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6,2008
支持在地小農與生態保育的「社區土地信託」
在台灣,農業的事,就好像留給農民或農政單位來處理,而似乎與整個社會沒多大的關係。這據說,是它經濟產值的比率太小了?而農村,則交給「社區總體營造」吧!至於許多已或即將休耕、廢耕的農地,或已日益淪為開發商覬覦的「肥肉」。農民呢?不少則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吧?!
在這整個形勢中,我們不太能看到什麼「長久之計」。有多少人在談十年、二十年,更遑論百年以後的農村或農業?我們不太能看得到什麼周全的農村整體發展佈局,而能把產業、社區與生態相結合。
台灣的農村、農業,在許多方面,都呈現著散解。但在同時,又冒出不少「不甘心」、試圖開創新生機的新農民:有機農業,「穀東俱樂部」,綠色通路商店,以及諸多綠色營隊工作坊……或許,目前正值「世代交際」之際,至於未來會變成個什麼樣?誰也沒法說的準。
但1970年後,農業開始「落退」,工商業逐漸超前。而在過去十年、二十年間,又冒出土地再度集中的現象。歷史,彷彿在「倒帶」;不過這次,是由現代大財團來領軍。尤其是2000年「農發條例」與「集村興建辦法」, 通過 後。
土地,是農業、農村的根本,也是生態環境中重要的一環。原本的農地,除了休耕、廢耕,或轉變為「園區」、新市鎮、遊樂場外,是否有其他的更良性、積極的出路?
位於美國麻州南艾格麗蒙特郡的「土牛農園」,在面臨土地轉售時,倒是由全社區人仕、保育團體等協力合作下,集體買了下來。然後承租給在地年輕農民,實施有機農耕,推動鄰近濕地的保育,帶動整個社區的凝聚與發展。這不也是另一種的開創?
「土牛農園」(Indian Line Farm)
麗莎(Elizabeth Keen)與亞利(Alex Thorp)到1999年,已在「土牛農園」經營了二年。他們主要是種植有機蔬菜。收成的作物,一方面定期載到附近的「大巴靈頓農民市集」現賣。另方面,主要則是靠著「社區協力農業」(CAS)股東的支持,預先付費。蔬菜長大後,「股東」每週全家再來農園,採收自己該有的份量。
這一切運作都蠻順暢,也算是個皆大歡喜的局面。只是有個問題:「土牛農園」的農地,是他們租來的。一般而言,年輕務農的朋友,哪會有地?
沒有土地的農民,心中往往不覺得踏實;對農耕,也無法做長久的打算:即使自己再喜歡這種生活、這份工作。
想在農地上做長久經營的機會,總算來了。「土牛農園」的地主:大衛(David Van En)急需用錢,來維修老屋,償還貸款。他也無心繼續經營母親留下的農園,因此想賣地。
這應是一拍即合的美事。只是,麗莎與亞利這兩位合作伙伴,根本沒錢。按照現行的狀況下,他們或可向親友借錢,或向金融單位或地下錢莊貸款,或去標會。但這可行嗎?划算嗎?算來算去,答案顯然只有一個字:「NO!」但農園怎麼辦?他們如不承購,它又會流落到誰家?又會變成什麼樣?誰也不知道。
還好在美國的現行制度下,相對於官方的民間社會,總是有一定的份量,一定的自主性。公部門做不來的,民間自己做,或推著官方做。當然,民間有一定的力量,是老百姓能自己組織起來,形成各種不純為私利、而更多是為地方公益、好管閒事的社團、協會或基金會。
而也正是在這種環境下,在「土牛農園」所處的鄉間,也有如「舒馬赫協會」(E. F. Schumacher Society)、「社區土地信託」(Community Land Trust)等民間機構的存在。而且它們一旦知道居民遇到自己無法克服的問題時,總會出來「多管閒事」,讓全體都過得更好一些。它們發動起社區的力量,來協助麗莎與亞利獲得農地。在透過農地的議題,得以保有生計,協助在地小農繼續農耕,得以維護區域生態保育。
這裡面比較奇特的一點,是在協助麗莎與亞利能長期農耕上,整個社區所做的,並不是幫他們購買農園;這會使自己變得像金融信貸機構。社區的做為,反而是透過「社區土地信託」等機構的募款;以「社區土地信託」的名份,買下農園/農地後,再與麗莎及亞利簽約。讓他們或往後一、二代,能長期(約期99年,可續約)在農園生活、工作;只要他們願意做下去。
我們在此,先來瞭解一下「土牛農園」的歷史背景及環境吧!
「土牛農園」總面積不到七公頃。它是塊界於紐約州哈德遜河和與麻州哈薩托尼克河等兩河之間狹長、曾稱做:「土牛」的土地。既然河水會帶來淤泥,整個農地是肥沃的;適合種植蔬菜及果樹。
整塊地除了菜園、果園,另還有一些設備:一棟供人居住的房舍,一間大倉庫,以及幾座零星的工寮。至於農園外邊的世界,倒也沒什麼房屋、村落;而是一塊約33公頃、受保護的濕地。他是卡拿河(Karner Brook)生態保育系統的一環。河水的水質,以及河邊的濕地,都受到當地百姓與公部門合力維護。在五年間,倒也維護住500公頃的濕地。這一帶的山川河流,應該還算是「乾淨的」。
至於「土牛農園」本身,最初倒也非由麗莎與亞利經營出來。他們還沒這麼「老」!其實農園本身也沒有多老,但名氣不小:全美實施「社區協力農業」(CAS)的先驅。
在20世紀初,原本農園一帶的50公頃荒野,給開發成養乳牛及乳品加工廠。這得到1983年羅賓(Robyn Van En)買了部分農地,並轉為有機蘋果園。1985年她也與鄰近的農民及由歐洲遷居來美不久的詹恩(Jan Vander Tuin),開始發展「社區協力農業」;直至1997年,近47歲的羅賓因氣喘病逝世。這其間,羅賓等人也曾四處推動「社區協力農業」,呼籲要維護在地的小農、小農園,強化農村經濟。他們一行人,也設立了「北美社區協力農業協會」(CSANA)。
羅賓遺留下來的「土牛農園」,要怎麼處理?產權,當然是留給18歲的獨子大衛。但要繼續經營這已是農業標竿的「土牛農園」,則非大衛之所願、所能。
在眾多親友、股東及社區、鄰里人仕關心下,剛由附近另一「社區協力農業」農園出師的麗莎與亞利,把農園承租下來。只是,才經營了兩季,大衛就想賣地了。
社區動起來
離「土牛農園」不到二公里的「舒馬赫協會」,長期來即基於舒馬赫的「小即是美」(Small is Beautiful)哲學,致力把人、土地及社區結合起來,發展在地的經濟。
羅賓生前,也時常到協會辦公室,與史旺(Robert Swann)主任討論農業、農村經濟的議題;她也特別關心地權問題:「地價這麼貴,想務農的年輕人怎麼入農?」
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舒馬赫協會」倒是未雨綢繆;於1990年由薇特(Susan Witt)及羅西(Jay Rossier)共同出了份報告:「為東北地區土地設想的新租約」。報告中討論到土地信託團體與保育機構,應攜手合作,研擬出新的方法;讓農民不必受土地、農舍的經費所「拖累」,而可用合理、負擔的起的方式,持續務農。這其中一方式,是土地長期租約。農民在無須費心於農地的變動、有無後,可更專心、長期來經營確定的農地,增強地力,充實長期設備,維護農耕的永續。
在「舒馬赫協會」圖書館後方,那也擁有荒野濕地、長期從事生態保育的「自然保育協會」(The Nature Consevancy),其主任:法蘭克(Frank Lowen Stein)與「舒馬赫協會」有密切的合作關係。在大衛找上門,詢問「協會」購買「土牛農園」的可能性時,「保育協會」當時致力的重點,是保護卡納河流域的生態:當地鈣質豐富的濕地,孕育了數十種稀有品種的生物。但原來眾多的濕地,因人為的開發而快速減少;如能把相鄰三鄉鎮的濕地共同保育,則可形成全美注目的保育區塊,而較易達到保護自然遺產的目標。而濕地保育的重要環節,則是在附近農地上,應有適當的農耕與管理。
於是在「舒馬赫協會」穿針引線下,四方面的相關力量給調動起來,形成新的伙伴關係。「舒馬赫協會」、「自然保育協會」、「社區土地信託」,以及農友:麗莎與亞利。
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
首先要做的,是對「土牛農園」的估價。經當地專家的鑑定:土地10萬美元,地上建物:5萬5千美元;共計15萬5千美元(約新台幣500萬元)。
把土地與地上建物分開處理,也是依循「社區土地信託」既有的做法。「土地信託」擁有兩筆土地及23份租約。其中一筆,則包括:舒馬赫圖書館,四棟民宅以及一座蘋果園。在法律文件上,把農地的價格,與建物及土地添加物(如:圍籬、土壤改良等)的價格做區別,也是因認定: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資源,應該脫離市場價格的起伏;而且,是由社區土地信託來看管。至於地上建物、作物及添加物,主要也是因它們的價值,是由人們在土地上勞動所創造。因此是由承租人擁有,而且可在市場中交易。
「保育協會」在與「舒馬赫協會」合擬創新的法律文件,取得「土牛農園」限制發展的地權。在確定農園未來的建物與農務,不會對濕地造成有害影響下,決定購買農園中的保育限制區域。
而麗莎與亞利,在反覆察看園中的房舍、倉庫、工寮,以及仔細評估農園未來可能的盈虧後,也願出5萬5千美元購買地上建物。他們另外也決定:再花2萬美元,重新整修房舍。至於經費?則是靠親友周轉,以及當地銀行的抵押貸款。
那「剩下的」購買土地的5萬美元,則由「社區土地信託」負責向社區人仕籌募。往後幾個月,募款活動,也緊鑼密鼓的把整個社區捲動起來。募款的信念,也十分明確:
一、歷史的:「社區協力農業」運動的重要性,尤其是羅賓的事跡;二、生態的:農園鄰近的濕地的保育;
三、社區的:讓「土牛農園」可繼續經營,保障整個社區的福祉;
以及四、經濟的:讓農園持續做為小型的在地產業。
簽租約
終於,1999年6月,「社區土地信託」承購整個「土牛農園」。它再分別把地上建物及保育限制區域, 分別賣給麗莎/亞利,以及「自然保育協會」。至於麗莎與亞利在農園的生活與工作,「社區土地信託」也與他們簽訂早先由「舒馬赫協會」擬定的合約。一些基本約定如下:
1. 約期99年,可續約。
2. 保證租地人對房舍、倉庫及農園的設施等所有權,讓農民的努力應有公正的回報。
3. 住屋只能由租地人自己使用;不得出租或改為度假屋。
4. 農地每年商業作物的生產,得高於全家人自足的水平;但農民可依當地市場的需求,自行決定作物。
5. 得採用有機農法,依當地的「東北有機農民協會」所設的標準而行;但未必得申請認證……。
因此,在整個社區人仕、社團:「社區土地信託」、「自然保育協會」、「舒馬赫協會」協力支持下,麗莎與亞利不用再負擔土地的「債務」,他們可回頭專心來經營農園:加強地力,耕種、照顧、收成、行銷,以及改善一些軟、硬體設備、整道修路等等。
意外的問題與解決
合約,當然是「硬」的:白紙黑字。而農園經營,卻有許多預料外的狀況。這時,就得靠雙方誠懇的溝通與適時的調整。
譬如:農園的經營,不應危急到鄰近保育的濕地。那增加地上建物,可行嗎?溝通結果:除非必要,盡量避免增加對土地的使用。
譬如:農園可飼養禽畜?禽畜多了,會影響濕地生態;但它們又是堆肥的一項來源。結果是:限定種類、數量,而且是在欄圈中飼養。
另方面,則是「地方風貌」的問題。當地既然是個休閒勝地,農園中殘破的房舍、倉庫,與整體風格不搭調。但兩位農友目前連整修掉落的天花板、室內管線、牆壁、前廊等都已忙不過來;也沒多餘的經費,來美化外觀。結果是:「土地信託」另外募款,協助粉刷房舍外牆。
這類的事,總是會不時冒出。但問題,總也會在社區居民的善意與行動中,一併解決。
總的成就
當地的土地信託及長期租約的作法,至少成就了幾件事跡:
一、保住北美洲第一個「社區協力農業」農園。這是地方歷
史的成就。
二、協助「土牛農園」繼續經營。這是個在地經濟的成就。
三、當地人仕、社團鼓勵想務農的年輕人,不用擔心土地的
有無或轉換,可長期在農園生活、工作。這是整個社區
的成就。
四、透過農務,也保育到附近整片的濕地。這是生態上的成
就。
五、這種土地信託、長期租約的方式,也開創出:社區居民
集體支持在地小型有機農耕的榜樣。這也可是推廣上的
成就。
「土牛農園」,目前生產60多種蔬果、草藥及切花。另外還有雞/雞蛋與飼養一、二條小閹牛。至於行銷,主要是靠「社區協力農業」的股東。有多餘的,則每週六帶到農民市集現賣,或供應鄰近的餐廳、商店。
在台灣日益休耕、廢耕、轉作或轉用的農地上,以我們的知識、技藝、經驗與智慧,是否能開創出一條條能對農村在地經濟與文化、對區域生態、對農民/農業的永續,對城鄉共生等皆有所助益的道路?!
我們或許仍在摸索。但許多地方,一棵棵的青芽兒,不都在冒了出來。
( 青芽兒 #14, 2005 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