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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30日

Meg的貓頭鷹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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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二十日和媽媽第一次來到店裡的Meg小朋友,今天帶了個很可愛的作品來給我們欣賞。

第一次來木菟後,幾乎每次媽媽要來金瓜石,可愛的Meg就吵著一起來接哥哥回家,順便來店裡找我們玩。Meg有絕佳的繪畫天賦,上週來店裡,還當場畫了一張貓頭鷹圖送我,可惜家裡的掃描器毛病不斷,至今還無法把圖掃瞄上來,分享部落館的眾客。

今天Meg帶來的這個作品,是以保力龍作胚,然後黏上紙黏土,上面在緊黏一層餐巾紙,然後在外層塗裝可愛的彩色。

害羞的Meg同意我幫她和貓頭鷹作品拍照,而且笑得很可愛。

Posted by cafeeulen at 23:28回應(2)引用(0)木菟藝廊

人工天使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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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陽中,兩位客人背著奇妙的黑箱子走進店裡,點了兩份餐,坐在室內上層的位子。

雖然沒有像貓一樣的好奇心,我仍然對兩個黑箱子無比好奇。藉著為她們加水時候,忍不住打聽一下,答案竟然是:裡面是娃娃!

娃娃竟然裝在這麼高級的箱子裡,一定是很特殊的娃娃。客人用完餐後,我馬上黏上去要求打開箱子來瞧瞧。兩位友善的客人慢慢地打開箱子,拿出許多配件,然後慢慢小心地搭配起來。

兩個黑箱子共有四個美麗的人工天使

原來這種細緻的娃娃是最近幾年開始在日、韓形成風氣的。當然,任何細緻的嗜好都極可能相當破費,看來「人工天使」也不例外。不知道什麼理由,我覺得自己還蠻欣賞這種嗜好的。

兩位客人總共有十幾個娃娃,經常帶著他們一起出去玩,幫娃娃們拍照。部落館的諸客可以點開上面他們的網站,裡面有一些精美的照片和連結。

Posted by cafeeulen at 21:49回應(2)引用(0)主客之間

2006年06月29日

右滿舵船誌─在粉鳥林累得像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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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照片中根本無法觀察到此處的風速和浪高。

今天中午,劉孟奇副教授第一次穿過雪山隧道,帶著我們的充氣海洋舟SEAKER,到宜蘭海岸找尋適當的下水點。原本屬意的南澳「神秘海灘」因為浪太大,而且距離海岸太遠,龐大的SEAKER拖過去不方便而作罷。雖然海灘上有一對環頸行鳥繁殖,感覺很棒。(至於那片海灘為什麼叫「神秘海灘」我就不追究了。這名字聽起來還真俗氣!)

我們後來還是找到東澳的海灘下水,遠望就是粉鳥林漁港。下水的時候我認為風勢有點不友善,嘴裡不停嘀咕。勇敢的劉副教授顯然不耐我嘀咕,講了一句:我們要習慣啊,東海岸這樣是正常的吧!

聽完這句話,我也就不多話了。既然來東岸,那麼就要接受這樣的風,老師說。

我猜劉老師後來一定很後悔。因為我們從粉鳥林大橋外的沙灘逆風划向漁港外的石灘,竟然花了將近一個小時。這一個小時當中,不但沒有停槳,還被不同方向的來風,尤其是從右舷吹過來的落山強風,幾度幾乎吹翻。而且,明明氣象局預報浪高一米以內,但是海面上處處起白花,浪高將近兩米。

照片中的劉孟奇累得像一隻猴子,旁邊就是我們的新海洋舟。本來我們今天只是想感覺一下它的性能,但是上岸後什麼都不記得。在那樣的風浪中,只知道忙著不停操槳,控制位置和方向,什麼都無法細心分辨。

Posted by cafeeulen at 20:56回應(4)引用(1)右滿舵船誌

2006年06月27日

右滿舵船誌─新艇Color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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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恐怖的大艇把原本寬敞的客廳塞滿。

由於同好林先生去年特別指定,今年特地從捷克加訂這條六人座的充氣艇。原則上這條艇算是Raft,而非到目前為止我們所進口的各類Kayak。要不是接受預定,恐怕不會想進口這麼大條的船,原因很簡單,因為根據過去的經驗,想要出去划艇,運氣好能夠找到一個同伴已經不容易,而Colorado是條六人艇,該怎樣呼朋引伴才能坐滿這麼一條大艇?

當然,林先生也不免為此犯愁,所以特藉右滿舵的版面,昭告天下同好,如果有興趣的話,不妨和我們聯絡,找個時間大家一起來試試這尾酷斯拉。

Posted by cafeeulen at 23:02回應(2)引用(0)右滿舵船誌

2006年06月23日

右滿舵船誌─粉鳥的粉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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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第一次騎車過蘇花公路途中,離開迷人的東澳小鎮開始爬坡,就在公路即將穿越隧道進入山區以前,在高崖上停車下來,幾乎垂直往下看,在烏石鼻北岸的灣內,有一個小小的漁村,鑲在藍海和岸邊的綠林之間。它的面目和名字都令人難忘,這裡是「粉鳥林」。

二十年來其實很多次有機會從高崖上下到這個可愛的漁村,卻總是在公路上呼嘯而過,只留下幾張不同時期的泛黃照片。比較值得慶幸的是,粉鳥林因為局限在斷崖之下,可以建築的地面有限,所以多年來沒有太大的改變。也就是說,沒有太多令人錯愕、惋惜的「發展」和「建設」。唯一有的,大概就是全台海岸不斷快速增生的消波塊。

其實一直很想找機會到東部海岸划艇,然而主觀、客觀都有困難。客觀上,東部很遠,一趟車翻山越嶺來到粉鳥林海岸,過去至少要四個小時,非常不適合一日往返的划艇活動。主觀上,其實北部和東北部海岸也有很多迷人的水域,不必車過福隆,通常我早就忍不住下海了。

北宜高速公路的通車至少改變了客觀的因素。雖然平日的雪山隧道內還是車多壅塞,但是從離開台北的家到蘇澳,也只需要一個小時二十分。帶著保留了二十年的殘存記憶,終於今天走下這片海岸。

因為交通的方便,我們很晚才出門,來到粉鳥林已經過午,盛暑間的太平洋只有不到一米的小波,非常適合輕艇活動。雖然漁港內有個很適合下水的斜坡碼頭,但是我不希望旁邊的海巡隊衝出來囉唆,所以我們選在漁港前的大石灘下水。因為我不想花很多時間跟水警解釋半天,輕艇在港區內上下並不違法。

這類胡鬧的經驗我當然很多:在漁港下艇,遭到海巡隊員驅趕,但是問他們何以不能在港內下艇,卻從來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其實他們說不出個所以然也對,因為根本沒有法律禁止我們利用漁港進出。唯一可以限制我們進出的,只有「漁港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

其實,漁港法第三條有定義,「漁港:指主要供漁船使用之港。」也就是說,漁港並非漁船專用之港。做為一個公營造物,漁港提供其他適當的使用並非不可。也就是說,在不妨礙漁船航行的前提下,一般人民對於港區的利用,不應在禁止之列。主管機關或管理單位為管理的必要,可以訂定相關的辦法,但是不能在缺乏法律授權的情形下,禁止其他的使用。而此法律授權,當然就是前述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的規定。

進一步講,台灣的漁港本來就是一堆笑話。我國漁港都是由政府花錢興建,政府負責管理或交由各地漁會管理。而本國漁船利用漁港設施不必繳交任何費用。可以這麼說,本來一段公共的海岸,一旦設置一座漁港,等於是全體納稅人送給漁會和漁民的豐富禮物。所以,一些官員民代為了選票就競相蓋漁港。反正不是花自己家的錢,不是送自己家的土地,何樂不為!這使得我國總計約1,600公里長的海岸線上,竟有大小漁港239座,密度驚人。

以澎湖縣為例,密密麻麻擠了71座漁港,當中一半以上是宋楚瑜省長送的厚禮。然而,除了馬公漁港港籍動力漁船有612條之外,其他70座漁港總計僅有1,133條動力漁船設籍,平均每港才16條!去過澎湖的人都有類似的經驗,就是不斷經過一些空蕩的漁港。而大部分這些漁港,才十幾年前其實還是天然的海岸,但是眼前已經變成難以回復的龐大人造物,原有的海岸或海底生態受到浩劫性的破壞。而且,很不幸地,這樣的破壞花了我們很多的錢!花我們這些錢的官員只是為了買票當選,而矛盾的是,那些被買票的選民,因為新建的漁港,所獲致的利益其實非常有限,經常只是本來十分鐘的交通時間,變成六分鐘而已。

這個星球上,還有比台灣人更會糟蹋海岸的嗎?

更恐怖的是,這些海岸一旦蓋了漁港,似乎就被漁會收為私有財產,連海巡隊也無視法律,不顧一切排除其他國民利用漁港設備,荒唐無比!

回到剛才我們從粉鳥林漁港外的石灘下水,是因為不想遭到海巡隊的騷擾,雖然我們絕不可能「妨礙船舶航行」,因為港內外的漁船很少,也幾乎沒有進出航行。但是真正恐怖的來了:我們才下水三分鐘,剛剛離開岸邊不到一百米,四個海巡隊員從隊部走出來,對我們大聲吹哨、招手,要我們上岸。

於是我慢慢划向這四個年輕人。

「請問有什麼事情嗎?」靠岸時,我問。

「這邊不能划船喔!」其中一個隊員回答。

「請問根據什麼法律不能在這邊划艇?」

「什麼法律?我不知道!但是你沒有公文來就是不行。之前有人要來玩水上摩托車,也是一樣叫他們起來啊。」

「你說要公文,那請問,我的公文是根據哪個法律來申請,你們根據哪個法律的授權來決定?」

「你等一下,我問我們主管。」這個隊員隨即拿起手機打電話,然後告訴我,要我等一下,他們主管馬上過來跟我講。

於是我開始等,一等就是十分鐘。逐漸不耐煩的我問那位隊員;「你們主管在哪裡?」

「就在隊部裡。」他指著旁邊的海巡隊建築。

既然要等,我順便調侃這四個隊員:「你們是執法人員,怎麼連根據什麼法律都不知道,竟然會跑出來限制人民的行為!」

又等了十分鐘後,我決定上岸親自拜訪,因為主管的「馬上」未免太久了。走進隊部,門口服務台的一個笑臉告訴我,他是這裡的副主管。我發現他正在網路上查法規,所以我就直接問他,到底查到哪條法律禁止我在這裡划艇。

真是太爆笑了!這些海巡署的官員,看到人民在海岸駕艇休閒,連忙派了四名隊員制止。可能過去都屢試不爽,被他們吆喝起來的人民都乖乖離開,其實他們自己根本也不知道法律有沒有相當的規範。這回竟然碰到我這刁民,開口就問法律依據,當場答不出來,只好主管在隊部裡猛上網,看看能不能找些法條來搪塞。

沒想到我上岸登門拜訪的副主管,被我追問哪條法律禁止划艇,竟然回答:「有啊!不然你自己過來看看。」他手指著電腦螢幕。於是我走到服務台後面,原來他已經終於查到「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裡面有一些獨木舟活動的應注意事項。我也不想讓他沒面子,只是很直接地說:「這個法規我很清楚,裡面絕對沒有授權你們禁止我在這邊活動。」

這時,樓上走下另外一位長官,自我介紹是這裡的主管。笑嘻嘻跟我說:「沒錯,是沒有法律禁止你們玩獨木舟,但是我們宜蘭縣政府也還沒有開放這裡讓你們玩。」

天啊!這是什麼時代,一名年輕的主管官員告訴我,我的行為被他限制,是因為政府沒有「開放」!

「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依法行政』?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當然許可。你們是執法人員,必須在法律的授權下,才能限制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我們當然都是『依法行政』啦,但這是個灰色地帶,雖然法律沒有禁止,但是也沒有開放啊。」

「你們是執法人員ㄟ!你在跟我講什麼『灰色地帶』?你知不知道解嚴已經多少年了?人民要做什麼事情還要政府『開放』啊?」

「是沒錯啦,但是我們這麼做也是為了你們的安全啊!」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你們隊員剛才把我叫起來,只是因為心腸好,為了我的安全,而不是因為法律禁止?」

「目前是沒有法律禁止,但是我們有職責維護你們的安全。」

「那是哪個法律賦予你們維護我們安全的職責?而維護安全的手段,就是禁止我們活動嗎?」

「也不是啦,因為我們就是負責這邊的海域,所以當然有職責啊。」

「好啦,你們是執法人員,所以,你們有什麼職責,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的,你們不必,也無權干預。」

「不能這樣講啦,你們來我們負責的海域活動,我們當然要留下一些記錄。」

「什麼記錄?根據哪個法律規定的程序?」

「沒有啦,那我們就拍個照做紀錄就好。」

「好吧,那我先下水了,你們要拍照的話請便。」

說完我就轉身回到水際,把艇往外划。這個折騰把我搞掉半個多小時。幾個豬頭隊員在我離岸五十米左右後,在岸上拿數位相機拍我們。快要繞過港嘴的時候,遠遠還可以看到他們一夥人在岸邊。我猜他們還在納悶,為什麼我可以在這邊划艇。

我們真的是「法治國」嗎?如果連我們的執法人員都搞不清楚什麼是「依法行政」。

我一直對蔣家政權統治台灣的過去非常不滿!該政權一天到晚要我們讚揚他們的「民主憲政」,卻一連搞了幾十年的戒嚴戡亂。搞到這個國家直到今天還沒有一點起碼的「法治」觀念。

經常在划艇的時候被岸上好奇的民眾問一句奴性強烈的話:這裡有開放划獨木舟嗎?我的答案通常是:沒有開放,但是沒有禁止。有時候還會被追問:那到底是可以玩還是不可以?

法律沒有禁止,何來開放?

就像今天那位主管也曾經強調,是因為「我們宜蘭縣到現在還沒有訂出禁止的區域,等於還沒開放。」

言下之意,似乎我們這些划艇的傢伙,只是因為沒有被禁止,所以僥倖逍遙獲取不法利益?

我很納悶,為什麼政府官員往往以「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態度來對待獨木舟活動?就像今天我在粉鳥林海岸划艇,到底我的行為構成了哪些其他人的成本,而使得政府有必要限制我的行為自由?

當官員看到我們划艇就衝出來制止,當民眾看到我在水域活動就問怎麼可以在此划艇,我們是不是該想一想,為什麼似乎大家潛意識裡就把這種活動視為洪水猛獸的違法行為?隨便想也知道,本質上,划獨木舟並沒有罪責。也就是說,不像殺人、搶劫等等行為,獨木舟活動對其他人的法益沒有任何侵害或侵害的可能。我懷疑,只是因為我們還生活在戒嚴的社會心態中,在這裡,和別人有些不同就是問題人物,就該受到矯正。

這就是今天粉鳥的粉鳥林經驗。它讓我更清楚瞭解到,為什麼台灣的守法習慣和觀念如此糟糕,因為連我們的行政官員都沒有起碼的依法行政觀念。而我今天赫然發覺,兩年前海巡署招考新進人員,一大堆青年朋友擠破頭報考,考試項目當中一堆各種法律,當然包括行政法、行政程序法等,而這些人原來根本不可能考及格才對。這些通過考試獲得高分的傢伙們,到底除了會考試之外,為什麼無法累積一點點該有的法學常識?

當然,講起「法學」,一定要再次譴責民進黨「人權律師」主政的台北縣,在前年宣布台北縣全境水域戒嚴,踐踏人權的卑劣行徑。並且也要譴責繼任的周縣長繼續實施該戒嚴令。這種從蔣介石以來一脈相傳的戒嚴歪風,該到什麼時候才不再肆虐台灣?

Posted by cafeeulen at 18:51回應(29)引用(0)右滿舵船誌

2006年06月21日

恐龍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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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一場豔陽中,金瓜石遊客寥寥,咖啡店裡來了個嬌小的客人──一隻年輕的攀蜥,它在店裡的地面上到處走逛,不甚懼人,甚至一度跳到我的身上。它偷偷爬到咖啡機旁的時候,被我拍下這張生動的照片。近距離的拍攝,可以看得出它還保有恐龍祖先的驕傲。

因為它長得實在太可愛了,我還一度打算收它下來當寵物。後來當然還是找了機會把它請出去,以免打烊後把它關在店裡餓肚子。我對爬蟲相當不熟悉,因為像很多人一樣,對它們不免有點偏見。不過看得出來,攀木蜥蜴似乎很喜歡往上爬。小攀蜥在店裡就不斷找機會往上爬。下午五點打烊前,我為門口花圃的植物澆水的時候,發現那隻小攀蜥已經爬到門口小樹的頂上了。

為了搞清楚這隻小攀蜥是哪一種,昨天上網查了很多圖片和說明,看來像是一隻年輕的斯文豪攀蜥。比較令我覺得奇怪的是,攀蜥為什麼屬於「飛蜥科」?

今天早上,傑考溫(Jeff Corwin)在印尼透過動物星球頻道告訴我這個答案。原來台灣的飛蜥科蜥蜴都不會飛,身體兩側沒有翼膜,不像印尼等地的飛蜥科蜥蜴,藉著翼膜可以在森林中快速滑翔,覓食或躲避掠食者。我們的飛蜥科蜥蜴很會爬樹,所以是攀蜥。

同一個節目中,最喜歡爬蟲的傑考溫帶大家看完飛蜥後,說他要前往一個夢幻小島,叫做科多摩島。很多人都知道,這個島上有一種最適合保留「恐龍」這個名字的爬蟲─科多摩龍。這種大蟲的唾液含有對人類致命的細菌。當然,除此之外,我還是必須承認我對爬蟲有偏見,所以我不喜歡科多摩怪龍,所以也從來沒有去那裡旅遊的打算。

看完傑考溫,告別印尼的爬蟲後,來到金瓜石開店。咖啡店門口赫然多了兩隻怪爬蟲

今天來開門,發現樹頂的小攀蜥已經離開,不過店門口卻多了兩條鋼鐵怪龍,金屬燒成的。這顯然是最近黃金博物園區為了今年夏季的「金采節」搞出的把戲──在園區一些廣場擺設若干項金屬材質的裝置藝術。

除了致命的唾液之外,我比較喜歡科多摩龍,和這兩隻金屬怪龍相較。







Posted by cafeeulen at 11:28回應(1)引用(0)金瓜石速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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