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一階段去雜質:
以備用水或指定處取水為飲用水源,至於混濁水在節約用水之原則下可為其它生活用水;必要時可以下述方法處理:
1.加入適量之明礬(化學原料行、藥局應有販售);
2.溶解後快混5分鐘;
3.接著慢混20分鐘;
4.靜置30分鐘後取上層液煮沸飲用.
添加量計算公式如下:
明礬添加量(公克)=飲用水量(公升)數×0.01(公克/公升).
例:
將處理100(公升)混濁水作飲用水
100×0.01=1
則100(公升)混濁水需加入1(公克)之明礬.
※明礬:KAl(SO4)2‧12H2O,學名為12水合硫酸鋁鉀,又稱鉀鋁礬.淨水用混凝
劑,因含鋁,長期飲用會造成貧血、骨痛、甚至老年痴呆等病症,故僅建議在
停水時使用,不適合做日常淨水機制.
B)第二階段殺菌:
自來水停供時,備用水或至指定地點取之水煮沸後方可飲用;必要時取用上述貯留水時可以下述方法處理,但仍需煮沸才可飲用:
1.加入適量漂白水(化學原料行、藥局、超商應有販售);
2.攪拌後置10分鐘.
添加量計算公式如下:
漂白水添加量(c.c.)=飲用水容量(公升)÷漂白水之有效氯(%)×0.12(c.c.).
例:
飲用水處理量為100(公升)
漂白水之有效氯含量=6(%)
100÷6×0.12=2
則100(公升)飲用水需加入2(c.c.)含有效氯6(%)之漂白水.
若市售漂白水有效氯含量若為3(%),則100(公升)飲用水需加入4(c.c.).
※嚴守溶劑用量,方能飲用無虞.
本文同時撰寫於"桃園新聞網"公共專區(http://www.tnews.com.tw/03/newscon1.asp?number=2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