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日

◎走路工污衊民主!◎

by munch


選前二天,爆出走路工事件,對選情造成震撼,但是連帶也讓以人數代表氣勢的民主清譽,矇上灰暗一夕瓦解,如果不能澈底釐清走路工的實況,往後誰還相信那動輒號稱上百萬人的民主表達活動,究竟有多少人出於真心志願?

其實從走路工到選舉餐會,一直成為台灣選舉文化的一環,有人以人情世故視之,說是民間相挺的友情溫暖,但是一開此例後患無窮,絕對提供有心人有見縫插針的機會,從一趟二百、一餐一百,變到一趟二千、一餐一千,都可以巧妙的將選舉賄賂,化做勞務酬庸或人情關懷,讓民主風氣只會敗壞,不會正常。

選舉走路工已經涉及賄選的法律問題,也有相關法律的規範,但是走路工最讓人忽略的地方,不是多年一次的民主選舉,而是民主政治下,許許多多人民意見表達的街頭行動,無論是五十萬求真相,百萬人手牽手,或是勞動權益的人民抗爭,每場大型群眾運動,參與人數成為影響決策、輿論的關鍵,但是在一個基本的真誠假設下,都相信每位走上街的人,都是出自沒有被收買的自由意願,表達對特定理念的支持。

但是走路工事件,絕對會造成這種真誠假設的破滅,讓大型群眾運動在組織動員之外,成了拿錢上街的人頭雇工,那是民主之恥!也讓團體內真心支持信念的人遭到羞辱,誰還相信那些走出來的人,那個是真心誠意、乾乾淨淨!

走路工事件必須進一步釐清,無論是對這場選舉的負責,付錢者與污衊者都必須付出政治代價,甚至未來各種造勢或抗爭活動,都必須有清楚的定義與限制,當一個組織動員,能不能提供車輛,能不能交付走路酬庸,甚至能不能提供餐飲,都應該有一個明確的界線,甚至發起群眾動員的組織,也該將這種以服務、酬庸、慰勞為名目的走路工,在活動後一一明列項目,做出清楚交代,讓意見表達背後的金權關係更加清楚,也提供民主選擇時的思考與判準。

「喔!拿了走路工!」、「都是走路工動員的人數!」這樣的話語傷害民主,也傷害真心表達意見的人們,在此風暴時刻,走路工事件不能隨選後而沈寂,無論是污衊者該受譴責,施行者也當受責難,更重要是讓台灣人民潔淨真誠表達意見的自由,別再以文化為名,摻入讓人不恥的毒素。


Posted by munch999 at 樂多Roodo! │06:32 │回應(9)引用(0)◎繆思物語◎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811401
回應文章
走路工不行喔
你是沒收到不爽嗎

愛台灣的人出頭天
Posted by ............ at 2005年12月3日 14:47
munch

我同意你的看法,走路工要追下去,無論是周要面對造謠,或是羅等人要永遠離開政壇,事情必須要有一個清清楚楚,不只是你說的公民意見表達的真誠,也是不容許政治人物一再玩弄。

給樓上的

台灣就是毀在你們手上。
Posted by DS at 2005年12月4日 00:23
國民黨大罵走路工,也只是百步笑五十步。
再加上假到不行的影帶,讓這件事情大大的扣帽子。
深為知識份子的你,只見天間天堂,而不見人間煙火。
Posted by 賄不賄選? at 2005年12月4日 13:16
賄不賄選?

你與"真會寫"的IP相同,不過沒關係,一樣前述的回答,但是多加一句。

縱使是糞虫,也別活在比爛邏輯中。
Posted by munch re 賄不賄選? at 2005年12月5日 19:54
諸位仁兄也不必過於崇高, 很多人還要靠走路工積點存糧. 民主? 必須以經濟自由作為前提. 許許多多仰人鼻息連經濟自主能力都沒有的小民, 民主不如一頓溫飽來的實在.

專門坑殺散戶的職業投機家留
Posted by 職業投機家 at 2005年12月6日 12:24
還有沒有錢的知識份子最後也只是待宰的羔羊而已.

看盡許多最後陳義過高但仍不敵人性根本力量知識份子淒涼下場的職業投機家留
Posted by 職業投機家 at 2005年12月6日 12:27
走路工早已是各黨的傳統,那些大型造勢活動,除了租車供搭乘,免不了多多少少發些走路工,所以誠如你所言,那種人數代表氣勢的民主活動,可能會沈淪在為錢上街的虛假中。有時看見浩大的聲勢不足奇,那種時間到領錢走人快速散場的畫面,才叫人噴飯。

走路工的確該追究,如你所說,讓民主多留些真誠。

Posted by yag at 2005年12月7日 04:51
李文忠:支持羅文嘉民眾 私自發放動員誤餐費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中央社 】


Yahoo!奇摩民調中心 (本投票題目由TVBS提供)

如果內閣要改組,請問您認為應該由民進黨或由國會多數黨派組閣?
前往投票 | 觀看目前投票結果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七日電)台北縣長選舉爆發的「一一二七遊行走路工疑雲」,今天由涉嫌發放金錢的洪先生出面向板橋地檢署說明案情。他坦承當天動員民眾參加遊行,並發放每人新台幣三百元的「誤餐費」。立委李文忠晚間舉行記者會表示,雖然這是支持羅文嘉(新聞)民眾的個別行為,但這是不恰當的行為。

板橋地檢署內勤檢察官受理後,將相關案件移請承辦的李海龍檢察官偵辦。洪姓男子將相關案情向檢察官陳述之後,已經離開地檢署。

李文忠(台北縣)表示,「走路工事件」經過藍營舉發之後,羅文嘉競選總部立即積極調查與查證。當時,所有的被調查對象都否認發放走路工。

後來根據線索追查,縣黨部評委陳秋萍有與欣欣客運公司承租公車,欣欣客運轉調度大南客運公司載運到造勢現場的公車有四十九輛。

其中,有二十五輛大南客運載運的民眾,是蘆洲地區的一名洪姓社區主委所動員。李文忠說,洪某並非民進黨(新聞)各級黨部的幹部,但他是羅文嘉的支持者。

陪同李文忠開記者會的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評委陳秋萍表示,洪某是她的友人,有意競選明年的里長,因此,好意協助動員。但是,他私底下發放二十五輛車中,其中的二十輛,每一人三百元「誤餐費」,約有新台幣二十餘萬元。競選總部並不知情。

李文忠說,獲悉洪先生涉及發誤餐費給動員民眾後,已經第一時間告訴羅文嘉。他轉述,羅文嘉認為一切真相都應該公諸於世,也很坦然面對,並且證實自己的清白。

李文忠也強調,此案雖然證實競選總部從未指示發放走路工,也沒有主動發走路工,但支持者這樣的行為仍是不恰當,令人遺憾,也希望檢調單位調查清楚。

他說,目前,經過調查大南客運的四十九輛公車中,只有洪某動員的二十輛公車民眾有發放誤餐費,應該沒有其他的人發走路工。李文忠表示,手中還握有相關調度車輛的人員及相關資料,若檢方需要也可以提供深入調查。941207

http://tw.news.yahoo.com/051207/43/2m6dc.html
Posted by 這種DPP at 2005年12月7日 20:32
我看到動不動喊愛台灣的人就想吐~
只有他們喊的才算愛台灣.別人都不算~
只有他們發的錢叫走路工,別人發的叫買票賄選~
Posted by 愛個屁 at 2005年12月8日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