或治療,那是某些人的想法,fine。但不是別的寫作者,其實,很多寫作者也不是這麼想的。對一些人來說,寫就像玩音樂、繪畫、跳舞、劇場等等,是一種表達方式、藝術途徑,甚或自娛,嗜好而已,並不關乎生命之圓滿與否。

最少,對我來說,寫只是我較熟悉的手藝,如我亦珍視的B所說:我寫只是因為那是對我來說最容易的事。他天天寫,時時刻刻寫,寫就像睡覺一樣自然。

所有的痛苦,不在寫本身,而在寫之外。


Posted by ningville at 樂多Roodo! │00:33 │回應(12)引用(0)旅人絮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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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照片讓人充滿遐想哦:}
我喜歡最後一句:所有的痛苦,不在寫本身,而在寫之外。
Posted by Phoebe at May 23,2006 17:37
寫在這裏的塵翎,永遠細細碎碎,卻自有靈氣與力度,就像她的名字,塵翎。
Posted by 鴨仔 at May 23,2006 21:11
Phoebe,
好奇這照片會讓你有甚麼遐想…


鴨仔,
謝謝你。
Posted by ningville at May 24,2006 19:04
小寧,
忘了你上次引〈約會〉, 是否引出案語:「謹以此詩持贈每日傍晚與我促膝密談的橋墩。」
因為這樣, 詩的開篇:「總是先我一步/到達/約會的地點」就妙不可言。

謝謝你。
Posted by 橋墩 at May 25,2006 08:50
單看這影子, 覺得孤獨而神秘;
可是想起妳的臉容, 又很溫曖;
閱讀妳的文字,又很窩心.
噢,我可不是斷背...
Posted by Phoebe at May 26,2006 08:27
對啊!看Mark Rothko時呆呆地想着究竟色塊內有什麽力量,令觀者視線不能移開,就是暴力的呼喚。
Posted by Natalie at May 28,2006 22:19
多謝塵翎錯愛。是的,靜是近年的關鍵詞,我不喜歡嘩眾的創作。不過從來沒有想過的倒是舞台。其實我從來都不演戲(就連在廿豆的日子也沒有演過戲),或者應該說,我演的,都是真實─所以除了價錢,玫瑰的苦是當然的。前幾天珍珠過後天色放晴,我把玫瑰從凳子上摘下來,一把火燒了,然最後的報復是把我的食指指頭狠狠的刺了一下,腫脹至今未散。
倒沒想到的,是你竟然形容我還像個小女孩...哈哈哈!
Posted by 梁寶 at May 29,2006 00:32
橋墩,
謝謝你來留言。
上次引周夢蝶的<約會>時,我沒引出案語啊。
留點想像空間給讀者……:)


Phoebe,
謝謝你的讚美。(我當是讚美,照單全收呢!)


Natalie,
看畫冊時是看不出真正的力量,只有觀看真品時,
才能看到細節,意會到箇中的魅力。
遇上這類展覽,真要把握機會,說得誇張點:有今生沒來世!
Posted by ningville at May 29,2006 01:32
梁寶,
謝謝你來。很奇怪的,我家的電腦沒法進入你的網站,
在別的地方就可以。
是,你演的都很真實。
我沒看過你以前的作品,是很期待可以看到更多你的現場演出。
(希望以後可以通知我去看。)
是的,我覺得你笑起來就像個小女孩。是你的笑容呢。哈哈哈。
Posted by ningville at May 29,2006 01:42
這個技術問題不知應如何解決,也許是時侯要搬家。
Posted by 梁寶 at May 29,2006 22:16
應該blogger.com的coding問題,在template中,將 這行移到 這行的上面便可以。
Posted by 小西 at May 31,2006 02:10
應該blogger.com的coding問題,在template中,將< $BlogMetaData$ > 這行移到< title >< $BlogPageTitle$ >< /title > 這行的上面便可以。
Posted by 小西 at May 31,2006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