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30日

非典型紀行─北海道2008(28)Ramsar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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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33個濕地名列Ramsar濕地公約名錄,其中有12個濕地位於北海道。算起來,北海道的重要濕地密度之大,也稱得上舉世罕見。

北海道的12個Ramsar濕地為:釧路湿原、クッチャロ湖、ウトナイ湖、霧多布湿原、厚岸湖・別寒辺牛湿原、宮島沼、雨竜沼湿原、サロベツ原野、濤沸湖、阿寒湖、野付半島・野付湾、風蓮湖・春国岱。這次的北海道旅行,划艇和觀鳥兩大軸心的交集就是濕原,所以前面12個濕原中,我們一共拜訪了11個,只有宮島沼不在旅行路線上而無緣。

當然,因為季節的關係,這次在各濕地的觀鳥成績普遍不佳。北海道有好幾個濕地雖然都是賞鳥聖地,但是當地主要是冬季候鳥,也就是雁鴨科,尤其是大天鵝(Cygnus cygnus)越冬棲息聞名,夏季雖然也有一些鳥類繁殖,但是畢竟與其他地區的差異不大,反而因為環境廣闊而較難找到鳥。

話說回來,賞鳥對我們而言,看到鳥並非唯一目的,甚至進一步說,還不是最主要的目的。主要的目的其實應該是透過野外活動前後的知識累積,而在野外活動當中獲得印證並且推敲,從而將自己融入一個可以和自然對話的情境與能力中,進一步理解自然,並且得到知識上、感官上和精神上的滿足與解放。

準此,來到這幾個重要的濕原,不見得只有爆滿的天鵝可以讓我們有所收獲,濕原本身其實已經就是重點。

當然,看不到水鳥的濕原會比較不好玩,因為大部分時候,旅行就是在玩。不過好險,人家北海道對濕原的保育不會搞到什麼活動都不可以,所以還是有些好玩的活動,譬如說獨木舟活動可以進行。

可能是我的誤會,我總覺得台灣的保育團體比較龜毛。大學時候,我們就參加了不少環境保育的活動,剛到德國還在念德語的第一年,我就常往本城的GREENPEACE跑,加入成為會員。歐洲人搞起環境運動非常暴躁,絕對不是台灣團體這麼溫和;但是,台灣環保團體常見的法西斯心態,在那邊也絕對不會發生。

我記得幾年前為了要提高高屏區飲用水的質與量,經濟部水資源局(後改編為目前的經濟部水利署)曾經提出美濃水庫的計畫案,引起美濃地區和許多環保團體的抗議。後來雖然中國國民黨依恃立法院的優勢而強付表決,但是最終在後來的民進黨政府手上停擺。民進黨打消此案的同時提出一個替代案,那就是「吉洋大湖」。這個計畫預計將開挖台灣糖業公司所管有的土地700公頃,形成三個淺水湖泊,用以蓄積地面水,並加強地下水補注。除了一般水庫蓄水、防洪的功能外,水資源局還表示,這個水庫群還兼具遊憩的功能。水資源局的局長來我們辦公室報告的時候還表示,民眾可以在旁邊的草地上遊玩,甚至在水面上玩風浪板。我跟局長說,何止風浪板,獨木舟是一定要的,而且,還要開放設置帆船碼頭,如果水域夠美,即使不夠大也足夠吸引帆船同好。

結果誰知道水資源局把這個計畫才講出來,馬上排山倒海的反對聲浪襲來。中國國民黨反對不說,一些環保團體更是罵個不停。高雄市教師會不僅反對吉洋大湖的挖設,甚至點名這些水面如果挖設了,也絕對不容許作遊憩使用,因為水資源無比珍貴,一旦容許遊憩使用,一來會污染水質!

其實,這種水質至上的觀念在台灣也不是民間團體首倡,我們的政府一向也是這麼想的。台北縣境內的翡翠水庫從建好之後就嚴禁各種水域活動,連同下游的新店溪水域,包括青潭壩和直潭壩水域後來也都禁止民眾從事任何水域活動,其原因就是會「污染」。不僅我們的政府這麼法西斯,把人民的需要看做洪水猛獸,我們落伍的媒體也一直是幫凶宣傳筒,把那些在水域活動的民眾當成罪犯報導,形容那些人造成「社會成本」。

然而事實上呢?以環保運動最老牌的德國為例,這個GREENPEACE的祖國裡,沒聽過哪個水庫禁止人民從事水域活動的。這次來到北海道,朱鞠內湖也是個攔截水庫,管理當局也如同德國很多水庫一樣,只有規定靠近大壩的一小部分水域,基於安全的理由而禁止進入,並且以浮球明顯標示其界限,其他水域都可以行駛船舶或從事漁撈。我們的環保團體常以德國和日本的政策和觀念做為宣傳樣板,可是很奇怪,人家也不會把水庫搞得好像祖靈禁地一樣,用「無價」來規範水資源的不可褻瀆侵犯。

同樣地,這次光臨了11個北海道的Ramsar濕原,除了觀察各濕地的野鳥活動外,讓我最感到有趣的是,幾個因為生態豐富而聚集大量野鳥越冬或夏季繁殖的水域,譬如說風蓮湖、クッチャロ湖、濤沸湖,湖面上的漁撈活動甚至還非常活躍,更不要說這些水面都不會禁止我們划獨木舟。

開什麼玩笑,Ramsar濕地ㄟ,如果台灣有個類似風蓮湖的重要濕地,我們的官員、媒體和保育團體會容許北海道類似的生產性和遊憩性活動嗎?別鬧了!從過去幾年一些生態保育指定和當地農漁民的衝突可以觀察到這些人為衝突的荒謬性。

老實講,說划獨木舟會污染水域的人,不能說具備基本常識。沒有基本常識而搞環境運動或者當官,對國家發展是很不幸的。

人家北海道的官員和保育團體當然不是笨蛋,不知道Ramsar濕原應該怎麼維護。人類根據需要而對水域進行相當的利用,在可以觀察和控制的範圍內進行,把永續利用和平衡的觀念落實在實際的操作中,恐怕才是我們應該學習的。而這種操作和檢討反餽的運作機制,也是我們應該向先進國家學習的。

至於什麼是「社會成本」人家先進國家也不會無知到不瞭解。從事水域活動的目的是要獲得相當的福祉與價值,如果會造成他人的成本,那麼最好的方法就是收取費用,彌平成本。簡單講,一個有效率的經濟體必須建築在財產權的明確上。也就是說,如果那些官員、媒體、教師會認為划獨木舟會污染水域,比方說,每年10,000人次在翡翠水庫划艇,會提高原水濁度,造成自來水廠的淨水成本上升1,000,000元,那麼每人次進入翡翠水庫就可以收取100元的費用。

至於說100元費用對吾等獨木舟愛好者而言是否值得,那就看個人的偏好程度。以我個人而言,我願意繳付100元,因為在當地水域的活動對我的價值而言,高過100元。只不過,我根本不覺得我在翡翠水庫的活動會造成相當於新台幣100元的污染。而且我相信我在台北市區騎機車一天下來,做出的污染保證大於我在翡翠水庫划艇半天要多,但是我騎車所繳的空污費微乎其微。我要說的是,這個國家的很多人腦袋不分輕重本末,街上各類引擎燃燒化石燃料排放污物都沒事,反而嚴格禁止毫無排放的獨木舟在水域划行,怪哉!

老話一句:先進國家之所以先進,是因為有先進的觀念,並且,觀念和實際作為之間沒有太多教條和迷信作怪。我們還有一個教條用了很多年,那就是「國情特殊」,從前中國國民黨把這個教條翻來覆去耍了我們很多年,以拒絕社會發展,如今這四個字比較少用,卻換湯不換藥仍然深藏人心,深受媒體、官員愛用,持續拒絕這個國家成長。


Posted by cafeeulen at 樂多Roodo! │02:42 │回應(1)引用(0)非典型紀行─北海道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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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是因為國民的公德心不夠吧!有時要怪就真得怪國情吧!
像南韓,香港,髒亂是見怪不怪,台灣這些年還在學習
滿口檳榔,亂丟菸蒂的人是有的,一開放,
我保證是烤肉架亂丟,菸蒂,檳榔,清心保麗龍杯,垃圾袋,甚至是手機,電池,你想得到的都會有啦
這樣不用五年,北台灣人的死光囉
只能認命,看看未來公民教育能否有效深植人心啦
Posted by 忍者 at 2008年12月26日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