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8,2008
傳聲筒
文:江一豪
即使我已認定自己不太可能再靠記者這門行當討生活,但在至今有限的工作經驗裡,還是有大半時間是由文字(以及少數的影像)拼湊起來的。每次看到某些資深記者所寫出的好報導,除了為這樣的精采表現所折服,更感佩他們能夠長期棲身在媒體這樣的位置。新聞記者這分工作必然得面對的,可歸於「工作環境」這四個字而來的諸多限制,是我難以容身在這個職位的原因之一。
經驗裡,媒體的主流、非主流是這麼被劃開的:如果不是我過去待上2年8個月的雜誌社、苦勞網是那麼地不專業(註1)以及非主流,我想彼此的關係大概也會如同跟蘋果日報一般,僅短短地維持了2個月的僱傭關係。
在主流媒體工作,有時候連自己要說什麼的話的權利都沒有。
除了「工作環境」的限制,對文字與影像的自我要求,則是另一個更隱微,卻也更細密糾纏著我,以致很難繼續在媒體工作的原因。作為一個記者,我多少是把每一篇文字、影像當成創作來看待的。以「創作」名之並非與品質優劣必然相關,而是它們至少都得足以如同出自我口一般,有憑有據、如假包換。畢竟一旦白紙黑字油印出來,它就天涯海角如影隨行至死不休。即使受限於才慧,看過的、在意的人並不那樣多。
但人得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所以我很慶幸自己是在沒有受過任何專業訓練的情況下就成為新聞記者,否則不會那麼快琢磨出這個道理:既然真實並不可求(註2),那麼就安安分分地當個傳聲筒吧。
於是問題很單純,你只需思量要當誰的傳聲筒?
「勤翔紡織公司」,打開我的眼睛,並指引了探望的方向。對於社會運作的認識,我的啟蒙算是很遲的。大概是在退伍前的幾個月,偶然參加了一場由民進黨主辦的座談會。現在回想起來,當晚出現在鄭村棋與簡錫堦這兩位前輩的對話,大概只是相當深入淺出的關於左右之間的論辯,但在當時卻勾起我極大的迴想,並在座談結束後尾隨簡錫堦走過幾條街口,走上前去鼓起勇氣向當時仍是陌生人的他討幾本「應該讀」的書單。
大概過不了多久,帶著焦慮、期待準備退伍的我,遇到了那部真正啟蒙我的紀錄片:《往日只能回味》。在羅興階的鏡頭裡,一個被警察抬走的關廠抗爭工人,因為恐懼而脫口叫出妻子的名字,並喊著:「救我」。
雖然畫面裡傳來的聲音並不很大,但足以清晰到說明那些不公義。
我想在遇見這部紀錄片之前,並不至天真無邪到對所謂的不公義一無所知,畢竟自己也曾在大學畢業時莫名其妙地寫下「做什麼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為誰/那個階層做事/發聲。」這種文字。
然而《往事只能回味》對我的重要性在於,它以鏗鏘有力的聲音告訴我,「應該為工人做點事。」即使那時我還不知道,自己有機會成為一個記者,擁有當具傳聲筒的資格。
那麼,如何當個好的傳聲筒?
作為一個記者,我還有個很不專業的習慣:「給受訪者審稿。」尤其是那些我亟欲為他們發聲的那些受訪者。對於各種的我所認識不多的常被泛稱為弱勢的對象,我總是小心翼翼地盡可能一再確認「我這樣寫、這樣說,對嗎?」如果條件許可,我還會讓他們改稿。我一直相信自己知道的太少,在有限的採訪時間、有限的書寫空間裡,絕對沒辦法將他們的故事道盡。於是我透過各種方式,想辦法把他們當成我的「共謀者」,一起完成每一次的創作,讓我把傳聲筒的角色扮演地更稱職。
換個角度想,我更樂見的是那些理當被看見的被壓迫的人們,能夠擁有說話的工具,更大聲地道出自己的處境。因為沒有一則故事可以被完整地被說完,包括自己在內,但只有自己才是最有資格說故事的人。只是如果「被言說」這件事必然會存在,而我又剛好多讀了一些書(不巧又是中文系的)、擁有比他們多一些對文字影像的掌握度,以及擁有一個比較有機會說話的工作(就是「記者」),那麼我所不可迴避的責任便是盡可能地同他們更靠近一點,學習當一個稱職的傳聲筒。
之所以「發明」共謀者一詞,很大一部分緣於我對自己的能力有限的自知,以及對新聞產製過程中,將受訪者以一個活生生的人去看待這件事的質疑。至今我仍然覺得,很多時候,受訪者只是為了新聞版面而存在,為了新聞記者保有他的工作而存在。這點在蘋果日報的工作經驗中最為明顯:在每週三篇,以挖掘真人真事、風格各異為目標的採訪工作中,最困擾著我的是不知如何向受訪者開口要求,請他們道出那不一定願意啟齒的故事。我無法以「幫你們說話」作為光明正大的採訪要求,畢竟在文章完成後,獲益最大的極可能是我,而非他們。
所以「共謀」的所想強調、達至的,是一種分工的可能:由我來記錄下他們所給予我的故事,並進而謀圖彼此共同探望的目標。
至今讓我覺得,最能把創作的好處回向受訪者的一次經驗,應該還是「東菱電子關廠紀念冊」的拍攝工作。透過近半年的相處與拍攝工作,我多少累積了一些供外界認識東菱電子關廠員工的素材,也相信它們確實在法院點交抗爭當天幫上了一點忙:當天電視新聞畫面所呈現關廠工人的委屈身影,正是我跟東菱電子員工所共謀的鏡頭。
即使我跟東菱電子關廠員工都有「爭取權益」的共識,但整個拍攝過程也並非一拍即合。在拍攝過程中究竟遇到了什麼困難,我的記憶已不復清晰,但他們對我的陌生、對鏡頭的恐懼、對整個拍攝計畫的疑慮,以及長期以來對各種外力介入某種程度的不再期待,多少都是可以想像得到的阻礙。但同樣的,最後也在諸多因素下,整個拍攝計畫還是完成了。某種程度改變了他們對這些照片的理解,至少有人開始用另一種眼光來看這些照片(有人開始喜歡這些照片,即使當初覺得在破敗的廠房裡頭拍照實在只會觸景傷情;也有一個當初拒絕拍照的會員,回頭埋怨我當初怎麼不拍他),更重要的是,拍攝過程改變了我:原來文字與影像創作可以給受訪者那麼直接的回饋,而不僅僅為採訪者所獨享;而且原來在某個時點,小小的傳聲筒,也有機會變成揚聲器。
從此,「共謀者」的想法才愈漸成熟。文字與影像作為傳聲筒的功能,至此也終被確定。創作,可以是任由創作者在他的思維裡,被恣意的想像完成。但創作若必須得與創作者之外的對象才能進行、完成,那麼創作就不該停留在創作者的自我滿足裡。
因此創作之於我,與其被視為情緒抒發的通道,不若說是一種工具,一種可以為某個階層發聲的工具。那可以是音樂、可以是文字、可以是報導、可以是紀錄片。但最重要的還是:
我們願意拿著手上所擁有的工具,盡其所能地靠在受訪者的身邊,讓他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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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這裡所指的專業,並非對新聞報導撰寫品質的要求,而是指在報導的產製過程中,媒體給予記者的種種涉入,甚至主導。
由於那是一間名不見經傳的小雜誌社,再加上人員有限,社方並沒有太大的條件與空間能退記者的稿件(否則就沒東西可登了);苦勞網除了有類似的情況,但由於它跟記者的關係並非全然建立在新聞工作上,再加上工作人員之間對議題的認識有較多的機會互動,以及交換意見,所以不會像在蘋果日報「名人異語」那般,基於版面已有其設定的風格及取向,導致新聞工作者必須在大多數的時間裡投其所好,換取少部分的空間自由發揮。
註2:真實,指的是新聞理論裡耳熟能詳的「公正客觀」。新聞撰寫過程,從議題設定、採訪對象的擇取到落筆,無一不是都在極其主觀的限制下完成。而這個主觀往往又不僅只來自於記者身上,主管、社方的立場也會掺雜其中。再加上工作時間的限制,每一篇報導真實的廣度與深度,對我來說是很困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