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

國中生消費常識測驗:21%同學"要補考"!

(圖/臺灣醒報)


  在父母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傳統心態影響下,學業成績的表現似乎較其它方面來得更受關注.固然在求學階段,莘莘學子努力讀書為前途奮鬥,是很重要的,但如果各方面都能均衡發展,對未來在生活上的影響,也一定會發揮非常大的助益.


  消基會民國69年成立以來,即以推廣消費教育為主要宗旨之一,也持續將兒童與青少年,列為重點推廣族群.

  值此消基會歡度29週年生日之際,為瞭解年輕族群在消費常識方面的認知與理解程度,本刊特別針對今年升國一的同學,進行消費常識的測驗調查,於98年8月31日~9月20日間,鎖定北區、中區、南區、高屏等四大地區,派出志工於學校周邊請國一新生填答,總計回收有效問卷1317份(詳細調查結果請見表一、表二).


一、整體成績:不及格的同學,占21.7%
  本次測驗卷的題目共10題,1~5題為複選題,每題12分,合計共60分,多選或漏選任一個選項,均以扣3分計.6~10題為單選題,每題8分,合計共40分,滿分100分.
  經過統計後發現,以四區整體成績來看,在1317份有效問卷中,總分不合格者,共有286名,比例占21.7%.至於分數屬於領先族群的比例則偏低,四區當中僅有1名南區的同學,分數介於"96~100分",拿到了97分的好成績!分數介於"91~95分"者僅有25名、占1.9%;介於"86~90分"者也僅有48名,比例為3.6%.
  若以四區分別來探討,北區總分不及格的比例為20.8%、中區17.6%、南區21.7%,此三區的表現並沒有明顯的差異,至於高屏地區總分不及格的比例則略為偏高,為27.3%,是否有南北差異的問題存在,值得教育當局與消費者保護團體重視.
***

、各題錯率分析(註)
(一)誰會依法受理你的消費申訴?98.8%的同學"誤會了"!
  在本次的調查中,以四區整體來看,錯率最高的是第五題.該題主要目的為測試同學們是否瞭解於發生消費爭議時,依法可向哪些單位申訴.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三條(消費爭議申訴)第一項:"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再根據同法第四十一條(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職掌),該會所職掌的業務,主要為消保政策的研議,與督導政府各部會落實消費者保護工作.
  經過統計,在1317名同學中,共有1301位答錯本題,比例高達98.8%.答錯的同學,大部分多選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這一選項,達1115人,包括拿到97分的同學,應該是受到該單位名稱的引導所致;也有1114位同學漏選了"業者",很可能是認為,業者已經是和自己發生爭議的對造,但其實業者對於自身所產生的瑕疵最為清楚,一個負責任的廠商應該在第一時間內,回應消費者的問題並做出補救措施,並且承擔起損害賠償的責任.
  如以分區的狀況來看,北區、中區、南區、高屏錯率最高者,也都是第五題,比例分別為97.2%、98.5%、99.5%、99.7%,各區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差異存在.
(二)依法商品應標示哪些資訊於包裝上?81%的同學不太瞭解
  根據我國《商品標示法》第九條的規範: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一、商品名稱.二、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三、商品內容: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其淨重、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衡單位,必要時,得加註其它單位.四、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五、其它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標示之事項.
  由此可見,"價格"並不是《商品標示法》規定要標示於包裝上的項目,業者也可以使用貼紙、立牌、海報等各種方式,讓消費者知道某商品的價格是多少錢.
  根據本次調查的結果顯示,以四區整體情形來看,本題的錯率為81%,在答錯的同學中,有高達904位同學認為商品依法應標示"價格".
  至於各區單獨統計的話,本題北區錯率85.1%、中區73.2%、南區82.4%、高屏84%.
(三)78.4%的同學,對"購買商品"與"接受服務"的差異分不清楚
  傳統的消費行為多屬於購買有形的商品,如食品、電器、衣物…等.隨著時代的演變,服務業愈來愈興盛,消費者支付價金後,可獲得業者提供的勞務,例如上美容中心作臉、到瑜伽教室接受老師指導練習瑜伽等.
  根據測驗結果,發現有78.4%的同學,對"購買商品"與"接受服務"間的差異並不瞭解,答錯的同學中,有589位同學漏選"到補習班上課"、498位漏選"加入會員到健身房運動",可見多數同學對於何謂"服務",觀念相當不清楚.


總結:呼籲於學校教育中加強消費教育
  在本次的測驗結果中,除了前述的三題之外,整體錯率在50%以上者,尚有第九題與第十題,前者答錯的同學中,有735人認為,如果買到內容物與包裝圖片落差很大的泡麵,因為業者已經在包裝上印製了"圖片僅供參考"等用語,所以認為業者沒有問題,但這卻是一個錯誤的觀念.本題的錯率會如此之高的原因,在於業者長期以來的積非成是,應該要負很大的責任!
  而後者則有511位同學認為,於預付型的禮券或儲值卡上,"註明面額或使用的項目、次數"是不對的,也有323位同學認為不需要在卡片上註明"儲值金額的履約保證方式",也都是錯誤的認知.
  由本次的測驗結果看來,國一新生在消費常識的瞭解程度上,雖然有21.7%同學不及格,但總分在60分以上者,比例也達到78.3%,共有1031位,整體來說成績還不算太糟糕,但91分以上的同學僅有26名、81分以上的則共有167名,比例都偏低.本刊藉此機會呼籲各級教育單位,應於學校教育中,加強消費常識的比重與內容,全面提升國人保障自身消費權益的能力!


註:複選題部分,凡多選或漏選任一選項者,於各題錯率的統計中,均列為該題答錯.


國中生消費權益常識測驗--問題&解答及答題統計

全文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343期第4~11頁"國中生消費常識測驗:21%同學'要補考'".


  本文同時轉載於"桃園新聞網"公共專區(http://tnews.cc/03/newscon1.asp?number=8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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