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2007

從樂生到馬告,我們如何看待少數住民說不?

樂生療養院的議題,從2004年2月一群醫學生舉辦一場青年樂生營隊起,至今剛好滿三年。這三年裡面,透過身邊一些參與朋友的告知及帶領,自己總是斷斷續續地聽到樂生的消息,或者一兩次得以隨朋友進去拜訪樂生的居民。搶救樂生的力量,從好幾個方向灌注進來,有口述歷史的團隊訪談、有以樂生為題的論文研究、有文史學者的古蹟考察、有從人權出發的立院陳情、有公衛醫療學界的師生連署、甚至尋求國際團體的聲援,晚近一年多來,樂生不但內部產生出自救會團體,運動的形式也益加豐富,包括於那卡西等樂團支持下在樂生裡頭舉辦音樂會、以及後來的劇團演出、甚至同時也有好幾部樂生的影像紀錄先後開拍,跨海對日的法律官司也獲得重大勝利。在一片舉國關注、甚至也有好幾個替代方案出爐的情勢下,政府拆遷的立場依舊不為所動,一連三年的努力、其間好幾波的遊行似乎沒能撼動什麼,「3月13日樂生療養院限期搬遷!」政府終於發出最後通牒。

事實上,反對政府拆遷樂生療養院,似乎不需要太多複雜的原因,如果大家曾經看過〈樂生搬遷模擬短片 〉,你就會知道,樂生院的老爺爺老奶奶們,正在被送往怎樣一個不適合居住的地方,所以,問題幾乎可以簡單到,如果你認為這些居民跟你我一樣有人權,你會希望他們受到怎樣的對待?或者,更簡單一點,如果這些人是你的親朋好友、你的爺爺奶奶,你會怎麼看待這件事?我相信這些提問,必然會受到來自「政府應該是為多數人謀最大福利」的聲聲撻伐,然而,如果我們不是這麼置身事外,我們會怎麼決定樂生院的未來?相反地,如果這件事某種程度跟我們是不太相關,我們又憑什麼大言不慚高談居民應該如何如何處置比較好?


有人會說,你這樣想太簡單了。

我承認,這種選邊站的邏輯的確太過簡單,事實上,樂生院的問題可以非常複雜,只不過,這個複雜無比的情況卻尚未發生。試想,如果今天政府不是這麼暴力、這麼野蠻、這麼落後,而是採取謹慎而現代的方式,仔細評估規劃樂生捷運共構的可能,甚至完全符合樂生聯盟的要求,不但原始空間保存90%以上,同時大幅提昇樂生院的居住設備水平,包括買更高級的代步車、由捷運局出錢請看護照顧這些居民等,卻,仍有居民反對變更,而希望在他們有生之年,樂生能完全以當下情況繼續保存,我們又該怎麼面對這件事呢?

或有人說,你不要胡思亂想,怎麼可能有這種事?

大家還記得馬告國家公園的議題嗎?1998年,有環保人士發現退輔會利用整理棲蘭山枯立倒木為由,砍伐生立檜木,民間各路保育團體於是發起「全國搶救棲蘭檜木林聯盟」,這個運動彼此對壘的兩大陣營,是以退輔會及若干森林學者為首的「伐木派」,與環保人士陳玉峰等人為首的「保存派」。這是運動初期,選項很簡單。兩年後,由於民間環保人士持續不懈地努力以及陳水扁總統的第一次勝選,棲蘭檜木林在2000年終於取得政府承諾,將全面朝「馬告國家公園」的方向推展。到此為止,馬告的運動不能不說是取得階段性的重大勝利。然而,也在政府承諾將朝國家公園方向規劃的同時,原本立場與保存派相同的泰雅族原住民,卻反而站出來反對漢人設立國家公園,稱是枉顧他們的傳統文化與生存權利,這個聲音,也促使環保人士反省長期以來的國家公園體系,並試圖規劃出一個「與原住民共管」的國家公園。然而,這個看似美好的計畫,後來卻仍舊得不到在地原住民及原運人士的信任,2002年夏天,原運人士發起的「誓死反馬告」運動得到支持,緊接著2003年,馬告公園籌備處的預算在立法院遭到凍結,並且附帶決議國家公園法修法通過、週遭自然資源重新調查、以及與部落充分溝通之後始得動支。

樂生與馬告這兩個運動的相同之處,在於他們都涉及到「少數住民」的文化歷史問題。如果我們以馬告的運動階段為座標,可見的是,直接與新莊百萬群眾交通權益起衝突、直接跟政府及周邊企業鉅額成本利益交關的樂生療養院,在來不及邁向階段性勝利之前,便幾乎被迫夭折。不同的是,棲蘭山最初階段不斷流失的,是寶貴的檜木,而樂生院持續也即將受到落後的暴力對待的,是有思想有感覺活生生而脆弱的居民。如果說,我們持續毀掉檜木林,如同我們為求眼前的幸福而大量地破壞地球生態,是因為某種當下的愚昧無知,無知尚可原諒,那麼,當我們行使集體暴力,強迫數十名老人居民搬入牢籠般的醫院大樓,我們又是如何自我消解?在看過種種舉證歷歷的資料及院民心聲之後,如何可能自圓其說,說這是為大家好也是為他們好?

因此,基於上述,我以為當前的反對樂生拆遷運動,根本來說一點都不複雜,我們需要的,是長期而多樣地身心對抗,以及教導一群狗試著以人的方式思考的耐心(註:俗話說,專家都是訓練有素的狗)。

然而,樂生,或說下一個樂生,終究也必然要面對馬告後一個階段所面臨的問題,那就是「少數住民說不」,而且是難以理解地說不。我們可以想見,若干年後,可能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們的政府終於大而有為,從未開發國家堂堂正正地邁向已開發、現代化國家,這時,所有人類能說出、能想要的需求,都可能以某種方式被滿足,或者,都被承諾朝向滿足的方向發展,這時,身為少數人,究竟有沒有說不的權利?他們會如何說不?居於優勢的多數人,又如何面對少數人的說不?

在這個部分,馬告被迫走得比樂生更遠。我相信所有參與馬告運動的環保人士,他們絕對不是以一種應付的心態在提出「與原住民共管的國家公園」,原住民反對的核心,某種程度不在於環保人士有沒有誠意、能不能明確承諾、或者共管計畫夠不夠完善,而在於,僅僅就住的層次而言,身為一個個住民,與當下的時空物質條件之間,似乎有著一種模糊隱晦卻又十分重要的關係,這個關係用話語說不清楚,但從整體感覺上卻非常鮮明。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家附近的某個古老建築,像是常去的廟、教堂,一夕之間被拆了而蓋了非常新潮現代的建築,你或許會有些失落、惆悵、怪怪的,但是卻說不出來有什麼不好,進步不好嗎?更何況,這個建築不是你的,在當代法律制度下似乎你也無權過問。在這個常見的例子裡,住民之於周遭環境,顯然可以有一種很清楚的區分,也就是我們理性所思考的「空間」(space)與我們實際所生活的「地方」(place)。以理性的角度觀看,各種「空間」不過是一座座建築、有各種功能、提供我們擋風避雨、居住營業,因此,它應該不斷地進化;然而,從實際生活的角度思考,所謂的「地方」,並不只是一棟棟物理建築而已,在我們可見的物理空間之上,交纏了各種經驗、理解、詮釋、意義、關係,這些東西不見得能夠清楚表達出來,卻非常實在地形構出我們生活穩定的基礎,牽一髮可能動全身。就好比我們去提款機提款只是一個小動作,但其背後卻有無數的金融、人員、法律、保全等條件的交錯配合,任一個環節出狀況都可能讓我們提款失敗,然而這些複雜環節我們當下卻看不見。

因此,當政府或進步學者企圖提出一種屬於理性未來的美好空間藍圖時,當地住民卻深受可預期的劇烈變動所震撼,因為有太多東西黏著於人與地方之間,理性對於空間的規劃調整,必然同時附帶對於生活地方的暴力摧毀,這個摧毀不只是物理的,更是關於人的存在的。摧毀人據以存在的地方,其感受接近於一刀刀凌遲,因此,少數住民說不,在個人層次所吶喊的,其實是指向「地方」許多不可見的意義結構,非物理的、人文的、存在的。

然而,或有人說,即便如此,樂生住民、馬告原住民的生活結構跟我又有什麼關係?這個問題似乎有兩個層次,第一個是,如果把樂生馬告視作兩個單一事件,我們所持的「立場」態度為何?第二個是,將這兩者(少數住民說不)當成一個問題來思考,它們在我們所處的當代社會,又揭示出怎樣的隱微「意義」?就前者而言,我們可能因為各種身份不同、利益考量,而分屬不同的位置,有不想搬遷的住民、有期盼正義的支持者、也有被搞得很煩的新莊市民,而更多數的人,是完全置身事外、無所謂的。但就第二個層次而言,單一事件所指向的,卻很可能是整體文化社會的系統問題,我們就置身其中,有一天也許將莫名其妙地變成被害人或加害人。從這角度來說,日本的南京大屠殺、納粹屠殺猶太人,當然也可以將之視作單一事件,在立場上表達出不齒,在想像上慶幸自己不是其中的主角,然而,除了天真地控訴殺人者殘暴無良之外,我們不得不懷疑,前人所留下的巨大文化歷史知識制度遺產,裡頭是否正銘刻著殘暴及恐怖的環節,而在某些適宜條件下,我們不見得能覺察,卻自然地成為被害人、加害人或共謀,而旁觀的所有其他人依舊無所謂。換言之,所謂的「少數住民說不」絕非只是涉及個人的問題(不同立場、溝通不良),當我們利用暴力說服/強迫少數住民就範,系統性的問題並不會因此而消失,它只是隱沒進入背景裡頭,當條件符合便再次現身。

因此,「少數住民說不」,一方面,它企圖指出的是在地生活所看不見的複雜意義結構,這是「住」的真正意涵,另一方面,它也在當前社會文化知識制度的建置中,嘗試指向系統的問題所在,這是「不」的抵抗意義。

然而,所謂面對系統的抵抗,具體的內容/技術又是什麼?

發現問題,設法解決,幾乎是一個再自然不過的事情。然而,發現問題有這麼簡單嗎?尤其當問題並非出在設計有規律可循的機具器械上,而是從活生生的人上頭被察覺出來時,那絕非以一種「我的問題有以下五點......」的清楚方式顯現,反而最常是以一種怪異而模糊的方式被感受到。某種程度,我同意「誓死反馬告」這樣的口號,充滿了媒體及政治效益的考量,但這麼說的意思,並非是要斥責運動人士操弄群眾,相反地,它而是應該讓我們去進一步想到「少數住民說不」的困難。困難之處在於,它們可能不願意接受當下的變動安排,卻缺乏一套合理且合法的語言來跟別人說明。缺乏合理性的意思是說,可能他自己都不清楚為什麼這麼不願意接受,那個感覺還很粗糙、不明確,但可能整個部落、社群都有類似的感受;缺乏合法性的意思是說,即便這個感覺能被表達出來,它在當前社會的既定思維中,還無法得到理解及認同,在所有運動初期,都必然面臨這樣的困難,像是人權運動、環保運動、性別運動......。

向社會取得合法性,必然是許多運動的具體目標,在樂生及馬告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見「捷運共構」及「國家公園」的訴求逐步被明確化。然而,與此同時,以感覺為基礎的合理性的地位又在何處呢?當然,首先它必然是位於運動的起始。所有的運動的肇始,都不是一種理性的思維與推理,它而是起因於一種具體感受,不管是當地住民所表達的原始感受,或是外來者浸潤於這個地方所體會的感受,這個感受雖然很具體,但也必然很模糊、很難形容,人們很快就會給它一個名字,或許是「同情」或許是「憤怒」,以便使它川流不息的情況得以稍稍穩定,然後,跨過這個非常基礎的情感,人們才可能做出一些行動,或許是文字的、或許是言說的、或許是抗爭的、也或許只是私自反省的,不管是哪一種,基本上都已經進入理性的範圍,它所訴諸的是合法性的建立。那麼,這是否代表原先合理性的感覺已經完全功成身退了呢?恰恰相反,它而是變成了一種「幽靈」。使用幽靈一詞並非危言聳聽,由於我們的理性思考僅僅指向具體行動,但是我們每一次進出運動現場、每一次觸及運動議題,卻必然同時豐富對其的經驗、想像、意義、感覺等諸種結構,可以被理解被說出來的部分,必然就在當下同時修正了運動的目標、策略及細節,而無法被說出的,並不會消失,它而是縈繞在活動的之前、之後、之上或之下,變成幽靈,讓我們的每個決定似乎都過猶不及,每次下決定的動作都越來越沈重。

於是,「少數住民說不」在對系統的抵抗姿態上,並不一定是一句簡單的結論或口號,也不見得需要被口頭說出來(因而不是一種溝通的問題),它而是一種滯後或超前,不管對於運動現場的正或反任一方來說。它是滯後的,因為理性總是走得太快,當馬告已然堂堂進入國家公園的階段性勝利之際,環境保存與原住民(人)的複雜關係正在背後吶喊,逼迫得馬告運動不得不停下腳步。它是超前的,因為理性必然總是走得不夠,當樂生議題迫在眉梢,正反雙方已經要決一死戰(應該說弱勢者快被剷平)之際,樂生住民的話語、進出樂生的反省思考裡頭,早已有個幽靈在更前方盤旋,預示樂生的運動不可能只停在這邊(保存下來)。

因此,「少數住民說不」勢必面臨雙重困難。樂生當前面臨的,是合法性的取得,也就是如何在社會中爭取制度保障,這是第一重。然而,真正運動的核心或說基礎,卻在原初的合理性耙梳,也就是馬告目前面臨的,如果不是採取暴力手段,又該如何去看待、處理、描繪這「少數住民說不」呢?這是第二重。換言之,運動的核心必然要處理這樣一種幽靈,它隨時盤旋於現實之外,痛苦地掙扎、翻攪,渴望能有語言去道說它,使之得以在現實世界現身,卻總是無法得償所願。因而,回應這樣一種幽靈的渴望,它本身必然是批判的、創造的、語言的、同時也是倫理的。

 

註:

  1. 本文為中山哲學所《現代性專論:技術、時間、身體》96/03/15課後心得,該堂課龔老師以樂生為題進行討論
  2. 本文對於馬告的資料整理,主要參考林益仁老師文章〈「自然」的文化建構:爭議馬告國家公園預定地的「森林」〉。林益仁老師曾於95/04/24,受生活與哲學讀書會之邀,於高醫與讀書會成員討論馬告議題。

Posted by nayatang at 樂多Roodo! │23:59 │回應(10)引用(2)【評論‧試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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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e Sense【OJ.候診室】 at March 21,2007 15:19
他們抹黑噴漆、陰謀口水,我們卻要面對倒數計時壓力【關心樂生:迷幻機器1號平台】 at March 23,2007 06:25
回應文章
我希望政府也能聽到老百姓的聲音
Posted by Eureka at March 21,2007 11:22
我想起了《維根斯坦的撥火棒》裡這一段:

維根斯坦已經把命題歸納成可被言說的命題以及我們對其保持沉默的命題。
科學命題歸在前一範疇,而倫理學命題則歸到後一範疇。但是,許多學圈的
成員誤解了,維根斯坦並不認為無法用言詞表示的事物應該被貶抑為胡說。
反之,我們無法談論的事物才是真正重要的東西。維根斯坦在給一位維也納
的著名編輯的信中詳細說明了《邏輯哲學論》的要點:「本書的要點是在倫
理學方面……我這部著作有兩個部分:此處所呈現的內容,加上所有我尚未
寫出的東西。這第二個部分才是重要的部分。」

另外,說到帶頭反馬告國家公園的高金素梅立委的立場實在很可疑,沒想到還
回頭跟退輔會掛勾…
Posted by clean at March 22,2007 02:34
剛好我最近因為樂生而想瞭解一下馬告
你這篇就出來了
切入的觀點也是我所見中最創新的
果然是名師出高徒?!
Posted by myeve at March 22,2007 03:27
閣下這篇文直白道出的不止人們面對「少數住民說不」時的心思運作,也幾乎含括了時下一般民眾對公共議題的無聲反應。
如果忽略甚至輕忽這些「看不見的存在」,也等於放棄了潛在的支援/資源。

其實,不論是支持/反對/漠然者,我多想聽聽他們的自我敘事(自我剖析則有點難度)。
畢竟,社會運動是一條漫長的路,期待他人認同不如期待理解彼此。

另外,群眾運動的進/退場機制一直是我覺得最困難的部分,這也是對運動中資源合作殺傷力最強的部分。
有時候,我頗害怕民眾是抱著「作一件對的事」而來,而非「共同做一件事」。

在情感被持續喚起同時,這類的神經系統佈建相形重要。
慶幸近日有越來越多人開始蹲起馬步。
Posted by gava at March 23,2007 14:24
To clean:

你的引言讓我想到上學期寫報告時,讀過的一段話,是Lyotard於The Postmodern Explained一書中寫到的:「後現代乃是對現代的不可名而名,強言其不可名狀,而它的申述不再從明確的形式中取得慰藉,也同時拒絕了因為品味引起的共鳴 — 同時對不可及境界的懷舊 — 所縱容的懈怠,而是(繼續不斷地)追尋新的命名;這麼去做,並非要從中取樂,而是對不可名狀給予更強烈的感受。後現代的藝術家與作家(因而)取代了哲學家的位置。」

在Lyotard那,真正的哲學家某種程度與藝術家無異,或者反過來說,在後現代情境中,藝術家某種程度更處於哲學家的位置。

在大學時候,我對藝術與哲學的想像非常有限,以為藝術就是畫畫、雕刻,哲學就是辯論、咬文嚼字,後來真正接觸了一些人之後,才發現真正的藝術家與哲學家(真的有所謂真正的嗎?),在做的事情遠超乎我的想像。我曾經看過行動藝術家,從事宛如強迫症患者的行為、過著流浪漢一般的生活,或者哲學家,透過歷史文獻、犯罪檔案記錄來書寫,甚至到處支持運動,我當下只想到:他們究竟在想什麼?他們究竟在做什麼?很難把我傳統以為的藝術與哲學,連結到這樣一些人身上。

我想後一個問題剛好是不能問的,無論對於真正的藝術家或哲學家來說,「不可名狀」恰好是他們的動力來源,「去說那不可說」恰好就是他們工作的寫照,即便方式各異。



To gava:

你短短幾段話,我覺得指出很多對於運動的重要思考:

1.「看不見的存在」在各個運動脈絡中,究竟意謂著什麼?反對者?可開發的支持者?冷漠者?當運動核心以某種方式去設定這樣的對象,並且展現在運動策略上,這樣的設定又是憑藉什麼?

2.「理解先於認同」,對我來說或可等於「認識先於判斷」,許多質性研究、口述歷史、寫實小說、報導文學等文字工作者,難以在運動中取得重要地位,但是他們所開發的深度,卻足以作為運動的批判性基礎,這些東西,不知道在各個運動脈絡中,又被安置在怎樣的位置?

3.「對/共同;進/退場」我覺得直指「何謂運動?」這件事,這邊當然難以做一種超越時空的本質性定義,或者,真正在運動當下也不可能有先見之明,但是,階段性的回頭反省,所要指向的,不就正是這件事嗎?
Posted by 唐朝 at March 24,2007 18:18
說不,是針對於方案討論嗎(41%或90%)?或者整個樂生運動之於某對象(院民或什麼)嗎?

在樂生運動之中來討論「(某種)不」還太早了。
Posted by 七色 at March 25,2007 00:12
>>對/共同;進/退場


退場!?

已經有人在喊"審議式民主"
我從中看到了"退場機制"
Posted by julianwang3 at March 25,2007 07:42
To 七色:

對我來說,討論只有「不夠」的問題,沒有太早的問題。



To julianwang3:

在我理解中,退場不等於妥協,可能更接近一種「轉進」。

在許多運動中,每個人會參與到運動裡來,大部分都是一個很簡單的起點,可能是運動者一番介紹,可能是弱勢者的臉。但是在運動過程中,參與的每個人會認識更多,正負面、不同路線,這邊就開始有分裂、退場的問題。因為既然是涉及衝撞權力的運動,就不可能採取一種「百家爭鳴」的姿態,它必然要有主流路線,才能有效衝撞,在此同時,就可能使得其他路線在運動中處於比較邊緣的位置。

然而,路線不是一種抽象的設定。身為運動的參與者,不論其參與的起點為何,在運動的過程中,其實是一種「認識」的過程,這個認識不只指向這個運動應該取得怎樣的勝利,更多的是對當下價值的討論與重新看待。在一般的學院討論裡頭,價值的討論可以是非常真空的,但是在運動裡頭,價值的轉變必然涉及參與者對運動的態度,這裡就會出現路線的分裂。

換言之,所謂的路線意謂著,在運動內部有一種說法被給出來,這種說法恰足以去說出有別於主流論述之外的感受或看法(很多時候,我們會覺得對某些說法有些不太同意,但是自己也講不清楚)。越成熟的運動,運動路線的分化是越豐富而多元的(但不見得會相互對壘)。

對我來說,退場是運動主體針對自身而言,它不是一種被動的條件上的限制(我不再參與運動是因為家庭、經濟上發生困難,或者,被政府強制驅散、畏懼其暴力對待),而是主動的路線上的退出、或說轉變。舉例來說,1989年的無殼蝸牛運動,在非常初期,組織的路線就分裂成三部分,分別是「無住屋者團結組織」、「崔媽媽服務中心」、「都市改革組織」,前者仍舊是運動性的組織,而後兩者比較是服務性的組織。當運動性的組織逐漸失去舞台之際(夜宿忠孝東路),服務性的組織影響卻越發擴大,不管是對於社會、或對於政府,這是一種退場,卻非消極性的。

至於審議式民主,我覺得它跟退場不直接相關。它的原初精神,是試圖解決當前政府民主體制的問題,換言之,是政府非針對性地建立一套民主制度(而非用來補救或安撫民怨)。而運動之為運動,它所彰顯的,除了某些節點的行政人為錯誤之外,更是企圖凸顯當前主流價值(未必只限於政府)的問題所在。因此,如果把運動的退場直接移轉到審議式民主,然後大家解散,無異於把倫理的問題,直接移轉到法律或投票。而後兩者從一開始就是不利於運動的,也正是運動的起點。
Posted by 唐朝 at March 25,2007 13:55
我從現在的工作來看到的, 卻是一種不同的看法:
1. 我的工作很忙, 連收發信的時間都很少.
2. 但是, 我卻收到垃青(青年垃圾信聯盟 :p )發的廣告信.
3. 比較之下, 很明顯地, 其他單位是比較平衡地批評所有政治人物.

但垃青呢?

1. 收集 e-mail 的方式沒有檢討, 也沒有停止, 一再濫發廣告.
2. 發送的內容除了活動外, 沒有基礎論述, 沒有保留的意義, 只對蘇貞昌批評, 沒看到任何他們以合法管道爭取的過程, 只看到他們哀號被警察打.

我看到的, 是垃青在辦一個無聊的嘉年華, 也曾經在這過程中去比較其他人的資料, 才發現公衛及醫學史上的特殊性, 日治時期的建築特色, 為漢生病友的設計等.

很可惜, 我只看到一群暴動的學生, 這新聞蓋過了真正有價值的討論, 至少在我的工作上, 如果沒有特別去搜尋這些資料, 我看到的, 就是一封又一封的垃圾郵件, 來自垃青, 粗暴地佔用了我的信箱空間.
Posted by 薛百鈞 at April 5,2007 23:40
我覺得另外一點很可惜的, 是樂青沒有自己的立場, 到處依附著其他人的觀點, 結果被某些政黨利用了.

蘇貞昌比較容易心軟, 也比較可以改變他的想法, 雖然最早核准拆遷都跟蘇貞昌(當時是縣長)有關, 卻也不是不能改變(以現在行政院長的身分).

可惜樂青笨到去打蘇貞昌, 以為某些政黨會因此贊同, 然後才發現周縣長只是拿樂青當成炮灰, 把樂青當成攻擊的棋子.

而另外有個勢力卻被忽視了, 就是台聯, 台聯反而有潛力從修法跟臨時案來暫停拆遷, 如果能說服台聯跟民進黨先暫停, 之後才有機會討論.

很可惜....樂青沒有自己的立場, 被泛藍利用了卻還幫忙宣傳....

所以要分清楚, 自己追求的立場站穩, 政治圈只能是剛好有相同立場的支援, 卻不能當成朋友.

(隨便 murmur , 離題了)
Posted by 薛百鈞 at April 6,2007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