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2日

◎庇護誰?誰庇護?◎

by munch


說實話,我不太喜歡慈善事業,不是因為它不慈善,而是因為它的存在,代表一個政府的失能。

喜憨兒時薪66元的工資,引發社會嘩然,愛心論與剝削論雙方交鋒,在學徒與工作者的身份認定,以及剝削愛心與污衊愛心的對立論述下,這下子政府又脫身於外。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中,「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確立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的責任與保障,也落實一個強調基本人權與倡言社會福利的國度,應有的基本態度。

將憲法精神落實到身心障礙者的協助,重點在於教育與就業二個層面之上,前者隸屬政府部門的特教體系,後者在於法令規章的特別規範。在教育體系上,特殊教育原本歸屬義務教育一環,透過學校的教育方式,協助身心障礙者基本生活技能以及基本生存能力,做為面對日常生活的準備。但是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進入現代社會的競爭邏輯中,有限的工作能力所形成就業門檻,必須透過社會救濟的手段,譬如法令上明訂企業內一定的晉用比例,就成為一種現行體制下的必要手段。

無論是特殊教育,或者企業晉用比例的強制、獎勵措施,實際反映一種社會互助的精神,全體社會成員對於弱者的協助,透過全體人民的納稅支出,以及責成企業的社會責任,形成一個社會安全機制,這種政府搭配企業的福利機制,構成完整的身心障礙者的協助。

國家責任與企業義務構成身心障礙者的雙重照顧網,經費也由此而生,常年的國家社福經費編列以及企業繳納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成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最重要的經費來源。

但是社福預算始終被政府視為湯手山芋,在國家財政預算上成為邊緣項目,縱使社福帳目年年增加,仔細分析卻發現軍公教安養、以及各式年金佔去預算大宗,身心障礙項目並未獲得相對增加,甚至身心障礙者依賴的就業協助,在2005年勞委會的身心障礙者業務項目中,預算也從前一年的九千五百餘萬減為六千六百餘萬,經費大幅縮水。

另外,在企業任用身心障礙者的社會責任上,雖有法律明文規訂任用比例,但是實際執行成效不彰,多數公司、企業不按規定任用,因此設置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規定違反任用法令的企業,按照人頭繳納一定差額,但是徒有法令執法不嚴,許多企業長期積欠差額補助費,造成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嚴重短缺,影響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經費來源,在2001年監察院調查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拖欠短缺現象,即對勞委會、主計處、內政部等單位進行糾正,但是依舊無法改善此一現象。

國家預算不足,就業基金短缺,二道照顧身心障礙者的防線徹底失守,慈善性法人組織的出現,宣告國家責任的移轉,原本以國家為主、企業為輔的的分工照顧,漸漸被民間團體所取代,並且成為政府失靈、市場失靈下的第三部門。這種作法,無異是政府怠惰的學理藉口,將預算編列不足、就業基金監督不嚴的失能,掩飾在諸多民間法人之後,讓原本應該完全擔負身心障礙者的教育、職訓、輔導的第一線責任者,搖身一變成為專案審核進行適度的經費補貼的第二線監督者。

政府責任移轉,但是短缺的經費不會消失,為了彌補經費的不足,民間法人組織只能以愛心為名,塑造人性、道德的氛圍,透過個人或企業的個別捐助、購賣,填補起原本應為國家責任的缺失,讓原本應為制度化設計的社會安全體系,成了慈善捐款競逐的愛心感受大賣場,一群原本應受照顧的身心障礙國民,在努力求生外,又得肩負愛心氛圍的公關大使。

喜憨兒六十六元時薪的問題,只是凸顯民間法人組織的困境,做為一個慈善機構,面對結構性的經費短缺,愛心氛圍的保持,成為確保經費來源不會中斷的依據,無論是申請補助、民間募款,都必須藉助愛心形象的維持。那麼,成效有限的庇護站,在愛心公關的活動內,實際只成為一個愛心展示場所,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助益,其實一直備受質疑。

從1980年代,歐美國家對於庇護性的就業安置,其實一直存有批評,認為庇護工場基本上是一種隔離化的安置型態,違反去機構化及正常化的原則,也剝奪身心障礙者和一般人接觸的機會。另外,庇護工場違反職業重建的原則,隱含著將身心障礙者視為產能不足,不適合進入一般職場工作的思考,這也是支持性就業成為適合身心障礙者重返社會的思考源頭。

其實在一個階段性重建的觀念中,回到政府與企業的角色上,政府透過特殊教育、職訓教育,協助身心障礙者學習生活技能與工作能力,在評估具有工作意願與工作能力後,即應透過法令要求企業,協助身心障礙者重返職場,在正式職場工作中,同時進行工作與心理的輔導,協助身心障礙者長期適應環境,另一方面也必須協助改善工作條件,創造一個讓身心障礙者有所發揮的職場環境,在這種支持性就業的設計下,身心障礙者不是學徒、也非半工,而是以自己能力賺取金錢,並且在協助中漸漸融入現實社會。那麼從具有保護照顧色彩的特殊教育,到面對現實競爭的職場工作,中間其實並不存在庇護組織的存在,更沒有長期容留庇護工場,領取微薄薪資,還要感謝萬分的藉口。

喜憨兒時薪六十六元,其實只是現今身心障礙者處在廣設的庇護工場中,一個微小的縮影,有太多身心障礙者每個月在一定工作量下,領取不到一千、二千的微薄薪資,那種學徒論的工作待遇,還身兼愛心購賣、捐獻的形象展示,其實只顯露一個社會的可悲。如果他們技能不足,就讓他們留在特殊教育、醫療的體系中,以生活補貼幫助他們學習,如果他們能力足夠,就該讓他們回到社會,領取符合勞力的相對薪資。

在一片愛心論的紛圍中,人人愛心滿腹,個個擔心愛心瓦解,但是在一團愛心瀰漫中,我卻一直想著那個隱起責任、默不作聲的政府,那幅不關己事的態樣。

六十六元引發輿論嘩然,也許是該想想,現行的福利制度,究竟庇護了誰?誰又該是真正負起責任的庇護者?


Posted by munch999 at 樂多Roodo! │02:41 │回應(18)引用(1)◎繆思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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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目前我也算社福界的一員, 但, 畢竟, 我以往幾乎是活在電腦的世界中, 對於社會福利這方面的事, 實在不甚瞭解, 藉由這次喜憨兒事件, 看了一些先進的文章, 長一下見識. 1.庇護誰?誰庇護? 該文中提到了 "政府" 的角色問題, 這是我從沒想到過的. 2.時薪66元的喜憨兒,被剝削了嗎? 該文對 "庇護商店" 的工作內容有些說明, 讓大家瞭解....
喜憨兒事件之推薦閱讀【阿德觀點】 at 2005年10月16日 10:40
回應文章
Munch,

文章已轉載苦勞網,知會一聲之外,目前慈善事業成立庇護工場,雖然算是政府失能的後果,但卻非常仰賴身障基金,等於執行政府職能的一部份,政府的角色既涉入,卻又能逃脫,尤其是發生問題時,就是慈善事業的執行不力等等。不知道這個現象你怎麼看?
Posted by Torrent at 2005年10月12日 11:18
在人民之間產生矛盾,對於怠惰的政府,早是常用策略。

其實太多的公共事務,民主的真義,不該是官督民(社團)營,而是官營民(社團)督,ngo的價值在於監督政府做為,一旦反轉,涉入太多政府工作,角色混淆下,政府脫逃,人民互怨,財團牟利,最後苦誰?

極度不平,對於社福,人民繳了稅,為何還要額外送出愛心財,剝皮二次,富者越富。
Posted by munch re torrent at 2005年10月12日 15:03
munch

謝謝你點出政府責任,但是預算都被拿去浪費、養蚊子,如何照顧身障者,想到就悲哀。

有時捐獻,想到政府為何不出面解決就氣,但是看見一些人真的需要幫忙,就想不了那麼多,先捐再說。

好無奈!
Posted by WING at 2005年10月12日 16:18
Munch:

看你行文,似乎是完全不贊成庇護性就業這一階段存在?我不曉得有沒有誤讀你的文章。不管就學理上或實務上,多數中重度的身心障礙者並不能省略庇護性就業這一段,但必須是把庇護性就業當成中間站,而不是長期滯留在庇護性就業。

台灣目前有支持性就業的薪資補助,但缺少「支持力量」(如社工員、輔助機構)的經費,所以很容易造成停滯,無法前進到支持性就業。支持性就業既要補助薪資,又必須靠就輔員密集協助,台灣社福資源不足,所以成效不彰。

在實務經驗裡,精障類的身心障礙者(喜憨兒我想也類似,其他障別的經驗則會不同),在進入支持性就業階段後,遭遇挫折,必須退回庇護性就業,甚至直接退回收容機構,是很常見的事情。
Posted by ROACH at 2005年10月15日 10:15
別拿庇護二字,當拗薪資的藉口,是庇護學員就該留在國家津貼照顧的特教、職訓、醫療機構中,何必出來當團體的慈善樣板。

至於庇護性就業的問題,你的同事林知遠醫師有談,可以去看看。
http://www.geocities.com/dochung/edu13.html

至於我,不是反對庇護就業,而是根本反對那種讓政府卸責的愛心社福團體,甚至留下愛心氛圍的行銷空間,讓企業能夠見縫插針,大搞拿別人捐獻賺名,再轉成企業形象賺利的公益行銷。

別告訴我那套大樹理論,種樹的責任不在民間。66元,看著喜憨兒傻傻的賣力,於心何忍!引用別人奉勸你的一句,多愛喜憨兒,別只愛組織。
Posted by munch re ROACH at 2005年10月15日 11:15
munch

寫得好
為你拍拍手
大快人心

尤其這句
「讓企業能夠見縫插針,大搞拿別人捐獻賺名,再轉成企業形象賺利的公益行銷。」

哈哈!爽快!
Posted by DIMO1 at 2005年10月15日 11:59
Munch:

我不曉得你的知識來源,是否主要來自 Google 搜尋很容易就可以找到的這篇文章?我對「是庇護學員就該留在國家津貼照顧的特教、職訓、醫療機構中,何必出來當團體的慈善樣板」這句話有些意見,如果學員有機會到社區裡的庇護商店實習,不好嗎?並不能因為反對被當樣板,就反對庇護學員到社區裡擁有更多學習機會。

至於你反對公益行銷,反對 NPO 填補政府不足,那是你一貫立場,無意見。
Posted by ROACH at 2005年10月15日 16:12
DIMO1

為何大快人心?
你也來說說嘛!記得要有知識和常識。


ROACH

對!那文章是網路找,看過嗎?有意見嗎?

還有,我沒知識啦,只有資訊,很多是巷口賣檳榔阿婆教的,她見識比專家學者廣,她都知道庇護、重建、照顧不一定要由民間法人來做,像走入社區重建工作,玉里有間國家編列預算署辦官營公立的醫院在作,裡面受照顧人二千,員工五百,有著四比一的專業能量,你覺得好不好?

至於我的立場,就剛好是你常常有意無意忽略隱藏的立場,如果你事事不談結構大背景,只想在簡單邏輯(庇護=民間法人)裡討論一句話,那就告訴我一件事。

這句話有錯字嗎?謝謝!

Posted by munch re DIMO1 ROACH at 2005年10月15日 21:57
Munch:

你一方面提到「去機構化」,一方面又說「是庇護學員就該留在國家津貼照顧的特教、職訓、醫療機構中」,這,就矛盾了。如果要往「去機構化」邁進,當然,要鼓勵庇護學員走入社區,走入如一些家屬團體辦的社區裡的庇護商店。

看來你回應語氣都蠻激烈的,我想我也不必多做討論。你對林主任的文章、對玉里榮民醫院在做的事情,恐有誤解。不過,你的文章在談大結構,我也不想在一些特定專業人員才比較搞得清楚的事情上一直抓問題。畢竟,你提的大結構問題,政府逃避責任的問題,說得很好。
Posted by ROACH at 2005年10月15日 23:21
去機構、組織化,不等於去政府責任化好嗎?

走入社區,也不必接上一句「一些家屬團體辦的」,悄悄移轉政府責任,這是你老愛隱藏的部分。

對您主任的見解,相當贊同才引用,剛好他就是在說庇護照顧的隔離化組織,在重建過程的缺失,可以為你力主的庇護觀提供參考。至於誤解,不會,對於政府願意編列預算,召集專業人士全力協助這些身心障礙者,鼓掌都來不及,那還會誤解。

喔!以你機構定義,你不會想解散醫院,去機構、組織化,交由民間法人經營吧!

至於說話激烈!可以幫我看看有人格違常嗎?

至於政府逃避責任的問題,你來說會更好!
Posted by munch re ROACH at 2005年10月16日 00:16
Munch:

你搞錯林主任的文意了。他所說的,是醫療機構裡的庇護性工場,不是社區裡的庇護性就業。

玉里模式有其特殊性。但我不想在這裡繼續說這些。這些名詞使用上的問題,不減損你這篇文章對大結構的批判,不是嗎?
Posted by ROACH at 2005年10月16日 00:45
「他所說的,是醫療機構裡的庇護性工場,不是社區裡的庇護性就業。」

北市療有何不可咖啡、文山坊、草山坊,算醫療機構裡還是社區裡的?
台中榮總美麗境界復建商店,算醫療機構裡還是社區裡的?
嘉南療養院向日葵超市,算醫療機構裡還是社區裡的?
玉里醫院社區老人陪伴照顧,算醫療機構裡還是社區裡的?

還要分類嗎?他全篇寫支持性就業,你在這搞分類支持!

批判!不!我是懇求多想想那些受照顧人,不是捧著組織共榮。

回你四篇,夠累!少了寫文時間,你就自行留言,還是期待你的大批判。


Posted by munch re ROACH at 2005年10月16日 01:16
Munch:

你說:「至於庇護性就業的問題,你的同事林知遠醫師有談,可以去看看。」不過,你引用的這篇文章裡,林主任所談的,是醫療機構裡的庇護性工作場,與支持性就業的比較。他的主題,並沒有放在庇護性就業。

我會問你這些問題,因為你說「成效有限的庇護站,在愛心公關的活動內,實際只成為一個愛心展示場所,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助益,其實一直備受質疑」。學理上,是「支持性就業」成效好過「庇護性就業」(如喜憨兒餐廳),「庇護性就業」又好過機構裡的「庇護性工場」。A比B好,B比C好,不代表B或C「成效有限」。學界質疑的,是有潛能的身心障礙者,如果滯留在庇護性工場或庇護性就業,沒有機會進展到支持性就業,可能就扼殺了身心障礙者的成長機會。有些能力較好的身心障礙者,如果可以直接進入支持性就業,並不需要再經過「庇護性工場」或「庇護性就業」的階段。
Posted by ROACH at 2005年10月16日 08:20
請問沒有身心障礙手冊是否也能加入?我在台中榮總看精神科大概不下十次了吧!又者還有工作機會嗎?
Posted by 焦慮 at 2005年12月26日 20:18
我不太清楚你的情形,建議你找相關的單位詢問。

心情放輕鬆,加油喔!
Posted by munch re 焦慮 at 2005年12月27日 10:18
你知道神麼是焦慮合併憂鬱加上情感性精神病嗎?有多痛苦你知道嗎?尤其是焦慮讓我非常痛苦對任何事都害怕,例如在街上害怕喇叭聲結果就是用手指挖自己的耳朵讓別人以為我在挖耳屎,儗知道那種無奈跟痛苦嗎?一般人知道鞭炮在你面前點燃爆開大部分都不會嚇到,但我就是那少數會嚇到的人明明已經事先知道它會爆開卻還是嚇到,擬神麼都不知道就叫我放輕鬆,要怎麼放輕鬆嘛!沒得到這種病的人是不能體會的,一付說的冠冕堂皇的樣子,其實擬一點都不懂精神疾病中的癌症,我已經得到精神疾病中的癌症了,再怎麼心理治療跟吃藥都枉然了,你知道我為神麼在榮總看了那麼多次的精神科嗎?因為我都遇不到能治好我的人,果真如報導說的一樣,大醫院為了賺錢不惜增加看診病患,結果就是犧牲了看病的品質,再跟醫生說自己的症狀時,有一個人還在擬後面候診真的很尷尬耶!把自己的症狀說給不認識的人聽到他還以為你是神經病呢?怎麼辦都沒人治的好我耶!擬能嗎?擬是不是精神疾病中的神啊?擬能治好我嗎?能嗎?
Posted by 焦慮 at 2005年12月27日 20:40
是的!我無法體會你的痛苦,也無法治癒你,甚至連醫生都難以保證。

但是只有一個人能治癒你,是你自己。

人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痛苦與難處,那是每個人心裡難以言喻的痛,是他人無法體會的。但是周遭相對也有許多溫暖的手,始終關懷著痛苦的人,問題是痛苦者是否築起了牆,讓自己身陷其中,挽拒所有的關心。

當你還能意識到自己身心不適的痛苦,那表示你並未放棄希望,期望走出痛苦,如果是這樣,就請持續而堅持的尋求專業者協助,他們能幫著你一步步調適,達到你希望的生活,但重要是你自己是否有這樣的決心,對抗人生中每個人都可能發生的情緒或身心上的感冒,那不會是癌症。

我不是能協助你的專業者,當然也不會是神,我只是在這裡貼貼圖文,用我自己方式面對人生憂喜的小小人物,就像妳有所焦慮、憂鬱與痛苦一般,尋找一種寄託心靈的方式。

無法提供專業上的協助,還是說聲加油!別放希望,只想告訴你,有些人生路難走也途遠,但是渡過,就是坦途。
Posted by munch re 焦慮 at 2005年12月29日 01:59
誰庇護了誰?
互相的吧~?
這樣才能誰都不欠誰
因為天下很難要求單方面
無止境 , 無條件的一直付出 ,
就算父母親 , 也是對孩子有期待
期待能光宗耀祖
期待能成為父母親一生最好的驕傲
Posted by faith at 2008年10月16日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