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6,2009

《攝影學》1-2 如何開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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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Jean Dieuzaide, Dali dans l'eau, Port-Ligat, 1953.
研究攝影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事,我們幾乎天天接觸到攝影,包括照片的應用等等,現代社會對於攝影的依賴實在是與日俱增。如今攝影已經被承認是一種藝術,但它與現實更有著非常特別而緊密的關係,甚至成為書寫歷史的工具。當代攝影家尚‧杜傑德(Jean Dieuzaide, 1908-2003)就寫道:

攝影並非世界歷史的一件意外,而是其片刻的化身。她選擇了光線來為她發出聲音。(註一)

這段文字多麼美麗,敘說著如此動人的抒情之聲,杜傑德以一個攝影者時時觀察、面對世界的態度,為我們解釋著攝影行為存在於世界中所顯現出來的一種詩意。

攝影技術開始發展之始,人類對於影像的依賴便與時俱增。攝影的快速發展,主要因素除了機械功能的快速演進、感光材料的大幅改善之外,人們對於獵豔搜奇的好奇感,造就了攝影的大成就。一直到約1930年時,攝影已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技術,也因而使攝影自此開始找到自己獨特的藝術語言。現今看來,雖然攝影技術依然強調其技藝及社會功能,但當攝影進入了人們的生活週遭以後,即與人們發生了實際接觸的審美關係,在此種關係下,有關攝影之深層思考與美學議題的相關討論便因而發生。然而這些討論或許有些許模糊的空間,或因攝影高度技術性因子而產生迷思,或因夾雜了太多的社會意識而造成論述的偏頗。伴隨著攝影發展的相關論述中,至今卻未如攝影技術般地高度成熟。因此,要在人文情境下深究「攝影」此一技術性行為,似乎呈現了當下美學研究急欲去開拓的方向。

細究此一議題的困難,其根本緣由在於攝影技術的開展過程中,人們對於影像的主觀改變過程(或可看做是人類視覺發生整體運作過程的歷史進展)。(註二)攝影(或許可以稱為「技術性圖像」)使人類產生了重要的生活改變,除了對於「看」的方式有著重要而前進的變革與更動外,相對於「被看」的姿態,亦同樣產生了一項可與之並列探討的深層論題。人們在對於自我與他者的主體認同過程中,藉由「看」與「被看」的過程,相互之間好似開展了一套新的互動方式。

再從傳統繪畫的發展歷史來「談」攝影。在這個過程中,攝影被看作是一種對現實「再現」(這裡是真實的再現?還是只有模仿?此點容後討論。)的一項客觀產品。面對於繪畫所發展出來的想像美學,攝影被看作為是相當侷促不安的。雖然如此,早期的畫意攝影(pictorial photography),或多或少可以看成是攝影曾受繪畫影響的一道線索。(註三)假設攝影發展的歷程與視覺造形藝術的演變走的是同樣的路,但在與繪畫層面間的相互平行競爭發展中,其對於藝術層面的省思造成了何許的影響?這更是一項值得探索的課題。其中亦牽扯到相當程度的美學議題,如何去深究?如何定義?如何討論?

如果攝影只是一項改變整體藝術發展面向的一道線索,這樣的認知或許是太過狹隘了。攝影除了對於一般大眾的生活面貌有所影響外,更對於信息之間的傳播(即新聞攝影)、社會面貌與文化方面的意涵(紀實攝影),甚至是後現代社會所產生出來的種種生活情境,攝影有著比其他工具更大層面的貼近描述。其所造成的影響,如何解讀?加上是在視覺運行過程中,對於攝影的審美經驗的評析,與研究探討相關等問題的提出。攝影已然根深蒂固地在社會的各種層面之間,進入了每個人的知覺形式中,改變了人們最為重要、也是最為基本的行為──「看」的方式。

隨著照片文本結合著整體社會的文化面相,在社會邁向現代化、後現代性的歷史進程中,攝影作品以直接相關於人群,睥睨著以往的所有視覺造形藝術的領域,成為當代視覺藝術媒材形式的代言人。翻拍、複製的視覺圖像充斥著整個消費市場,已然顯示出當代攝影的精采與特殊。「攝影」對於其本身媒材、形式與功能,儼然兼具著連結跨文化、跨領域、跨意識之間的多方意義,這也使得攝影這門技藝,不只提升到了一種藝術的地步,更表達了一項最為重要的,屬於「思想方式」的改變。

在當代的藝術行為中,攝影行為(photo-behavior)現象該如何描述?如何去分析、解讀。尤其是著眼於攝影本質的行為探討,攝影行為該如何憑藉著攝影者,這個可認為是藝術家的角色地位;來產出照片,視之為創造藝術作品的過程;並經由觀眾,即是指逐漸普羅化的大眾,在觀眾的集體審美、欣賞的過程中,作一番整體的審視。

攝影藝術本來就與一般的藝術行為脫離,進入了一種多層文化意義的網絡領域當中,產生出更多的模糊性與衝擊對話。因此,如何去對攝影本身的審美經驗加以介入與連接,使得攝影美學的探討,在當代藝術的整體現象中,能夠清晰地去定義此一議題,才是研究攝影論述當中值得去發展的方向。

面對著攝影行為這項議題的過於廣泛,攝影行為的精神性難以釐清,以致於歷來的各種研究文獻中,對攝影議題提出相關見解的文獻紀錄論述也顯得稀少,甚至中文研究資料部分的闕如。看到有關於影像理論、攝影文化思考,甚至是攝影理論資料的匱乏,令筆者相當程度地認為,對於「攝影」此項議題的思考,是一件迫切而急需去做的事情。(註四)

因此面臨攝影的理論研究,必須串聯整體攝影行為作為攝影美學研究。思索著「攝影行為」之哲學命題來結合著「攝影美學」中的審美價值,也是這一系列文章想探討的重心、發展及方向。(林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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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阮義忠,《攝影美學七問:與陳傳興/漢寶德/黃春明的對話錄》,台北:攝影家,2000,頁4。

註二:Vilem Flusser, trans. Anthony Mathews, ‘Introductory Note’, Towards a Philosophy of Photography. London:
Reaktion Books, 2000, p7.

註三:參見游本寬,〈「美術攝影」試論〉,《攝影與藝術:攝影學術論文集》,台北:中華攝影教育學會,1997,頁142-143。這裡所談的「畫意攝影」是指攝影家對用相機拍攝而得的攝影底片施行人工的刮、擦、壓、磨等各種辦法,然後在印製成表面肌理效果與油畫作品的筆觸效果不分上下的攝影作品,而這些作品的主題也通常模仿西方繪畫的創作主題,是一種違反攝影本性的創作手法。

註四:郭力晰,〈我們需要攝影理論〉,《攝影的哲學思考》,台北,遠流,1994,頁3-17。


Posted by musicgarcia at 樂多Roodo! │08:55 │回應(0)引用(0)攝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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