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2,2009
2009.10.11你就這樣與她渡過了那個夜晚
於是我開始想你到底怎麼跟她渡過這樣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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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說她心情不好想要喝酒,我在電話裡跟她說就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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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說她心情不好想要喝酒,我在電話裡跟她說就到學校
旁邊,百老匯大道上那家wine&spirit買吧。我說看完戲再打電話給她。她說好。
然後她們走到我說的那家酒商,在排山倒海般的酒瓶櫃前駐足。
「要喝什麼?」男孩問道。
「不知道,隨便買。」女生伸手拿了一瓶tequila就走向結帳處。
我知道他們都不是喝酒的人,但我可以想像當一個人極度困惑的時候,是會不顧一切要喝點酒,看看事情會不會變好一點的。我當年就是從一瓶Absolutely Vodka開始。
坐車到女生家的時候,這兩個人都沒有說話。女生住在紐澤西,從曼哈頓島上跨過州界河,是一個與紐約完全不同的世界。
紐約的地鐵越到深夜聽起來越寂寞。不是因為沒有人,紐約什麼時候都有人,而是因為夜深的時候,人們都累了,把聲音放低了,尤其是開往郊區。於是百年來的地鐵系統的轟隆隆聲就掩蓋了人群。越離開曼哈頓,越寧靜。被噪音掩蓋的人們顯得特別寂寞。
這個時候,我正試圖打電話給她。電話響了幾聲之後就轉進了語音信箱。
於是我接著打電話給他,結果也是一樣。
我站在新認識的朋友面前,心裡想著,好吧,那就這樣吧。
「去吃點東西如何。」我問。
新朋友都說好。
女生喝醉了酒把頭枕在男生腿上,輕輕地讓酒精刺激著緊繃的神經,好像一輩子沒這麼累過。男生用手輕輕梳著女生的頭髮,把另一隻手擺在她的手臂上。他突然意識到脈搏的跳動比一般時候強烈許多,但是他分不出來那是自己手指緣的血管還是女孩的脈動。
他們喝得不多,但是都醉了,因為他們不是喝酒的人。
Tequila太辣了。
我拿起啤酒喝了一口,繼續跟新朋友聊天。看看時間,已經午夜了。我猜,他們應該出了地鐵站。
我又打了一通電話給女孩。
還是沒人接。
桌上的酒瓶實際上只降低了不到兩公分,但是空氣裡,至少對他們來說,充滿了酒精和沙漠植物的嗆鼻味。
「我應該跟他分手嗎?」女孩問道。
他沒有回答,反而低頭吻了她。
Tequila的味道反覆在兩個人之間來來去去,那個刺人的餘味慢慢地發酵成一種安慰的味道。
「我好糟糕。」她又說。
男生什麼都沒說。
步出格林威治村的小酒吧時,我發了一封簡訊給女孩。凌晨1點37分。
與新朋友在第六大道分手之後,我獨自步回位於東村的公寓。住在東村像是住在士林夜市、師大或是一中街附近那樣,人是不散的。
星期五晚上的東村即使到了兩點,街上也都是狂歡的紐約客。只有我身著早上出門開會時就穿著的風衣、襯衫還有稍微正式的褲子和粗跟黑色高跟鞋,看起來格外不協調。尤其是大家正在狂歡,而我卻在退著剛剛演出酒會上喝的兩杯紅酒和小酒吧裡那瓶啤酒的酒精值。
結束穿越曼哈頓的旅程,我登上五樓時,恰好兩點整。拿出櫃子裡的Hendrick's Gin和冰箱裡早已好的檸檬冰塊和通寧水,我為自己調了一杯Gin&tonic,坐在沙發床上發呆。
很快的,我感覺到世界開始隨著我的脈搏跳動而產生一種韻律。我的臉開始紅了起來,我的手心冰涼但臉是熱的,我開始微笑並且跟自己用英文講話。
「I can't help to think about how you like her feminism room, how you enjoy your time in her arms, how you laugh when she jokes about life, how you feel when there is ever once a flash of my image upon your mind.」
我其實很快就醉了。我只是總延續這個還沒斷線的時間,讓這個時間久到沒人認出來我其實已經醉了。讓他們以為我天生就這麼開朗大方精力充沛。
我覺得累,卻想抽根煙,試圖用壞習慣來說服自己總是還有更糟的情況會發生。類似一種『還好我並不是乖小孩平白受到懲罰,而是壞小孩受到懲罰,所以理所當然。』
但是一包煙在紐約的零售價是美金10塊,我抽一根的話,買了只是等它漸漸潮去。所以我又為自己調了一杯Gin&tonic作為替代,坐回沙發上一口飲盡。
她起床穿衣服的時候,發現手機的提示燈閃爍著,這才看見我的簡訊。
『I’ve called you but no one comes back to me. I go home after hanging out with my new friends. You guys have fun.』
她坐在桌前看著還在熟睡的男孩,覺得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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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極短篇故事結束了。
然後她們走到我說的那家酒商,在排山倒海般的酒瓶櫃前駐足。
「要喝什麼?」男孩問道。
「不知道,隨便買。」女生伸手拿了一瓶tequila就走向結帳處。
我知道他們都不是喝酒的人,但我可以想像當一個人極度困惑的時候,是會不顧一切要喝點酒,看看事情會不會變好一點的。我當年就是從一瓶Absolutely Vodka開始。
坐車到女生家的時候,這兩個人都沒有說話。女生住在紐澤西,從曼哈頓島上跨過州界河,是一個與紐約完全不同的世界。
紐約的地鐵越到深夜聽起來越寂寞。不是因為沒有人,紐約什麼時候都有人,而是因為夜深的時候,人們都累了,把聲音放低了,尤其是開往郊區。於是百年來的地鐵系統的轟隆隆聲就掩蓋了人群。越離開曼哈頓,越寧靜。被噪音掩蓋的人們顯得特別寂寞。
這個時候,我正試圖打電話給她。電話響了幾聲之後就轉進了語音信箱。
於是我接著打電話給他,結果也是一樣。
我站在新認識的朋友面前,心裡想著,好吧,那就這樣吧。
「去吃點東西如何。」我問。
新朋友都說好。
女生喝醉了酒把頭枕在男生腿上,輕輕地讓酒精刺激著緊繃的神經,好像一輩子沒這麼累過。男生用手輕輕梳著女生的頭髮,把另一隻手擺在她的手臂上。他突然意識到脈搏的跳動比一般時候強烈許多,但是他分不出來那是自己手指緣的血管還是女孩的脈動。
他們喝得不多,但是都醉了,因為他們不是喝酒的人。
Tequila太辣了。
我拿起啤酒喝了一口,繼續跟新朋友聊天。看看時間,已經午夜了。我猜,他們應該出了地鐵站。
我又打了一通電話給女孩。
還是沒人接。
桌上的酒瓶實際上只降低了不到兩公分,但是空氣裡,至少對他們來說,充滿了酒精和沙漠植物的嗆鼻味。
「我應該跟他分手嗎?」女孩問道。
他沒有回答,反而低頭吻了她。
Tequila的味道反覆在兩個人之間來來去去,那個刺人的餘味慢慢地發酵成一種安慰的味道。
「我好糟糕。」她又說。
男生什麼都沒說。
步出格林威治村的小酒吧時,我發了一封簡訊給女孩。凌晨1點37分。
與新朋友在第六大道分手之後,我獨自步回位於東村的公寓。住在東村像是住在士林夜市、師大或是一中街附近那樣,人是不散的。
星期五晚上的東村即使到了兩點,街上也都是狂歡的紐約客。只有我身著早上出門開會時就穿著的風衣、襯衫還有稍微正式的褲子和粗跟黑色高跟鞋,看起來格外不協調。尤其是大家正在狂歡,而我卻在退著剛剛演出酒會上喝的兩杯紅酒和小酒吧裡那瓶啤酒的酒精值。
結束穿越曼哈頓的旅程,我登上五樓時,恰好兩點整。拿出櫃子裡的Hendrick's Gin和冰箱裡早已好的檸檬冰塊和通寧水,我為自己調了一杯Gin&tonic,坐在沙發床上發呆。
很快的,我感覺到世界開始隨著我的脈搏跳動而產生一種韻律。我的臉開始紅了起來,我的手心冰涼但臉是熱的,我開始微笑並且跟自己用英文講話。
「I can't help to think about how you like her feminism room, how you enjoy your time in her arms, how you laugh when she jokes about life, how you feel when there is ever once a flash of my image upon your mind.」
我其實很快就醉了。我只是總延續這個還沒斷線的時間,讓這個時間久到沒人認出來我其實已經醉了。讓他們以為我天生就這麼開朗大方精力充沛。
我覺得累,卻想抽根煙,試圖用壞習慣來說服自己總是還有更糟的情況會發生。類似一種『還好我並不是乖小孩平白受到懲罰,而是壞小孩受到懲罰,所以理所當然。』
但是一包煙在紐約的零售價是美金10塊,我抽一根的話,買了只是等它漸漸潮去。所以我又為自己調了一杯Gin&tonic作為替代,坐回沙發上一口飲盡。
她起床穿衣服的時候,發現手機的提示燈閃爍著,這才看見我的簡訊。
『I’ve called you but no one comes back to me. I go home after hanging out with my new friends. You guys have fun.』
她坐在桌前看著還在熟睡的男孩,覺得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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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極短篇故事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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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結論是...??
Posted by Mark
at October 12,2009 12:05
我寫個小說罷了
不要太認真
(菸~)
哎哎...
Posted by vi
at October 12,2009 12:42
咦...這篇不是辯論文嗎...?
Posted by Mark
at October 12,2009 13:14
是說明文
Posted by vi
at October 12,2009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