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9日

吵架

形式上的。
很和平,
而且我一直笑。

先作宣告:「來吵架吧。」
接著開始數落對方的不是(途中不忘反駁),
講到最後已經不太像指摘,而是建言了。

明確指出對方的缺失這件事,
同時也代表著,
自己對什麼很在意。

我們很脆弱,
膽小,
不成熟。

不過,
互相理解、互相包容,
還是可以的。



x x x

明明自己傲嬌還說別人傲嬌!

Posted by myauict at 樂多Roodo! │00:07 │回應(0)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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