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28日
■蝸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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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530328
回應文章 
唉呀,本期關魚網摘的攝影推薦單元漏連了這篇,
前幾天看這些纏綿悱惻的蝸牛照覺得很有趣的說!
只好等十月上旬再補囉!
前幾天看這些纏綿悱惻的蝸牛照覺得很有趣的說!
只好等十月上旬再補囉!
Posted by 關網摘魚
at 2005年10月1日 01:57
munch:
這兩天在中時部落格跟人討論一個以前就常困擾我的問題,
很想聽聽你的意見。
在媒體工作和網路晃蕩這些年,
我深切觀察到拿著相機的人(尤其是媒體攝影),
常不自覺成為「霸權主義者」,
被拍攝者其實是非常弱勢的,
看到一些不夠尊重當事人的照片(無論照片本身好壞),
我都會忍不住幫當事人講講話,
因為我堅持主張:
「任何一個媒體報導(包含公開發表的攝影創作),
都不能用『新聞自由』和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為藉口,
去侵害被報導者和相關者的人權。」
每個人都有不想被拍的時候,
為什麼拿相機的人,
以報導和創作之名,
就有權隨意拍呢?
你認為攝影者的創作發表權的界線在哪呢?
今天如果非名人的被拍攝者跳出來,
要求你不能發表某張以他為主角的照片或影片,
你會怎麼作呢?
如果可以,能否請你抽空看看我在這欄跟許村旭先生的對話:
http://blog.chinatimes.com/dash/archive/2005/09/26/17735.html
我真的很想聽聽你的意見,非常感謝。
這兩天在中時部落格跟人討論一個以前就常困擾我的問題,
很想聽聽你的意見。
在媒體工作和網路晃蕩這些年,
我深切觀察到拿著相機的人(尤其是媒體攝影),
常不自覺成為「霸權主義者」,
被拍攝者其實是非常弱勢的,
看到一些不夠尊重當事人的照片(無論照片本身好壞),
我都會忍不住幫當事人講講話,
因為我堅持主張:
「任何一個媒體報導(包含公開發表的攝影創作),
都不能用『新聞自由』和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為藉口,
去侵害被報導者和相關者的人權。」
每個人都有不想被拍的時候,
為什麼拿相機的人,
以報導和創作之名,
就有權隨意拍呢?
你認為攝影者的創作發表權的界線在哪呢?
今天如果非名人的被拍攝者跳出來,
要求你不能發表某張以他為主角的照片或影片,
你會怎麼作呢?
如果可以,能否請你抽空看看我在這欄跟許村旭先生的對話:
http://blog.chinatimes.com/dash/archive/2005/09/26/17735.html
我真的很想聽聽你的意見,非常感謝。
Posted by 關請教魚
at 2005年10月2日 04:46
關魚,妳說的,我都同意。
沒有人被賜予把相機當獵槍的權力,縱始他是媒體的掛牌記者,賦權的來源不是媒體本身,或是手上一台人人買的起的Nikon相機,而是透過媒體行使的更高精神價值。
說深點,阿多諾在論藝術中的大哉問,作為一個真實的表象工具,它能彰顯什麼?
所以,我不反對拍性、拍屍體、拍名人偷情,問題是它想彰顯什麼,如果只是為了刺激收視率與售報量。那麼,拜託所有被攝而造成不悅的人,努力去告,反正懲罰性賠償足夠一個人收山或一家媒體收攤。
至於,攝影美學之辯。先瞧一張照片,布列松在1926年的法國海灘攝影。

場景有沒有感覺相似,同樣表達感情,布列松拍這照,有人拍別照,我相信相機角度反應心態,也相信在眾多照片中挑選發表作品,也反應拍攝者格調,所以懂嗎?有人成為布列松,有人還是只在等扣機跑現場。
不過先申明,我不會是畫面光明的道德論者,重點還是,影像想彰顯什麼?如果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高不過人格隱私價值,那麼就別拗那些刺激腎上腺的刺點。
附增一篇舊作。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2277&md=entry&id=13072
沒有人被賜予把相機當獵槍的權力,縱始他是媒體的掛牌記者,賦權的來源不是媒體本身,或是手上一台人人買的起的Nikon相機,而是透過媒體行使的更高精神價值。
說深點,阿多諾在論藝術中的大哉問,作為一個真實的表象工具,它能彰顯什麼?
所以,我不反對拍性、拍屍體、拍名人偷情,問題是它想彰顯什麼,如果只是為了刺激收視率與售報量。那麼,拜託所有被攝而造成不悅的人,努力去告,反正懲罰性賠償足夠一個人收山或一家媒體收攤。
至於,攝影美學之辯。先瞧一張照片,布列松在1926年的法國海灘攝影

場景有沒有感覺相似,同樣表達感情,布列松拍這照,有人拍別照,我相信相機角度反應心態,也相信在眾多照片中挑選發表作品,也反應拍攝者格調,所以懂嗎?有人成為布列松,有人還是只在等扣機跑現場。
不過先申明,我不會是畫面光明的道德論者,重點還是,影像想彰顯什麼?如果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高不過人格隱私價值,那麼就別拗那些刺激腎上腺的刺點。
附增一篇舊作。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2277&md=entry&id=13072
Posted by munch re 關魚
at 2005年10月2日 07:01
munch:
對於你在舊文所說↓
>>一旦牽涉到非名人,也就是因特殊事件突顯媒體的特殊公眾人物,譬如社會事件裡不相干的家屬,或者自殺未遂、同志等等視為"社會奇情"的小人物,他\她們從未因媒體獲得利益,也未活躍在公共領域,甚至也沒有因形象獲利後的巨大權力,只是因突發的事件,引發媒體興趣,在高度窺私下,以揭密醜化、戲謔觀奇的報導,無異是一種最大的傷害,在被報導者社會權力有限下,更應提供法律上的協助。
我真是再同意不過了。
但對你在此回覆所說↓
>>我不會是畫面光明的道德論者,重點還是,影像想彰顯什麼?如果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高不過人格隱私價值,那麼就別拗那些刺激腎上腺的刺點。
這句話我就有所保留了。撇開名人不談,就「被拍攝者為一般人」來看,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比人格隱私價值高,該由誰來判斷?誰有權在拍攝發表有爭議時,在當事人和法官以外,擔當影像價值高低審判者?如果,一千個人都說被侵犯隱私權或人格權的某張照片拍得動人無比,只有被攝者本身覺得很傷害,始終不同意被發表,這樣算是「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比人格隱私價值高」嗎?拍攝者就有權發表嗎?
或許因為我是十分重視隱私權的人吧,對我來說,一張以「我」為主角的照片,無論別人認為感情精神表現有多高,只要「我」看該張照片覺得不妥,「我」都會事前要求拍攝者不得公開發表,若他違反協議發表了,「我」必然也有權告到底。抱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態度思考,前面所說引號中的「我」,在我的主觀看法裡,換成「任何不是名人的人」都適用。
批ㄟ司
好奇問一句,早上七點回覆留言,是還沒睡或者被颱風吵醒?
對於你在舊文所說↓
>>一旦牽涉到非名人,也就是因特殊事件突顯媒體的特殊公眾人物,譬如社會事件裡不相干的家屬,或者自殺未遂、同志等等視為"社會奇情"的小人物,他\她們從未因媒體獲得利益,也未活躍在公共領域,甚至也沒有因形象獲利後的巨大權力,只是因突發的事件,引發媒體興趣,在高度窺私下,以揭密醜化、戲謔觀奇的報導,無異是一種最大的傷害,在被報導者社會權力有限下,更應提供法律上的協助。
我真是再同意不過了。
但對你在此回覆所說↓
>>我不會是畫面光明的道德論者,重點還是,影像想彰顯什麼?如果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高不過人格隱私價值,那麼就別拗那些刺激腎上腺的刺點。
這句話我就有所保留了。撇開名人不談,就「被拍攝者為一般人」來看,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比人格隱私價值高,該由誰來判斷?誰有權在拍攝發表有爭議時,在當事人和法官以外,擔當影像價值高低審判者?如果,一千個人都說被侵犯隱私權或人格權的某張照片拍得動人無比,只有被攝者本身覺得很傷害,始終不同意被發表,這樣算是「照片的感情精神表現比人格隱私價值高」嗎?拍攝者就有權發表嗎?
或許因為我是十分重視隱私權的人吧,對我來說,一張以「我」為主角的照片,無論別人認為感情精神表現有多高,只要「我」看該張照片覺得不妥,「我」都會事前要求拍攝者不得公開發表,若他違反協議發表了,「我」必然也有權告到底。抱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態度思考,前面所說引號中的「我」,在我的主觀看法裡,換成「任何不是名人的人」都適用。
批ㄟ司
好奇問一句,早上七點回覆留言,是還沒睡或者被颱風吵醒?
Posted by 關感謝答覆魚
at 2005年10月2日 14:32




精神價值VS.個人隱私
我想沒有人在那種窘迫、悲情狀態,願意被拍、被發表,甚至連拒絕被拍的權力也消失,但是照片該被公佈的,因為它呈現一種事實,或喚醒悲憫人性,甚至阻止悲劇的再發生,這是我所說的價值,不是風吹裙子腳摳腿那種。
Posted by munch re 關魚
at 2005年10月2日 15:30
munch:
你貼的這幾張,我都似曾相識,
最有把握看過的是第一張,
好像是某年度的國際新聞攝影首獎?
我有幸去參觀過法國阿爾攝影節,
實地拜見過馬格蘭攝影通訊社在法國的據點,
看過天安門事件那張以人擋坦克車的黑白原照。
我其實懂得你想要表達的,
但經過一番思考,我還是主張,
雖然戰爭畫面喚醒的悲憫是另一回事,
若戰爭照片的主角跳出來主張「肖像權和隱私權」,
他仍有權利要求拍攝者不得發表,
否則無論這些極具震撼力的照片後來救贖了誰,
它還是對當事人(極弱勢族群)的一種壓迫。
你貼的這幾張,我都似曾相識,
最有把握看過的是第一張,
好像是某年度的國際新聞攝影首獎?
我有幸去參觀過法國阿爾攝影節,
實地拜見過馬格蘭攝影通訊社在法國的據點,
看過天安門事件那張以人擋坦克車的黑白原照。
我其實懂得你想要表達的,
但經過一番思考,我還是主張,
雖然戰爭畫面喚醒的悲憫是另一回事,
若戰爭照片的主角跳出來主張「肖像權和隱私權」,
他仍有權利要求拍攝者不得發表,
否則無論這些極具震撼力的照片後來救贖了誰,
它還是對當事人(極弱勢族群)的一種壓迫。
Posted by 關瞭解魚
at 2005年10月2日 17:00
我也有看法
認同
漂浪與關魚觀點
其實
不只是攝影記者
文字記者下筆時候也是一樣
沒有了那份包容與關懷同理心
我們,什麼都不是
印象深刻的是
禿鷹與瀕死的孩子那則新聞圖片(圖片我沒見過)
而引起大家爭議的是
攝影師是在等"畫面"嗎
另外
我的想法貼在那攝影記者那邊
認同
漂浪與關魚觀點
其實
不只是攝影記者
文字記者下筆時候也是一樣
沒有了那份包容與關懷同理心
我們,什麼都不是
印象深刻的是
禿鷹與瀕死的孩子那則新聞圖片(圖片我沒見過)
而引起大家爭議的是
攝影師是在等"畫面"嗎
另外
我的想法貼在那攝影記者那邊
Posted by 卜仔
at 2005年10月3日 01:35
蝸牛..........................好而胜
Posted by 林惠珊
at 2006年03月21日 13:45