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4,2008

所以我要說什麼?

雖然我不太猜得出路人甲是哪一位,不過關於無法遺忘的那句話,我倒是聽很多人說過。那麼那些人現在都在幹些什麼呢?有的人正在大學裡教書,有的人才剛進大學裡被教書,有的人在地下電台主持節目,有的人在人壽公司拉保險(這個是胡說,不過很有可能),有的人毫無音訊,有的人不時會在媒體上出現,有的人禿了頭,有的人在家帶三個小孩(這個也是胡謅)。每個人都有各自的使命(或者說是狀態),唯一的相同點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通通都已經將我遺忘了。

(後來我才發現,人們實在真輕鬆地說出種種無法達成的誓言。)

這個世界上從來就不存在任何無法被遺忘的人事物。想必路人兄不久之後就能體會到這一點了。

那麼自責又是從何而來呢?是源於對過去的不可解和未來的不可知。人類總是傾向於對不可解不可知的事物或現象找出一個在自身智識範圍內的解答,我也是一樣,在我此生從未做出任何惡意傷人的行為的前提下,因為無法理解對方為何可以如此輕易地欺騙我和傷害我,於是只能把罪責歸咎於自己,才能解決我的「無論如何都不能理解」的狀態。雖然其實我很清楚,不管我是什麼樣子、或者假設我是一個多麼完美的人、曾經如何妄想窮盡一己之力去挽救一切,都無法改變這段感情的結果,因為對方在認識我的第一天就開始了漫天大謊,在這段感情發生的電光火石的瞬間,就已經替這個故事下了結尾了。人們總是小覷了謊言(甚至不是謊言,只是欺瞞)的殺傷力。

我只是無法忍受自己其實是處於一種無能為力的狀態。

將來也是同樣的未可知。我並不清楚要如何才能確保愛情中的另一半以我曾有的純真和正直來同等對待我。所以我也會常常問自己,純真和正直,到底能有什麼價值?還是只是拿來自爽的東西而已?

事實是,在正常情況下,喜歡找我聊天的客人很多,但是完全沒有人追求。只是一陣子會發生一次我跟特定人物一起頻繁出雙入對的情況,於是大家好像紛紛才發現我並不只是個書店店員,還是個可以被人追求的生物似的,踩穿書店門檻的情況於焉發生,眾人一一地告解,而我疑惑的是,難道我的價值要靠別人才能被彰顯嗎?難道我是被目為某種礦物還是植物,只會一輩子靜止不動待在原地,完全不會有自身感情的需求,完全無法激起人類主動追求的慾望,非得藉著其他雄性生物的出現,才能引起他人的緊張感嗎?這又是我完全無法理解的事情之一。這世界到底是依靠什麼樣的規則來運轉,實在是奧妙到令人猜不透的境界。

最後說到滅匈奴這回事。雖然俗氣卻很實在,在我三十歲前還不懂事之時,的確曾經誤以為愛情是最重要的事情﹔經歷過種種變故之後,現在我以為,麵包才是王道。至少它不像愛情,百分之九十的生死,其實是掌握在愛的比較少的那一方手上。我雖然不至於世俗到認為可以為了麵包而放棄理想,或者這一輩子要賺很多很多錢,但是錢是非常要緊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套句某人說的話,新的一年,讓我們一起努力變強吧。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Posted by murderously at 樂多Roodo! │23:58 │回應(14)引用(0)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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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看來即使這Luke Sun這個名字已經是我們的朋友/同事/長官/廠商所慣用,它仍然是未經驗證合格的藝名呢,為了連戲/入境隨俗,以後踏進這裡我會記得把路克桑這張面具拿下來的。
Posted by Vodka at February 15,2008 10:46
人如果在愛情裡講出什麼忘不了對方之類的話,通常是自我設限加上自我同情,除了把對方嚇跑以外沒有其他效果,沒有人具有不可取代性,我想歷史學家會說:那種人其實都已經死了。(好想貼張拳四郎的圖來串場)(這樣假設又似乎有點離題) 所以遇到那樣的狀況或者"投訴",我都會請對方去作眼部運動或者回家睡覺。

至於當這些人體會/清醒的那一刻,表現出來的行為那就有另一番況味了。(或說雖乏味仍有況味)
Posted by Vodka at February 15,2008 14:24
善良者都是那些內心脆弱的人,因為他們不能欺騙自己的心。

不能欺騙自己,所以也不能欺騙別人。我曾作過一個結論:大部分的人都是以逃避現實作為自我保護的手段。

一方始終虛假以對,一方則是深信不疑,當事實揭露的瞬間,受到傷害的肯定是以誠待人的那一方。

至於受傷後的反應,每個符合善良者假設的人們又很不同,有的人是菩薩心腸霹靂手段,有的人則是以否定"對方並不愛/沒有那麼愛"這個事實的方式來呈現。

一個人愛對方的程度實與對方本身無關,這聽來是個悖論,但這是我這幾年來的想法,有關的是一個人決定在對方面前願意展露多少"期望被接受的真實"

越不欲人知的真實展露的越多,代表愛的越多。

(就當作這是一個資訊從業人員所定義出的"愛的KPI"吧) (真是一個令人害羞的KPI)
Posted by Vodka at February 15,2008 15:15
其實我一直很佩服妳的早慧,與其初期表現虛假以得到對方的愛,還不如一開始就擺出"我就這付死樣子,要不要隨你"的態度,只是這種誠實和妳幼小的外表落差太大(原諒我用幼小這種形容詞)導致企圖追求妳的人眼鏡都會掉到地上。

關於"踩穿門檻"現象我有另一個解釋,妳在工作場合想必是認真而嚴肅的,所以也沒人敢輕舉妄動免得被當作白目,當所有人都在苦惱該如何開始的時候,有人先打破這個局面以後,眾人才突然省悟說"原來可以這樣啊",於是紛紛響應這樣。

我想,只有認真工作的美女才有這種困擾啊(茶)
Posted by Vodka at February 15,2008 16:27

常常,人們需要遺忘,或是消逝,來解緩那些苦痛
但我說,不可能遺忘,至多是把許多片段封印起來,不再回想
Posted by yymeow at February 21,2008 22:30

前些日子在ptt上不小心看到某人懷孕的消息。又在這兒看到某兩位的回應,突然覺得,我們是不是應該聚個餐,我們是指椰林的前站長們。

想想看十年就這樣過去了,真恐怖。
Posted by 兇手 at February 22,2008 09:37

Vodka

我還以為貴公司內部發生了什麼事情,讓你一個下午就回了那麼多。

看完你的回應之後,我突然很想重看岸和田博士科學的愛情。真是奇怪的反應。
Posted by 兇手 at February 22,2008 09:42
公司的確是發生很多事啦。

不過我是因為都在跟韓國人msn所以邊講邊寫。

話說岸和田也變成傳說中的逸品,是絕版還是怎樣我就不瞭了,真要看再跟我借吧。
Posted by Vodka at February 25,2008 12:27

聚餐喔,一直連絡不到你喔
:P
Posted by 阿sir,我不當站長,已經很久了 at February 28,2008 14:12

所以我才說是前站長嘛。你該不會是PL吧?

這裡就可以連絡到我了,下次聚餐請通知我。雖說認識十年我從來沒有參加過聚會,不過那是小時候自閉,現在聚餐我通常都覺得蠻好的。不曉得這是不是中年症候群之一。
Posted by 兇手 at February 28,2008 19:52

這裡是白喵
還沒聚:P
要大家先湊出有空的交集時間吧
可以的話,請回信到公社的信箱喔
Posted by 阿sir,我不當站長,已經很久了 at February 28,2008 22:15
我11月19會回台灣
23, 24,25,26應該都會在台北.....

好吧!太久遠了,不要理我
Posted by 佐佐木大野狼 at March 28,2008 06:44

回來的時候通知一聲啊,有機會聚餐的話也不錯。
Posted by 兇手 at April 23,2008 23:22

不管未可知的未來將會如何,永遠不要失卻了自己的純真和正直,共勉之^^
Posted by 知名不具 at May 8,2008 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